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外国势力” -- 高中三年
“CIA幕后黑手”,“外国人操控香港”,这些说法很流行。可是,现象归现象,性质必须搞清楚。
一个例子。去年8月,港毒分子陈浩天受香港外国记者会(FCC)邀请,发表分裂活动的演讲。油管有多个视频报道,FCC屋外大街抗议声势很大,既抗议港毒分子和FCC的违法活动,也抗议香港当局的纵容和包庇。在与听众(外国记者会成员)问答时,一个听众问陈浩天“你有没有想过坐牢要坐多久?”。换言之,连“外国势力”都清楚自己在做着违法的事。
群众知道是港毒犯罪,港毒犯罪分子及其主子知道是犯罪,陈浩天甚至鼓吹“流血革命”。可目前为止一点法律麻烦都没有。
不需专业知识就能想像,如果香港当局没有意识到,至少中联办应该提醒,他们在干违法的事,该抓的抓,该驱逐的驱逐,该关门的关门。但凡还有一丝主权意识都必须这样做。连清朝都抓过洋人记者杀掉。
刚好看到下面的照片,很说明问题。现象是类似的,都是洋人抱着中国女人,但性质不一样的。一个靠洋枪洋炮,另一个就靠一张学生证,这学生证还是天朝主动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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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人的超国民待遇还会持续一段时间,但不会有多久了,个人估计半年到一年,接下来会逐步加强管理,最后会更加规范,这又需要一到两年的时间。
招国外留学生这个事情是不会停止的。
基础是错的,后面喷了一大堆就是废话。
“ 香港特别行政区应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禁止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政治活动,禁止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与外国的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建立联系。”
基本法第23条在香港立法以后,才有法律依据制裁港独,你先去查查看,香港为 23条立法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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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章第一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没有2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条目就不能执行,你信么?
说的是你楼上那位
早晚出大麻烦
HK金融危机或者政权更迭
这个不能怪香港,北京都还清理低端人口呢。马云香港买豪宅,也没受次国民待遇啊。各种大陆贪腐的洗钱的更是觉得香港是天堂嘛。所以,香港这地方高度资本主义,有多少钱就有多少待遇嘛。
- 待认可未通过。偏要看
你比那帮起草委员牛逼多了。
那些《公司条例》丶《社团条例》丶《刑事罪行条例》等都是港英殖民地年代留下来的,殖民地没有国家观念, 英国不是香港人的国家,不存在什么叛国丶分裂国家罪行,殖民地也没有中央政府,英国内阁不是香港的中央政府,港督代表英王统治香港,法理依据是英王制诰 ( Hong Kong Letters Patent)和王室训令 ( Hong Kong Royal Instructions )。
你拿殖民地的法律来起诉港独分裂不存在的国家,不存在的中央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