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华为251事件! -- 大胖子
您这副国级就是前面那种抛开了逻辑、事实去骂街,还理直气壮阿?
法律有问题,请像是风会一样掰扯掰扯劳动法article/4450411,你呢?
破坏劳动法,你说到底是发生了没有呢?事实怎样都要玩玄学?
法律的灵活(或者说模糊)当然有,那么就洪洞县里全是坏人了?副国级就这么虚无主义?
即便你讽刺我象牙塔(我也大度点接收),那么所谓的玄学、模糊,至少也要有个象牙塔的参照吧?否则,岂不是哥谭世界了。
就是哥谭还有个轴警长对吧。49年之前死了的,也不乏脑子轴的。说出wg每多少年来一来的,也够轴的。
无论是hw要倒,还是共和国要被颠覆,我相信我都不会起到什么挽救的作用,算是自知之明。但是这些发生之前,看到不正确的东西,我还要憋着啊?我也不指望矫正谁说服谁,但是至少表达出来,仅供参考。剩下的读者自己度自己吧
老哥说的对,但是你不知道的是华为离职的人里面绝大多数都是自己主动离职的!!!像李某一样公司主动不续签是极少数。其实在国内自己主动离职还有N+1的只有这一家,等于是白捡的!所以从大范围来说员工赚大了
按照目前我在西河看到的说法,华为每4年一期合同,那么第二次合同到期(8年)的时候华为有可以行使劳动法赋予的自动到期的权力,这时可以支付N+1/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支付N,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并不在续签。
华为实际做法是此时解除合同&支付N+1+重签合同,这种做法是明确和我上面贴的劳动法+广东省补丁冲突,为非法的无效行为。
李某在华为待了12年+,达到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标准,法理上来说没有合同自动到期的可能。
-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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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发的主体性是缺失的,默认就是我们在弱势地位,所以要学习西方(美国)的先进技术先进管理模式,问题是我们现在马上就世界第一了,徒弟都要把师傅干翻了,你还学个毛,就算你愿意学也没师傅会教你
中国的确是没怎么融入世界,但是那是在宋之后,宋之前的汉唐时代,丝绸之路一直是通畅的,为何通畅?自然是骑马砍出来的,谁不服就砍谁,没事就在土库曼斯坦之类的地方和阿拉伯联军砍一仗,大碗喝酒大碗流血,主体性在我。宋之后阿拉伯那边类似出了个美帝,砍不赢,一路一带出去的道路断了,而海上生产力还没到可以修艘船可以开到另外一块大陆的地步,于是中国就变成了存量博弈,就是内卷化,于是儒家就来了,让你修身养性少干妹纸少吃饭
原本想继续写下去的,后来不想写了,工程浩大,写了又没收益。没事你要多读书,多思考一下那些个法典什么变法当时的环境是如何,为何失败,比如我国其实现在的情况就比较类似王安石变法,当年宋朝的最后一博,变法赢了可以继续学汉唐,骑马出去砍人累了日欧洲妹纸,输了保证美帝给你再弄个靖康之变,一个中国两个皇帝,然后施行现代版的一国两制
只有雇员主动提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才能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回避无效。
实际操作的时候,如果前后合同一致或差别不大的话,雇员可以说不知道这条法律/雇主单方面强制要求等,还得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来处理。
如果新合同相对旧合同有明显实质性提升(加薪/升职等),可以认为是两份合同,加上雇员主动要求继续固定期限合同的证据,才可以规避这一条。
劳资关系中,雇员是弱势方,如果在这里含糊的话,雇员是没有得到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可能。
即使劳动法原文已经明确的情况下,07年劳动法发布后,华为等公司第一时间给出的对策就是买断工龄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并全面实施,在当时带来很坏的社会影响,最终08年广东省发布这样的补丁,明确了企业买断工龄不影响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
第一个,您不妨讲讲有啥批文、政策、资金。20年前对于华为最早的认知,是草台班子推销自己的东西,各大电信并不青睐。
再说,先进就是油盐酱醋汇一锅就能有的吗?
第二个,这些形容词去掉,这段话有内容么?
第三个,任的讲话都是基于理性、没有冲动。杀君马者,道旁小儿。你这话和上一个一样,除了形容词还有啥?
中国发展好了就不用改开了?我怎么说你好呢。。。一个人努力学习考上前几名以后,就可以放松懈怠自信满满了?况且你还在很多科目上离第一名差的还很多呀。而且就算你成为第一名了,就可以不用努力学习了?
我实在是服了你的那个逻辑了,这是一个正常的人应该有的想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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