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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十二,京房,荀勖,何承天 -- 履虎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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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十二,京房,荀勖,何承天

最迟在西汉初年,古人已经发现了“三分损益法”存在着缺陷,依照三分损益法推律,衍变到“中吕”后,出现了一个音差,致使音律无法继续衍生,无法回归到“黄钟”去。《淮南子》称此为“中吕,极不生”。这个问题,直到十六世纪,才由明朝的乐律家朱载堉最后解决。在朱载堉解决此问题之前,古代律历学家为了解决这个古代音差问题,为了寻求一种可以自由地旋宫转调的平均律,做了大量的工作,多少人为此付出了毕生的精力。

古代乐律家们的求索之路,大体可以归纳为三个方向。

较早时候,一些人认为,音律衍生到“中吕”,不能回归“黄钟”是正常现象。他们同时认为,中吕也不是音律的终极,音律还可以继续衍生下去,由十二律扩展为六十音律。这一派的代表人物是西汉后期的京房。

京房,《汉书》有传,京房本姓李,字君明,由于“雅好音律”,“推律自定为京氏”,遂以京为姓,于是乎,李君明变成了京房。京房是西汉今文易学“京氏学”的开创者,更是音律学大师。

京房认为,从黄钟三分损益推演到中吕之后,并不会返归黄钟,十二音律并不是循环往复,周而复始的。京房还认为,中吕也不是音律的终极,在中吕之后,音律还将继续推演下去的。京房采用了扩展十二律的解决办法,从中吕律继续“三分损益”,衍生出六十音律来。“中吕上生执始,执始下生去灭”,“上下相生”,最后到达第六十律“南事”。京房还用音律附会《周易》,京房说:

“夫十二律之变至于六十,犹八卦之变至于六十四也。”

由十二律扩展为六十律,确定音律的难度增加了不知多少倍。再运用过去的方法,用竹制、铜制的律管来审音,已经几乎不可能了。为此,京房发明了一种新的定律器,“准”。“准”是什么样子的呢?据《续汉志》记载:

“准之状如瑟,长丈而十三弦,隐间九尺,以应黄钟之律九寸。中央一弦,下有画分寸,以为六十律清浊之节。”

从引文中可以看出,“准”的外形颇类似于乐器“瑟”,它有十三根弦;两柱间的距离为九尺;在中央一弦之下的面板上,画有标记。这样,在审音定调的时候,人们就可以按照面板上预先画好的标记,通过移动音柱来调整各弦的长度,进而利用不同长度的弦进行审音。用“准”审音定调的效果据说不错,司马彪《续汉志》对此进行评价说:

“均其中弦,令与黄钟相得,案画以求诸律,无不如数而应者矣。”

京房的“六十律”理论太过繁琐,对尺寸的划分太细,后人很难掌握,因此,在京房以后,多数人对这一理论提出质疑,并在实际上抛弃了这种六十律的理论和方法。然而,总是有人喜欢“繁琐”,总是有人要“好古”的。到了南朝,又出现了坚持这种六十音律理论,并继续三分损益,衍生新律的人,他们就是钱乐之和沈重。

据《五代史志》所载,刘宋时期的律历学家钱乐之,重新提起京房的六十律理论。钱乐之在六十律的基础上,从“南事”律出发,居然又衍生出三百音律来。这三百新律再加上京房原来的六十律,共得出三百六十律。到了萧梁时期,博士沈重也坚持这一繁琐的理论。沈重应用京房的方法,重新求出了三百六十律,并用三百六十律来比附一年三百六十日。沈重在《钟律议》中说道:

“《易》以三百六十策当期之日,此律历之数也。”

虽然认为音律不能回归起始律的人一直存在着,但也有的律历学家一直认为,还是能够找到回归本律的途径的,十二律肯定要回归本初黄钟律的。有些人认为,音律同度量衡密切相关,“音差”出现的原因,应该在度量衡的偏误。因此,他们把着眼点落在了对度量衡的重新审察上。这一派人认为,音律不准,无法旋宫转调,主要是由于时间久远,度量衡的尺度发生了误差。

最先对古代度量衡进行审视的,可能是西汉末年历律学家刘歆。据班固《汉志》中所载,刘歆是用黍粒来校正尺度的。刘歆选取中等大小的黍九十个,这就是“黄钟之长”(黄钟之长为九寸)。有了这个起始尺度之后,刘歆用铜制造一巨尺,此尺“高一寸,广二寸,长一丈”。于是,“分、寸、尺、丈”就都有了。

刘歆对秦汉以来的度量衡制度进行整理,并用铜铸造出实物来,使得度量衡更加规范化,这也是“王莽改制”中值得肯定的一个方面。

到西晋时期,又一位律历学家对度量衡制度进行了审视,这就是西晋时期的荀勖。荀勖,《晋书》有传,为西晋初期的重臣。泰始九年(公元273年),中书监荀勖奉旨校试太乐,发现曹魏时期留下来的乐器音律不准。荀勖认为,出现误差的原因在于度量衡的标准上,从“后汉至魏,尺长于古四分有余”。于是,荀勖依照《周礼》有关内容,重新制尺,这就是所谓的荀勖“古尺”。荀勖依照古尺,重新铸造律吕,以调声韵。“以尺量古器,与本铭尺寸无差”。

就在荀勖重造新尺同时,又发生一件了不得的大事,在汲郡,发现了战国时期魏襄王的大墓,墓中出土了一大批东周时期的乐器,包括玉制的音律,以及钟、磬等等。人们用出土的古律同荀勖制造的新律进行对比,发现新律同古律的音律声调居然相同。这一时期,全国各郡、国,经常出土两汉时期的乐器,用荀勖的新律来对照,发现音律都是协调相应的。(履虎尾按:这段内容,为当时的政治服务,恐有虚夸成分在内。)

再往后,就到了隋朝了。李淳风在《五代史志》中,专门设立了一个专题,“审度”。在“审度”专题中,李淳风考察了度量衡的起源及各种“审度”的标准,列举出了从古至今(隋)的十五种尺:

1,周尺;2,晋田父玉尺;3,梁表尺;4,汉官尺;5,魏尺;6,晋后尺;7,后魏前尺;8,中尺;9,后尺;10,东后魏尺;11,蔡邕铜钥尺;12,宋氏尺;13,开皇十年万宝常所造律吕水尺;14,杂尺;15,梁朝俗间尺。

还有一些人则认为,音律不能回归本宫,原因不在别处,就出于“三分损益法”自身。这一流派的代表人物是刘宋时期的何承天。

何承天,《宋书》有传。是与钱乐之同时的律历学大师。何承天反对“中吕极不生”观念,反对京房的六十律观点。何承天认为十二音律是一个能够循环往复的整体,并创造出最早的“十二平均律”来。

何承天的理论要点以及具体做法,保存在《隋书•律历志》中。李淳风在《隋志》中记载道:

“何承天《立法制议》云:‘上下相生,三分损益其一,盖是古人简易之法。犹如古历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之一,后人改制,皆不同焉。而京房不悟,谬为六十。’何承天更设新律,则从中吕还得黄钟,十二旋宫,声韵无失。黄钟长九寸,太簇长八寸二厘,林钟长六寸一厘,应钟长四寸七分九厘强。”

何承天的方法分成这样几步:首先根据三分损益法计算出来各律长度的比数,用“清黄钟”的长度,减去“中吕”,得出古代音差之长;然后,将这个古代音差之长分成十一份,并把每一份加在从“林钟”到“中吕”这十一个音律上。这样,最后一律“中吕”律,与前一律“无射”,同后一律“清黄宫”之间的音程,就相对地和缓了。于是,就能够从新的“中吕”,平缓地返回到“清黄钟”了。

何承天用这种方法解决古代音差问题,创造出了一个全新的“十二平均律”。尽管在理论上还不够严密,还不是现代意义的准确的十二平均律,但在实际效果上,这个新律已经接近了十二平均律。正如《五代史志》中李淳风所评价的那样:

“从仲吕还得黄钟,十二旋宫,声韵无失。”

以上,就是两千年间,古人对十二音律追寻的大致情况。语曰,“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真正现代意义的十二平均律的产生,还有待天才律历大师朱载堉的诞生。

附录:

十二音律,按照“三分损益”生成的次序排列,是这样的:

1,黄钟,(C);2,林钟,(G);3,太簇,(D);4,南吕,(A);5,姑冼,(E);6,应钟,(B);7,蕤宾,(#F);8,大吕,(#C);9,夷则,(#G);10,夹钟,(#D);11,无射(#A);12,仲吕,(F)。

(上一行的“黄钟,(C)”是指,黄钟律大约相当于现代音律的C,下同。)改变一下排列方式,按照八度音内十二个半音从低到高的次序排列,则同以前说过的按月份排列的次序完全一致了,这就是:

十一月,律中黄钟,(C);十二月,律中大吕,(#C);正月,律中太簇,(D);二月,律中夹钟,(#D);三月,律中姑冼,(E);四月,律中中吕,(F);五月,律中蕤宾,(#F);六月,律中林钟,(G);七月,律中夷则,(#G);八月,律中南吕,(A);九月,律中无射,(#A);十月,律中应钟,(B)。

星张翼轸(题目未定)

一,十月为岁首

二,难通的《乐书》

三,律度量衡历

四,一部十七史,从何说起

五,“度量衡”说

六,乐律与“三分损益法”

七,师出以律

八,自作聪明的杨坚

九,豁达的陶渊明

十,候风与候气

十一,中吕极不生

十三,十二平均律的解决

关键词(Tags): #京房#刘歆#荀勖#何承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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