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讨论】美国警察之耻! -- landlord
东方是“情理法”,讲究的是合情合理,法外开恩。
西方是“契约”最大,法律至上。
就我看 这个警察没有做错任何事情。而且他已经让两个乘客先离开了,是他的岳母要去世了,自己的女儿守在身边了,这在我看来也算是可以了。
整个执法过程,除了几句威胁以外,完全的符合警察的执法条例。跟教科书一样,无可挑剔。
最后说一句,不要老是注意肤色问题。这个事件本身与黑白无关。
哈哈。。
警察局也搞什么带薪停职,内部掉查。。。。。。。。。
把契约都忘了。。。也不搞“契约”最大了。。。
其实警察局可以来一句,依法办事就可以了。。。搞个什么内部掉查。。。。。
那时我儿子才几个月大,不记得为了什么哭闹得很厉害。正手忙脚乱时,前头的车子在黄灯前紧急刹车。我看来不及刹车了,就在他的右边超车闯红灯过去了。一辆警车立马出现,拉着警报就追上来了。我只好乖乖地停在路边,等着吃罚单。结果警察上来一看,小孩在车里哭的一塌糊涂,给了几句交通安全教育,就高抬贵手让我过去了。
后来想起来,前面的那辆车大概看到了警车,所以紧急停车。警察也知道我是为了避免撞尾而闯红灯的。看来纽约的警察还是挺仁慈的。
那个黑人同学也就是空口无凭。如果他违规导致交通事故,这警察就是很尽职了。难道他妈的命重要,其他开车的人命就不重要么?
刚刚看到地主这篇文章
知道这几个人在这里是为什么而争
也就没想拿你这个提法砸地主
就闪啦
^_^
注:我记的有个话放在这里最合适
我忘啦,好像是意在山水之间之类的
注1:找到啦: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
西西河的这些河友个顶个的都是厉害的,佩服呵
google大神也厉害的,也佩服下
1、不违反规定的情况下考虑人情;
2、因人情违反规定;
3、只有规定与执行,没有人情;
三种情况最理想化的自然是第一种,在中国第二中情况不少,美国是否第三种情况更多呢?
人情、法理,关键还是执行者的手段,给人的体会以及所反映的深层次社会内涵与关系,发人深省啊。
紧急情况也要分情况的。如果是老弱病残孕在车上,一般警察二话不说,甚至有一路开道把你送到医院的。
这位黑老大就是到医院看老妈最后一面,根本算不上紧急情况,又不是医生在车上要去救人,也不是血型特殊就差儿子献血救命,难道你去看一眼就把人就活了?
如果警察对这种情况就该网开一面,那哪个人找不到点理由违规?这路上还不乱了套么,哪个城市每天医院不得死一些人么。
中国人很重视弥留之际儿孙环侍,看最后一眼,送最后一程。
美国人是否也一样呢。
无理搅三分啊。让我想起了旧金山03年发生的一件事。
有个小黑孩,不知道是喝多了还是嗑药了,连闯若干红灯,最后一头撞电线杆上了。(就冲这一点,就知道小家伙绝对的有问题)当时是在101进城区那一块儿。结果警察来了,让小子出来(小家伙就蹭破点皮),小家伙倒车出来,冲着警察就碾过去了,把其中一个撞了个跟头,另外一个拔枪将其击毙。然后车辆失控,又撞了一次电线杆。
然后就捅了马蜂窝喽,他的爸爸妈妈姐姐们从此天天在电视上哭哭啼啼,一开始说是白人歧视。他们家的宝贝儿子多么听话,多么好。警察无理伤人。民权组织搞了几个大游行,把路给堵了好几次。
事实真相呢,拔枪杀人的那个,恰好是个黑哥们。被车撞个跟头的,是个白人。
然后就改口了,说是滥用职权,射杀无辜。
好在案发地点离我家不远,可以清楚的看到两根被撞歪了的电线杆。这个无辜也太厉害了点。青天白日的开车能够开到电线杆上。而且后面的刹车痕迹很短,一看就不是正常人能干出来的。
那两个警察,离职,接受调查。电视上的付费广告,铺天盖地就是他家人的哭哭啼啼和人权以及黑人组织的声讨。
这就是会哭的孩子有糖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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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与本楼的讨论呢无关,请不要被误导。
再多说几句,也算是集中答复一下。
美国算是法制比较健全的社会,确实比较注重法制,胜于人治。但是,美国人也是人,在人性方面和我们中国人差别并没有某些人想像的那么大。对于这件事,我的几个美国同事都表示对那位警察的愤慨;看网上的评论(英文的),也大多认为这是警察之耻!
美国警察的职责是什么?当然,维护法制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为人民服务”(serve the people),“为社区服务”。我这话看着有点儿中国化,但大家可以去问问周围的美国人,看他们同不同意。还是那句话,美国和中国在某些方面的区别没有大家想像的那么大!
至于那位球员,不知大家看没看录像,他的表现我觉着很不错了。美国NFL球员知名度、受欢迎程度还是很高的,可他在整个事件中,都没表明身份,只是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来交涉。他是闯了红灯,但据他说,他是先停了车,观察安全才通过的。违规开罚单没说的,但为什么不能先让他去看一下病人呢?(在录像中,他请求快一些给他罚单:“If you're going to give me a ticket, just give me a ticket.... All I'm asking you is just hurry up.”)车就停在医院门口,又跑不掉。
至于某位河友说为什么不早来,他岳母是癌症,病危了来见最后一面的!至于说又不是他亲妈,只是岳母,这话我不想回。我也是人家女婿,一个女婿半个儿,不是光说说的!
采访他的时候,他在激动之下说那个警察应该被撤职,但随后又请求收回这句话,将心比心,我觉着够不容易的了。
有人好像觉着我对美国警察有偏见,我觉着我没有。今天,也是美国警察感受光荣的日子。奥克兰的4名警察今天下葬(上周枪击案的死者),近10万人参加,仪式在体育馆(好像就是NFL球队的场馆)举行。对他们的悼词就是他们尽了责,为保护社会牺牲了自己的生命。这样的就是英雄,理应受到感谢和尊重!
还有什么醉翁之意的,我就不明白了。我这人想法简单,这个警察就是没人性。不论他的国籍和肤色,没什么弯弯。如果哪位的回帖有啥弯弯,反正我也看不懂,也就不操那个心了。。。
贴一个当地报纸的评论:《Class act: Moats, as always, carried himself with dignity, gra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