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司考 -- 三笑

共:💬49 🌺17
全看树展主题 · 分页首页 上页
/ 4
下页 末页
家园 第一章第三节:法的要素

法的四个要素(应该不是全部):法律规则,法律原则,权利与义务,法律概念。

一、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是采取一定的结构形式,具体规定人们的法律权利、法律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的行为规范。

记得前面教材里讲过,法律规范包括法律规则和法律原则。所以,法律规则是法律规范的一种。法律规则的内容就是具体的规定权利义务,所以大部分法律条文都应该属于法律规则。

法律规则具有一定的结构形式的行为规范。按照教材的观点,“任何法律规则都是由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部分组成的。”任何法律规则,必须完备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三个要素。试举例,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

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故意违反前款规定向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使债权人受到损失的,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的义务。

假定条件是法院已受理破产申请,且债务人有债权或有财产被别人占有;行为模式是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不按该模式行为的法律后果是:不免除其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的义务,还了也白还,还得再还一遍。

法律规则是表现为法律条文的。法律规则是法律条文的内容,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注意是规范,不仅仅是法律规则)的表现形式。需要注意的是:1、所有的法律规则都是由法律条文来表述的,但并不是所有的法律条文都是表述法律规则的。上面举的例子,是一个典型的表述法律规则的条文,是规范性条文。企业破产法第136条:“本法自2007年6月1日起实行”,不表述法律规则 或原则,而是法律技术内容,是非规范性条文。

法律规则的分类:

1、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2、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3、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其中1和3是有交叉的,授权性规则一般为任意性规则,在私法如民商法中存在较多;义务性规则一般为强制性规则,在公法如刑法中存在较多。

家园 一样的,俺对哲学也是野路子,半吊子

正式性和阶级性的层次问题我的理解和你相反,如果有层次的话,正式性应为第一性,本质嘛,不受语境和命题的前提变化影响而永久不变的东西,而阶级性会变。象规范人和自然关系的法律,如野生动物保护法怎么体现阶级性呢,可能有喜欢猎野的人群,也有热爱保护动物的人群,但不好以阶级来区分他们,说到“本质表现,法的本质反映,法的本质最终体现”我觉得这是思维总归受制于语言文字的表达。

家园 接上句,需要从几个角度来阐述法的本质。

拿电视这个概念举例,具有影象和声音的机器应为电视的本质表现,可比“法的正式性是法的本质表现。”

由电子元器件组成的可以显示影象和声音的机器应为电视的本质反映。只用木头不可能造出电视来吧,可比“法的本质反映为法的阶级性”

受技术呀,成本呀等制约电视的品级不同可视为电视的本质最终体现的物质制约性。可比“法的本质最终体现为法的物质制约性”。

家园 感觉这个教材的论述框架好象有问题。

法的特征之一调整人的行为的社会规范---划入法的现象范畴该划入法的本质范畴吧。

家园 这个价值哲学有意思呀,有道理

没觉得你的思路有问题呀,我理解这个人不是指个体,而是指不同人群的集合。

家园 这个,

如野生动物保护法怎么体现阶级性呢

我认为类似的法律在庞大的法的体系中属于少数。记得自学考试的法理教材上说过,任何时代的法都是有中性的社会职能的。我觉得这关系到全人类共同的利益,可以理解为统治阶级意志和其他阶级意志重叠的地方。

家园 这一章是五个作者

分别写的。说句比较狂妄的话,我觉得这个教材编的不太好。内容有点乱,表述也不清楚,有点急就章的感觉。

家园 没有人回复,

真是少了些写下去的动力。谢谢大眼兄啊!

家园 权利、义务、利益

“法所体现的意志的背后,乃是各种利益。离开了利益关系,法既无从产生,也无以存在。”

“权利和义务是一切法律规范、法律部门,甚至整个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法的运行和操作的整个过程和机制,无论其具体形态对么复杂,都是围绕权利和义务这两个核心内容和要素展开的:确定权利和义务,处理有关权利和义务的纠纷与冲突,保障权利和义务的实现,等等。”

这里说权利和义务是法的核心内容和要素。

法律权利,就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对法律关系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做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手段。也就是说:

1、权利是对自由行事的认可,又是一种保障手段;

2、法律权利是由法律规定的,是法律对自由行事的认可和保障;

3、权利的核心是利益,权利就是主体对利益的处分的自由,和法律对这种自由的保护。

跟权利相对应的是义务。义务是权利实现的手段,没有义务,就没有权利,二者互为存在的基础。

在法的世界,权利和义务是最核心、最重要的永恒主题。

除技术性条文外,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是规定权利与义务的。在法的特征中有一条,就是说法是以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规范。法的实现形式是法律关系,一切法律规范的实现,都在于法律关系。法律关系的内容,就是权利和义务。法通过设定权利和义务,来调整人的行为,将人的行为纳入统一的秩序中,这是法的秩序价值的根源。

教材中说:“法对社会的控制和调整主要是通过对利益的调控而实现的。”我不同意这个观点。我认为这颠倒了目的与手段的位置。法对社会的调控是手段,对利益的调控才是目的。无论是对社会的调控,还是对利益的调控,都是通过设定权利义务——调整人的行为,来实现的。

法的阶级性,表现在它表达统治阶级的利益。

法的物质制约性,表现在它调整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

家园 三笑兄忒客气,俺也赶紧补两朵花

这个话题很枯燥,我觉得读进去,相互讨论讨论还是挺有意思的,我学了很多,三笑兄坚持呀。

接着来,“法是具有普遍性的社会规范”,有句话说法是最低的社会道德伦理规范,我部分赞同这句话。

法的规范作用主要有五种:指引作用,评价作用,教育作用,预测作用,强制作用。

还有警戒作用(指引+教育?),处罚作用(强制?)等,大概又是从另一角度说的,我觉得这个说法更鲜明些。

家园 大眼兄,

关于法律关系我又另开一帖,请教。链接出处

司考
家园 支持

我也有个同学在考这个,听说难度很大,而且他也不是学这个起家的。

支持
家园 嗯,论比例

大约十个人里面能通过一个。请多指教。

家园 哪敢谈什么指教啊

我也不怎么懂,大学时的一个兄弟在考,复习的和辛苦。

老兄在哪里考啊,我兄弟他在成都

司考
家园 司考过了,有什么好处呢?

我是学医的,要考临床医师,虽然通过率有百分之三十(其实不到),可感觉含金量不高,没有那种鲤鱼跳龙门的感觉。

全看树展主题 · 分页首页 上页
/ 4
下页 末页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