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上海闵行拆迁事件之我见 -- 乡下大西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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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行政区,不是农村!原有的郊县系统已经全部合并成区了。
对付强拆最好的办法是到天安门广场打横幅,别吃眼前亏。
说句玩笑话,在中国的老外,你就是眼镜蛇组织里那个戴面具的,也只能想办法多要补偿,千万别咬死了给多少都不搬,那是必死的理由。杀的就是你这种明明应该去外国买房却跑来中国增加刚需的敌人。
这个老外很可能就会被一群14到16岁的初中生给活活殴死。理由?他有侮辱中国人民的行为,初中生们一时义愤…初中生坐个几年牢房,就又出来了。然后舆论就会对青少年犯罪大表关心,就会对民族主义和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不停地嘚啵嘚。开发商反倒没人提了。最多,项目经理出来顶罪。而那些初中生家里保证个个都是连民事赔偿都拿不起的。
06年前东北不少做边贸的老毛子就是这么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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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底的事情现在再重新翻出来,CCAV要给新西兰公民翻案呢,这都看不出来。你还以为自己替TG着想。
很有统治阶级意识,很有统治阶级语气,可惜不是统治阶级一员
而且理解错误,闹得越大对新西兰人越有利
宅基地和国有土地一点不矛盾啊。宅基地本身就必定是公有制的。公民个人没有所有权,只有使用权。至于是集体所有还是国有,那要看具体情况。
原郊区划归市区的,如果农村居民转为城镇户口了,其宅基地应该划为国有土地;如果不是,其宅基地属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还有,我国《城市规划法》第三条指出:本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所以,除非那位新西兰友人还保留了中国农村户口,否则适用法规就没错啊。
另外,宅基地的使用是要由集体批准的。集体批的,哪怕上面一块砖头没有,也是宅基地;集体没批的,哪怕上面盖个紫禁城,也不是宅基地。
新西兰友人把平房翻修成4层别墅的时候,经过批准了吗?
宅基地房和占地房补偿价格要差好几倍呢,平房和4层别墅当然更是差的大了。面积,他要按别墅算;补偿标准,他要按宅基地算。开发商当然觉得自己有理了。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宅基地和超过县(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的面积多占宅基地建住宅,可都是违法行为。
我国的土地法明确规定: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不享有土地的所有权,也不能进行买卖的。而宅基地使用证,只是说明上面署名的人可以使用上面所划定的土地,只享有使用权,而这块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或集体所有的。
有宅基地的人家,和城市的区别是,不仅有房屋,而且有土地使用权。
“作为房屋被拆迁的补偿,潘蓉获得每平米761元的房屋重置补贴,以及1480元的土地补偿。计算下来潘蓉的拆迁补偿是67.3万元。”
所以,最后政府给出这个结论没什么问题。
本来还不知道这回事
拆迁的几个哥们拉着我看电视才知道的
几个哥们一合计
都说 感情上海给的补偿比我们这里还要低
嘿嘿
人家不干实在是太正常不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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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原来行政上的县一级取消了,由区政府代替,原先的乡、镇政府都保留。原先的自留地、宅基地什么的都在。当开发到这类地方,就看怎么谈,怎么操作了。当初我一同事就是在城市买房子,在南汇老家有自留地、宅基地,经常带点大米蔬菜给我们尝尝。
又不是她一家拆。咋别人都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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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天条一出 百分之九十以上的钉子户 上访户基本可以人道毁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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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的,上纲上线了。
请先搞清楚拆迁补偿的含义。
这个不是市场价,不是不给你房子。
先想想为什么大多数的人没有看见反对?
上海的愤青韩寒的blog也说了这事,可正好相反。
不得不说韩寒真不怕和谐。。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01280b0100g03k.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