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为什么要润,回忆我这幻灭的2022 -- hansens
我已经不上了。不知道那帮兄弟现在如何?
我还有很多帖子在那里,抽时间我要去下载下来了
大毫子然后中毫子然后高层掺合,所以不要自以为自己是什麽中产,脱离广大低端人民,而且这是法律规定。
楼主遇到对事情,说白了,所有人,随时可能遇到,所以很多跟帖觉得楼主有这样那样对问题。但是,
普通公民在合法权利被侵犯对时候,有什么有效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是不是政府官员可以胡作非为,而普通百姓稍微有点不当就要饱以铁拳?
从《物业服务合同》入手。
业委会的权力有没有,关键还是看你们在《物业服务合同》里是怎么规定的。
如果《合同》里全是偏向物业的霸王条款,就该主张该合同(对物业)单方面有利,是无效合同,要求物业公司和业委会重新签订《合同》。
这里有个问题,就是物业会主张和业主单独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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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你们该换个律师——或者是直接找律所合伙人谈。
不是业委会没权力,是这个律师怕麻烦——这种案子没十几万打底,律师不会接的。因为(考虑到业主数量)这需要一个完整的律师团队,起码是一个主攻产权纠纷律师+2个民事律师+N个助手实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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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不希望您离开西西河。
我觉得如果可以,请您持续关注自己的帖子,然后把后续也发出来。
因为我从没去过美国,我很想知道您过去之后的感想,以及对比、感受。
因为据我所知,外国的月亮大多时候都没有中国圆——除非你有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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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帖子时间清晰,接地气,送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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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顺便问一句
你这边资金转移境外,是自己做的还是找的第三方公司?
我这边深圳有同学做这个,5%服务费。
有需要可以私聊我哈。
这下捅了马蜂窝了,一期二期集合起来反对(三期在对面,比较远)。
头两次,只是把足球场先围起来,被集结起来的群众直接推了围栏。
中间业主群里面有律师及公务员,召集了业主签名,到区政府和市政府那里开听证会,最终是开发商输了(这里面有点历史,从规划上来说,球场是不存在的。但是从一期到三期的销售来说,球场是开发商的卖点,是被印在了开发宣传册上的。对于大部分普通业主而言,肯定不会去翻政府的用地规划)。
但是开发商不死心,就开始分化瓦解。先是对一期业主许诺为其免费加装电梯,直接把一期大部分业主策反了。然后又一次挖掘机开进足球场了,被集结起来的群众把挖掘机窗户砸烂了,结果是砸的人被带走了拘留。
最后一次,也是最严重的一次,一期部分业主和二期联合起来在足球场外拉横幅,直接来了武警把带头的几个人拉走了,印象中带头的几人是群里的律师。
这以后,业主们也就消停了。胳膊扭不过大腿。
经过了5年多的博弈,去年年中,四期开始修建了……
放在7年前,这个楼盘定红红火火的大赚
好歹不歹去年开建,然后今年10月售楼处开始发售期房。
我每天打那过,感觉门可注罗雀,搞得我都担心别家门口有片烂尾楼了。
但几个熟人的小群不会,具体什么标准我也不清楚。
产权不属于业主的。
咱们说个奇皅的,香港美孚新屯,1978年建成一期,直到2012年还可拆天然气供应房再建一幢新楼,业主告到房屋署,人家回复是,该小区容积率没用完,可以再建一幢,资本主义社会不也一个鸟样。
算了,我这文风容易得罪人。
申请个监察都被11张票反对了。
但考虑到还有24票支持,
看来能接受我文风的还是多数。
于是我决定还是开个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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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夫人见到太多美国乱象,愤而掷柳叶刀,曰:学医救不了美利坚!
刀立于阁下耳旁,深入墙面三寸。阁下目不斜视镇定自若,连呼:好刀,好心,好人!
遂抱得律师归。
今琴瑟相合,家庭和睦,生活幸福。
或曰:家国天下,今阁下已得其一矣。
在这里爬了半天楼,看完后就把我这个“废话篓子”又感动了,旧话重提,再啰嗦一次自己的故事吧。
一花一世界,一草一如来:路在何方,路在自己的脚下
我非常相信: 人就是需要自己来“挑战”自己的。特别是自己去“否定”了自己,这样才能自己“超越”自己。
黄婆卖瓜,自卖自夸,还是聊些个人的体验吧。
回顾自己的一生,我发现每当这种情况发生时,都会是在面临对自己的命运做关键的“决策”时:
第一次是冒然“从政”。自己也不知怎么的就被领导给“发掘”了,问我愿不愿意给他当笔杆子和处理杂务,当时我也犹豫再三啊:“咱这个平时无法无天的混混,能是这块料吗?” 但是这又是施展自己的抱负,(野心?)来改变自己和年轻伙伴们的命运的的机会啊!
就这样,自己从一个小破厂,后来到大工业局,一直不断地为不同的头头们效力,才开阔了眼界,见识了风云,体验了深浅,领教了险恶……。
自己的那些起起伏伏的故事,至今在与老厂过去的普通工友们一起出游时,还常常会被他们拿出来“调侃”,但已经是当年官场的“佳话”了。
第二次是弃官求学。听说要恢复高考了,我在没有任何准备的情况下,自己又跃跃欲试了。而那些已经开始享受生活的同僚们,有劝阻的,也有等着看咱闹“出洋相”和“吃苦头”的……。
但是我却又侥幸地“过关”了。不过这却是个极其珍贵和正确的“选择”,因为从此自己才获得了真正的可以“谋生”的专业能力,挂着文革后的“首届”大学生的名头沾光了一辈子。
记得数年后,在一个“挚友”(这是一个真正的多才多艺的天赋异禀,自己从来一直对他是“五体投地”的)的临终床前,他给我托孤时,我才知道了他的终生“悔恨”:“当年不听你劝,错过了那个机会后,就再也补不回来了。一等你们这些人毕业,我们这些人就“失势”了!”
因为好强好胜的性格,他一直都没能“走出”自己来,让心病导致了绝症,真可惜了一个好人才!
后来,在从事专业工作的同时,我也又有机会兼职过一些行政职位了,但是与过去自己在“官场”时比,就大不相同了,我多了许多的底气和自信,也获得了进退自如的自主权。更可贵的是,我从大学里的那些同学和老师的身上,感受到的“自惭不如”是太深刻和太广泛了,从此一辈子一直就“夹着尾巴做人”了。(无论是在何时何地,还是面对何人何事)
第三次又选择“从零再起步”,则是“出国”了。那时候,我只能把全部的积蓄都取出来了,并且还负下了债,才付了学费和机票。选择与老人、妻女别离,出国去洋“插队”,真的是件非常痛苦和困难的事情。(注:那时候,也是有可能排队等“公派出国”的,但是自己的年龄和位置是决不可能让“读学位”的。也因为当时的西方世界,基本上不相信中国的高教质量,我虽然拿到了三个大学的录取信,却只许诺:只有来后才有可能考虑给”奖学金。)这又是一次破釜沉舟,前途莫测的命运赌博啊!
就这样,我又开始尝尽了流离失所和寄人篱下,重回最低层再起步,一切从零(甚至是负数)再开始……。
一晃又是数十年过去了,但是我至今却不怨,至今也不悔。因为我学到的、体验的、实践的、收获的和贡献的,都是不出国就不能得到的呀(至少在当时的条件下,就是那么个情况嘛)。
每个人都会有选择自己命运和道路的几次机会的。但是无论如何,每个人的脑袋都是自己的,腿也都是自己的。“路在何方,路在脚下”,这句话,我觉得一点都不错。
如果单单地讨论现在的情况,我个人是觉得:中国应该是“机会”最多的国家。因为她还在不断地变化,还处于成长和成熟的过程中。而西方世界接受中国的现实存在,也应该是迟早的事。
至于是不是会付出什么样的代价? 我也还是这一句话:实事求是,事在人为,路在何方,路在自己的脚下。
我对人类的未来永远是乐观的。不管个人和家庭将来会面对些什么,但是“坦然面对”一定才是正确的态度。
一家之言。
只有祝福。
武汉武昌汉飞逛逛街。
本来是两层门面,我买的是一楼大门和二楼两个。
结果交付的时候,我二楼的变成3楼了。
因为开发商在中间又加盖了一层。
图纸还审批通过了。
然后这事儿我们业主事先都不知道。
就这,官司打不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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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们成立业委会换掉了物业公司。
所以我就只针对他说的物业公司提了下该怎么弄。
当然我没有合同,不知道他们合同怎么签的,所以就随口一谈。
这种事在国内太多了,其实大多数到最后都是算了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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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离开,那也是卖房子换小区。
因为物业这事儿举家移民我倒是没见过。
数百万(北京两套房甚至可以轻松千万了吧)房产即便全卖了,换个地级市甚至部分省会完全可以做包租公了,多爽。
资本家就是这样见缝就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