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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中国的海洋权益争端漫谈之一:领海到哪里? -- 抱朴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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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谢,活得不冤了

当过两次全国先进,也参与过几件大事,不冤了。要不是这个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臭脾气,也许还在衙门里混呢,呵呵。

家园 有些事不能说只能拼命搞
家园 小孟现在不是挺有实权的么?

南水北调的副头头,应该不是那么惨吧?....

此外,偷偷打听个人:胡启立现在再干啥啊?

家园 flower
家园 众人拾柴火焰高

看来还是犬牙交错,一本烂帐。

看地图,怎么印尼会有两个在里面。

家园 【原创】中国的海洋权益之七:海洋法公约的规定在南海,无权一身轻

环绕南海这九条断续线,是我们争取南沙海洋权益漫天要价的上限,超过这个范围,我们肯定是不会再提什么要求的,在这条线内部,其实是可以商量的。问题在于对国民不好交待。

这九条断续线,其法律意义到底是什么?是领海?群岛海域?历史性海域?谁也不知道。

首先,会是领海吗?不会的。前面说过,国家对海洋的权力基于大陆,也就是海权基于陆权。要确定领海,先要建立领海基线,要划领海基线,先要定领海基点。领海基点必须是主权无争议的岛屿或大陆;基点之间直线距离不得超过24海里,也就是领海加毗连区的距离;时隐时现,低潮时才出露的礁石和浅滩不算数;更严格一点的话,最好岛上是能有人类居住条件的。南沙符合哪一点?除了国民党当时占领的一部分,几乎都不太符合。我们的教科书上说到南海诸岛,都要说一句话,“南到曾母暗沙”。暗沙暗沙,自然是不露头的暗礁,暗礁暗礁,陆都没有,谈什么海权?所以这句话在法律上根本就站不住脚。可是自本朝立国以来,我们就是这么教育国民的,今天突然说这句话法律上不成立,国民接受不了,只好使一招乌龟不出头,我们不提还不行吗?

这九条断续线包围的肯定不是领海,那就要另找理由,那么多岛礁,可不可以说成是群岛海域呢?印度尼西亚可以,咱们也可以来个千岛之国嘛!

群岛海域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承认的主权海域。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群岛海域的构成需要具备几个条件:

1、 水域面积和陆地面积(包括环礁)的比例应该在一比一到九比一之间。

2、 基线长度不得超过100海里,允许有3%超标,超标部分也不得长于125海里。

南沙那个地方岛礁又小,相互距离又远,根本达不到这两个标准。

退一万步说,就算我们勉强宣布基线,相邻国家也没有意见,麻烦又来了。基线确定之后,基线包围的海域就成为内水,内水的上方就成为领空。国家对内水的管理可不是一般的严格,完全依据国内法,而不是国际法。原则上外国船舶、包括军舰就不能自由通过了,要想通过,必须事先通报,请求批准,浮上水面,挂起旗帜,快速航行,不得停船,不得下锚,弄不好还会要求你解除武装。要想不这么麻烦,就必须设立群岛水道和空中航道,供外国船舶飞机通过。

这条有些勉强,但是可以争争看。律师的理由嘛!脚下如果没有坚实的大地,有块木板也是好的。

但这不够,还要找其他理由。想破了脑袋,还是从“世世代代”这四个字上做文章。

我们可以宣布南沙是我们的“历史性海域”!这个地方是我们历史上就经营的地方,渔民赖以为生,商业贸易依赖这一通道,所谓民生赖之,不可离弃。这个理由看上去不错。别人也有这种海域,比如加拿大的哈得逊湾,大家去看一下北美地图,那个口袋其实很大的,要按照12海里领海制度,中间都是公海,可是加拿大就是宣布这里是历史性海域,袋口一扎,里面都是我们家的东西。

但是按下葫芦瓢起来,我们这个主张刚试探了一下,周边诸国还没反应呢,几个海洋和航运大国,包括美日就都来问:“听说你们要宣布这里是历史性海域?那以后我们路过的时候岂不是都要先请示汇报?”原来这里是国际海运的重要通道,每天千帆竞渡。一旦宣布为历史性海域,国家对其的管理接近对内水的管理,不但要管海洋,还要管天空,还要按照国内法来管。这样都行,岂不是生杀大权全操于我?想抓就抓,想审就审,不要说路过的军舰,路过的客商不是也很不放心?这个干法,其实相当于宣布我们家门口的高速公路是我们家自留地的一部分,我想乘凉就乘凉,想晒场就晒场,过路人肯定有意见。要强行宣布,多半会成为世界公敌。

正因为如此,前文谈到,我们批准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会吃亏,至少南沙问题就没有办法坚持原来的立场,只能跟邻居商量着来了。但是在商量之前,还是要尽量占一点地方,多一点讨价的砝码,理由嘛,管他呢!

南沙周边诸国的抢占活动,其实相当于我们国内拆迁以前的抢搭违章建筑。当然是非法的,国家也不承认,但是到了补偿的时候,还是会考虑的。不但邻居争地盘如此,公共汽车上争坐位更是这样,先扔一个包包过去,别人想坐,就可以大喝一声:“有人了!”这句话有什么法律依据?没有,奇怪的是大家看见这个包包,听了这句话,多数会乖乖走开,另找地方去了。大家承认,那就行了,这就叫做惯例的力量。

这里要顺便说一句,前些年,有些人策划在公海上建立流动广播电台,向中国发送政治性广播,后来无疾而终。为什么不敢干呢?原来海洋法公约明确规定了这种情况,只要出现这样的广播船,可以收到广播的任何国家的法院均可以接受起诉,加以审判,本国军舰可以实施登临权,即使你在公海上也一样。所以只要该船开始广播,大陆可以收听到,法院一判,军舰就可以立即出发去抓人,管你在不在公海。这几个人只想做先驱,不想做先烈,自然是偃旗息鼓。

中国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其实是大势所趋,吃不消像美国那样耍赖的。南沙问题上吃一点亏,也是必然,东海上就沾光了嘛!遗憾的是,这些事跟国民不容易交待,没有哪个政府官员敢说南沙问题上,我们是弄多少算多少,实在没有也就算了。全国人民还不生吃了他?所以谁都不出头解释,老百姓也不明白,只是觉得政府软弱无能,呵呵。

加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放弃了一点权益,却明确了规则,这叫做无权一身轻,今后谈判起来容易一点,对国民交待起来,也有个依据。赶紧跟四邻把地界划清楚了,大家都是好邻居,可以专心建设,也省得别人挑拨离间,天天扯皮,好处还是不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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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中国的海洋权益之六:在南海,中国真的拥有无可争辩的权利吗?

谈到南海的权利,我们喜欢说一句话,叫做自古以来就如何如何,有时高兴起来,还要加上“神圣”两个字,这就是所谓历史性证据。

南海的历史性证据,主要是渔民世世代代捕捞的传统生产证据。还有就是在诸岛上发现了很多中国人生活过的证据,什么铜钱、船具、水井、房屋等等。可是这些证据,在现代国际法上的意义已经越来越小。想想也是,这些依据如果可以算数,那我们的海洋国土可以一直拓展到暹罗湾,泰国都跑不了,更不用说什么菲马新越了,那样的话,南海问题一举解决,连邻居家的房子地皮都成了我们的了,院子还在话下吗?大家不要笑,这个主张我是亲耳听台湾一位海洋法学家说过的。这位先生不但强调历史性证据,而且要求据此宣布暹罗湾为我国的历史性海域!他演讲下台以后,中午用午餐碰上,我笑着说他:“你还真是怕我们和邻居打不起来啊。”所以在哪里发现了什么什么,证明我们的祖先祖祖辈辈生活在那里之类的话,听听就是,不可认真。

真正过硬的证据,就是实际控制。你说那里是你的,你有没有去管理过?那里的人服不服管?别人是否都没有意见?这些问题的答案如果都是“是”,你多半就赢了。在西沙,我们就有这样的依据,在南沙,好像还没有,幸好别人也没有。毕竟我们只是路远够不着,而邻居们那时候很可能还住在树上,有时候宰两个人吃吃什么的,谈不上主权二字。(在钓鱼岛,则是日本人实际在管,那里没有人住,中国从一开始就坚决反对,而且是持续反对,有了这第三点,日本在那里的主权成立不了的,我们很有耐心地不断抗议,奥妙也在这里。)

滑稽的事总会有,在西沙就出了这么一件。越南海洋法学家搜罗旧闻,发现了这么一件奇事,如获至宝,谈判的时候,当作王牌打出来了。

原来在清朝的时候(什么年间我忘了,大概在咸丰同治之间),有一条法国货船运铜经过西沙海域,遭遇海盗,被抢了个精光。根据海上的货运规则,这时候应该到当地政府报案,请求缉捕海盗,政府并且出具证明,回去后就可以向货主交待,并向保险公司索赔。法国船长于是就把船开到最近的海南岛榆林港,向当地知府(也许是知县?)报案。咱们是中国人,熟知政府官员的作风,当时又是洋人甚嚣尘上的时代,大家都是避之则吉。此后发生的事情,那是用脚趾头都想得出来。

那官员告诉船长,我这里叫做天涯海角,天朝上邦到此就为止了,你那个海外,谁知道在哪里?你被抢了,我们不负责任,管不了,也不想管。就这么把被抢船长送出了衙门。

但是这件事需要有个了结啊,要不然回法国不好交待。于是法国船长只好驶向越南海防港,那里的地方官员倒挺好,给他开了证明,还派了条小船出去转了一圈,算是缉捕过了。

这是什么证据?这就是实际控制和治理的证据。这个证据说明,中国政府早在清朝,就不承认西沙是本国领土,也不承担那里的治安等工作。而当时的越南政府不但认为西沙是越南领土,而且实施了维持秩序的工作。这还不说明西沙自古以来就属于越南吗?

如果您是中国的谈判代表,受过海洋法和国际法的充分训练,面对这样一个证据,会怎么办?真得恨不得乘时光机器回去杀了那个知府啊。

实际的对付方法无非是两条。一条是提出我们自己的更多证据;另一条则是不加理睬,也不争辩,让实力自己去说话。到底采用了什么方法?反正直到如今,西沙是我们的,而且永远是我们的。

话又说回来,官员应该学法守法,已经成为公务员培训的共识,但是,地方官员一般不需要学国际法,真的不需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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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好相同上面的一样呀 发重了?
家园 这个实权差大发了

原先可是北京市政府的正头头哩,如果仕途顺畅,肯定不会只在正部的位子上的。现在好,孟同学在南水北调办,正部任副职,想东山再起,难,太难了。

老胡同学应该还是宋庆龄基金会的主席吧,他的管理水平高是大家承认的,最后重回国家领导人位置算是不错了。

家园 谢谢指出,已经改过来了

因为过节要陪老婆,加班加点地在赶这个系列,你看,忙中出错不是?抱歉。

家园 应该感谢你才是 何来抱歉一说 花是不会少的 哈哈 辛苦了
家园 听说南海方面咱家下了重本!一下就给菲律宾50亿美刀

看来为了石油共享开发,啥都可以不顾了....

家园 还分别和印尼,菲律宾成了战略合作伙伴

但在宣言中,还是加上了尊重《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另外这50亿算是让中国当一回二战后的美国人了,从基础设施建设到培养军官全包了。但愿因此能彻底改变中国在菲的地位。

家园 不止50啊,搞了个两国战略合作,给了不少

据悉,胡锦涛主席此次访问期间中菲双方将签订价值达15亿美元的贸易协定,此外中方还将对菲律宾的一些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矿业投资提供政府开发援助(ODA)贷款。菲律宾官员透露说,中国有望向菲律宾提供约50亿美元的贷款,用于后者的铁路、机场、港口以及高速公路等基础工程建设项目。

  菲律宾总统发言人对媒体透露说,胡锦涛主席和阿罗约总统将出席中国政府援建的北线铁路工程提供贷款的签字仪式。这条铁路将连接马尼拉与菲律宾北部省份,中国政府提供3亿美元的贷款,将为1.7万菲律宾人创造工作机会。

  此外中国的钢铁公司还将与菲方签署协议,承诺在该国投资约80亿美元的项目,其中仅上海宝山钢铁公司的投资额就将达到10亿美元。据悉,目前中国企业在菲律宾投资了23个采矿项目,北京方面已经表示了开采菲律宾铜矿、镍矿和锰矿的兴趣。

  中国是东盟的第五大贸易伙伴,菲律宾的出口商品也越来越多地进入中国市场。自从2002年以来,中菲两国的双边贸易额每年都以55%左右的速度增长。两国政府希望,至2009年时双边贸易额能够达到每年200亿美元左右。

  此外,胡锦涛还将推动菲律宾加入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早期收获”方案(Early Harvest Agreement)。(注:所谓早期收获,是指在对所有品种关税取消的方法和期限进行规定之前,先对特定的品种实施减税。)由于在可以享受减税待遇的产品种类上存在分歧,菲律宾是目前唯一没有履行“早期收获”方案的东盟国家。

家园 很多东西和政府宣传的不一样,看来平时是做了“愚民”

一天看了3篇,爽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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