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关于TG对阎王殿的掌控度 -- 小楼春雨
无论其什么面目, 文革文化,毛泽东思想对其影响不浅。
看最近中国出现的对毛的思想路线再次探讨, 西河上那个“ 真理” 发帖探讨中国前路就是一列。(反毛拥邓拥中一派) 他们似乎在寻找依据说服谁,要坚持这三十年的改革道路。 是谁需要邓式改革邓式私有出动议论战?
国内反毛拥邓拥中, 反共反中,反邓拥毛拥中,国有,私有,
最重要的是金融的复杂现状,反制,和 习李的能力有限公司,诸多因素限制,结论不易。
我说的是把中国司法系统和地方政府从制度安排和财政上脱离开来。然后你东拉西扯个美国司法黑暗来冷嘲热讽。
问题是美国和中国司法面临的是同一个问题吗?除非你觉得治本之策一定要把包括中国美国在内所有面临的司法问题一起解决才能算是治本,否则这么比较没有任何意义。
另外,如果你也认为把司法系统和行政权力分开不是无用功,那和我说的,把司法系统和地方行政权力分开是解决中国目前面临的行政干预司法的痼疾的治本之策到底有什么区别?
是啊,美国的司法不是很独立吗?结果还不是一团乱麻?那么你所谓的“脱离”又能整出什么东西来?
东拉西扯?简单的类比而已。
奇怪,讨论的不是司法独立的问题吗?你扯到“美国和中国司法面临的是同一个问题吗”上头干嘛?是谁在东拉西扯?
已经说过好多遍了地方行政是行政,中央行政不是行政吗?
你连中央行政是不是行政都没有整明白就谈别谈什么“治本之策”了。
现在让地方司法和地方政府分开独立,可能是为了培养“气氛”。等到“气氛”比较浓厚的时候,中央司法和中央政府完全分开独立。
上面有人谈了,中纪委这么反腐,谁来监督中纪委合法、合规使用权力?这问题的确很犀利。
显然,中央全会最有名分。只是中央全会不常开,而中纪委天天都在用权,这就存在监督滞后的问题。而且,中纪委是专业的,而中央全会是业余的,二者能力不对称。
最大的问题,这是党内自己反腐,似乎和人民无关。人代会实质上在靠边站。
真是个奇葩的制度。
你看看前苏联解体的结果
得益的就是前共产党高层。
苏联解体后,各加盟共和国得益的就是前苏联共产党高层人士啊。
现在最想把央企私有化的是谁?总不可能是一般的民营企业家吧,他们没这个资格和实力。
re:网友在天涯上说了一句难听话,被抓然后判刑一年,普通民众的生命和合法财产根本就没有任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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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是这件事情吧:重庆村官任建宇发帖被劳教。
http://edu.sina.com.cn/official/2012-11-20/0940362749.shtml
那是薄熙来的对手,为了抹黑薄熙来打黑,故意栽赃陷害的。本来就是见不得光的事情,伪光正根本就没有胆量上法庭。
现在造谣,不提姓名,不提过程,直接用模棱两可的:网友在天涯上说了一句难听话,被抓然后判刑一年。
伪光正都不敢用这个案子审判薄熙来王立军,只敢用谣言的方式洗脑,真没出息。
老陈实在是太天真了
我老家一个四五线城市,本地房地产商大部分都是官家子弟,身家十亿级以上。各地差不多都这个现象吧。你觉得,一家世袭郡王100亿能满足他的胃口?
你说红朝100家世袭郡王, 一家100亿不过1万亿。安邦一家都能达到这个万亿规模了吧?
你自己算算:中央100家世袭郡王,各省会当地衙内,二三级城市当地衙内,然后推至四五线城市当地衙内。中国财富600万亿很多吗?
对于中国来说,地方政府对司法的干预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从财政和领导体系上把司法系统和地方政府分开当然是对症的治本之策。
美国有美国的问题,不管严重不严重,至少地方政府不能直接干预法庭的判决和执行。
老张得了肺炎,医生刚开完药,旁边有人大喊:“隔壁老李胃癌快死了,你能保证吃了这药老张的胃就不会有问题吗?可见这药不能治本。”
我说你东拉西扯就是这个问题。
不从中央解决问题,专把目光盯着地方,这算是哪门子的治本之策?
美国有美国的问题不就是说明你说的地方政法和司法分开的东西不是什么治本之策吗?
老张得了肺炎,医生开完药之后,隔壁有人说老李就是因为吃了这种药才得了胃癌的。
这种能治肺炎可是会让人得肺癌的药物叫做治本之策?
到底是谁在东拉西扯?
美国司法独立但仍然有黑暗一面最多只能说明司法独立不能解决一切司法问题。但要如你所说,司法独立是个治肺炎能治出肺癌来的药逻辑上就是瞎扯了。要证明你自己,至少得提出来司法独立是怎么导致司法黑暗的逻辑才行。一剂药治好了肺炎不等于病人以后永远不得胃癌。但你要说以后不管肺癌还是胃癌都是这剂药的结果就是罗织了。除非你能从医学上证明这药确实有副作用。
从实际出发,任何社会进步都只能是渐进的。不可能中央搞个什么动作,司法就一下子全部清明了。你反复的说要在中央下手,但具体措施可曾有过一句?这个措施针对的是什么根源有没有分析?最重要的,措施和效果之间有没有具体的逻辑联系?
脚的问题就在脚上治有什么错?地方政府干预司法的实例多如牛毛,几乎每一例的根源都是地方政府负责人本身就是司法系统的上级领导。同时带来的一个结果是在人们心目中司法和行政成了一家,一旦人民和政府有了什么矛盾,根本没有一个能公认中立的机构就地解决,最后导致矛盾扩大化,复杂化。这里面的逻辑非常清楚。你如果说脚疼一定要医头的话,拜托把里面的逻辑关系解释清楚。否则难免被人当作电线杆上贴广告的“老中医”。
最后,你说“美国有美国的问题不就是说明你说的地方政法和司法分开的东西不是什么治本之策吗?”。那我理解,在你心目中是不是不管中国还是美国,只要是司法问题都能一并解决的方案才算治本之策?这和我之前批评你的只要不是一剂下去百病全消的万应灵丹就不算治本有什么区别?
回去看我引用的帖子去。
嗯,美国司法有黑暗一面就是“最多只能说明司法独立不能解决一切司法问题”。中国吗,就必须采用治本之策。
果然是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
简直是废话。不从中央层面解决的话可能有根本性的好转吗?
至于具体措施,嘿嘿,不好意思啊,这个问题是具体的政策实施问题,和你我讨论的问题不是一回事。所以,不要走题。
原来脚疼治脚也是治本之策?真是佩服。就这还说别人没逻辑呢。
哎呀呀,一个把“脚疼治脚”,说成是治本之策的人居然还敢说别人是“老中医”。真是笑话。
你呀,别的没听说,难道连蒋经国打虎的故事都没有听过过吗?复习一下历史吧。
还是在不停得搅混水。
我说的是,“什么东西不是治本之策”。
你给扯到“什么东西是治本之策”。
明明白白地东拉西扯。
一是基层的干部不喜欢派来的干部,二是派出来干部也融不进基层,既有派来干部个人的原因,也有基层干部不希望派来的干部真与群众打成一片,还有基层真愿意和干部接触的往往是老上访户,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我说的是农村情况,企业的不知道,但是企业派到国企可以,能派到私企么?
实际上习总先治标打老虎的思路很正确,就是真有多少又红又专的干部,派到基层,至少要老百姓相信,愿意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