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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从MH370扯到中国古代的民族政策(上) -- 种植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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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生活习惯不同而已

很多时候扰民不扰民不是某几个人就能定下来的。

就像你说的肉夹馍店,本身肉夹馍就是可以拿在手上边走边吃的小吃。开店的也不可能禁止食客买了带走。对于回民来说,家门口时不时的有人拎着油乎乎的东西走来走去,一个不小心还可能蹭到自己身上,感到不便是正常反应。

可以理解这种反应不等于猪肉铺子就一定要为回民让路。只是就这一个具体事件看,是回民聚居区周边,而且是老居民和准备入驻的新店铺的矛盾。在这个前提下调解之后肉夹馍店换个地方还是继续留在原地都算正常结果。所以这件事情真的没有特别上纲上线的必要。

就像我之前说的,只有是回民不占多数的杂居区,或者人家铺子已经开起来了还强行要人家搬走才能算是横行霸道的举动,才真正需要加以批判。

家园 回族的生活习惯能否凌驾于汉族习惯之上?

照您这么说,我看小白帽很不顺眼,我是不是可以阻止我家附近新建清真寺?

我被卖炸散子的叫卖声吵得睡不着,是不是可以禁止回族人叫卖?

事实上,汉族人默默忍耐了很多年穆斯林带来的不变,以广阔的胸怀包容了他们,可是他们没有忍耐哪怕一点点不便。

家门口时不时的有人拎着油乎乎的东西走来走去,一个不小心还可能蹭到自己身上

这真的是你您脑补。哪怕路边摊的肉夹馍也没有人会抹到别人身上。如果从这个角度讲道理的话,那么维族人开的烧烤摊、切糕摊、卖馕的摊子应该全面禁止了?

家园 两回事

你一个人不爽是你自己的个别意见,不能成为让别人搬家的理由。如果一个小区里大多数人都对某个店面不爽,那就值得认真考虑。

所以我才说如果是混居地区,那回民无论如何没有不让猪肉店开张的理由。但回民聚居区周边就是一个应该考虑的问题了。

另外由于宗教原因的禁忌和日常的卫生是两个不同的问题。虽然一般人不会故意把油乎乎的东西往别人身上蹭。但走在大街上人和人之间刮一下蹭一下的很容易发生。如果不是宗教禁忌,道个歉,拿纸擦一下,衣服可能都不用换。可是涉及了别人的禁忌,可能人家得立马回家洗个澡念个经什么的,那就是很大的不方便。

而且问题在于这不是个别一两个人的禁忌,而是回民聚居区里大量居民的共同习惯。正是这些因素加在一起才使得猪肉铺子的选址成为一件需要考虑的问题。所以你这种归谬纯属强词夺理。

在这件事情里猪肉铺子换地方的依据在于经营内容和周边大量居民共同的生活习惯有冲突。所以在经过协商以后猪肉铺子另选吉地才能成为一个正常可接受的结果,不值得上纲上线。

家园 那么您的底线是什么

穆斯林做到何种程度让您无法继续忍?

如您所说,把已经经营多年的汉族饭店赶走,我已经见过多次了。我从小到大,亲眼见到旁边一条回民街,从汉回混住,渐渐变成了纯粹的回民区。先是猪肉摊,后是卤煮摊,再到所有非清真饭店,渐渐被砸店、赶走。

之所以举樊记肉夹馍的例子,是因为它比较出名,比较有代表性。我说我家旁边的饭店的话,可能您没听说过。

我认为,如果一个宗教因为自己的饮食习惯就把别人赶走的话,那么它就是一个坏宗教,应该移风易俗。

我现在有印度的朋友,严格的素食主义者。但是这一点都不妨碍他跟我们出去吃饭,只不过人家自己单点一份素菜自己吃罢了。为啥我这朋友就不怕肉油沾到自己身上?这才是有饮食禁忌的人应有的做法。

通宝推:发了胖的罗密欧,
家园 我已经说得很清楚了

肉夹馍的事情不值得上纲上线的原因在于是在回族聚居区周边开的新店。这两个条件缺了任何一个都不能成为让肉夹馍换地方的理由。

所以你说的回民把已经经营多年的老店面赶走无论如何都是应该坚决反对的。

就事论事,我认为肉夹馍事件不值得上纲上线的原因是这件事情太不典型,搬与不搬都在合理范围内。反过来如果是另一件很典型的少数民族蛮不讲理的事件那就是典型的应该予以批判的地方民族主义事例。

至于你那位素食的朋友。每个人对禁忌的接受程度不一样,不能一概而论。总不能你说你有个素食的朋友不在乎你在他面前吃什么,你就可以坐到和尚面前大啃鸡腿吧。对于禁忌这种事情,只能是对方说在乎那就只能认定他确实在乎。但是到底应该由谁来迁就谁,还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不是说多数民族就一定得让着少数民族,也不是说少数民族在任何时候都必须服从多数民族的习惯而不能有怨言。

家园 OK,那我们分歧不大

我认为有必要拿出来讲,是因为矫枉必须过正。求其上,得其中。如果像您所说,一开始就把底线定的那么低,那么甚至连妥协的空间都没有了。

诚然,每个人对食物的禁忌不一样,但是在公共场合,没人有权利因自己的宗教信仰限制他人。

汉族人吃猪肉,给回民带来不便;那么回族人对猪肉的禁忌,有没有给汉族人带来不便?樊记肉夹馍所在的地点,是商业区,标准的公共场合。如果是在回民小区开店,您说的才有道理。

家园 你可以去看看北院门在哪里,东北角根本就不在回民街里

回民街里面不让开我都可以理解,虽然回民街里家家卖酒,自己在坏穆斯林的规矩。

商户们为了个人利益,拉宗教大旗居然成功了。这不管对普通回民还是汉民,都不是好兆头。

家园 请正面回答,你去过南疆吗?有维族或者回族朋友吗

或者再宽点,和少数民族有交流吗,不是吃拉面、羊肉串那种。

知道最基本的伊斯兰教 的宗派差别吗,什叶派和逊尼派差别知道吗?

苏菲派、瓦哈比派是什么知道吗?不要百度。直接说的出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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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好歹有点不明觉厉的态度也行。

家园 关于新疆的吏治问题你说到点子了

我重来没有讨论过要如何给予维族福利什么的,我说的是不要以民族主义的角度看问题。同样的问题,用不同角度看解决问题也许就不同。

一棍子打到维族精英不合适,新疆的一切体制和内地一致的,以稳定为第一目标下,政府的强力更加厉害,各级官员的权威也就更加厉害。维族、汉族官员都一样。新疆最厉害的就是官员。

家园 那樊记怎么开的?

这个什么聚居区不能卖猪肉,本身就是违法的,必须坚决制止这种倾向。

家园 宗教习惯,你只能在宗教场所和教徒家里讲究,不能带到公共场

谁带着猪肉去清真寺或者回民家里,可能会引起不适。

在街上走走都引起不适,那只能说回教徒太过敏了。

如此而论,回民都不能坐公交地铁了,那谁没有吃过猪肉啊?

是不是列车也得开回民专列啊?火车上吃火腿肠方便面的那么多,还人挤人呢?

家园 反对!问题不是杀没有杀人的历史问题

杀或没有杀人的,是历史, 是过去几十年几百年的事情, 按照法律,也过了追溯期。我对园土兄动辄提YSL历史上杀了多少人也是态度有保留。

这些历史仅仅是我们认识世界,判断事件性质的参考,和现在暴恐事件的本质没有直接的关系。讲得多了,确实有反历史旧账,倡导种族战争的嫌疑, 所以老一辈革命家常常说历史宜粗不宜细。

我认为最重要的是现状。如果这个信仰死后升天堂或下地狱的民族的精神领袖拒绝谴责暴力,拒绝宣布暴恐分子死后下地狱,这个民族本身精神有问题。

同样身为中国人, 我们有义务帮助他们,教育他们,而不是包容这种鼓励暴力恐怖的文化。面对这种行为,一味地强调包容,就是对死者的亵渎,就是对活着绝大多数民众的不负责。这个帮助,就是要实现民族融合,宗教世俗化, 谁拒绝帮助,就是我们教育孤立打击的对象。

如果希特勒残害犹太人,进攻法国,进攻苏联,那时我们也说,广大德国人民是无辜的,我们应该把希特勒一小撮法西斯分子和广大德国人民切割开来,团结广大德国人民而放弃战争,那就是对人类的犯罪!

犯错、犯罪不因人数的多少,希特勒墨索里尼东条英机,那时全世界几亿人犯了错误,也不是人多了,我们就一定要用和平手段,我们团结这几亿人的手段就是战争!消灭其中的狂热者,教育其中的跟随者,这就是我们的教育手段。

不然,就是迂腐的和平主义者,是金有狼牙棒,宋有天灵盖的翻版。

通宝推:张了刀,okcgb,
家园 宣传对象的选择也是门学问

我记得美国黑人民权运动的高潮是黑人妇女罗莎在公共汽车上因为不给白人让座而被逮捕所引发。但事实上黑人因此被逮捕的大有人在。当年的民权活动家们之所以选择罗莎是因为此前被逮捕的黑人在个人记录上都有这样那样可以被拿来做文章的弱点。所以一直到罗莎的出现民权运动才终于抓住了机会。

就肉夹馍这件事来说,我认为不应该上纲上线的原因就是这件事情太不典型。如果把民族因素抽出,就是新店面不符合大量老住户的生活习惯。老住户有意见是完全正常的事情。协商之后无论继续开店还是另选新址都是合理范围内的结果。拿这样一件事情大张旗鼓的宣扬开来多半只会增加民族矛盾而不会孤立一小部分真正无理取闹的人。

如果反过来用一件你说的回民强行赶走已经经营了几年的老店的事例作为批判对象,那才能真正达到孤立真正的极端分子而团结愿意与其他民族和睦相处的普通人的目的。

家园 我已经说了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每个人的禁忌标准完全是个人感受,所以只要一个人觉得自己感到不适那就是触及了个人的禁忌。只是对于某个具体事件下究竟应该由谁来迁就谁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有时候需要适当照顾禁忌一方,有时候有禁忌的一方必须自己忍着。随便的扩展问题的适应范围对正常的讨论没有任何帮助。

  • 违规禁,【补充】可申诉或道歉来解。偏要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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