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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浅谈我国立法的逻辑和原则(求粉红色边框) -- 121g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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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浅谈我国立法的逻辑和原则(求粉红色边框)

浅谈我国立法的逻辑和原则。

一、发帖初衷:

为了骗花,并争取获得 @铁手 钦赐的粉红色边框。

二、本帖原则:

以我对法律的理解,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简要介绍下我国立法逻辑和原则。

三、本帖内容:

1、有句话大家肯定很熟悉,那就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这句话怎么理解呢?

前一句话:就是当事人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原告被告把证据拿出来);

后一句话:法院以相关法条进行判罚(法院负责筛选证据,决定怎么判)。

2、谁主张,谁举证

什么意思呢?

意思就是说,121GDI说铁手欠他一个粉红色边框,于是告上法院。

那么121GDI就要提交证据(比如铁手手书一封:奉天承运河主,诏曰:兹欠河友121GDI粉红色边框一副,立书为证,钦此)。

那么法官就会问啦,铁手,你可认得此书?

铁手说,朕认。

好,那么121GDI胜诉。

铁手说,不认(异议)。

好,那么就该铁手拿出证据,以证明此书系伪造,或拿出其他更有效力的证明(如拿出121GDI手书:兹有前书曰铁手欠121GDI粉红色边框一副,实乃玩笑,做不得数,特此证明。)

3、法无禁止皆可为

什么意思呢?

意思就是,我国法律和相关规定中,没有被列为“违法犯罪”的活动,都是合法的。

比如,121GDI今天宰了一头熊猫,因为熊猫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这显然是违反了法律。

但如果121GDI今天宰了一头霸王龙,因为霸王龙不属于国家保护动物/野生动物,也不再濒危物种名目中,所以121GDI并不涉嫌违法。

哪怕121GDI当街屠宰也没事,因为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霸王龙必须接受检验/检疫。

4、民不举,官不究

什么意思呢?

比如121GDI和铁手在大街上互殴,围观群众报警。

但是121GDI和铁手表示他们互殴是打着玩,开玩笑,互相不追究。

那么警察也不会吃饱了没事干立案侦查审问前因后果(确有可疑除外)。

5、法不外乎人情

什么意思呢?

说张三有次殴打其配偶,被邻居看见,邻居报警。

其配偶不但不感谢,还骂警察多管闲事。

啊算了,这个例子太复杂,换一个。

(1)说张三故意杀了A君,A君家属表示我们不要赔偿。

张三一般无期起步,死刑封顶。

(2)说张三错手(过失)导致A君死亡,A君家属表示我们要赔偿。

张三一般有期徒刑十几年封顶(看具体情况,后文解释)

6、形容词

A、我们经常可以看到一些新闻在报道判例(除了法院还有纪委、检察)时,会加上这么一句话:

突破了:法律底线、道德底线、人伦底线;

特别:作案动机特别卑劣,作案手段特别残忍,

极其: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等等。

此外还有诸如(纪委检察比较多):XX之后不收手、对组织不老实、串通对抗组织审查、对组织不诚实等等。

这些就像是叠DEBUFF(负面效果),叠的越多,刑期越长(死刑可能性越大)。

B、与之相对的,则是诸如“认罪态度好,积极赔偿、主动自首”等,则是正面BUFF,可以获得适当轻判。

其中,积极赔偿是民事和刑事案件中,被告(犯罪嫌疑人)是否有机会逃脱死刑的最大考量,其裁量程度甚至高于“社会影响、手段残忍”等等。

法律考虑到受害者(如果还活着)及其家属未来的生活,如果犯罪嫌疑人愿意大量超额赔偿,则基本不会被判死刑。

但是,其中有两点:

1、刑事案件中附带的民事诉讼赔偿,一旦接收,那么犯罪嫌疑人基本就不会被判死刑(人都死了,钱谁给?);

2、如果原告(受害人家属)坚决不要赔偿,则犯罪嫌疑人基本必死无疑(起码是从重从严,基本是杀一个10年起步,杀两个15年起步,杀三个无期起步——如果案犯有“手段残忍、影响恶劣、后果严重”,三者有其二,而受害者家属拒绝赔偿——即放弃要求民事赔偿的权力——则无论杀了几个直接死刑),因为法官也是人。你都突破人类道德的最低线了,那就赶紧投胎算了;

具体细节依案件复杂程度和证据掌握情况会有出入。,我在此只是做个简要介绍。

大家千万别照搬“杀一个10年”的错误经验。

比如杀一个1岁的幼儿,和杀一个成年人,哪怕其他因素完全吻合(这是不可能的),其量刑也大大不同

6.民风民俗

这个很好理解,我就大致说说:

比如你跑去人家葬礼上唱《今天是个好日子》,然后被人家属揍了,构成轻伤。

那是你活该,最多是揍你的人出点医药费、误工费什么的。

想要移交检察提起刑事诉讼基本不可能。

因为你这是挑战民风民俗(寻衅滋事,故意找事儿的意思)。

那如果是你去KTV大厅唱《今天是个好日子》,然后被其他客人揍了(比如唱的太难听),构成轻伤。

那么只要你愿意,揍你的人没有十万八万的赔你,

你就有权要求刑事诉讼附带民事赔偿。

因为你这是无妄之灾。

总的来讲,我国法律的立法原则,就是“重事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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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大家咨询法律案件,不过我的主业是配电箱就是了,律师证是随便考的,并不打算靠此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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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宝推:自由呼吸F0,燕人,朴石,
家园 其实就一个

公序良俗。

因此四是可侦查的,六是有历史的。

七这里有问题,用清真还算能够理解,用葬礼……这是去年的例子吧?葬礼还可以说是寻衅滋事,如果是真民风民俗很可能变成侮辱罪,又或者……不算破坏民族团结就不错了。看看被旅游部拉黑的俩人。

最后,法无禁止即可为是新出的,没有溯及力。当然要看你怎么理解这句话了。而且这些都和立法关系不大吧……

家园 【原创】我写到一半的时候

就忘记标题是啥了。。。

想到哪儿就写到哪儿,

反正大家看个差不多就行了。

其实吧,真正老百姓想学法,

根本不需要去参加司法考试。

最简单的方法:

认真看一遍(最多半天时间)

最近一年的司法考试试卷(带答案)

就差不多了。

剩下的再咨询河友,

就能轻松入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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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一直好奇没有联系方式的广告怎么打

其实最简单的是找本比较著作,比一般作品更清晰。但对民商事就没什么指导意义了……毕竟大多数时候靠关系。除了部分地区的部分诉讼。韩冰这么著名的律师在小县市都会吃瘪,何况其他人?

家园 121总真是个妙人!
家园 这一条不同意,希望铁手来学习一下

引用

====

民不举,官不究。

什么意思呢?

比如 121GDI 和铁手在大街上互殴,围观群众报警。

但是 121GDI 和铁手表示他们互殴是打着玩,开玩笑,互相不追究。

那么警察也不会吃饱了没事干立案侦查审问前因后果(确有可疑除外)。

====

前几天,我跟达雅在说稻派、异端的话题,我引用中世纪教廷的言论,说异端该杀。然后就被关禁闭三天,达雅也回帖,明确表示不干他的事。

我有理由认为,监察在滥用职权,或者起码也是个执法水平低下。希望有关监察自己辞职,或者出来向我道歉。铁手也应该关注一下这个判罚系统,起码把你的算法从向上取整,改为向下取整吧?

家园 【原创】不不不,不是这样的。

举例来说:

121GDI和铁手互殴(你和大雅公开讨论),看起来是两个人的事,其实是一整个社会的事(路过河友看到了)。

譬如说,警察一看,这俩人形迹可疑,于是稍加盘查,发现是两人因为盗窃后分赃不均,于是打起来(监察一看,你这是煽动、仇恨言论啊)。

这个时候,就算是当事双方互不追究(你和大雅互不追究),警察也要一查到底的(监察系统也要运作)。

如果打,请回家关起门再打(私聊)。

没让警察看见(私聊,非公开讨论),警察自然不管。

让警察看见,经常就不能不管。

类举一个不恰当的例子(道理是差不多的):

警察下班后,换上便装,乘坐地铁,发现有小偷在偷钱包。

此时警察必须管。

如果管,那必须表扬/表彰(毕竟你下班了)

如果不管,又被人发现,肯定脱衣服(毕竟你是人民警察)。

@铁手

@潜望镜

不知我这个思路对不对。

【混个脸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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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咱是注册电气工程师,要不要合作合作。
家园 输电还是配电啊?

咋合作?

这个,我们厂在武汉,

您如果在外地的话,

挂靠是不可能的,

那是害了你。

工作的话,

您预期收入是多少,

愿意住宿舍吗?

不过您能拿到这个证,

应该是有家有口了。

远离家乡也不合适。

那,

您这边有业务介绍吗?

因为我们一般不涉及设计院的工作。

【混个脸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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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阁下提要求!另外,向您致敬!我只有一个烂大街的监理证。。。】

家园 太远,告辞。

我的职业是通信工程师,这个是副业,考了个证。

不过对高低压配电,倒是算摸透了。

传统产业,挣钱不容易。

家园 试着补充一下G总

两人打架,伤害程度不严重,只要不报警,警察可以不管。

如果出了人命或者严重伤害,警察怎么能不管。如你说的,这么严重的伤害肯定有原因。

潜望镜那是顺口胡说,不要理他。他在欧洲吃香喝辣,享受欧洲的自由生活,然后在中文网站上随口说“杀人”和欢呼舆论管制。你和他认真就输了。你也做不到他的生意。他是从能够参选习大大的那个圈子中出来的。

家园 你越来越有趣了
家园 不对吧

我记得注册电气工程师硬性指标是必须是从事高低压输配工作五年《本科》三年《硕士》。那个可不是副业可以考的

家园 都挺好的。但法无禁止皆可为,真是不太好。

可以说是无法无天了

家园 杀猪杀屁股,打人有打法

我记得有黑道兄弟给普通人总结过:打人最好打屁股、打脸。这两地方耐打,打肿了可以自己消退、复原,连他妈都看不出来😜

这两天碰到一个小姑娘,被男友(现在是“前”)打了,非要左检查右检查,想让男的进去。派出所也挺帮忙,让她去医院多看看,开证明出来,只要有了医院证明,就把男友办了。

结果呢,只能说这男的打得一手“好”法😏,医生不敢胡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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