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华为251事件! -- 大胖子
-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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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谢说明。第一点和第二点我跟你理解的一样的。
百度那个案例是2013年湖北武汉的一个案例,不在广东。
这样一来,按照广东的指导意见,华为是得补偿24个月工资。而且是按照2012年平均工资计算,不少钱呢。按说劳动仲裁可解。
可现在这事儿大大超出了劳资纠纷的范畴,闹大了呢。啧啧
这次大概是个标志之一,今后民众会梦醒并接受现实,资本家也学会装老实,装大佬装灯塔那一套到头了。
按劳动法标准是前12个月的平均收入(含各种奖金)。但不超过当地上年职工月平均收入的3倍。即3*7480=22440元。
之前这帖子有在华为的朋友说李某那个职级年终就有20万+,所以就直接按22440/月算吧。
李某拿补偿的上限应该是22440*24=538560元。2018/1/31离职,要2017的年终奖也有道理。
但现在我一头雾水的是李某到底拿了多少钱,怎么算的?
目前网上只有判决书上写协商补发331576.73属于完全可信信息。但这笔钱如果是n-1的话账对不上。如果李某超出劳动法范畴的敲竹杠,华为完全可以让水军出来洗地。
似乎这笔钱之外还有一笔走公账的补偿。在把不知道发没发的2017年年终奖搅和在里面。
整个事情参与谈判的何某不知道在那,华为都是敌对势力里应外合在搞老子,李某肯定挑对自己有利的实话说。有太多信息被没有披露出来。
三个老鸟斗法,我这种吃瓜群众不要被卖了还帮忙数钱就好。
引文:据了解,根据深圳市统计局公布的《深圳市2016年城镇单位平均工资数据公报》,深圳市2016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89757元,折算为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7480元(四舍五入)。自2017年7月1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涉及深圳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深圳各项社保缴费基数、待遇计算按照7480元/月的标准计算。
他并不想做什么民族企业标杆,他想做的是像欧美日那种能够世代相传全世界收割韭菜的跨国大公司,他的那一套狼性文化只是欧美日资本原始积累阶段的残酷专制式压榨,用现在天天洗脑式的词汇来说,他是毫无社会主义“初心”的,他可以自己一任老婆一任老婆的娶,生西方名门学校part上的“名媛”们,却对因为长期和妻儿异地分离的副总辞职气急败坏,要他离婚,给他华为卖命到华为榨干他价值的那天。
最终无论他的理想是怎样,他都只能被西方人指定绑到中国这辆战车上,华为的上限(虽然未必达到)是要依赖于中国的,而不是反过来中国要依赖华为,感觉等任真的不能再统治华为的那天,最后华为有可能被那些早已看准华为这块肥肉的赵家贵公子贵女婿们分食吧,加拿大只是给他女儿栓电子镣铐,赵家贵公子们就说不定怎么“屠杀”大观园了。
任这样的借改开东风发达的民企一代真的都非常类似,只不过他们的资产多少有差别,境遇有差别,但他们的行事作风都一样,用看似高大上实则全是吃人的“公司文化”去洗脑员工以达到高大上的吃人目的,有的还会拿国家大计给自己贴金,说着道貌岸然爱国爱党的大道理,其实他们的心里对国对党一点念想都没有。有趣的是,有些这样的民企老板,假话说得太多,甚至他们自己都相信了自己是爱国爱党,在为国家做事,因此说起这些话,“毫无虚假,真情实意”,尽管他们的行为方式跟爱国爱党半点边都不沾。不过很显然,任没有被自己那一套洗脑。
除非说国家层面真的出了什么让他们不得不装的约束手段,现在从上到下可没看出半点国家有这个意愿,而我们又没有工会又不能罢工,更可怜的是工人阶级还没联合起来呢,就有大批粉红指责不满华为的是八千了,既没有外力又没有内因,怎么可能改变?
请看山东潍坊刚刚无罪释放被关了3年半的海归清华博士,得到了54万国家补偿和副检察长对着稿子念的道歉,但是他的半导体公司已经被掏空了,五十多岁只好去青岛再创业。再看李宁院士已经关了五年,仍然是不审不判不放。山东潍坊这位谈吐倒是很有那种学识渊博的老知识分子感,蒙冤三年多,开庭审了100多次,在镜头前还是从容风趣,好像还申请了开庭最多的吉利斯记录,据说吉利斯已经受理了。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国家“973”项目首席科学家, 获得国家级二等奖3项,“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45岁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团队创造了多项世界和中国“第一”,如世界最大的克隆牛、中国第一头克隆猪等,《Nature》、《Genomics》等顶级期刊上发表SCI论文200余篇……
这一切荣誉、光环都属于一个人:原中国农业大学生物学院教授,博导李宁。然而,随着贪污2000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的证实,李宁在2015年1月17日被中国工程院主席团取消了院士资格,成为中国第一位被撤销称号的两院院士,这一切戛然而止。
主要是中国被撤销院士的太少了,所以李前院士也没有话语权,只能在警察找不到证据判罪的情况下继续以贪污嫌疑人名义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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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意见跟老兄比较接近。同时也认为河里虽然观点对立比较激烈,但是主要还是出于义愤和情绪吧。带任务的即使是有应该也是极少数。按照好好说话和就事论事的优良传统,咱还是不要做诛心的论断比较好啊。
制怒,制怒啊
但是理解上有点模糊。劳动法说是
我当时想多了。就觉得行业差距可能导致收入差距巨大,如果按照深圳市平均的话华为这种工资巨高的单位员工会不会吃亏。这个三倍要不要考虑行业平均啥的……
然后我也不知道华为的年终奖是不是跟绩效挂钩。有的单位所谓年终奖就是个全勤奖乖乖干活就能拿,有的单位要跟公司业绩和个人绩效挂钩,那说法就很多了。
数字方面,华为既然那么特立独行,或许不严格按照劳动法给钱也没准。毕竟单位有钱么。高工资让人卖命,高补偿减少麻烦,这两个思路也算一脉相承。李洪元这事算是例外情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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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法务的做法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