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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住房成就和谐社会的办法 -- 兰若生春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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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确系慧眼

是跟增值税有类比。还真是高兴,终于有人回贴是讨论这个办法本身的。

家园 最好的办法就是多建小户型的廉租房

而不是所谓的收税。一般的村户,有宅基,根据指标,可以建房。而且,允许买卖。这个概念,是不是很容易和商品房混淆?

法律必须解释清楚很多事情,并不是一个建议就可以的。特别是,只要你开一个源头,那么,TG的基层可不是小白兔。就会变着法捞自己的好处。

所以,类似不明不白,解释权不清楚的税规,对人民有好处的条例,还是少一些好。

想想王安石和青苗法。

家园 好主意!

补充一点,

以北京为例,我认为,这个平米数可以定为使用面积50平米,超过的部分,按照平方值,乘以100元当做每年缴纳的奢侈税。

居住面积不足50平方米的,不足的部分,按照平方值,乘以60元,作为每年的住房补助。

这样子才能体现收入差距啊。嘻嘻,也算对得起现在的房价了。

家园 你的方法好像就是传说中的物业税的一种算法

按人均面积算

还有说按人均房价算,按人均套数算等等。

方法看起来不错,实现起来困难重重,估计是个不可能的任务啊。而且如果光按面积算,那好地段的房子就由寸土寸金变成寸土寸钻石的。

如果这个孩子结婚了,又增加了一个抵税人口即可以不用再交税。

这个没看懂,应该是生了孩子才行吧,而且要是娶了媳妇迁了户口,那媳妇娘家就要减一个抵税人口,万一娘家住的140平的房子,老两口嫁了闺女每年就要交4000元税,那这社会想和谐可就更难了。

家园 王安石和青苗法

王安石和青苗法,怎么不是雍正的摊丁入亩.

家园 说的是结婚

确实娘家的房子会少了一个抵税人口。娘家要是住140平的房子,那他们可以选择女方仍然算在娘家的住房里抵税,否则的话不合算。当然如果女方家只有100平米的话,那结婚后就可以两家都不用交税了。

第二,好地段的房子本来在房价上就已经很贵了。因为住在好地段交更多的税好象不太合理。我想解决的问题是很多人连五环外的房子都住不上,而有些人却在无论什么地段可以有很多套。

其实这个方法的优势就在于它不用再去计算地段、房龄。任何一个方案需要的考虑因素越多,设计起来越麻烦,才越不容易实行。现在这个方案根本不需要其它数据,你买房面积多大,有登记数据;家庭成员情况也有登记数据。怎么会是不可能的任务呢。还是那句话,如果真想解决问题的话,这个方案最简单了。或者说是目前看到的所谓物业税或者资源税中最简单最容易实行也是比较容易接受的一个。

家园 饭要一口一口吃

这个方案只是个思路。尽可能的公平。不可能做到均贫富。

家园 住房面积最宽裕的是谁呢?

公务员和资本家,一个是人大代表,一个是政协代表。你说这自己给自己征税的事情他们会做嘛?

在杭州,你如果是科级以上干部,你要是没2,3套房子,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公务员,而杭州一套房子的价格起步就在300万(市区均价3万每平米)。所以现在是一群千万富翁和亿万富翁在高叫和谐。

家园 大牛眼睛都够尖的

提到的可都是中国历史上赫赫有名的法规,而且是为了解决当时最迫切最严重的问题而产生的。我的这个小办法可都比不了。

当然与青亩法是从哪方面都没什么可比性,我理解提它是想说明即使有良好的愿望,想要解决社会的难题,还不是一样没有好结果。

不过摊丁入亩好象是终清一朝都在用,而且确实在写完这个小办法的时候,脑子里闪过“摊丁入亩”这个词。因为摊丁入亩的核心就是有田地交税,白丁不用交。而且“摊丁入亩”虽然在实行上有很大的阻力,触动了权势者的利益,但它的成功确实延缓了土地兼并,抒缓了当时的民困,为后来的乾隆盛世打下了基础。

当然,无论什么办法都要有能力,有爱民之心的人来做。我希望现在无论用什么方法来最后解决住房问题都能像“摊丁入亩”一样能够成功。

家园 小户型的廉租房当然要建

在我的方法里,所收的税就是用来解决低收入的住房,建廉租房是其中之一。

农村宅基地建房具体政策不是很清楚,但好象不能卖给城市户口的人,北京的画家村不就有这么一个著名的案例吗。当然也有不按规定办的。

不过收物业税和建廉租房解决的问题不是完全重合。我的方法有四点好处,最重要的是最后一点,请君详察。

家园 你以为,政府没有办法解决象

如何征收如何定义,人们如何抵制;要对第二套房征税,就有说第二套如何界定,是家庭还是个人;然后又有地方要征多套,又要评估房子的大小质量来决定税款的多少。

这样的问题吗?真是幼稚得可以!

这里举一个历史事实,你自己看看政府怎么解决的。

政府在二十多年的时间里实行了粮食统购统销,对每个人的粮食消费实行定量,那么,具体到每一个人,如何决定他的定量?这个问题复杂不复杂?政府从提出这个思路到全面落实,用了多少时间?

家园 就算办法好,实行起来,会有些什么折扣呢?

还是请看一下王安石的青苗法的结果。那个法规比你所提出的成熟得多,但是,在实际操作上,却是一个失败的典型。

还是看看这次国务院开出的药方吧。提高保证金。哎。又把资质比较小的房产商出局了。就好像癌症患者,给他开“红糖鸭梨汤”。

家园 摊丁入亩还算比较成功

而且是局部试点成功以后才大面积摊开的。就好像改革开放先开深圳一样。这个做法直接结果就是官民矛盾缓和,打破了“夷蛮不过百”的惯例。

王安石就不一样了。提出做法,但是执行的时候变成了强制性的。结果就杯具了

家园 对不起,我认为不够完善

你假设是三口之家,独生子女。如果结婚男女双方父母家房子都超面积,都需人抵税,如何处理?他们的婚房如何扣税?假设还有祖父母,他们的房子又如何保证?(这些都是造成家庭矛盾的隐患)

如果有俩个孩子,成年后各自结婚。如何操作此事?父母家房子面积过大,需一个子女留家抵税,另一个权利,利益如何保证?考虑不周,易制造家庭矛盾。

如果以上几种状况,无法解决问题。住房成就和谐社会就是一句空谈。

实在对不起,我无法赞成你的想法。不妥之处,还请原谅!

家园 过于简单遗祸无穷

其实这个方法的优势就在于它不用再去计算地段、房龄

除非所有房子房价一样,要不会引起很大争议。这个不能像计划生育,全国一刀切,一个标准。

而且这里最大的一个问题就是这个标准谁来定,是中央还是地方自己,大家都知道现在的房价就是中央和地方博弈。中央能把地方搞定,不需要这些房价也能下来,搞不定,新花样可能反而被利用来推高房价。

其实咱们在这儿想的这些招儿政府估计都研究过八百遍了,方法有的是,要实施,没戏,至少这届是没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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