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人大表态香港高院法官越权】个人感觉中央放出胜负手了 -- 葡萄干
比如宣布美国国会藏污纳垢(事实如此),不能代表美国人民(事实如此),也没有正当性。
因此不承认美国国会的批准权,任何美国政府签字的文件,立即生效。
砸三权分立的根基,甚至借兵给美国总统,天诛国会山,川皇登基。
专制独裁? 对啊,我们就是专制独裁。
卷宗封存,法官抓捕。等新的各大法官上任,再来慢慢审理。急什么,大不了审到 2047。
法官没有警察的暴力支持,就是纯嘴炮。
当场打死几百,剩下的就全散了。
你把他们抓起来,本来乌合之众,现在成天同(铁)窗,扛枪分赃嫖娼都在一起,变成组织了。到时候放出来,没有生活技能,只能干打砸抢,还不是又回来闹?
按照 “最低武力驱散原则”,驱散不成功,说明武力不够啊,那就上实弹。机关枪还不够,人还不散,那就上云爆弹。
这世上没有云爆蛋驱散不了的人群。
中央给的方案,就是真普选。
香港反对派要的是假普选,他们要的就是自己一定当选,选不上就打砸抢烧。他们就是一群法西斯。
事实上,特区完全可以立法,在法院系统内部设立 “政法委”,嗯,嫌名字不好听可以改,比如司法复核委员会。司法复核委员会反对的各级法院判决,一律无效。
立法可以一天之内通过,人大立刻批准,香港法官秒废。这在法律上是完全可以做到的。
只不过呢,这个容易玩大,中央也没这个心气。
轻放只是小菜,这个要批,但不能把力气都花这上,重点是,可能的反诉讼,这个一定要定住,不能叫港警给套进去,更不能叫港警,给被抓轻放的反诉黑,大笔赔款作奖金.
守住这两点,才能谈,挡住对警队的渗透,这三项保住了,第二场才有利于我方玩.
二战他们的核心,一定是依脱法官,主攻警队,涣散甚至策反警队,这个一定要挡住.
《基本法》第八十一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立终审法院、高等法院、区域法院、裁判署法庭和其他专门法庭。
特区政府可以设立 “政法委”,嗯,起个好听的名字,司法审议委员会,这个就是 “其他专门法庭” 的一种。
第八十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司法机关,行使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审判权。
所以 “政法委” 就是各级法院之一,属于法院系统,符合港人治港。
第八十三条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各级法院的组织和职权由法律规定。
特区政府可以立法,规定 “政法委” 的工作就是审议所有法庭判决,如果政法委反对,判决即时无效。
如果讲究一点,就让立法会投票通过,反正立法会在我们手里。如果毛糙,或者干脆打脸,就政府订立行政条例通过。完美符合一国两制。
立刻通过,立刻提交人大,立刻批准,政法委立刻开始工作。
好了,现在才是真·逻辑闭环: 堂下所跪何人,为何状告本官?
乌克兰要求取消俄罗斯一票否决权的提案被俄罗斯一票否决。
造山东号乐意了?造和谐41乐意了?南海大自然鬼斧神工乐意了?西域办学习班乐意了?
事情但最后,无非是比谁手里的“真理”更硬,日已落帝国要有本事再来一次鸦片战争,把渔村夺回去,那还是泡面头法官说了算,但没那本事,真到外籍法官被限时离境的那天,拿什么真理让法官不滚蛋?
浓眉大眼的日已落伦敦,现在是人民币离岸结算第一中心,远超过去的渔村两倍。如果某些港怂认为大英才是永远的爹,那何不跟你爹直接打交道,要你这个二道贩子在旁边碍眼?
某些人拿什么大法说事儿,通过一万条谴责西域学习班的法律没鸟用,学习班能不能办下去取决于美军能否攻入西域,批判的武器代替不了武器的批判。当街放火烧老伯的凶徒,交了八百块钱就放了,八百块叫个鸡都叫不了好的,您真那么天真的以为,这些新闻捅出来,批判的对象只是黄尸,甚至只是渔村的法律体系,对不起,整个西方的法律体系,都被扯下遮羞布了。讲个笑话,渔村是个“法制”社会。
主要是先确定,他们乱,大陆在保,这个前题,他们轻放时,要狠批,同时抚恤警队,他们把警队辛苦不当回事,我们在乎,而且最要紧的,一定不能止于口号和夸奖,要从几个方面,给警队,特别是受伤的警员,实在好处.
一旦对方通过反诉讼,反告警察不当持法,要查人,甚至关人,要警队拿许多钱出来,给被抓轻后又反诉的黑子,作奖金时,这就一定要顶住了.
法官要抓警察,要从警队拿钱,一概不理,有本事亲自上局子里抢去,他真敢这么糙,那也可以糙点.
还有,看谁对这种乱令表支持,想对应,盯紧了,不是自己人.
就是不准查账,不准死刑,他们的理据是: 中央高官可能为了给自己留个保命保钱财的后路,支持这个方案。
你还别说,邓家也许会动心,轮椅说不定暗地里推动这个事,否则风浪一起,康华查封,他们家三代白忙活了?
终审法院对抗人大,那就可以宣布 “紧急状态” 了。
紧急状态啊,刀锋指处,所向披靡,说你是反贼,你就是反贼,说杀你全家,就杀你全家。
但是彻底收回香港,这个门也关上了,大家都不喜欢。中央有能力真·收回香港,美国人也有能力废掉香港的 “特殊地位”,但是双方都不这么干。香港法官要是乱来,惹恼了两边,到时候被中美联手整死,说他是临时工。然后中美换个地方继续台上握手台下较量,这法官不是死的冤?
我们固然可以真·收回香港,小学生戴红领巾,中学生征文歌颂祖国,每天新闻联播,天主教会合唱团高唱《社会主义好》。
但是这样一来,洋人的钱放在香港,肯定不放心,我们要走私些《瓦森纳协定》的违禁品,也少了个渠道。无论如何,香港不可能继续成为 “国际金融中心”,甚至金融地位不如深圳。
我当然不在乎,但是中央可在乎(战略考虑),某些高官更加在乎(私人考虑)。别的不说,邓的儿子肯定要跳脚骂娘。
邓共早就丧失自我修复能力了,只能依靠洋大人来纠偏施压。
反对外来敌对势力的,应该旗帜鲜明的支持美帝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
一方面,美帝禁止中国官方人员的入境及冻结其家属在美国资产将邦助朝庭纯洁九千万人的先锋队伍。另一方面取消香港独立关税区的待遇,将平衡我朝巨额的贸易顺差,以迫使邓党重返自立更生的发展道路,从而切实落实国内的产业和消费升级。
综上所述,对美帝此次通过《《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我们应该是大大的加以鼓励,而不是勒令其”悬崖勒马”。
给警队好处? 归根到底就是发钱。这是雇佣兵的路数,长远看是个祸胎,警队有可能养寇自重。一旦将来不发钱,或者钱少了,警队就可能哗变。
我赞同经济上支持警察,尤其是受伤者,后续照顾、抚恤工作都要做好。但总的来说,要掌握好度。警察现在的收入相当高了,再给好处,欲壑难填。
对于法官,光 “狠批” 是没有用的,人家不痛不痒,而反对派群众反而会团结在法官周围,拿着鸡毛当令箭,更加打砸抢烧,加上警队不肯开枪,那就完全陷入无政府状态了。
起码在警队内部要做好思想工作,深层原因是什么,香港目前的政治体制到底落后在哪里,为什么法治不好,为什么三权分立不好。要锻打这支警察队伍,一线警员最后切身体会,让他们说出来,开诉苦大会,把千仇万恨集中在香港的反动统治阶级身上。思想弄通了,开枪杀人自然没有犹豫。
香港目前的制度必须要砸烂,警察队伍肯定也要改革。那么就要把思想工作做起来,否则将来人家脱下警服,又变成反对派群众的一员,我们还是白忙活。
一边嘴上说 “香港是中国的一部分”,然后美国人说,好,那我把你们同样看待,结果中央就慌了,说,不不不,请您务必区别对待,中国和香港不一样。
瞧,港独的源头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