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中国政治,妙不可言(写到哪里就哪里) -- acton
而是没有这个能力。至少现阶段是这样的。须知知易行难。躲在别人身后指指点点谁都会,哪怕眼光再高看得再准也没啥了不起,因为不需要负什么责任。这就是区别!
很多事情,别人做了,自己回头一想,让我做,未必能够做出来。
这也是我欣赏共产党的一个原因。
四、经济增长阶段与腐败
既然说起了腐败,就不妨多谈一些。
前面谈了中国人的观念与腐败问题。这种中国人所独有的政治经历与民族意识当然很重要,但腐败的发生与克服终究是有规律的。各种客观因素都会影响到腐败,其中,我以为最重要的就是经济增长阶段。
范时杰君是一个非常爱读书和思考的青年,而且很有志于学问。这在研究生中,并不多见。有一个晚上,他到我住处谈起一个他的思考所得。他说,他要提出一个概念,叫政治产权。产权清晰,做事就会方便,经济领域如此,政府领域也是如此。中国的腐败所以严重,应当结为政治上的产权不清晰。甚至相比较古代的皇帝,其产权也更为模糊。因此,真正的问题是如何界定政治产权。
我的批评是,政治产权的概念应当能够成立,也确能解释一部分现象。但是如果将它作为是决定性的乃至决定性的变量,未免太过。现实的政治过于复杂,借助于单一变量是不行的。我们看英国与美国,在其经济起飞阶段,无不有着严重的腐败,这可能说明了腐败不单单是某种政制的因素,而称得上决定因素的可能仍然在经济领域。
许多腐败的发生其实是与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从贿赂一方来看,当机会很稀缺的时候,就自然会想到采用非常道的办法。比如,很多年前,那么时候物资都紧缺,连拿买斤肉都要走后门。在那种情况下,搁在谁都有动机走后门。记得90年代初,城市里兴起一个装电话的热潮。谁认识一个人在电信部门,都是一个难得的机会。记得当年我的同事许多走了后门,花了近3000元装一部电话,比同时的价格大约便宜上几百元。没承想,装电话的价格直线下降,更到后来,初装费都取消了。现在这个时候,谁为装个电话去送个人情,岂不是很可笑的事情?
从受贿的一方来看,人家也不是什么一个唯利是图的人。原来工资很低,你只靠工资养不活家,而其他人,尤其是最初富起来一批的人,却是过得有滋有润。这自然让公职人员心里不平衡。工资一高,人家也就不那么在乎那些小恩小惠的受贿机会了。君不见,新加坡和香港的公务员工资一高,清廉程度在世界上也有得一比。我就不相信大陆人就天性爱贪小便宜?用效用理论来讲,当收入低时,多出几块钱也可以带来极大的满足感。因此自然有官员为了区区的小利益而出卖权力,但到收入较高时,理性的官员就不会为了几块钱而冒丢官的风险。
目下,中国公务员的工资还不是高,所以贪污的动机还比较强烈。但较原来那种仅仅靠工资都无法养活自身的情况,终究有了好转。所以,现在也难得见那种每做一件事情,都要额外掏钱的情况。在这方面,我一个假设,经济发达地区的腐败程度要远较经济落后地区的官员腐败程度要轻。我有朋友在深圳,说那边官员办事比较认真,有很强烈的服务意识。来工厂检查时,也不留下来吃饭。2003年,我曾去福建做去调研,感觉经济发达的厦漳泉三地的官员要比其他地方廉洁一些,至少在招待方面不会有意想把负担转嫁给企业。
早些时候,人们对市场经济的一个怨言是市场诱使官员们去逐利。现在,因为普通的小规模腐败现象已经大大降低,那种责怪市场诱导腐败的声调已经听不到了。这里,固然也要感谢一些经济学家对市场的神化,但归根究底,却是经济增长的情况下,市场程度加深,收入增多,使得腐败不再成为很多人必须的选择方式。
十多年前,李景鹏先生在其《权力政治学》中将中国的腐败区分为社会腐败与政治腐败,并认为前者孕育和影响了政治腐败。我想,放在今天,李先生应该对社会腐败不会那么痛心疾首了吧。
总体上,经济发展阶段与腐败的严重程度存在着很高的相关度,而当社会的制度化程度较高之后,各种程序较为完善,各种防止机会主义和腐败的措施也会越来越完善,而腐败的程度就会相对较轻。当然,经济的增长降低腐败程度,但不意味着政治就自然会廉洁。要反腐败,终究离不开政治领域的动作。关于这一点,放在下一节再谈。
一个硬币如果只有一面就不成为硬币,新加坡和香港的公务员薪水固然高,但廉洁的另外一方面是他们的制度保证。
其实从近些年来党的各种政策和措施也可以看到党也意识到权力的监督是减少腐败的一个根本。
也得人们同时形成意识。政治上形成制度。不过没有足够的经济基础只靠道德和制度肯定也是不行的。
你所说“制度保证”,指的是民主?
如果是这样,我想告诉你,民主制度和反贪没任何关系,否则无法解释印度比中国贪腐。
所谓“高薪养廉”,含义应该是腐败很少,而不是0。
我认识的一个人的弟弟,在广州当交警。交警曾是非常贪的,为了点小钱,什么事都敢干。现在完全不同了,因为交警每月有上万收入,而且有公家补贴的房子,再也不会贪百八十块。
高薪能养廉,迄今无反例
百八十块想来该是不会了,那几百上千(或者更多)的呢?
顺便摘录吴思的《潜规则》里讲的一个故事:
在晚清官员段光清《镜湖自撰年谱》咸丰四年(1854年)六月的记载中,我看到了类似的故事。他讲了宁波渔民和商人购买海上安全的经历。
当时宁波外海不靖,海盗很多,渔民和商人的生意大受影响。这本来是清朝水师的失职,他们领饷吃粮却不干活。但是这又很正常。公务员偷懒,按术语说就是追求闲暇效用的最大化,这是很有名的,举世公认的,老百姓也是充分理解的。大家并不真指望官员们尽职尽责地为人民服务。他们也许有这种良心,但是没有这种必要。满清王朝垄断了公共服务业务,没有人敢和他竞争,所有竞争都叫造反,那是杀头之罪。
商人和渔民们没有办法,就自己凑钱激励水师,麻烦他们出海维护治安。这又属于一件东西卖两遍了。商人和渔民已经在各种税费中掏过钱,其中已经包含了供养水师维护海上安全的费用,现在却不得不再掏一遍。当然,并没有人逼他们掏钱,我们只能说他们是自愿的,他们认可了这第二等公平。更准确地说,是认可了自己的二等身份。
据宁波知府段光清说,这办法开始还管用,水师干活了。但是今年给了钱,明年又给了钱,一年一年地给下去,这笔钱好像又成了水师该得的一笔陋规,水师再次懈怠起来,渐渐又不干活了。另外一种解释是,海盗越来越厉害,水师缺乏训练,打不过人家,不敢出海干活了。不管怎么说,总是百姓花了两次钱,仍然没有买到海上安全。
btw, 若公仆们真的认为工资低(低于自己实际的工作付出)所以不得不贪,那干嘛还赖在位置上不走呢?要知道想挤进公务员队伍的人都排了老长的队唉~
“活得不耐烦了”就接着贪,反正象你说的“想挤进公务员队伍的人都排了老长的队”
不过,我相信神志正常的人占绝大多数
没有说是民主,只是保证权力有所监督,而这个不论民主还是不民主都可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