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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鼠年有感 -- 给我打钱87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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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人嘛,毕竟渺小得很

人们大都自我封闭,从他们洞穴的缝隙来观察世界。这句话有毛病。《世说新语·文学》里写道:“北人看书,如显处视月;南人学问,如牖中窥日。”这就比较中肯了,人嘛,毕竟渺小得很。

《汉书.陈胜项籍传》中是这么记载“鸿门宴”的:

至函谷关,有兵守,不得入。闻沛公已屠咸阳,羽大怒,使当阳君击关。羽遂入,至戏西鸿门,闻沛公欲王关中,独有秦府库珍宝。亚父范增亦大怒,劝羽击沛公。飨士,旦日合战。羽季父项伯素善张良。良时从沛公,项伯夜以语良。良与俱见沛公,因伯自解于羽。明日,沛公从百余骑至鸿门谢羽,自陈“封秦府库,还军霸上以待大王,闭关以备他盗,不敢背德。”羽意既解,范增欲害沛公,赖张良、樊哙得免。语在《高纪》。

那么《汉书高帝纪》中相关内容是怎样的呢?

或说沛公曰:“秦富十倍天下,地形强。今闻章邯降项羽,羽号曰雍王,王关中。即来,沛公恐不得有此。可急使守函谷关,毋内诸侯军,稍征关中兵以自益,距之。”沛公然其计,从之。十二月,项羽果帅诸侯兵欲西入关,关门闭。闻沛已定关中,羽大怒,使黥布等攻破函谷关,遂至戏下。沛公左司马曹毋伤闻羽怒,欲攻沛公,使人言羽曰:“沛公欲王关中,令子婴相,珍宝尽有之。”欲以求封。亚父范增说羽曰:“沛公居山东时,贪财好色,今闻其入关,珍物无所取,妇女无所幸,此其志不小。吾使人望其气,皆为龙,成五色,此天子气。急击之,勿失。”于是飨士,旦日合战。是时,羽兵四十万,号百万。沛公兵十万,号二十万,力不敌。会羽季父左尹项伯素善张良,夜驰见张良,具告其实,欲与俱去,毋特具死。良曰“臣为韩王送沛公,不可不告,亡去不义。”乃与项伯俱见沛公。沛公与伯约为婚姻,曰:“吾入关,秋豪无所敢取,籍吏民,封府库,待将军。所以守关者,备他盗也。日夜望将军到,岂敢反邪!愿伯明言不敢背德。”项伯许诺,即夜复去。戒沛公曰:“旦日不可不早自来谢。”项伯还,具以沛公言告羽。因曰:“沛公不先破关中兵,公巨能入乎?且人有大功,击之不祥,不如因善之。”羽许诺。

显而易见,两段内容有矛盾之处,同样的显而易见,班固读过《史记》,更为显而易见的是,司马迁和班固都是史学家且都是文学家——但若是依今天的标准来看,《史记》和《汉书》具有相当的史学价值不假,司马迁与班固却是不容易当上历史系的教授了。

家园 为啥京剧有霸王别姬呢?

卫霍,鹰犬耳,岳爷爷,愚忠罢了,杨靖宇是共产党人。中国历史,只有项羽最具有独立人格的英雄气质,为自己战斗,为战斗而生,为战斗而死,中国历史头号战神头号大英雄也。你看司马迁在项羽本纪里多推崇项羽这种英雄气质。

家园 这个问题很可能仅是想多了

或者说想的还是少了

“粒子”撞不碎,也不会随便集结,这一点最重要

一堆西红柿去”流动“就成西红柿酱了;血管里的某些东西(血脂等等)流动起来也会聚集形成血栓。这显然不是这些东西的“脑子”起了不好的作用

家园 不过说到文过饰非

史记、春秋笔法也不差

也是按照史记刘邦的一节,刘邦开始极可能并没有那么自觉,除了不杀子婴看着像是自己的决定,后来也是被劝诫了一下才令军队离开城市、才约法三章。不妨想,劝诫之前的沛公军,应该不是给后来的解放军做示范了。按照萧何那一节,除了萧何整理文书,大家都是大秤分金银的。当然项羽对于反面典型的理解可能很奇怪。值得注意的是,对于长安的破坏除了项羽还有诸侯,项羽做代表了,这里应该有个“被”字,因为他是失败者。陆川的鸿门宴电影里面,也是初期自由放任,刘烨也床戏了一回,只是有人(萧何*白展堂)劝了才扳回去

鸿门宴,也的确是军事对峙冲突前的一次外交行为,似乎更可以叫做忽悠,项羽把曹无伤交出去,这个脑残程度那是被忽悠瘸到大脑了。之前的描述是试图割据长安地区、拒止别的诸侯,然后眼看军事风险太大才改为外交忽悠脱免。

就想,要是当年项羽真的阵前送了一碗肉粥过去,刘邦方面就该树倒猢狲散了么?流氓,是不是真的只有古人做得?

家园 同其它学问一样,历史不下功夫还是少谈历史的好

多数人都是借着历史讲自己的故事,说自己的取舍,司马迁跟班固并不例外。《史记》若按今天的标准来看,相当地“演义”——这也不需要什么铁证,写得那么栩栩如生,搞得跟在现场一样,这不是明摆的吗?但是“演义”也有史学价值,三国、水浒、红楼梦、西游记,哪一朝的演义都有史学价值。

我只是认为,这人吧,若是只靠着点中学知识,再加一点道听途说就出来谈今论古,非要把自己打扮成历史学家,是不是有点过了。

家园 按照叙事理论,历史与小说并没有绝对的界线

不是说《三国演义》是小说,《三国志》就是历史。而是说,历史作为一种叙事,并不是纯客观的,而是很大程度上由历史作者的主观意愿和主观能力决定的。比如说,陈寿作为前蜀官员对魏的态度,以及他对诸葛亮的个人恩怨,肯定会左右他的叙事角度。比如对诸葛亮民事高于军事的评判,几乎无法摆脱主观之嫌。而后人的批判,又无不是新的叙事建构。而且吊诡的是,这些不同的叙事,都是建基于同样的史料之上的。当年明月的《明朝那些事儿》并不是简单把明史翻译成白话文,而是新的演绎,新的叙事。

尽管象考古新发现或者新史料发现这样的硬核可能会带来一些比较客观的历史证据,但是它们仍然需要演绎和叙事,比如说海昏侯墓的发现。

好的历史,必然是好的叙事。比如周伐商,到底是反戈一击还是流血飘杵,是替天行道还是背逆犯上,就是不同的叙事所致。

家园 巧了也是相同的例子

驾车者的脑子决策时既要尽量跟上前车也要防止距离太近追尾,于是就产生了类似弹簧一样可能被拉伸也可能压缩的类比,与前车距离和驱动制动之间存在一个函数,形成一个势阱,而加速减速与速度之间的关系是相对简单的,同时做出判断存在时间延迟,进一步得出了交通车流就是一种类似机械波的传导的建模,一定密度下这种波传导速率如何,一个序列里这个波传递与路段长度关系……当然这里对于脑的简化为基础,一定意义上也是做了“剔除”。但是“没法研究”这种结论,恐怕并非普遍,不是主流

家园 在法律上,有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罪之分

然而我讲的是“法律上”,“依今天的主流观点”,我只是在做陈述,并非是我的主张。

“依今天的主流观点”,司马迁和班固二位更像是小说家,演义的成份太多,并且是“明目张胆”。不说别的,就项羽来说罢。司马迁给他写的是本纪,到了班固那里就“降格”了,并且还只能跟陈胜合成一册列传。“依今天的主流观点”,这二位是故意。那么写春秋的孔子是不是就没有故意呢?那要从广义的“主观”来看,孔子到处都是故意。所以,是不是故意,得立个标准,并且我们还知道,即便有这样的标准,仍然有大量的灰色地带,所谓说不清道不明之处。

然而,以上都不是我的主张,我只是陈述。

下面才是我的主张。

我认为,不论是编年体的《春秋》也好,还是纪传体的《史记》也罢,都是在写人,在表达作者对于“何为好人何为坏人”的主张。在这样的“史学观”之下,演义不演义的并非是重点:“前事”并不能成为“后事”之师,我的意思是说,谁也别想着刻舟求剑。所谓的历史真相反而退居其次了,重要的是信念。而信念当然并非是凭空而来,也是建立在历史真相之上的,只不过信念对应的是“宏观”。简单说,重道而轻术。

今人读这些古籍时,恐怕更多的是“依今天的主流观点”来读的,自然就有把史书中的演义当成史料来看待的,也自然就有争论历史真相的,然而原本的作者并不是那么在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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