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黄家驹30年 -- 达菲
象流浪地球中就有应用。
清华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司若在接受闪电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AI换脸及换声技术对于工作效率的提高具有非常强的作用,“AI换脸及换声技术让已故的演员、历史人物可以通过换脸技术重现在屏幕上,在不同国家的语言转译上也可以通过AI的换声技术进行实时转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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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可以创造个流行文化:影视、歌曲全世界流行来洗脑。就会有数典忘祖。
还好上下五千年很能打。
每年音乐学院招生都有天赋异禀的,艺术生毕业后的机会还真不一定与成绩成正比。
年轻的象之前提到过的马佳 蔡程昱都学美声歌剧系的,在美声这边很有名气了, 经常上央视和各类庆典活动。蔡程昱是上音的与黄霄云还是同龄人,老天爷给的金色男高音,师从王凯蔚教授,艺术指导朱和副教授。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知止而后有定,定而后能静,静而后能安,安而后能虑,虑而后能得。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知止而后有定,人定胜天的定。进一步千般风险,退一步前功尽弃。
恐惧的是物我合一,无分彼此。无分彼此,这与“我取彼”范式是相冲突的。练站桩之类的功夫到某个阶段,会出现全身无处着力的感觉;社会演化到某种程度,会出现后现代的无力感。
除了唱歌 弹琴和小提琴一样会融入音乐中 感受音乐中的情感,彼时没有想什么技法音准 就是自然而然象水一样流淌开去。小时候练提琴曲 初时谱印在脑海 后来就是乐感的感受。但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太对了,不练就废了,现在只能听音乐时会投入。
要说恐惧源自安全感差和建立自信的方式吧,有信念倒塌的 有天不怕地不怕的。正义感爆棚的能见义勇为的应该从小练就了勇敢。
同期的阿云嘎郑云龙更是红火的很。
这些逻辑都是相似的,戏曲,戏剧,美声,这在东西方文明圈都属于小众,高端爱好,拼数量拼人头是不能跟通俗流行比的。
但不排斥他们也能得到一定数量的受众,但一定是在普遍的通俗流行需求被满足的基础上。所以这些美声圈的也能借综艺节目的东风得到一些受众,甚至成了网红,更多是因为年轻观众已经听了足够多的流行歌,想要一些不一样的东西,才去追求更小众的爱好。小众的发展一定建立在大众充分发展的基础上,无论音乐还是其他艺术都是如此。
“一条大河波浪宽”是民族唱法,“我爱你中国”是美声。改革开放文化交流,结果交流成 分大众小众。五四时期宣传革命 歌舞剧话剧就在街头巷尾。
所以有人讲“流行”成了宗教。
“通俗”作为一种风格和唱法,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才确立的事情:
“三种唱法”
按照美声、民族和通俗三种唱法分类已经成为青歌赛的惯例,尽管多年来观众早已习惯了这样的分组方法,但自从1986年第二届青歌赛设立美声、民族、通俗分组比赛以来,“三种唱法”就一直饱受争议,直到今天依然争论不休。
1984年首届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播出后引起了不错的反响,但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不按唱法分组,只是按照参赛选手单位分为专业组和业余组,这种大杂烩的比赛很不科学。加上上世纪80年代中期,港台有大量流行歌曲进入内地,邓丽君等人的歌在内地已经颇为流行,时任大奖赛总导演的邹友开考虑,第二届比赛能不能把流行音乐纳入进来,然后按照唱法分组比赛。
“当时社会上对于流行音乐尚有争议,邓丽君等人的歌曲都被称作‘黄色歌曲’、‘靡靡之音’,这个时候把流行音乐纳入到大奖赛中来,会不会有什么不妥⋯⋯”,邹友开对此也顾虑重重。自己拿不准就找人商量,于是邹友开把时任音协主席的时乐漾和歌唱家李双江请到了办公室,关起门来开起了小会。当邹友开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两位专家的时候,二人竟然不约而同的表示支持。
时乐濛说:“音乐就是要大众化,寓教于娱乐。现在改革开放了,港台流行音乐堵是堵不住的,不如干脆将流行音乐引进大赛,为我所用”。在当时人们的印象中,流行音乐基本上就等同于港台音乐,为了有所区别,他们决定把“流行”唱法改为“通俗”唱法。李双江说:“通俗,就是通俗易懂。歌手唱歌就是要让老百姓通俗易懂”。于是,“通俗唱法”一说就此确立,从1986年第二届电视歌手大奖赛开始,就按照美声、民族、通俗三个组别进行,直到2008年的第13届青歌赛,“通俗”唱法才改回“流行”唱法。三种唱法的划分,改变了中国声乐赛事的格局,在中国的声乐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所以“通俗唱法”这一词本来就是时代性的称谓,说穿了是体制学院派对流行唱法有歧视,但挡不住人民群众喜欢,于是改头换面套了个“通俗”的皮。
现如今已经不再使用“通俗”一词,就是流行,音乐学院里也不称之为通俗唱法了,“通俗”一词已经正式走入了历史。
至于流行音乐,本身它的内涵非常丰富,虽然历史不过百年。流行音乐并不一定与文化工业或者资本主义传媒时代这些东西联系起来,虽然它很多时候确实与这些绑定。流行音乐也并不只是小情小爱,芭乐情歌。
单从艺术水准来说,流行音乐也完全不输于传统的民族或美声,虽然它的历史才不过百年。现代流行音乐的演唱者,如惠特尼休斯顿、阿来莎弗兰克琳、皮柏布莱森、布莱恩麦肯耐特等等,其演唱技艺已臻化境,并不弱于传统的美声大师。
更重要的是,流行音乐不限制自己的边界,不介意于向其他风格吸取营养,完全形成了一套庞大复杂不属于传统音乐的体系。
流行音乐根本的功能在于表达当下,表达时代。你所说的戏曲、美声一度也是流行的正因为它们也表达了它们所属的那个时代,而它们在今天没有那么流行也是因为它们短于表达当下这个时代。这跟出身、跟技艺没有什么关系,也不必“愤愤不平”。
而一个市场充分繁荣的环境并不介意百花齐放,假如听流行的有五亿,听美声的有一亿,那美声依然是小众,但也足够养活很多人了。
张碧晨的蝶窦共鸣在女歌手里基本独一份,但问题也是存在的,就是你说的不通。原因也就是林俊卿说过的,鼻腔-软腭是个倒过来的瓶子,要走一圈但还能出来,不能闷在里面。我也听了《笼》,感觉是确实打通了,但副作用就是原来的蝶窦共鸣的醇厚音色有所损失,但也没办法,还是那句话,有得必有失。
这是你另外一帖里面的字句,那帖我已经回复过了,只能补充,所以我就随便找了你另外一帖回复
你说这个蝶窦共鸣让我很好奇,然后我昨天凌晨去研究了一下,然后发现,我是天生自带蝶窦共鸣的人,所以我高音上的很简单,上高音的时候蝶窦那个通道也会帮忙,而且体感两个蝶窦帮了很大的忙。原因很简单——就是我能动耳朵
国内好像没有专门教这个,作为天赋和自我调整能力极强比较少见的人,我就来说一下吧。
蝶窦共鸣最正常和舒适的,就是张碧晨这种方式,她是用的把耳朵后面有个鼓着的肌肉拉紧的方式,那个地方一拉,说话立刻就感觉到自己的声音像是在一个瓮里面,有一点含糊不清,高频丢失。我觉得这个耳朵后面的肌肉不是谁都能拉的动的,毕竟你也说了,张碧晨的蝶窦共鸣女生里面独一份。所以我估计张碧晨和我一样,也是一位耳朵能动的选手,耳朵能动,也就能动头上其它人不能动的肌肉,说拉意念一动,立刻就能拉。不能拉的朋友大概就需要练几年那条肌肉。。。;那么,要解决这个说话含糊不清,就需要自己调整过去的发声方式。歌手咬字一般是对着“两眼之间的位置上面一些,两个眉毛中间下来一些的一个点”,就是把咬出来的字推到那个点的位置,这样剥离胸声,咬字在气息上面,好上高音。但是用这种拉耳朵后面肌肉的方式,那个点就不行了,就需要自己去调整 把咬字推高的位置,不然体感不舒服。我实验了一下,整个头部,从人中到头顶百会穴一条线都去尝试,自己体感最舒适,而且出来的音色最能让自己接受的地方是。。。头顶百会穴。然后再调整口腔对着唱歌的位置,发现对准自己鼻子唱歌最舒服,音色出来最好。唱的时候感觉字是从上面滑到鼻尖然后流下来的,这好像是比较接近美声唱法的一种唱歌方式。我调整了一会儿,就觉得这样唱还行,不过音色始终有点怪异。我自己推测,这就是张碧晨的演唱方式,至少是她过去的演唱方式,因为她平时说话,就有点这个调调,瓮瓮又有高频的声音
还有一种使用蝶窦共鸣的方式,我实验了一下,就是依靠想象力,大概就是想象自己眼睛上面戴了一个沙僧那种帽子,瞬间蝶窦共鸣就能成立,但是这样唱我觉得不舒服,过去我们都是对着“双眼之间上面一些,两个眉毛中间下来一些的 一个点”去唱。用这种“沙僧帽子”蝶窦共鸣的方式,我觉得那个点就低了,体感很不舒服,唱着难受,得把这个点上移几厘米才舒服。然后上移几厘米共鸣其实丢失了一部分,我就把上面那个点和过去那个点连起来,成为一个竖着的牌坊之类的玩意儿,就舒服了。不过这样始终是不对头,就是咬字对的点和声音对焦的点不一致,有一点共鸣丢失,损失了一点音色
国内选手说使用蝶窦共鸣毁嗓子的,我猜就是用的这种方式。如果她觉得不舒服,不去主动调整位置,还非要蝶窦共鸣继续唱,那要不了多久自己嗓子就小结了。唱歌是一定要自己舒服的,任何不舒服需要立刻换方式。
我估计那英是用的这种方式,所以她的蝶窦共鸣听起来比起张碧晨要弱一些,平时说话也没有张碧晨那种瓮瓮的感觉。估计她也选择了和我一样,把焦点抬高了几厘米让自己唱起来舒服,所以一直没有唱出声带小结。
其实这两种折腾蝶窦共鸣的方式,都是不对的,效果不好,因为蝶窦共鸣不够响。第二种那英那种方式,我记忆中,唱帕瓦罗蒂那种高音可以用到,不过我不确定,毕竟几十年没唱过了。张碧晨那种蝶窦共鸣,始终会有瓮瓮的问题,我尝试了很久,无论如何都解决不掉。然后那天晚上我就又实验了一会儿,结果发现了Mariah Carey的蝶窦共鸣使用方式,她这种是最合理的。蝶窦共鸣声音巨大而且没有副作用,声音也不会瓮——原来Mariah Carey和我小时候的唱法是最接近的人,这个世界,和我唱歌方法和体质最接近的人竟然是Mariah Carey。原本我是打算写出来的,但这就不光需要写怎么折腾蝶窦共鸣了,还需要写出来我小时候是怎么唱歌的,两者互为表里。这个没有10W字大概打不住,因为得一步一步循序渐进,绝不能跳级,而且我估计正常人很难学会。后来想想,别人没有需求的时候主动助人为乐没有好下场,还是需要放下助人情节,尊重他人命运
如果张碧晨没研究出来,我倒是挺愿意告诉她这种蝶窦共鸣的方式,因为她大概率耳朵能动,而且长相和声音都挺像我大学时候女朋友,我电视上第一次看到张碧晨的时候,就天生对她有好感
这可真是个好消息。要是真的能让过去那些经典的声音再现,那就太让人惊喜了。希望后来的年轻人也有这个耳福,知道我们过去对这些声音是多么的着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