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谈谈消防部队改制。 -- 苹果乐园
中国的消防部队与边防、警卫部队一样,主要由公安现役部队组成,约十几万人。每个省设一个消防总队,受地方公安系统和公安部消防局领导,为正师级单位,但部分重要地区的主官高配副军级。
地方武警消防总队与地方公安厅(局)消防局多数情况下是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其内部一般设有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监督部,均为副师级,其装备工作由后勤部负责。
在现行体制下,消防制度有不少弊端。由于是现役部队,军地隔绝,消防系统与地方组织部门关系不大,总队长、总队政委及其下属们受到地方监督不严。手握建审大权的防火部尤其强大,对于铺面装修,建筑审批都有极大发言权,又是消防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的执法者。只要不批设计,你就起不了房。店面不使用其推荐的某些防火设备,也过不了关,更有甚者,动辄逼迫营业场所关门整顿,预防火灾,弄得商家苦不堪言,只能低头服软,暗地里抱怨:“不怕公安,就怕消防。”
为此,国家一直在努力探索出符合国情的消防改革之路。
当年,曾有领导打算将全国消防队员统统改成公安系统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不再是武警部队。但又怕动静太大,万一失败就画虎不成反类犬,最终决定在深圳试点消防职业化改革,时间是1984年。
结果很快出来了:深圳火灾爆发,本市公安编制的消防队员们畏缩不前,紧急从外地调来的公安现役支队士兵却像打仗一般冒死突击。
领导充分认识到,在国家现在的经济社会条件下,现役消防部队仍然难以替代,放弃了消防全面改制的构想。可深圳消防呢?对基层公务员和事业编来说,当士兵和士官有如地狱,自然极力抵制。他们也有理由:国家花在公务员身上的钱貌似多于士兵们,但耗费在高级军官身上的钱则相当惊人,且公务员组成的纪律部队比军事化单位更容易监督。
几番博弈下,深圳的消防局就没有再次改制。而是从外面转来了200多名现役消防队员,让他们弥补职业消防人的不足。
但是,区区200来人,怎么够应付深圳这样的特大都市?2008年2月,极端尖锐的矛盾终于爆发了,南山区的大火,消防队仅能派出5个人!1个行动队长、3个班长、两个战斗员。中队领导们只能动嘴。
在公众巨大压力下,市消防局给市编委办提交了《关于我市消防警力严重不足的情况报告》,里面写到:深圳原有消防民警和现役消防官兵共1123名,其中公安民警894名,现役消防官兵229人。这其中,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民警只有448名;现役229名消防官兵中,实际参加灭火救援工作的只有158人。因此,深圳特区内从事灭火救援工作的只有532人,要负责特区395平方公里的灭火救援任务,警力严重不足。更严重的是,在目前仅有的这些一线灭火救援警力中,人员老化严重,平均年龄达37岁,最大53岁,40多岁以上的147人,占总数的33%。
何以至此?因为中国的消防是要用20岁青年的血肉之躯来拼的,而公务员却可以干到40-50岁,明明不能去一线救火了,还要占编制,不给新人进来。真正负责上阵的是工资远远低于老公务员的年轻战士。
没奈何,深圳只能增加500官兵组成现役部队,编成14个中队,吸收各大城市的救火经验。将来救火,以他们为主。其余消防干警仍然保留-_-。
人们开始认识到,深圳消防职业化改革在过去24年里被实践证明彻底失败。“也许早一点行动,深圳能避免更多的悲惨火灾” 。
消防民警与消防官兵并存不是深圳特色。早在多年前,广州就开始探索这条路。广州得出的结论是:消防消防,消的极苦,防的极乐。有鉴于此,要努力提高现役部队的待遇,同时加强对防火监督部门的控制。
他们决定,在各区公安局设立文职的消防单位,主管消防的审批和其它预防性工作,行使包括原防火部在内等多个消防机构的职权,受纪委和人大的监督。但是保留广大消防官兵,让他们从事一线工作。
在当前国情下,我倾向于全国按广州双轨模式改革,防火监督和工程建审让民警负责,灭火救人由武警担当,这样有益于防止腐败,提高效率。
就看当道诸公的改革能否让市民满意,让消防队员满意了。
苹果乐园 草草写于炎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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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武警【公安】消防部队放到国家整个抗灾体制和兵役动员体制中考虑,现役消防部队还有大扩充的必要。
我从事消防工作多年,谈几点意见请大家拍砖。
如何改革消防部队,这是一个大问题,从新修改的消防法上看,改为地方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基本上不可能了,因为消防部队的任务又加重了,增加了抢险救援、地震救灾等,而不仅仅限于灭火工作,这一点从去年的汶川地震可以看出来,行动迅速,装备齐全,技术全、效率高,凡是从废墟里救出来的人基本上都是消防部队官兵救出来的,从而赢得了整个社会对消防部队的肯定。
至于防火方面,我承认权利比较大,但是由于最近几年的大火后,处理的都比较狠,而且是责任追究,责任倒查,许多人再不敢执法犯法,或者徇私舞弊(当然了总有少数害群之马的),最多也就在处罚的范围之间浮动,可以多罚点或少罚点,或者是多关几天门,少关几天门的区别,关键是法律的细化,让消防执法人员的自由裁量减少,才是根本。同时加强群众监督,舆论监督,才能解决问题。
如果真的把防火和灭火分开,经常会导致,消防队去某大商场或大单位进行灭火演练,结果没人搭理。
我只是根据平时的观察,搜集社会上的信息看消防改革。
以前见有消防士兵很羡慕深圳同行的地位,憧憬改制。认为这样就可以不用退伍,继续干到老,待遇也有显著提高。
但是,经过深圳大火、汶川地震后,“与国际接轨”应该不会成为主流声音了。最多让专职消防队来补充某些地方现役人手不足的情况,逐步摸索。
但是,在目前某些阳光照不到的角落,防火部的罚款就是领导布置的创收任务,完不成会追究到年终奖金。就算再正直的人,也不得不向现实低头,也就有人少罚点,有人多罚点。领导只要搞定上级,万事OK.法律规定的惩罚,往往沦为一纸空文。
还有让人头痛不已的建审,送礼成为固定的潜规则,不然再好的设计都可能被枪毙。
长此下去,会影响消防队伍整体形象。
把防火和灭火分开,也只是一个想法。弊端应该有,一个是没了尚方宝剑,演练的时候权威不足;再一个是可能影响消防官兵的待遇。我不晓得罚到的钱怎么划拨,但防火部也不会一家独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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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好的文章,放在私版关注度少,有点可惜了。给你放到观点时事版面(公版)如何?
也就是随手写写而已。
动辄逼迫营业场所关门整顿,预防火灾,在我看来,与其说问题在迫使停业,不如说问题在受贿而不使停业,营业场所的很多消防措施还很不到位,血的教训时时复发,这才是大问题吧。
2个职责:防火监督和工程建审、灭火救人。
前者权利较大,并且容易腐败;
后者风险较高,一般人不愿意干。
武警没份,只负责灭火救人,呵呵。
灭火救人的活,还是比不过武警的人力成本优势,尤其是入伍不久的年轻小伙,还有几年一换的退伍。
个人觉得,防火和灭火采用双轨制,2套人马,不如采用单轨制,权利和责任更匹配些。
既然灭火只能指望武警,那么防火也交给你们负责好了。
防火搞不好,那你们就狠劲地去灭火吧,灭完了再清算防火监督、审批的责任,反正都是这一家的事情。
当然,实际情况都不乐观就是。
过去除了专业消防队,还有很多化工、冶金、石油、电力等企业是有消防队的,企业改制中,“政企分开”企业消防队不是因倒闭消失,就是“剥离”了,但是还是有一些大企业仍然有。深圳是爆发城市,没有底子和战略工业,所以才出现这些问题。
消防的出路,还是两条腿走路,大型危险行业还是要建立消防队,重要交通枢纽、商务区可以建立属于地方政府“救火会”。现有的消防队就可以作为救援机动兵力使用,除消防外,现在还担任其他的灾害救援等,现行制度还是完全可行的。地方式管理和军事化管理下的消防队,战斗力是不一样的。
不过我看国外的效率更低。上次我住的地方这里着火。来了5,6辆车,结果还有名消防员受伤了,好像是跌伤的,被抬了出来。
可你要知道,着火的地方是二楼!
与国际接轨嘛。
不过当时改革的一个初衷就是让消防官兵更易得到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