主题:【原创】洗尽铅华悟境去 – 一个中学生眼里的陈晓旭 -- 萨苏
兄弟这样说就不对了
1. 我何尝说过陈晓旭那样做就一定是对的了??
如果我真的说过,那么你指责我有“肉体生命不是第一重要”这个预设立场,就是
有道理的。可我什么时候说过这话??
兄弟其他部分的辩驳都属正常范围,但你说我有预设立场,实在是无语。然后还要
我先搞清假设,理由,结论... 哈哈~
2. 陈晓旭的师父向她传授那样的想法,这件事我压根儿不知。或许是我孤陋了。兄
弟既然言之凿凿,可否提供一个关于此事的链接?
3. 你举李红志,也就罢了。但你举希特勒就完全没有道理,属于为辩而辩了 ---
请兄弟仔细看看我前贴括号里的话 --- 只要没有人道主义罪行。后面那贴虽没有
重复这10个字,但很明显是假定在这个条件之下的。
4. 关于有无侮辱死者的问题,你说:“我可没有侮辱陈晓旭。我是要提醒大家注意,
陈晓旭的师傅,到底传授给了他什么思想?这一点和轮子是不是一样。”
可你的第一贴里明明这样说 -- “她的死,是把病当成业障,有病不去治硬挺著,
以为信佛能不治自愈,最后耽误死的 诶,听著怎么这么熟悉啊,这不都是轮子功
才干的事吗? ”
主语始终是她 --- 陈晓旭,最后在没有更换主语的情况下,落在了轮子功上面。这
种情况下他人理解成你侮辱死者,是完全正常的。如果你中间明显更换了主语,别
人再那样理解当然是没道理的。可现在呢?
5. 保尔等其他问题,都基于你提出的那个情况 --- 师父不让陈晓旭就医。如果这
个属实,那么自然你说的有道理。但如果你要用轮子这种词,请先把陈晓旭摘开。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恐怕是你理解左了吧 6 金错刀 字863 2007-05-18 09:21:14
🙂你站在世俗的立场上,自然会认为肉体生命第一重要 1 煮酒正熟 字836 2007-05-18 09:39:55
🙂【文摘】是呀,林妹妹去了,我们都老了。 人生如梦 字0 2007-05-17 20:16:37
😨魂兮~归来,俺滴偶像。。。 simplyred 字46 2007-05-17 19:36:29
☹️有感于这句 米宝 字45 2007-05-17 17:4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