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注意】杀手现形!颁奖! -- 桃李不言
建议先将某第一人称ID正法,不管是不是凶手.
至于第二嫌疑人选么?
个人推荐原振侠同志.
12个嫌疑犯,打算用手表占卜,看秒针落在哪里来确定天意。
一分钟60秒,自然每个嫌疑人为五秒钟时间。
0秒到4秒是第一个;
5秒到9秒是第二个;
...
55秒到59秒是第十二个。
名字的顺序则使用法官发布的名册。
公平合理,科学性强。
这就是我――一个相信天意的科学工作者的处世方式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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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先把我干掉,倒不是觉得像坏人---法官没必要找这么显眼的杀手,只是觉得听着真别扭。
把我杀了吧。
要是一家伙就蒙着了真正的杀手,可真是无趣得很
又得熬通宵了。不管了。
首先跟法官的建议:法官的发言往往需要引人注意,适当的用些【分类词】和、、等显眼的符号效果会好一些。
然后说说我从老法官角度选择杀人犯的标准:xxxxxxx。几个tip
1。嘿嘿,俺作法官,选杀手也是要精心挑的,太张扬的容易被冤杀掉,太陌生的容易被谋杀掉,所以俺当时选择的是大明湖。
2。法官写故事,可能会出现的蛛丝马迹,杀手在其中通常不会作为一个独特的单元表露出来,法官愿意尽可能的将其泯作众人,越普通越好。
3。……不说了,仅供参考,俺心里有点谱,其实哪,还没看下文呢。谁出场都模糊。但是,通常这种游戏是杀“生”,最陌生的第一轮被干掉是天经地义的,嘿嘿。
不说多了,熬夜赶东西去了。大家玩好。
看看势头,第一轮想选“我”的占了一半呢。
这样可不行。
原因待我来解说解说――现在这样的把第一嫌疑人定为“我”的boom,其实在开始前就可以预期得到。所以这次的第一轮投票,远比上次第一轮投票目标集中。
但我们也可以趁此机会反过来想一想:如果“我”真的是凶手,那么依照大家的这种可预期的习惯性思维,岂不是上来就解决了么?还有什么可玩的?
所以,作为指定凶手的法官,肯定不会让这样的结局出现的。
因此,“我”非但不该成为选择中应该出现的对象,反而可以成为第一个不是凶手的对象。
这样的结果才是具有合理思考的同志们应该做出的判断。
(凶手如果也明白了这一点的话,第二轮杀掉“我”,也成为必然――“我”已经是不再有利用价值、而且会占去一个好人名额的阻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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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有事儿,没来成!今天赶紧来报到!
不知先牺牲的是哪位烈士?
嘻嘻!!!! 被冤死了太难看!!!
可以这样认为:大嘴兄因为畏罪而自我结束生命!
哈哈
不错的选择嘛!
俺啥时候会被宰了来吃呢???郁焖呀!
大清早的得知自个儿的死讯,还得给法官留个遗言。
怎么说呢?首先谢谢互联网,谢谢浏览器,谢谢西西河给我这个机会,当然最要感谢的还是杀手兄(姐)的青眼有加,如此抬爱小弟。
唱个肥诺……
杀新ID肯定是必然的,但杀手是否老ID则不一定,因为象我注册ID前在河里潜了不少时间的水,一些活跃的老ID都见过,比如萨苏,我肯定要留到以后杀。这种杀人游戏其实也反映了一般人的心理――杀陌生人心里负担小点儿,平常处久了,有了感情多少有点下不了手。
法官的故事编得挺好,呵呵,又是人参,又是藏宝图的。为以后故事的编撰也提供了好素材。而第一轮众人的纷纷“自首”更加令人眼花缭乱。
我只想从游戏的角度出发分析,一个游戏最重要的地方就是能有始有终,太早结束应该不是大家希望看到的结果。所以作为参与方的法官某种程度上会成为杀手一伙,自觉或不自觉地掩藏一下杀手的踪迹,让他尽可能地多杀几个人,这样自己也有成就感不是?
假设一下这样的情况,第2轮杀手就被找了出来干掉了,这有意思么?
所以,我觉得扮店小二的左大嘴老兄嫌疑很大,因为法官大人在你身上花的笔墨太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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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希望你能回答一个问题:
你是自杀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