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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第一次与死刑犯的较量 -- 老引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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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兄弟;90年代末哥们从日本给俺带回把汽手枪。。。

有专门的气罐和子弹,俺追人时候还用过。。。

家园 俺见过一个长发披肩的小伙手铐脚镣挂着,在公安局打扫卫生呢

不知道关了多久了都,大概01年的时候的事。

家园 您这个高级~

还带气罐的。。那时候海关也真是松啊。

家园 商榷一下

我相信在你了解的范围内,收容遣送制度是被用于遣返真正的潜在犯罪人员。我也相信,如老引等能准确识别出这些挂相的个体。我相信,在你们手上,这个制度发挥的正面作用大于负面影响。

但是,正如你知道的,警察里也有败类,这一制度赋予了他们可以滥用权力。如涟源收容经济的问题。如孙志刚案表现出的部分警察的问题。

同时,因为流动人口的庞大,必须要以庞大的警力去对付。像老引那样的火眼金睛不可能每一个参与的警察都能拥有。即使不是存心,错误的收容普通的守法公民也在所难免。

因为败类的存在,以及错误的可能,守法公民就存在被收容的可能。对于中国老百姓来说,与专政机关打交道是心存恐惧的,更不用说接受一番准犯罪人员的待遇。即使没有被最终遣返,但被收容起来等待有人认领的滋味,也是一辈子难以忘怀的经历。

我当然不是想说

按照您说的,仿佛没带身份证的下场就是,昌平筛沙子,用古代的话说就是:流放三千里,遇赦不能归

实际上大部分市民并未受到影响。但只要被收容的对象中本分守法的公民达到一定比例,那么恐惧就会很快在社会上传播开来。因为这一制度运行过程中没有任何机制可以保证守法社会的成员不受到威胁。

实际上,在孙志刚之前,这种恐惧已经在整个社会上蔓延开来,如果说以前守法公民被收容对大多数人只是无法考证的传说。那么孙志刚案提供了一个再明确无误不过的例子,守法公民可以被这一制度剥夺生命。

到了这一步,收容遣送制度的运行,不仅与其初衷背道而驰,而且与警察本身的职责背道而驰了。

家园 勾起俺的回憶、日本的BB槍質量很好

買過一把競技用BB手槍、槍管很長、十米内打塑料打火机一槍必碎、在一家食品厂門口干掉過一只老鼠、另外杯具、被反弾的BB弾自傷一次、没成英雄却成狗熊。

家园 哈。。。那年夏天追个蟊贼

结果追到胡同人家里,那小子钻铺底下死活不出来。俺能看到他露出的腿。结果一枪一个白点儿。。。一个白点。。。他出来了。。。

家园 你那是真過癮

我那是過把癮、以前有把打鉛弾的汽槍経常打烏、説実話真目標和假靶子不可同語、真人想都没想過。另問那時大哥還年青吧?

家园 哈。。。,那时侯也三十来岁了。。。
家园 话说,引哥,上世纪九十年代末

北京地区的确有过一次大规模收枪活动,我姥姥家的民国时候动乱持有的起来的一把已经坏掉的德国双筒猎枪和我爹用来打鸟的铅弹气枪都被收了,开了收条。

家园 反正我上高中的时候,96年以后。

肯定有过一次收枪行动,因为那会已经搬新家了,记忆很深刻,连我家那把已经七零八落的老式德国双筒猎枪(不知道什么地方坏了,打算拆来修修,结果安不回去了)都在那次被收走了。、

但至于是不是全市范围之内的行动,就不清楚了。

家园 佩服您的枪法~
家园 看来收枪有过许多次

现在气枪不让卖了吧?

当年几个小年轻背着气枪挤公共汽车,上鹫峰等地打鸟,真是过瘾~

家园 ...

家园 现在小孩子的玩具枪,都不能是黑色的

要染色染得花里胡哨。

家园 还是那时候比较文明

现在直接警察登门,人带走,东西没收

拘留几天,罚款几千

没有关系就更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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