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kg90等网友请进:论中国人在巴以问题上所应持有的立场 -- 镭射
1945年10月24日,联合国宪章签署,董必武作为中国的代表团成员签了字。这个时候的中国国名是中华民国,中央政府是国民政府。在应该没什么争论。
1946年6月26日国共停战有效期结束,国军进攻中原军区,一般的党史把这一天当作解放战争的开始的日子。但国共谈判还在继续。
同年11月15日“蒋记”制宪国民大会召开。
1947年1月,《中华民国宪法》通过。但共产党认为这个宪法是伪宪法,要求废除。
1947年2月底,国民政府公开下令驱逐中共代表,限令在南京、上海、重庆的中共留守处代表3月5日前撤离,并关停重庆《新华日报》社。3月7日,董必武率中共驻京留守处代表乘坐美国运输机撤离南京。至此,国共和谈正式破裂。
一九四七年十月十日共军发布《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正式提出了“打倒蒋介石,解放全中国”的口号。应该可以认定,从这一天起,TG已经正式宣布不承认蒋介石的国民政府,在次之后蒋介石政权在国际上的作为,TG可以不负责任。
1947年11月联合国大会表决了关于巴以的《1947年联合国分治方案》,看来与TG是没什么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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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宣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也就是中国共产党的八项基本政策,其中最后一项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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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宣言》中有一句:
中国和以色列其实也是很晚才建立外交关系。中国承认以色列,不是因为联合国决议,而是因为双方都认为有建立外交关系的必要。
TG没有义务承认自己没参与的决议,可也没有义务故意反着干啊。一切全看自己的立场来决定。
TG反对的,是没办法形成联合国决议了。自己参与并且投票支持或者至少不反对的决议,总不好意思对着干吧?
美国也一样,例如巴勒斯坦加入联合国,如果真能形成联合国决议,就说明美国投了支持票或者弃权,而不是反对票。那么美国也就是已经做好准备承认巴勒斯坦国了,也就是说美国也会遵守这个联合国决议的。可是美国反对的情况下,是不可能形成联合国决议的。
所以现在的“联合国决议”这五个字,本身就代表了是符合中国利益或者至少和中国利益没有大的冲突的。那么中国当然愿意遵守现在的“联合国决议”。
对我有利则“遵守”,对我无利就别理了,弄个至高无上自己找紧箍咒呢?
说起来,联合国决议至高无上啊,包括美国俄罗斯中国欧洲各大流氓国家都要遵守的,那么你们别的小P国更加要遵守了。表面上看,多么公平平等美好啊。
实际上呢,没有五大流氓的放行,根本就没有联合国决议。所以这“遵守联合国决议”是给别人的紧箍咒,套不到自己头上啊。既然如此,高举“联合国决议”的大旗,何乐而不为呢?
那决议就是个屁,比手纸都不如。
某些人树立联合国至高无上是为了套中国自己,要求中国按照西方规则行事。
一方面没有授权美帝发动伊拉克战争的联合国决议,另一方面也没有谴责美帝入侵伊拉克的联合国决议。所以美帝侵略伊拉克,在联合国属于两边都没有决议的情况。
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