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京城十案之龙潭湖碎尸案 引子 -- 萨苏
意思是扇耳光子我知道,日语原文呢?
按照这朝鲜女人的说法,自己真是比窦娥还冤。她根本就不知道这包儿是谁的。
那她干吗跟赵巡警说这是她的呢?
纯粹是因为贪小便宜。话说这朝鲜女人要坐车出关,坐在候车室等车的时候,看见这个挺新的包孤零零放在个长凳上。看到半天没人管这个包,这朝鲜女人也算走南闯北,见识颇广,她的想法和赵巡警差不多,心想会不会是哪个老客倒腾大米,碰上日本人检查给吓跑了扔下的?要这样自己可算发笔小财。
又过了半天,还是没人管,这有心的朝鲜女人上去提了提,觉得这包挺沉,足有一百来斤 – 那是,一个人的份量呢,可不得百来斤?按按,觉得包里软软的,不象大米。莫非是碰上了走私牛肉的?那这笔小财更发得欢了。朝鲜女人暗自得意,拿出汉江人民吃苦耐劳的精神来,一较劲把这包顶脑袋上了,刷刷刷小碎步一踱,就奔了月台。
问题是永定门火车站修得有问题,从候车室到站台还有好长一段路要走。汉江人民的吃苦耐劳精神毕竟也是有限度的,走了一段,这一百来斤压下来,朝鲜女人不得不停下来歇歇,这一歇,正好碰上了一根筋的赵巡警。
说是这么说,问题是真的吗?在有些案子上,宪兵队的口供之不可靠,也快赶上大清太医院的汤药和翰林院的文书了。比如,当年孙道临也让日本宪兵队抓过,这位未来影帝面不改色,拿出功夫来一通忽悠,把日本宪兵唬得一楞一楞的,最后以其“幼稚”,“无知”释放了事。日本人最后也没闹明白这个娃娃脸的“小”大学生其实是抗战前就入了党的“老”共产党。
问题是这朝鲜女人可不是共产党,既没有孙道临的本事,也没有江姐的骨气,一看见五颜六色的刑具早就吓颓了。偏偏这日本宪兵因为觉得在大庭广众之下丢了面子,恼羞成怒,专挑狠的往上招呼,真真是杀鸡用了牛刀。
哭爹叫娘的朝鲜女人马上就供了,而且怎么审,口供都没出入。最后日本宪兵队的砖家也认为她说的是实话。
这下子日本宪兵可坐蜡了 – 按分工,日本宪兵本来的任务是和抗日组织进行较量,根本不应该去管刑事案件,把这朝鲜女人抓来,一是日本宪兵觉得丢了面子想报复,无法无天,二来也未尝没有轻易顺手破一起碎尸案,表示一下“皇军”很有本领的意思。现在怎么办呢?让宪兵队去破碎尸案?这不跟让猪上树一样吗?他们根本不会这个阿!
想来想去日本宪兵决定还是把球踢给伪警察吧,就此撂手不管了。
这下子,真成了无头案。
北平的伪警察倒是有一定侦破能力。这些伪警察多是留用的宋哲元时代北平市府所用人员,民国初期北平是首都,警察建设还是下了些功夫的。抗战北平沦陷的时候,警察跑了不少,但也有一些留了下来,大多如同《四世同堂》中的白巡长,或者《我这一辈子》里的老警察一样,为了饭碗混日子,不过这些人破案的本事还是有的。
这一次,对发现的碎尸拼合后检查的结果,发现这个被害者曾经患过性病。由此,推断这个被害者可能作过妓女。
事实上,这还真是一个准确的推断。
这遇害者的确曾经当过妓女,艺名“鲜花”。她的死,还是一件颇为离奇和令人慨叹的事情。
根据破案后记者的报道,这鲜花早年是从南方被卖到北平来的,颇有姿色和教养,在妓院里是“校书”一级的高级妓女。她虽然沦落风尘,却是个要强的人,多次对姐妹表示希望能够从良好好建立一个家庭。当时北京妓院对付这种三心二意的摇钱树,常采用引诱其抽大烟的方法,使其无法摆脱风尘生涯,而鲜花抵死不从,并悄悄有所积蓄。妓院的妈妈桑指使手下盗走其积蓄。鲜花走投无路,试图自杀,却被一个姓刘的客人所救。这姓刘的客人甚是仗义,听说鲜花的遭遇,慨然拿出钱来,当场为其赎身。
这刘某其实也有些来历,他是东北本溪人,早年参加过义勇军。义勇军失败后流落关内,日军占领北平后,刘生活无着,依靠胆量大有人脉作上了地下鸦片生意并就此发财。刘赎出鲜花的时候还是单身,索性纳其为妻。鲜花对刘某自然感激不尽,粉身以报,她擅长女红,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刘某年纪大了,对年轻妻子甚是疼爱,,尽管在沦陷之下, 日子过得倒也有声有色。
不过,过了两年,刘某却忽然又带回来一个女人。
说来刘某倒也算不上负心薄幸,他是做生意做到了堂子里,恰好遇上一个叫秀贞的妓女,因为是被拐卖来的不愿意接客,被妈妈桑痛打。刘某觉得秀贞可怜,于是又拿钱把她赎了出来。当时并无重婚罪一说,刘某赎了秀贞,自然是将其作妾,一妻一妾,也是齐人之福了。
然而。。。意想不到的是鲜花对此事的反应极为强烈,每日大吵大骂,要赶秀贞出门。当时南北交通断绝,秀贞举目无亲,只是以泪洗面。刘某看她可怜,不免多所包庇,鲜花就越发地怒不可遏,经常与刘某发生口角。
现在看来,这不过是鲜花对于好不容易得到的美好生活过于在意,深恐失去罢了。
但是,不合有一天争吵中,鲜花骂道 – 不要以为我会怕你,大不了一拍两散,把你做鸦片生意的事情告到日本人那儿去。。。
这一来,顿时让刘某胆战心惊。当时日本人一面自己大肆贩卖毒品,一面却又对地下毒品处置极狠。如果鲜花真的去出首,对刘某是要命的事情!
鲜花只看到了刘某对她和顺的一面,却忘了他本来是江湖中的狠角色,这一句话铸成了大错。
思前想后的刘某忽然发现,鲜花对他的事情,知道得已经太多了。江湖人做事决绝,他当即决定杀人灭口。他找到秀贞,问她愿意和自己做露水夫妻呢,还是长久夫妻呢?秀贞当然表示受刘赎身之恩,要当长久夫妻。那么,刘某表示你报恩的时候到了,我们要做长久夫妻就得做了鲜花。如此如此,你照我安排的做。
秀贞被吓得很厉害,但是无路可走,于是备酒请鲜花来吃,说自己决定离去。听到这个消息,鲜花转怒为喜,席间与秀贞相谈甚欢,并愿姐妹互称,说起秀贞的遭遇也很是同情,不能让她留下,鲜花也颇有歉意。这样一来,秀贞变得动摇起来,但想到自己的前途和刘某的恩义,还是咬着牙给鲜花的酒中下了迷药,并在房间里按照刘某的要求铺了一张不渗水的黄油布。等鲜花进入昏迷状态,刘某出现了。。。
下手之后,刘某将鲜花的面部剁烂,尸体肢解成碎块,用黄油布包裹装入口袋,带到火车站。本来他想把尸体放上火车,那样就很难追查了。但是,在火车站刘某如惊弓之鸟,不敢多留,最终选择将尸袋丢在了候车室。
案子破了以后,秀贞虽然没有被判重刑,但人已经疯了。
写下这个案子,萨也忍不住叹口气 -- 这案子里,最初都不是坏人,那么,到底有谁是做错了呢?
言归正传,这案子到底是怎么破的呢?
原来,是有个侦探对那块黄油布进行了详细的检查。他发现,在黄油布的一角,有一处用白矾所写的模糊字迹,辨认下来,正是“钟秀贞”这三个字。警察马上让人在全市寻找名为“钟秀贞”的妓女。
问题是,谁会用白矾在这儿写下这个名字呢?
[待续]
老萨的坑是连环坑,进去肯定出不来。已经从解放后到日伪时代,再过几天,能到原始社会。
结果是另外个故事的起头啊,汗,连环坑
起码是这个水平起吧?
是鲜花迷迷糊湖状态写的?
遥记那次百度,看到西河萨苏,千篇阅尽后,心存苦痛一处,坑哭,坑苦,老萨管锹无数。
不是警察太忙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