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懒人解读《香港维护国家安全法》,大快人心! -- 潜龙在田
不可否认这个世上任何地方总是不缺脑残人士,当然脑残们也有作死的权利,如果它们愿意付出作死的代价,我们能说什么?不过是尽力成全它们就是了。
新法确实也需要杀一儆百,树立威信,既然有人一门心思铁了心甘当祭品,那国家还客气什么呀,来者不拒,正好拿来祭旗就是了。
你老兄金口一开敢谈什么“民意基础”,可惜那几只小猫小狗并不敢自称自己“代表民意”。
基本法规定——港府高级官员不允许有外国籍,甚至海外长期居留权都不可以。
林郑的英国国籍谣言我都听了好多了。
所以港府官员的问题不太大,法官的问题更大。
比如西西河发港独言论,路过香港也可能据"国安法"被抓捕
总之,这网撒的够大,牛逼!
美帝是我们的好先生啊
这个公署老大应该着眼未来港澳台连管,副部级别低了。
也就是说,拉你到西北筛沙子,理论上也是可以的
哈哈哈哈哈
香港是全体中国人的香港,不是当地人的香港。因此,要说民意,必须把大陆群众也算进去。
行为和结果都可认定属地。
伤害人和被伤害人都可以认定属人。国安法保护香港,自然伤害香港的都可管。
关键在于双方都声称有管辖权时如何掰腕子。
刑法:公司团体犯罪的,除对组织处以罚金,还追究管理人员责任
这里边对煽动组织只处罚金,没追究责任人。
判决后由监狱管理局决定何处服刑。
但是刑法规定了服刑同时参加劳动改造,如果按香港当地程序判决猜测没有劳动。
就是大一大二的面相,居然有这么大政治能量,不愧是经过锻炼的。
现在一看,到底还是嫩。
只要有一个,高调表态留在香港,与港人利益共存亡。然后改变策略,以合法形式公开表演,实际地下联络,转为被团结的民主党派。那资历也是杠杠的。
再不济,也比流亡在外好。出去了顶天能当个啥?
除非他们真信了,以为自己真是1937。
民意?要是能当山大王,谁不想想独立当山大王呢。中共就该听取民意把中国分成14亿份吗?
民意是在执政党进行内政治理时才需要听取的。
就像有些二逼意图用刑法管治港独,人家都要独立了,你国内刑法有鬼用。刑法民法都是内政法。
分裂谋逆是敌我斗争,当然要用统治法:国安法。
现在这个岗位是中外聚焦的焦点,没有金刚钻就甭揽这个活。
不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