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斯世当以同怀视之 -- id10tts
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
这是鲁迅先生的话。以如今网上的文化水平,估计知道的人不多。 这里给粉红们科普一下。这句话是赠给瞿秋白的。
鲁迅先生还有一副诗,你们应该听说过:“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说他自己的。
鲁迅曾在多个大学任教。纪念刘和珍君时在北师大。今天看到湖北大学梁教授因言获罪,有感而发。梁教授在举国声讨”国贼“之际力挺老友,当得起这句“横眉冷对千夫指”。只是被停止教学,不能“俯首甘为孺子牛”,有些可惜。
看了一眼方方的微博,当天的记录是同梁教授去吃大餐。两位女士骨头够硬,心够宽广!借鲁迅先生这句话,遥祝两位女士平安。
瞿秋白、刘和珍的政治理想是什么?
梁、方两位老娘客的政治理想是什么?
还放在一起比较,阁下真下得了手。
鲁迅先生的棺材板压不住了。
本人原帖一字未改,提到政治理想了么?
说实在的本人根本就不知道二位女士到底说了啥,也不关心。但是,不管她们说了啥,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赋予的言论自由的权利。
不管梁教授说了啥,都不该因言获罪。开除党籍那是贵党家法,轮不着党外置评。但停止教学凭啥,说好的依法治国呢?
秦桧杀岳飞是对的?汪精卫投降也是对的?
你们这些人已经到了连逻辑都不讲的地步了吗。私交无论多好,岂能因私废公?这样的教授即使不是坏蛋也是糊涂虫,咎由自取有什么好怜惜?
闻者足戒。这句话听过么?
对与不对,都有发言的权利。这是宪法赋予每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神圣权利。
有些人奴才当惯了,以为主子的的话句句是真理。听到有人跟主子拌嘴就认为是犯罪。这种思想要不得。
有人说他要去杀人放火怎么办?是啥都不做还是先抓起来?
如果学校规定三观不正者不可为人师,这个不叫因言定罪,只是这份职业不适合她,所以停止教学并无不妥,谈不上因言获罪。定罪是法院的事。
貌似即便美国,因言论过于出格而丢掉工作的也多得是吧?根本不稀奇,没人拿这种事证伪言论自由。
任何一个意识形态,如不能,不敢使用暴力来捍卫自己的价值观。那么早晚是药丸。
您可以看看新闻怎么说的,梁某人由于“不当言论”被处分。所以这个叫因言获罪。
法院定罪叫因言获刑。也不是没有,刘某波就是。
湖北大学是国家的,纳税人的钱,怎么可以有家法?!笑话。
第一次看到有人敢把方梁两人与瞿秋白刘和珍同列,你说这个话的时候,自己不觉得恶心吗?
再多说几句。瞿秋白刘和珍二人是为了理想为了民族,去牺牲自己生命的。他二位在牺牲的时候,可没有想到要什么回报。如今方梁二人被骂几句就觉得委屈得不得了,顶着全国人的骂声也要拿民族的伤痛去赚昧良心的钱,这样的人说是人都抬举了,不是吗?
暴力让人闭嘴自古就有。扯啥意识形态?!
您给说说赵高同志意识形态是啥,凭啥指鹿为马。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暴力禁评之日离政权覆灭之时就不远了,可参照国民党当局强杀闻一多。
你说的获刑和获罪是一回事,先定罪才可能获刑,没有罪就没有刑。
保护言论自由指的是“不能因言获罪”,这个“罪”是法律意义上的“罪”,就是法院不能只因言论定你的罪,判你的刑,但是但是!你不能理解为:你自由说出的言论不可以承担被法院定罪以外的其他后果,对不对?
比如你因为言语不当造成被辱骂,被丢了钱财,丢了女朋友,甚至丢了工作,这些都是天底下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因言获罪”。
任何一个机构都是有“家法"(也就是规矩)的,从来没听说过纳税人供养的机构就不能有规矩这一说。我觉得你应该去了解了解有多少美国将领或政府官员因言论不当而遭解职的事实,再重新理解一下什么叫做”因言获罪“。
你们不是要民主吗?真要民主投票,我有信心取得50%以上人民的同意。
我是支持言论自由的。但是美国人有句好话:自由不是无代价的。梁教授求仁得仁。
自由派的同学还是要想清楚了再来发言好一些。
承认你说的有道理。湖北大学这次在压力之下能做到这样不错了。
难得有人认同“不能因言获罪”。送花一朵就此打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