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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中国的海洋权益争端漫谈之一:领海到哪里? -- 抱朴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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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没看到looklook抢先了,呵呵
我猜
家园 哈哈!我送你一朵!
我猜
家园 看三宝太监下西洋的神怪小说有所谓轻水

原来真有此说

我猜
家园 百慕大那个是说天然气水合物的突然分解
家园 火山岛也时现时没,日本人忽喜忽悲,弄得有点精神失常了。太搞笑了!
家园 我记错了

clathrate 说的对

家园 巨大气泡

会不会是海底火山爆发后岩浆与水作用形成大量气泡,气泡在船所在的海面同时爆裂的时候形成巨浪吞噬轮船?从Discovery那里看来的理论,不知道对不对,嘻嘻。

多谢仙人的好文!仙人是杭州人吗?

家园 冲之鸟岛吧?可以参看俺写的老文章

http://www.cchere.net/article/326426

那里面引用的老帖子,还需要等老铁慢慢从旧版转回来才能看得到,当时写的大概是这样的

  1)冲之鸟岛

  日方主张,冲之鸟岛是日本领土,所以享有12海里领海主权;根据联合国海洋公约121条第一款规定,享有200海里EEZ的权力;根据中日双方达成的“进入对方EEZ进行调查,需要事先通报”的协议,中方多次违反这一协议,擅自进入冲之鸟岛所属 EEZ进行勘查,今年多达5次;

  

  中方主张,冲之鸟岛的确是日本领土,中国承认其享有12海里领海权;但根据联合国海洋公约121条第三款规定(无人居住or无法维持自身经济生活的岛屿称为岛礁,岛礁不享有EEZ和大陆架),冲之鸟岛根本没有EEZ,所以中方在冲之鸟岛附近水域的勘测,根本与日本无关。

  

  中方的主张得到国际公认。早在 1988年,夏威夷大学的教授Jon Van Dyke就在纽约时报提出了这一观点:日方在冲之鸟岛附近根本没有资格享有EEZ的资格!而且更糟糕的是,就算日本改造冲之鸟岛,使其扩大地盘(成为人工岛),驻军,乃至维持自身经济生活,它也仍旧没有资格享有200海里EEZ,因为联合国海洋法60条第八款明确规定:人工岛不具有领海,不具有EEZ和大陆架

  

  所以在冲之鸟岛问题上,日方根本无法跟中国进一步叫板,只有靠隐瞒121条第三款的解释问题,在国内欺骗一下愚昧的日本老百姓罢了。

  

  俺参加的一个国际问题讨论组,前一段就集中讨论过这个问题。日本组员开始都其势汹汹而来,被俺提示上述资料后无不狼狈退下.....

  这官司打到哪里,都没有日本的嬴

家园 说的是,可惜有人抢先了,还是值得花一朵

所谓“海底火山爆发后岩浆与水作用形成大量气泡”。渡泸兄,您是成心跟网友开玩笑吧,那说的不就是海水沸腾后的水蒸气吗?嘻嘻。

事实确实如此,海底火山喷发首先是大量的水蒸气和其它气体,造成承载力的陷阱。所以那两条船几乎是扑通一声掉下去的。呵呵。

咱们的河友确实厉害,问题提出来两分钟不到就被解决了。郁闷

家园 我们对冲之鸟岛的态度是.....

承认其主权(12海里领海)

不承认其作为岛的地位所拥有的200海里EEZ;

之所以对这个小岛是不是有权有EEZ“斤斤计较”,是因为这个岛的重要地理位置――处于西北太平洋。处于我方绕过台湾去关岛的必经之路。“台湾有事”的时候,这里就是阻击可能从关岛基地出发援助台湾的美军舰船的战场了。所以需要提前勘测地形;

而我国与日本关于进入对方的EEZ的活动,有互相提前通报、取得许可的义务(一般的国家没这么麻烦――EEZ内的无害通航权是国际海洋法赋予的权限),因此,我们必须咬定这岛是礁石不是完整意义的岛屿,因此不具有EEZ....这样就不必在海军执行任务的时候也要提前通知日本政府了。

家园 忘了

忘了那些气泡叫水蒸气了。嘻嘻。

家园 什么叫"一般的国家没这么麻烦"

我国与日本有什么特殊的协议吗?

另, 在对方的EEZ内进行地形勘测算是无害通航吗?

家园 是这个意思

EEZ原则上是公海,只是拥有EEZ的国家在这个区域内有特别的经济权利罢了;

而我国与日本则出于彼此敏感的关系,搞了一个事先通报制度......

家园 陈伟文怎样了?

似乎之后就没有怎么听说过他的消息了。

忘了
家园 您这个名字

是不是来源于《出师表》啊?“五月渡泸,深入不毛”。对不对啊?

我与杭州颇有渊源,但不是杭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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