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旅途小记-删帖2 -- 一条溺水的鱼
是有了地下文物才有的小说吧,有了社会才有了写实吧?没人说出来难道这社会就干净了?看了小说就会去盗墓?看了别人的写实就会去养或者作小三或者那啥?我相信不会!
搞的是,三个火枪手那样骗财骗色能成世界名著,金瓶梅,三言二拍什么的地位也颇高,似乎也没有君子蹦出来,怎么难得有才有阅历的写写实倒是不得了了。
写实确实不是罪。
一进信箱恍惚:"天涯有人投诉xxxx"
大家不是生活在真空中,这些事情或者耳闻或者目睹,或者亲自操作过。
但是,都不否认,这些是不应该见光的,一是不道德(这个词好像现在是贬义的了),二是不合法。
只问一个问题,你是否同意在这里探讨招JI的问题?按你的说法,有《茶花女》的古典爱情故事垫底,这个也不算什么。
如果可以,那下一步能否探讨靠拉皮条博出位的经验?
如果还可以,那能否探讨一下如何把人谋杀而不被抓住,貌似这样的例子也是有的,也是写实,有《水浒传》在前面摆着吗。
只要不违国家大法,西河小法.
当然了,最重要是要写得好。不管写什么,在俺等看客来说,不过小说而已。
哈哈,玩笑
仿佛什么事都没有发生。其实是非常实用的生活经验
在这里送几张几百上千刀体育票的很平常。
双手抱头无辜状不是俺投的啊
在商言商,一个合同可能涉及上百人的饭碗,孰轻孰重?按你的逻辑如果都不见光,那意思就是亲自操作过的捞好处,不晓得的就活该饿死?这就是你的道德?
商业范畴的运作与探讨招JI和靠拉皮条博出位是一码事吗?看见美女露出手臂马上联想到裸体从而痛心疾首,这是社会道德堕落还是论者自己内心扭曲?
一看到MM帖被举报和投草,我心一软,又想回头改支持她了。
搞不好人家就想写个小说系列,被当成纪实文学了。
给一个小项目经理,就一张2K的购物卡
结果别人办公室里面有三个人
我赤咧咧的过去直接对那个经理说“一点意思”
另外两个人立刻抬起头来,冒着精湛的目光
那个小经理也是一脸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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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我就给轰出来了
照这个标准,西西河10年之前的帖子50%要进小黑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