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六扇门那些事儿第五部--73 -- 史老柒
让俺这个前警察很佩服。
话说回来,俺也是正经警校毕业的,当年部属三大之一。
现在觉得,还是做工程师比较好。
警察,特别做一个好警察,责任大,收入低,一言难尽。
我一直以为市政是管道路维护的,没想到还有这么多职能。话说回来,北京突然将城管收归政府直接管,并马上约法三章,还不让城管查抄物品和追赶,不知是何用意?
就比如这篇,现役警察来说,难免有抱怨,诉苦,推卸责任的嫌疑。
而且会被人说成人在体制内当然向着体制说话,所谓屁股决定脑袋。
但是如您跟我这样的人说起话来就要省事很多。
而且旁观者清,有时候,站在局外反而看得透彻。
握手!虽然您现在不在六扇门了,但是您至少曾经奉献过!
一样的佩服!
市政是市委市政府下属的一个办事机构啊!
城管是归市政管的。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刚刚调任城管局局长这倒是真的。
但是没听说不让查抄物品啊!
追赶从来都是让的,杜绝的是围堵!
帝都自从新的城管局座上台之后,暴力执法没有了,但是积威尚在,小贩还是见了就跑呵呵……
北京城管提出了三个严禁,四个不准,感觉是在搞新政啊,或者是新官上任三把火?我对北京城管印象还不错,亲眼见到城管提前跟小贩打招呼要他们暂避,因为领导要来检查。另外帝都城管好像不负责拆迁的活,挨骂就少多了。在此表扬一下帝都的城管,希望不要被拍砖。
不光是普法失败,并且法律需要大的变革。 比如经济相关的法,最近老说的民间贷款的利率问题,中国那么大,就不能用一个硬指标来指挥全国,发展的速度不一样
前一阵某博物馆展出四川地震后,艾魏魏等人写给各级相关机构就在地震中因豆腐渣工程导致的房屋倒塌问题的质问信,要政府提供信息。每封信都有回音,但各级政府都回绝了这个请求,根据是:根据某某法律条款,政府没有义务向非当事人提供相关信息。 你服不服?这是法律规定的。老百姓没办法,但是政府也不占理,毕竟豆腐渣工程都摆那了,只能硬兜,黑锅政府背,部分公民受益,部分受损。
正如老七说的,律师独立于司法,我国的法律又进了一步,但是未来又能走多远呢?相关的利益受损机关会不会设阻呢?
竟然不把武警当警察。
此外,北京常见的臂章上写着“内卫”算什么?大内高手?锦衣卫?
楼主说的很对,但是在此我想说下超出警察管理范围的事情,报警也许得不到解决,但是也并不是没有一点用处。
就拿楼主举得我的房客拖欠我房租例子来说明,报警后,会有出警记录的,至少记录上会有因为拖欠房租,催要未果而报警,如果有欠租者的笔录更好了,在法律上可以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果,防止因为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
但是城管对于市容市貌的清理整顿也是职责啊!
只不过极端执法手段尽量克制罢了。
真遇到蛮不讲理的小贩,我相信城管也不会心慈手软。
的确,很多时候报警不是一点用处都没有,一些恶房东因为不懂法,见到警察会害怕,可能就把事情解决了。
但是您所谓的笔录的法律效力问题,笔录的确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房东跟房客的经济纠纷是不可能带到派出所做笔录的!
除非房东跟房客打架了,才会被带到派出所做笔录,笔录里面会写到,双方因为房租租金问题发生口角,进而产生肢体接触,最终xx伤情如下,xxx伤情如下……
但是,最终的处理结果也会是:xx,处以罚款若干元,治安拘留若干天,xxx,处以罚款若干元,治安拘留若干天。
因为,打架斗殴,只要你动手了,不关你先动手还是后动手,通通有责任!最终定性看谁受的伤更重,受的伤更重的,责任更轻,我相信房东跟房客当着警察的面打架不可能打得多重的伤,最多挨几下,脸上青一块,流点鼻血。
那好了,你们俩伤的差不多,责任一人一半。
兄弟,就为了一份笔录,留个案底,您觉得很划算吗?
您得知道,从前治安拘留记录是不联网的,只有管片派出所能够看到,现在全国警务通系统已经升级完毕了,你的治安拘留记录全国都能够看到,虽然初犯的话,一年之内无其他不良记录就消了,但那只是指的电子系统上!
在人家管片派出所你还是有纸质的留底的!也就是你所谓的那份笔录。
值得不值得,我也不知道,这也许有人有不同答案。
反正我是觉得,为了一份笔录,留下一份案底,不怎么划算。
武警犯事适用刑法分则第十章
警察不适用
我以前一直以为公安部有全国所有人得指纹档案
后来搞监外执行检察,跑派出所,才知道原来只有有前科的人才会留指纹……
不过貌似进展缓慢!
完成还得好几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