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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HR 554 台湾冲突吓阻法对在美人士影响巨大 -- 舟轻云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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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阿富汗那个太少,不过美国显然就是这个思路,也是

美国横行霸道的历史习惯啊。

家园 缺乏基本对社会的理解和常识。
家园 CCP的ccm找出10个人在美国有存款、房产,

不费吹灰之力,找出来一百个应该是不容易,子女名下也算的话估摸着能凑够数,算上欧州、加麻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太小看改革开放了。

家园 有可能

先各种试探,能不战而屈中国是美国的上策。

家园 你这个贴还是比较实际的,宝你

土地财政他在任十年,只知道使劲地花钱,没想过土地财政消失了怎么办?其实原来是想的通过对农村的宅基地卖一遍,如果不行,接着卖耕地,然后关着门自己在家折腾,把美国鬼子熬垮,现在看效果不理想。那么解决土地财政现在已经失去了窗口期,也就是说再想卖农村的宅基地也收不到钱,因为农民祖祖辈辈就在那住,你想让他们象征性地拿点钱是可以的,想多点?那基本上不可能。耕地,这个是当年打土豪分田地来的,都是用命换来的,如果说你红二代可以这这那那,那凭什么就不能为保住自己祖上用命换来的土地?所以这条路,也不怎么好走,剩下就一个大印钞了。疫情期间跟着美英西方印更多的钱,那个时间是真的非常好,还有理由,但是就是不印,就是要通货紧缩给人家送货上门,连个出口税都不敢加。现在自己印个钞,在你眼里成了不配合,跟犯了弥天大罪一样了。

家园 好像德州可能限制华人买房,有没有知道的说说
家园 看来还是有不少人太幼稚了

我看了不少人的分析,因为美国人这么说,所以就认为中央至少有十个以上的人在美国有存款,我就不明白依据在哪,美国人这么说,大家就当真了吗?海外有很多贪官污吏,这个是事实,但怎么肯定说是政治局常委以上的等级?国内没有政审?美国人说什么就信什么,这是幼稚之一。

各位都在分析这个法案什么人危险什么人没问题,难道没有想到这意味着所有美国华人都有危险吗?随便想一下都能想到,美国政府想动任何一个在美的华人都是可以做到的。你三代之内有政府官员是精准打击的对象,那你三代之内有共产党员呢?美国官方完全可以说你的家庭背景有支持攻打台湾的行为,以此没收你的财产,你怎么反驳?甚至更进一步,以怀疑你的家庭背景有支持攻打台湾的行为冻结你的财产,就算你主动申诉,拖个两三年,没有任何财产你能活多久?到时候说没问题,但人已经没了,财产充公,你能怎样?这是幼稚之二。

这个主贴下面一堆人的分析都歪了楼,实在让人无话可说。大概大家心里也清楚,只是没招而已。治疗幼稚病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残酷的现实,仅此而已。

通宝推:李根,白鹤梁,外俗内正,chuchong,journal,铁手,潜望镜,河江河,白马河东,方恨少,
家园 那么这是没收的第一例

我的帖子提到过“在西方确实出现一些讨论,是否把这些钱拿去直接救助乌克兰难民甚至赔偿乌克兰政府,但是至今没听说实施的。”

看来美国已经已经完成相关法律和诉讼过程,完成了第一例。我总结一下。

一美国和西方总共冻结了俄罗斯国家和个人在西方大约3500亿美元的资产。

二美国通过了法律可以没收某些被没收的资产,并作为对俄罗斯对乌克兰的赔偿,现在法院已经有第一个判例,美国司法部长也已经批准。

三第一个判例涉及俄罗斯富豪马洛费耶夫,他的540万美元被没收。

四马洛费耶夫的总资产大概在20亿美元左右,540万美元只是总资产的0.27%,老马应该不至于因此破产。

家园 恐怕邓家不干净,还有曾某等几位
家园 就事论事,HR554这一法律涉及没收财产了吗?

如果别的法律说要没收财产,请指出来,最好开新贴。

家园 并不需要真的涉及没收这步操作

对于法案所想要针对的群体来说,单是“让你对自己的资产安全性产生担忧”这点,就足够了,这其实是非常浅显的道理,纠结于法案的具体条款,都是书生气太重。

通宝推:夜雨行歌,
家园 【转发】德州SB711法案 -- 有补充

[URL= https://user.guancha.cn/main/content?id=947152&s=fwzxhfbt] 德州SB711提案来势汹汹[/URL]

是不是能部分怀疑桥长老的疑问?

SB711提案建立了一个申报制度,要求四国公民买房过户的10天以前填写一个TREC的表格,声明自己是否来自这四个敌对国家,卖家可以选择继续履行或终止合同。卖家依据这个表格终止合同时,买家不得向卖家要求赔偿损失。这意味着,卖家可以找这个借口随时反悔,或者一开始就怕麻烦不考虑华人姓氏的买家,华人会在所有不动产交易中处于明显的劣势。

达拉斯的华人法学教授Leo向休斯顿在线表示,SB711也是违宪和违反联邦法的,内容和SB147没有实质差别,只是法律构架不同。

SB711的危险之处在于,它把决定权下放给了卖家,让对方可以没有任何证据地“合法”歧视,终止合同,而不是通过政府的事后审查。如此一来,买家既不便追究卖家造成的损失,也无法起诉政府。如同德州的反堕胎法,把起诉帮助孕妇的相关人士的责任给予了成千上万的普通人,政府隐身其后避免被诉。

作者 对本帖的 补充(1)
家园 不是怀疑,是回答 -- 补充帖

打字手不过心啊

家园 那你说说针对的群体是什么?

我的理解是所有政治局委员已经和台湾事务有关的中央委员,还有他们的直系亲属。这和99.9%以上的在美华侨华裔无关。如果美国司法部门用这一法律对付这99.9%以上的在美华侨华裔,他们大概率能胜诉。

家园 可以只针对你所理解

土共高层,也可以在具体执行(司法解释)阶段进行外延的扩展或者干脆另立法案,很显然,这一切取决于米帝资本家的意愿和斗争的需求,以及民意等,就好像孟公主被绑后,其他与华为类似的被米帝盯上的企业家及其亲属们,还敢像之前那样,毫无心理负担地在五眼联盟地区来一场想去就去说走就走的旅行吗?现如今,这些群体,在买机票之前,恐怕都得先掂量掂量一下自己的分量,万一……自己值不值得国家投入资源去捞回来吧?而在孟公主被绑之前,恐怕也没有人敢想像,米帝居然也敢这么干?然而,它就是这么干了,又如何?

家园 司法解释和另立法案

首先说另立法案,这是未确定的事情,没法讨论,另外新法不溯及以往。

其次司法解释。法律规定模糊的时候,确实可以有解释空间。HR554的规定非常明确,政治局委员和对台事务相关的中央委员极其直系亲属。唯一模糊的是怎么鉴定是对台事务相关的中央委员,我们扩大一下就算包括所有中央委员。

另外直系亲属明确列明,借用一下热河蛮子网友的翻译:

(5) “自然人的直系亲属”指(无论是否全血亲、半血亲或通过领养而成)

(A) 任何自然人的配偶、父亲、母亲、子女、兄弟姐妹和孙子女;

(B) 该自然人配偶的父亲、母亲、兄弟姐妹;

(C) 该自然人的子女、兄弟姐妹的配偶;

你觉得这里有什么解释空间吗?就举个乔石的子女为例,假如乔是现任常委,美国司法部门要公布他的子女在美金融机构的资产情况的话,首先会证明他的子女虽然姓蒋,但是他们当年的签证和入籍(不确定是否入籍)资料里写明,他们的父亲确实是乔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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