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投票【讨论】医学伦理讨论题一,欢迎各类人等参与 -- 虽远必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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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把死者扶起来,放在床上。10/02,不要管,等医生来。73/123,看家属的意见。19/34, 不关我事,纯打酱油3/0
在国外有人死了的话要先通知医生尸检,甚至法医尸检,然后才能碰。在医院意外死亡肯能要找第三方来尸检,避免事故责任带来的纠纷。
如果是我的至亲至爱,在任何情况下我都会去抚摸他/她的身躯,关心探听亲人的反应,即使要面对法官、法院、警察、医生、专家。。。。。。即使我犯了大错,甚至要面对良心、理智、上帝。。。。。。我不会让我的至亲至爱在最需要关心的时候,只是冷静、理智、专业地看着他/她,等着时间流逝。
人不是也不需要一直理智地活着的,我女儿对我说“爸爸,你别老,我给你吃巧克力”,我是非常非常地感谢她的,我也深深地知道:那是不可能的。但我享受她的话,因为那是好的心,纯真的感情,她能想象得到的最好的东西。
我的女儿刚满4岁4个月。
但如果是陌生人,我会选择2:不要管,等医生来。
仔细想,我的生命、我的责任首先可能也是必须要对我的至亲至爱负责,我是个有限的、微薄的个体,我也只能爱惜、认真负责地使用我的生命、感情、责任。
对不起,我确实无法爱世界上所有的人,只能尽力地负责地做好自己能做好的事。
但我会尽量礼貌、体贴的对待陌生人,也会感谢别人的礼貌体贴。
如果与逝者没有直接的亲属关系,还是不要动的比较好。
交给专业人士处理
立马哗哗的医生,护士就跑去了。
要先抢救呀,如果病人的情况是full code,就是说一旦出现心脏停跳,要想尽一切办法抢救的。
非常感谢大家的参与。是凡同内容相关的评论,都花过。
这里补充一些内容。
1:这个单位是养老院nursing home,不是急诊的医院。所以医生通常是每周来看一眼,(一眼而已)。现在打电话要医生赶快过来,开死亡证明。他很不原意,因为它也很忙。
2:老太太确实已经死亡了。不涉及急救的问题。否则就不是伦理,而是急救技术的考试了。
3:医生不原意患者被翻动的原因是,不好判断死亡原因。如果医生自己没有办法判断死亡原因,他就不能出具死亡证明death certificate。殡仪馆的人就不能拉尸体,要向警察报告。或者立案,或者尸检。
4:患者家属的情绪是很明显的,因为老太太刚刚从手术中恢复。突然死亡是完全出乎意外,在看到,老太太躺在地上,没有人管,自然情绪激动了。
好了,现在一方面是制度---要保持现场完整,另外一方面是人情道理---要让患者满意。
看您在现场怎么办了?
伦理问题不法律问题。您怎么做都应当是在合法的范围内。因此不存在对错的问题。
另外的技巧就是设身处地,您可以这样解释给患者家属,但是如果您在患者家属的位置是否接受,配合这样的解释?
这就是为什么要大家讨论。没有100% 的答案。
立案尸检的话,那不是得解剖嘛...家属肯定不会愿意的吧,这样就能说通了吧
不知根据虽远兄的个人经验,西人是否也能接受?
我大概是会配合这样的解释,但肯定会要求盖床单。
在北美这好像没什么可说可争的。医生,警察都有权动死的。警察没权动活的,可消防队员和急救人员都有权动活的。一本本的手册写的清清楚楚。比较难办的是没救过来的。特别是现场没救过来的,一死这些急救人员就不能动了。可警察一来,发现现场破坏了。说着说着就会呛起来。
首先还是灰常灰常高兴地看到虽远又回来了!
其次,说下自己的经历,前几年时陪父亲住院,在肿瘤科,当时同房间的一老人上卫生间,一下子就倒下去了,当时也喊了护士,大家七手八脚地从地上抬到床上,结果等医生来了后,看了一下,事实上人已经走了。
我选的还是抬,理由很简单,国外不清楚,但想来也差不多吧,总得有个抢救吧,即使不需要抢救,判断死亡也得医生来做啊,搁床上怎么也说方便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