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没人说说长沙货拉拉案吗?第二个南京彭宇案 -- 田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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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给我一朵小红花,
我然我去嫂子那里打你的小报告,
说你在网上表示,自己呗她坑了。
【氨基酸浓汤】
复 是时候本座出马了
电视剧《底线》改编了货拉拉事件的剧情,但是给司机周某春对应的角色加了一堆酒驾、行贿法官之类的无中生有的情节。现在知乎已经炎上
差不多就行了——大概就是这个意思。
如果按交通肇事罪处理,嗯,司机就会被吊销驾照,从此失业,按照过失杀人处理,判一年缓一年,没错,他嘿嘿,继续工作,如果你们觉得这个判决操蛋,但是作为司机,他的交通肇事罪是跑不掉的,现在这样对他是最好的
根据百度百科的解释: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该词条由中国法学会“法治百科”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应该说有一定的权威性,也比较符合大众的认知)
货拉拉的司法违反了哪条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是不理会乘客,或是对乘客态度不好么?
这好像不是司机的法定义务,倒是过去经常在公交车上看到“请勿和司机交谈”的提示。
是货运车辆不能载人么?他这又不是商业营运载人(客运),严格说起来,死者不过是押车的而已,这种现象现在比比皆是。再说了,定交通肇事罪,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才构成。纵观本案中,司机能认定负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么?
如果说因为车上的乘客(因怄气......等种种原因)跳车,就认定是司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那将来司机(尤其是公交司机)恐怕真将成为高危职业。
乘客在你车上,你就必须保护他的生命安全,乘客跳车受伤,或者死亡,按照中国现行的法规,就是可以定性为交通肇事罪,除非你能够证明乘客有自杀的企图,比方说找到他的遗书什么的,否则,你是跑不掉的,这是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