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从萧条到繁荣,再到萧条 -- 西瓜子
改作万亿吧,改作十万亿,有点拗口了,呵呵。
欧洲挑动小岛国代表整天价抹眼泪,利用他们的眼泪为自己赚取足够的正当性。
不过,中美合伙打酱油。
老兄说的“冒险、犯罪、战乱和纷争”,是资本控制下的“冒险、犯罪、战乱和纷争”,那是它们的手段。
而且,凡是发生“冒险、犯罪、战乱和纷争”的经济体,都是资本厌恶和抛弃的地方。
其实反过来说,资本抛弃和厌恶的地方,必然因为资本出逃,导致生产下降,生存空间缩减,内乱和外患必然接踵而来,于是带来“冒险、犯罪、战乱和纷争”。
这是个资本控制的世界,是个资本控制的时代,这个是大背景。每个人或者主动、或者被动,都要被卷入这个大背景,无从逃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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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
他们走的是公开的招标,中石油以卖苦力的精神还中了几标。
美国人怎么从这里赚钱?
石油合同被英美公司瓜分,而法德俄中的公司一个合同也没有拿到。
而美英之中,美国公司又拿到了绝对多数,英国人作为狗腿子只拿到了一点残羹剩饭,故而出声抱怨。这抱怨的文章,被参考消息转载,也被我看到了。
伊拉克总理马利基,弄了一个出卖本国利益的《石油法》——现在已经被修改了。
该法规定,美英资本控制伊拉克石油资源。
我转载一个伊拉克人自己写的文章,可以了解一二:
在伊拉克美国国际开发署最初在2003年将2亿多美元的合同交给该公司,帮助开发“有竞争力的私人部门”,而这份合同是由美国国际开发署为该公司起草的。拉夫纳德尔公司政策中心认为,该公司是从伊拉克战争中获得最多的公司之一。这份合同的内容是,在这家私人公司的监督下,临时联军当局将来自石油的收入交给负责重建任务的美国公司,如哈里伯顿公司。来自伊拉克石油收入的第一批100亿美元用于重建合同的支出,另外40亿美元不翼而飞。这只是开始发生的事情。
这种法律上的真空和完全没有透明度对于掠夺这个国家是必不可少的,而美国侵略伊拉克的“崇高目标”保留在策划者的光环之下,因为美国、英国和澳大利亚总是否认它们发动侵略是为了掠夺伊拉克的石油资源。2003年3月18日,英国首相布莱尔说,“有一些人错误地把石油收入看成是我们的战争的目标,这些收入应当存入一个基金,用于伊拉克人民,由联合国管理”。发动侵略时美国国防部副部长沃尔福威茨是在伊拉克政策主要的策划者,他说,“这是一个实际上为自己的重建提供资金的国家”。前者没有做出任何承诺,后者是在撒谎:伊拉克确实可以为自己的重建提供资金,但是不是由他们自己重建。真正的问题是要知道谁在重建伊拉克,以此攫取来自石油的收入。
在特别挥霍了现有的资金以后,布雷默做出了有利于哈里伯顿公司的决定,众所周知这家公司的习惯做法是系统地为公共合同虚开发票,同时成为使拥有自然资源的国家成为世界银行的债务国,而沃尔福威茨成为世界银行的掌门人(已因丑闻辞职),这也许是一种补偿的方式。
……现在美国为占领伊拉克自我辩解,随着它的正式目标是解决它自己制造的混乱局势,联军的大国优先要处理的是利用恐怖的气氛将伊拉克石油法强加于人,允许将伊拉克国家的石油收入转到外国石油公司手里。上面说到的这个公司从美国国务院接到起草石油法草案的使命。草案的第一稿2007年1月已经由通敌的马利基政府通过。与此同时,在那些负责决策的伊拉克人之间搞了一次重要的拉票活动。外国主要的石油公司的代表聚集在一个被命名为国际定价和投资中心的组织内,2004年他们对英国政府发出抱怨。英国政府告诉他们自己的战略倾向于对伊拉克政府施加影响,向伊拉克财政部长转达这些抱怨,2005年1月在贝鲁特组织一次外国主要的石油公司的代表与伊拉克石油部长、财政部长、计划部长之间的会议。另一方面,早在2003年这家公司的一名前领导人就受命起草一份文件规定了协议的内容,提交给伊拉克政府,让它根据该公司的愿望作出决定。法国的托塔尔公司收到参加决策的邀请,它解释说至少法国在2005年初对占领伊拉克部分改变了态度。
直到2007年1月,伊拉克的议员们没有看到石油法草案,这时马利基政府已经通过了。显然法律提出的建议是一个专门瓦解国家的公共服务的机构起草的,得到外国石油公司对一个傀儡政府拉票后给予的支持,必然遭到伊拉克议员和工会的反对。
方法:生产分配的合同
最令人担心的是这部法律草案的性质。它的基础是所谓的“生产分配的合同”,自从上个世纪70年代国有化以后在中东这已经不再采用了。法律草案保障外国石油公司在一个不正常的长时期内不正常地高额收回它们的投资,那些有兴趣的人居然辩解说这是因为“国家的安全问题”!。
事实上,在无限期的收回投资的时间里,“生产的分配合同”保障外国投资者一定百分比的收入,而实际上石油生产国做出的转让规定了固定的回报,在确定的时期里根据生产成本做出估计,而不是根据最后的销售价格。本国的公司经常对作业进行全面的控制,而在回报期以后才得到所有的收入,比如在伊朗很多油田所发生的那样。
当一份“生产的分配合同”生效后,外国公司只是必须使人相信它正在进行大量投资,不管是否是现实的,这样可以延长它的特权。这是正在俄罗斯发生的事情,它是唯一拥有丰富的石油资源而签署了“生产的分配合同”的国家。这些合同是90年代在腐败的叶利钦政府谈判的,现在的普京政府对此痛苦地感到遗憾。但是普京政府做到推翻了一些合同,如因为生态的原因推翻了壳牌公司在萨哈林油田的合同,在以后的转让中限制外国的投资。
在伊拉克,根据上述石油法草案,与外国石油公司的“生产的分配合同”在长达40年的返还期内,后者对石油收入的占有将提高到60-70%,在这个时期结束时,将把20%的利润装到自己的口袋里。萨达姆在1992年曾与法国的托塔尔公司谈判“生产的分配合同”,但是后来因为封锁没有执行,当时是为了开发马努恩大油田,规定在投资回报的20年的时间里,法国公司占有10-40%的石油收入,但到合同的中期才收取。现在伊拉克与外国石油公司的合同在不正常的条件下对后者有利,理由是伊拉克的安全问题。外国公司为了保护它的人员,要求在投资回报期间有可靠的保障。布什采取的军事升级使伊拉克的安全形势更糟糕,这就使外国石油公司提出更加古怪的要求。
还要指出的是,这家公司说它进行的工作要考虑到石油的高峰期。实际上,对大型的石油公司来说,现在像伊拉克这样的国家签署“生产的分配合同”就保障它们在全球石油生产开始下滑以后,能够保持领先的地位,帮助有关的国家的经济渡过难关。在这一点上,美英石油公司与联军成员的国家的利益是一致的。
此外,根据来自石油收入的比例估计的投资的回报,随着这种资源的价格的上扬,将剥夺伊拉克经济的数十亿石油美元,未来由于石油生产的高峰到来,石油价格肯定上涨。按照通常的做法,留在产油国的石油收入最终大部分将用于支付哈里伯顿和其他公司为建设民用基础设施虚开发票的合同,以及用于支付债务。
对于来自石油涨价增加的数十亿美元收入怎么使用呢?伊拉克的石油法规定这些收入可以返回外国,这与其他的石油法律是相违背的,其他的石油法律规定这类收入应当再投资于产油国的国民经济。石油法草案中关于“财务制度”的条文规定,“外国公司对于将利润从这个国家抽走将不服从任何限制,不服从为此确定的任何比例”。此外,伊拉克国家与一个外国公司发生的任何争议必须由非伊拉克的法庭进行仲裁,即由一个国际法庭仲裁。事实上,当伊拉克政府某一天要求清算从联合国开始封锁伊拉克以来从巴什拉油田正在不断运出的幻觉一般的原油时,“国际社会”将保留它发挥法官的作用的权利,而正是这个“国际社会”利用这些原油,如果不是这样,它早已负责实施一套强制的措施了。最后,如果这项石油法草案获得通过,在伊拉克已经发现的80个油田中,伊拉克中央政府只能控制其中17个的多数股份。
到现在不同类型的障碍都反对在伊拉克国民大会通过这项法律。对于前面提到的工会的反抗,加上伊拉克北部库尔德少数的不同意见(那是国家南部地区之外第二大产油区,居民多数是什叶派),他们想以自治的方式管理自己的石油资源。为此,库尔德当局已经批准了一些“生产的分配合同”,甚至宣布建立自己的石油部,占领的强国对此投来传递“仁慈的”目光,库尔德人希望国家团结,共享石油收入。后来他们收到迅速“解放”的承诺,交换条件是与占领者合作,库尔德人随后注意到他们不是与逊尼派和什叶派同胞分享石油的收入,而是必须把大部分石油收入交给西方的石油公司,这一前景使他们感到不舒服。
最近几天费龙海军上将和随后美国国务院第二把手约翰内格罗蓬特都去了巴格达,目的是向马利基政府施加压力,以便让它加速通过石油法草案。尽管布什没有从伊拉克撤回军队的意图,也不想再派去更多的军队。他只是想将石油收入的私有化强加给处于软弱地位和刺刀威胁下的伊拉克,然后命令他的军队按照“韩国模式”重新部署在常设的军事基地,最近在华盛顿经常提到这种模式。但是在此之前,伊拉克的议员们必须决定他们的国民经济在未来40年的命运。在他们周围,为了“帮助”他们进行讨论,有12万美国士兵驻守在那里,还有相同数量的武装到牙齿的雇佣军在伊拉克,准备宣布履行在伊拉克美英联军的第二使命。第一个使命是通过恢复美元作为石油交易中使用的货币,打击查韦斯在石油输出国组织内部开展的运动,以此挽救美国的经济。第二个使命是保障最少在40年之内和在石油生产的高峰之后,由西方石油公司垄断伊拉克的石油,这样减少石油的权力移向中东国家的可能性。
(《环球视野》摘译自2007年7月5日西班牙《起义报》)
你所说的“中石油以卖苦力的精神还中了几标”,大背景是:布什下台前期,在国内被围攻,四面受敌,实力派的利益集团要求他改变国策,同时安排中国做后盾,以支持美国马上到来的特大危机——次贷泡沫破裂,以及由中国的巨量商品做保证,支撑美元信用,以应对马上到来的巨大冲击。
小布什及其继任者奥黑,为了这个目标,对中国支付了巨大的报酬。
其中就包括伊拉克的部分石油合同——虽然是注水的合同,但是总比没有好得多。
这些合同,没有“份额油”,只有劳务费。比如每替伊拉克采一桶油,拿2美元报酬。
伊拉克北部库尔德人的地盘上,中国的石油公司也在悄无声息地大干特干。这里的合同,是中国与库尔德人的所谓“石油部”签订的,有没有“份额油”合同,我不知道,我猜想可能有。
那里的石油中国采一点,就等于赚一点。
因为在巴格达看来,那里就是伊拉克的“台湾”。库尔德人地区,独立于巴格达以外,依赖于美国而存在,但是这种独立状态,迟早要破局的。
要么被美国人当作勒索伊拉克人的工具,最后以合适的价钱出卖给伊拉克;要么做中东的科索沃,在中东点燃火药桶,彻底搞乱中东——各大国一拍两散,谁也拿不到石油——这是美国人的杀手锏。
不用说别的,就说中石油每采一桶油,拿2美元报酬,我看当时财经很多评价,并不认为这是赚钱的生意。是不是真是值得“布什下台前期,在国内被围攻,四面受敌,实力派的利益集团要求他改变国策,同时安排中国做后盾,以支持美国马上到来的特大危机——次贷泡沫破裂,以及由中国的巨量商品做保证,支撑美元信用,以应对马上到来的巨大冲击”。这还得请河内的石油专家来评一下。
“石油法”被修改,我看倒是证明了伊拉克实行民主制度,并不是很有利于美国人。如果是再扶植一个“萨达姆”,岂不更能帮助小布什把万亿石油收入转到自己手上?
难得还有人,真心相信伊拉克存在这个东西。
我不相信伊拉克有真正的民主,但是表面上选举制度和议会制度,也比君主制度要好很多。只要有言论自由,有选举的过程,伊拉克总统的权力就不会象萨达姆那样肆无忌惮。
非常难得。再接再励!
只能永远被大国摆弄来摆弄去
民主选举完又要作废这种事又不是没发生过
显然只是个幌子
伊拉克当地主,而美国当的是伊拉克的债主
“为了民主,哪怕是付出伊拉克老百姓天天担惊受怕、挨打、挨炸,死上个成千上万,也比在萨达姆独裁下马马虎虎穷混日子好”是吧???“只要有了民主怎么都行,哪怕是挂个民主的羊头”是吧???民主就是好,就是好,就是好呀就是好!!!是这么说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