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调查】朋友刚从农村做调查回来,关于网吧 -- 葡萄
猪八戒还有几钉耙,葡萄兄打得太彻底了吧!:)
物权法在短期内效用有多大,我也不乐观。利益集团划分,这个我不知道具体指向,没有什么意见。说到土地所有权的问题,我还是老观点:占有权、受益权、处分权不是必须建立在所有权基础上的。嗯,这也不是我的观点了,产权理论就是这样说的嘛。不过土地所有权这一关,不动产权上是否可以有所作为?我觉得可以,只要有适当的合约安排。从这个意义上说,我觉得物权法的意义相当大--不管它到底做到多少,私有财产的保障被正式纳入了法律范畴,对于合约环境的建设是很重要的。
这个物权法是不是为了土地私有化打头阵?我胡乱猜测,什么根据都没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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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思是针对政府权力干涉。
私有财产面对公共权力是否有平等地位,这个是很关键的,似乎也是物权法引发争议的原因。
形式真的很不乐观。
现在的计划生育政策真的要反思了,不然农村空心化10-20年以后会成为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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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私有化是共产党走资的最后一步,其实开放以来一直在走,但还是保留一块遮羞布,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其实就是资本主义,土地私有化后就成为Chinese Capitalist Party,干脆改名共和党,反正一字之差。
本来中国的历史就是打土豪分田地,红朝也不例外,开朝以来到现在才名义上正式分田地,也算是有耐性了。
我4个农村表兄弟就是这样
他们在外打工多生一个,嫌烦.
你们公司统计的结果如何?
但是计生委说农村超生多,什么第四次生育高峰正在开始,反弹压力大!
并且阻绕系统内现实情况的反映和讨论.
10-20年内就会恶果显现,希望到时候追究责任时候,现在前任及现任计生负责官员人还活着.
85%是一个,10%两个,5%3个或以上
这个比例真的吓了我一跳,颠覆了我对整个农村生育的看法。
统计人群包括:
河北、河南、山东、四川、甘肃、安徽、江西、贵州、山西、湖南、湖北、陕西、内蒙、吉林、黑龙江、北京,16个省市自治区;参与人数1736人。
这个结果我已经转送我家老人,老人看后也大为吃惊。在这个调查结果中显示农村千百年来形成的3-5个孩子的生育习惯已经基本消失。
不能不说,这个结果让我震惊!很震动!
在此感谢一直坚持这个观点的老孔和其他朋友,是你们的不断坚持让我搞了这次小范围的调查。希望这个调查结果可以让一些老人看过以后,能有所触动。
当然,这个结果并不能完全反映农村生育现状,但是我认为进行一次认真的生育调查而不是泛泛的人口调查是必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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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l
我家农村亲戚多,这个情况我早知道.所以很
愤怒别人误导事实.而且我知道这个转变是在
90年代中后期开始的.
2007年初的农业普查包含了家庭子女的调查.
对现在的年轻农村人来说,生育意愿根本不强.
我等着看农业普查的统计结果,如果到时候
看不到的话,我就要惊异某委能量之大.
这种能量是建立在误导别人意识上.
人是懒于思考的,同时毕竟不会每个人都象你这样对单位情况做普查.
我和其他人关注这些问题,实在要尽中华儿女的一分责任.
万一国家果真落入痛苦的泥淖.那在我们闭眼的时候,
知道自己为这些事情尽过力,心里也就好受些了.
del
我不清楚你那里的抽样率和代表性
我作了余姚 绍兴 黄山 几个村的统计
常住人口是105户 118户 97户
有两个或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户数是 39户 44户 41户
(未统计非常住本地居民 已分得宅基地的即便未结婚也列入户数)
不清楚为什么和你那个结果差那么多
也许出外打工人员生育抚养困难一点,所以生的少?
至少我认为现在应该允许探讨这个问题了。这个问题影响非同小可,应该开始研究长远后果。
他公司反映的是青年农民的生育情况,你的是老中少居民总体情况
即便是这样,全年龄段统计,你的二胎户数都低于40%。
不知道计生委的妇女生育率现在是1.8个是怎么来的!
思考兄,我以前也说过,自90年代中后期,农村青年人生育意愿下降厉害。
这一是打工生孩子,带孩子麻烦。二是城市里相互影响使然。
80%的青年民工只肯要一个孩子,我是相信的,因为我在农村看到的就是这样。
你以前给我举的一些超生例子,都是80年代生的,90年代中后期的就没有。
你想想是不是。
既然你在当地调查过,你有无更详细的生育资料,中年夫妻的子女数,
青年夫妻的子女数。我知道浙江沿海农村,生育意愿是很低,大多数
年轻夫妻只生一个。浙江,年轻夫妻“少子化”现象,还被学者讨论过。
[计生主任张维庆]现在是农村一个半,城市一个的政策,总体生育率是1.8。如果普遍可以生两个,那可能生育率就反弹为2.3、2.4,导致人口的反弹和回升,那对我们国家未来的发展产生更大的人口压力,对于我国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关系,将会越来越紧张、越来越尖锐,可持续发展的承载能力将受到极大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