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参观中世纪博物馆,居然有水龙头 -- 莫无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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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还是有区别的。

                              就比如在清朝的话,汉人地位再低,也比包衣奴隶要好吧。这个好倒不是说经济上如何丰厚,而是人身地位,政治地位还是有本质区别。

                              从国家的层面来说,国民的人身自由是非常重要的。

                              • 家园 真未必,很多地区佃户老婆闺女要陪地主睡觉的

                                真未必,很多地区佃户老婆闺女要陪地主睡觉的,比包衣好在哪里?

                                总统找了个贴

                                另外满人地就是抢得

                          • 家园 中华文明有个非常重要的转折点

                            [QUOTE]这个帖子有问题,很多问题被方解石mm指出来了[QUOTE]

                            我们分析上古历史,就会发现,实际上,中华文明在初期,非常类似于罗马的殖民模式。

                            夏朝姑且不去说它,因为瓜子知道不多。商朝的经济模式,便是跟同时代的希腊、腓尼基、罗马帝国毫无二致。其基本经济制度乃是奴隶劳作制,而其奴隶之来源,除去尚有部分基本人权保障的债务奴隶(不得杀死,还债期满后可以获得自由)外,奴隶之主要来源,便是战胜周边部族后得到的俘虏。亦即,战俘,乃是国家劳动力的主要来源;战争则是保证这种来源的主要方式;而增加国家财富的主要途径,便是发动战争;因此,“发动战争——>获得战俘”的经济模式,乃是贯穿商朝历史的主流,也是商朝统治阶层首先要考虑的事情。

                            所以如此,乃是基于一个基本的现实——商人的周围,乃是无边无际的蛮荒之地,这些洪荒大地上,分布着无数生产力水平和技术水平低于商人的部族。

                            由于洪荒一片,因此土地并不难以获得,因此,获得土地,并非此时当局的考量因素。相对于土地,劳动力反而难以获得,只要有劳动力,便有无数的土地供其开发,因此,当日的战争,首当其冲,便是为着获得俘虏(变身之后,便是奴隶)。

                            因此,我们不难理解,为何商朝的历史,充满了无数征伐,而且,这些征伐,大多并非是反击,而是商人主动出击,去攻击临近的部族。

                            战争的规模非常宏大,据我估计,商的人口规模也就在百万人级别,但是,甲骨文的记载中,经常看到出动万人军队,行军千里,俘虏数千人的记载。一句话,发动战争,获得奴隶(永远要记得,这个时代,奴隶,而非土地,才是国家财富的主要体现,也是国家财富的主要来源),便可以使得国家力量不断增长。

                            基于对这点的理解,瓜子便要重新评价所谓盘庚迁都。实际上,商人的历史,便是不断迁移的历史,在历史地图册上,我们会看到商人的据点(所谓的首都)不断迁移,前前后后有十八个个之多(盘庚之前迁都13次,盘庚本人迁都五次)。经典的传统解释,乃是当地环境因素不利于政权的生存,然而,就瓜子看来,不过是“打草谷”时间长了,当地不再能够提供更多“草谷”而已。

                            而盘庚选定殷这个地方,此后再不迁都,只能理解为,盘庚之后的商人,面临着一个尴尬的现实:再次迁移,对于执行国家之扩张战略再无意义——商人根据地(黄河中游、亦即河南黄河南北岸一带)周围,再无异族部落可以为商人提供财富来源(奴隶)。

                            一个残酷的事实是,一切人和政治实体要俯首于历史规律。商人在盘庚之前的数百年发展和扩张(“战争藉以获得奴隶”的模式),已经使得商人的部族(国家?王朝?——瓜子怀疑这个称呼的正确性)十分庞大。

                            在部族兴起早期,较小的部族规模(千人、万人规模),一次性获得几十人、上百人的俘虏(奴隶前身),便是一个不错的“收益”了。然而,对于人口规模上百万的大部族来说,商人若是出动万人规模的军队,只能打到几十人、数百人的“草谷”,便意味着投资失败。

                            因此,盘庚之后,简单的(仅仅在根据地四周的河南黄河中游南北岸一带)四处迁都,对于扩大打“草谷”的收益,已经毫无助益,或者毫无意义——或许,经济学中所说的“边际效应递减”可以说明这点。

                            在这种情况下,商人的选择,只剩下一个,那就是出动更多军队,袭击更远地方的部族,争取获得更大的收益——千人以上的战俘(奴隶)收益,才能让商人相信,这次投资成功了。

                            这也就不难以解释,为何到了商王帝辛(殷纣王)的时代,帝辛要不断发动大规模战争,而且,总是悬师袭远。

                            我们翻阅商朝历史,便会发现一个荒唐的现象,亡国之君帝辛压根不像《封神榜》中所描述的那样昏庸无能,而是个非常聪明、有才能的人。

                            司马迁在《史记》中,说他“帝纣资辩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换成现在的话来说,也就是说帝辛此人在口才、运动、思维、见闻、才能、体育方面全面发展,乃是一个不世出的英才,简直就是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五好学生”。

                            百度百科中对他的介绍,也是非常的荒唐“继位后,重视农桑,社会生产力发展,国力强盛。他继续发起对东夷用兵,打退了东夷向中原扩张,把商朝势力扩展到江淮一带。特别是讨伐徐夷的胜利,把商朝的国土扩大到山东、安徽、江苏、浙江、福建沿海。帝辛对东南夷的用兵,保卫了商朝的安全。”

                            按理来说,接下来的描述,乃是“我大商”从一个胜利走向另一个胜利,从而建立了万世不易的辉煌盛世才对,但是,迎接帝辛的,却是亡国身死。这荒唐的反差,显然不能用既有的理论解释。

                            事实实际上非常清楚,商政权灭亡于一个技术性因素。这个技术性因素,便是商的主力,陷于对东夷的战争,而居心叵测的周部落,趁此机会发起“斩首行动”,一举击灭商政权的中枢,进而以“解放奴隶”的口号,瓦解了商人临时组织的、奴隶为身份的近卫军,击破商都殷之后,商的经济根本便随即破灭,悬师袭远的数万大军,失去后勤保障和经济支持,便再也不可能保有旧日的战斗力,飞廉、恶来两位商政权的将军便是再勇猛善战,也不是周政权的对手——《毛选》以及《毛选》的一个较为生动的衍生品《窃明》明确告诉我们,战争,首先打的便是后勤和经济体系。

                            周人代商,非常类似于李存勖灭掉后梁末帝朱友贞,后者在战略劣势下,孤注一掷,趁后梁军队集中在黄河前线之机,选精兵直击后梁首都,“斩首行动”成功后,李存勖也就咸鱼翻身,从战略劣势一方,一下变身中原共主——简直就是周人灭商的翻版。

                            很明显,这个技术性失误,使得商政权灭亡。

                            商灭亡的根本原因,乃是商人经济模式的不可持续性——为了保证政权的正常运行,战争必须规模越来越大,且进攻对象越来越远(东夷部落,距商人的统治中心殷都在数千里以上,这对于洪荒时代的上古来说,乃是达到了国家动员的极限。)

                            这种模式之下,埋藏着两个巨大的隐患,一个便是被居心叵测的周边部落趁机实施“斩首行动”,这个已经成为现实;

                            另一个,便是恶性循环:战败——>损失人口——>国力下降——>战争能力下降——>第二次战败——>恶性循环……

                            出现这个循环,乃是一个大概率事件。其原因,乃是在技术上,商军已经挑战历史所允许的物质条件之极限,犯下了数个兵家大忌:劳师袭远、缺乏后勤保障、军事行动保密的可能性极差(参见秦穆公派遣三帅远袭郑国的覆辙)、战争旷日持久。

                            然而,第二个前途终究没有出现,历史记载,在帝辛的英命领导下,商政权整个国家机器为着部族的根本利益而奋战,将士用命,指挥得力,保障有力,正是完完全全做到了江core的号召:

                            政治合格——为了奴隶制国家的繁荣富强而拼尽全力;

                            军事过硬——艰苦条件下作战,竟然连战连胜,并无一次败绩的记录

                            作风优良——烧杀抢掠,无所不作,但是是目标非常清楚,掠夺人口,作为国家生产力之最大财富来源;

                            纪律严明——以抢劫人口为最大纪律;

                            保障有力——劳师袭远数千里,没有运河(秦始皇可以开凿灵渠作为军事保障路线,商人没有这个条件)、铁路、公路(秦始皇修筑直道、驰道,作为秦的“高速公路”,商人也没有条件)、飞机(不说什么了)、只能用小推车(商人应该有了轮子)和骡马、以及“因粮于敌”(《孙子语录》第一页)四字真言的后勤,竟然也能保障数万人规模之大军连续数月乃至于整年在数千里之外作战,瓜子不能想像是如何作到的。

                            这只能说明一件事情,司马迁评价帝辛的话一点没错,帝辛才能出众,乃是不世出的政治家军事家,而其政治才能尤其过硬,其排名足以跟千古一帝秦始皇有的一拼。他的悲剧,乃是商政权之致命弱点的悲剧,乃是商政权发展模式的悲剧,跟他本人压根没有一点点关系。

                            通宝推:柴门夜归,小河妖,乌贼捕鱼,年青是福,删ID走人,李根,okcgb,朱红明,乡谊,羊年大发,云中飞,springisok,唵啊吽,笑一笑十年,关中农民,阿来,平淡是真,小蚂蚁,MOMOZONE,wxmang的书童甲,王小棉她妈,回车,浣花岛主,witten1,梓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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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商榷】还有一个因素必须考虑

                              楼主还应该考虑到,奴隶之中有男奴隶,有女奴隶。这样便可以生出小奴隶。奴隶的人口得以保障,劳师远征就变得不那么必要了。

                              • 家园 以当时的养育水平,估计女俘虏基本上是给商朝男人备用

                                生育后代的,而且还不见得人人都能得到,只有上层社会的男人才能得到。

                                一直到现在,女性生育都还是一只脚踏入鬼门关。前几年广州有一个孕妇在某三甲医院生子,结果产后大出血,把整个广州的血库同类型血都用光了,差点没抢救回来。

                                可见在远古,女性和初生婴儿的死亡率有多高了。

                            • 家园 西周也是殖民社会

                              姜太公分封在齐,其实是周武王给他一支军队去东方建立根据地,所以才有他一到营丘就遭到东莱国的攻击的记载。事实应当反过来,是齐去攻击当地土著莱人。从此,周人以“国”建立自己的殖民点,逐步向周边扩张。莱人就是所谓野人,长期与周人作战,逐渐被周人同化,纳入到齐国范围。象莱、薛这些封国,都是在齐以前就存在的古国或者部族。

                            • 家园 我认为这部分写的太过于个人主观化

                              商朝的经济模式,便是跟同时代的希腊、腓尼基、罗马帝国毫无二致。其基本经济制度乃是奴隶劳作制,而其奴隶之来源,除去尚有部分基本人权保障的债务奴隶(不得杀死,还债期满后可以获得自由)外,奴隶之主要来源,便是战胜周边部族后得到的俘虏。亦即,战俘,乃是国家劳动力的主要来源;战争则是保证这种来源的主要方式;而增加国家财富的主要途径,便是发动战争;因此,“发动战争——>获得战俘”的经济模式,乃是贯穿商朝历史的主流,也是商朝统治阶层首先要考虑的事情。

                              首先,商代的确通过征战向外掠夺奴隶,但是目前尚无非常确切的证据证明,商代的生产力主要是建立在奴隶劳作的基础上的。而有更多的例子,能证明,不稳定的来源的奴隶,不能完成精细的手工劳作,因其不能积累充分的技能。其次,奴隶的来源,也并不是只依赖于战俘,奴隶的自身繁衍,也是一种。目前认为商代应该有多种奴隶制度并存,有人身依附强的也有弱的。但是目前的共识是,东方的奴隶制度,和西方是不一样的。目前,国内存在很大争议,最极端的是认为,我们国家没有奴隶制度。而温和的也必须承认,东方的奴隶制度异于西方。东方的奴隶制度并没有西方那么发达。

                              http://news.sina.com.cn/richtalk/news/culture/9812/121101.html

                               尤应注意商代家族组织与社会结构的研究,探讨东方奴隶制社会的发展模式。殷墟历年积累的资料,特别是数

                              以千计的墓葬资料,为这方面的研究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应从社会生产技术及生产组织的角度加强对殷墟的研究,

                              探讨其在商代历史发展中的作用。

                              http://bd.hbrc.com/news/view_2721961.html

                              张广志在《奴隶社会并非人类历史发展必经阶段研究》(青海人民88)中论证了商周和中国历史上十个少数民族社会的非奴隶社会性质。胡钟达、沈长云等对这种观点也有比较系统的论述。坚持“必经论”的学者亦不乏人,其中胡庆钧基于凉山彝奴隶制调查材料的论述最可注意。在这基础上他又与中国社科院历史所、世界史所的学者联手,根据中国商代、希腊荷马时代、罗马王政时代、凯撒和塔西佗时代的日耳曼人的材料,作了《早期奴隶制的比较研究》(中国社科出版社96)。

                              基于对这点的理解,瓜子便要重新评价所谓盘庚迁都。实际上,商人的历史,便是不断迁移的历史,在历史地图册上,我们会看到商人的据点(所谓的首都)不断迁移,前前后后有十八个个之多(盘庚之前迁都13次,盘庚本人迁都五次)。经典的传统解释,乃是当地环境因素不利于政权的生存,然而,就瓜子看来,不过是“打草谷”时间长了,当地不再能够提供更多“草谷”而已。

                              而盘庚选定殷这个地方,此后再不迁都,只能理解为,盘庚之后的商人,面临着一个尴尬的现实:再次迁移,对于执行国家之扩张战略再无意义——商人根据地(黄河中游、亦即河南黄河南北岸一带)周围,再无异族部落可以为商人提供财富来源(奴隶)。

                              我觉得老兄少算了一个很关键的因素,就是黄河在商代活动范围内的泛滥。你也知道商人的地盘是来回迁徙的,而且主要是黄河流域;你应该知道黄河是世界泛滥最频繁的河流之一,改道次数数不清。你也应该知道,商代的时候,还没有发展出合理的耕作制度,一般是轮作,还没有学会运用肥料。我觉得将迁都仅仅归于掠夺这个理由比较牵强。

                              http://travel.163.com/06/1108/08/2VD52GAC00061Q2O.html

                              有关专家曾对殷墟祭祀坑出土的人头骨作过科学鉴定,认为牲人的人种不是单一的,他们中有蒙古人种主干下类似现代的北亚、东亚、南亚各种系,这说明牲人来自不同地区的不同民族,他们是殷商四邻的异族战俘。

                              http://www.guoxue.com/wk/000430.htm

                              商的奴隶,大体说,有两种类型。一种是比较典型的、完全没有人身权利和私有经济,与原属的公社盖已完全割断了联系。这种奴隶,多系商王及高级贵族所有。一些低级贵族或商的同族自由民也可能有少量奴隶。郭沫若同志的研究所指称的奴隶,我们看来,即多是他们。另一种是集体地沦为奴隶,还保有自己的公社组织,所受于商朝奴隶主的剥削采取贡纳的形式;商的许多属国,就是这种类型的奴隶。日本人早川二郎所说的“种族奴隶制”、“贡纳制”以及我国史学家侯外庐同志所说的“集体奴隶”就是这种类型的奴隶[11]。这两种类型奴隶之间同时并存是商的奴隶制未充分发展之证。但其趋向是往典型奴隶发展的。所以商潮对其属国进行了无数次的奴隶掠夺战争。

                              我们翻阅商朝历史,便会发现一个荒唐的现象,亡国之君帝辛压根不像《封神榜》中所描述的那样昏庸无能,而是个非常聪明、有才能的人。

                              司马迁在《史记》中,说他“帝纣资辩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换成现在的话来说,也就是说帝辛此人在口才、运动、思维、见闻、才能、体育方面全面发展,乃是一个不世出的英才,简直就是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五好学生”。

                              其实司马迁说的这个很现实,隋炀帝也很多好评呢,我们现在也认为其实他还不错。我觉得这个不能说明什么。

                              另一个,便是恶性循环:战败——>损失人口——>国力下降——>战争能力下降——>第二次战败——>恶性循环……

                              出现这个循环,乃是一个大概率事件。其原因,乃是在技术上,商军已经挑战历史所允许的物质条件之极限,犯下了数个兵家大忌:劳师袭远、缺乏后勤保障、军事行动保密的可能性极差(参见秦穆公派遣三帅远袭郑国的覆辙)、战争旷日持久。

                              保障有力——劳师袭远数千里,没有运河(秦始皇可以开凿灵渠作为军事保障路线,商人没有这个条件)、铁路、公路(秦始皇修筑直道、驰道,作为秦的“高速公路”,商人也没有条件)、飞机(不说什么了)、只能用小推车(商人应该有了轮子)和骡马、以及“因粮于敌”(《孙子语录》第一页)四字真言的后勤,竟然也能保障数万人规模之大军连续数月乃至于整年在数千里之外作战,瓜子不能想像是如何作到的。

                              这只能说明一件事情,司马迁评价帝辛的话一点没错,帝辛才能出众,乃是不世出的政治家军事家,而其政治才能尤其过硬,其排名足以跟千古一帝秦始皇有的一拼。他的悲剧,乃是商政权之致命弱点的悲剧,乃是商政权发展模式的悲剧,跟他本人压根没有一点点关系。

                              我觉得这部分太主观了,我还是觉得老兄应该多看点出土的实物,最好是考古学简报,研讨下,商代的出土的那些各类作坊周围有没有围墙、附近有没有能够区分出来是奴隶还是非奴隶的信息,比如是否有专门给奴隶住的地方,和用来监视管理奴隶的设备,如兵器什么的。黄河在商代大体泛滥了多少次,改道了多少次,商代运用奴隶到底运用到什么程度,我们所见的商代精美青铜器是否可以运用战争掠夺来的奴隶做出来,商时期各地方国的实力和生产力是否真的大大劣于商。

                              (事实上现在这一点基本是被否定的,各方国本身也有高度的文化。参看各地考古简报,举例:盘龙城遗址http://baike.baidu.com/link?url=-VC-az_4GZpoPPRwAt-RmPuGMyxQCHIRwRTyQW9INAodoqCdkkGK-9LLg3EvTEdd,还有新干大洋洲,目前解释也是众说纷纭。http://www.douban.com/event/10819884/discussion/17161060/)

                              事实上目前,针对商的对外掠夺扩张,有另外一个说法是主要为了掠夺战略资源,如铜(中原不产铜,而商所用的铜可以被鉴定产自西南等地区)、玉石(这个也能通过同位素测出来)等。

                              至于通过商代杀俘虏就判断为商代是奴隶社会,我觉得有点危险。有篇网文不知道老兄看过没有

                              http://teabbs.zjol.com.cn/viewthread.php?tid=34451&page=1

                              统计发现,商朝总计1.3万的人殉人牲,75%发生在商朝盛世“武丁时代”。这是因为武丁时代战功最煊赫的原因,所以,可以推论战俘是人牲的主体构成。武丁所捉来的战俘绝大多数都杀了作为人牲,极少量养起来转化为奴隶(用于从事养马、打猎之事,用于农业生产的则绝少)。这一点被卜辞的研究所证实,以典型的羌方战俘为例,转化为奴隶去养马的只有一例,其它全是杀了祭祀上帝,每次三人、五十人、三四百人不等,被杀掉的人身上还带着战场上的箭伤,从头骨分析都是什么"类高加索人种、海洋尼格罗人种、爱斯基摩人种",来自遥远的五湖四海,更说明是战俘。

                              专家们于是统计了所有出土的十五万片甲骨,发现累积人牲总数为13052人。把它平均到250年中去,是每个月四人。对于一个诺大的商王朝来说,每个月杀掉四个人作为人牲,实在不是太多

                              在古巴比伦王国与北方亚述人的频繁战争中,动辄有十数万人甚至二十万活口做了战俘,而三万、七万、九万战俘的记录更是史不绝书。埃及法老也是频频出征、大有斩获,捉到数万甚至十万俘虏。这些被俘的人口显然不可能全是士兵,当时的军队不可能有这么大规模,而一定是良民居其很大比例。这些被俘的人丁,绝大多数转化为国王和政府直接掌管的奴隶,还有一些发往奴隶市场出售给民间。而我们商朝的武丁先生,一次出征在三千五千人左右(只有一次达到一万多人),战俘又多被杀掉祭祀使用,实在没有因此产生多少奴隶。

                               商朝最主体的人口,也不是奴隶,而是守着几千年世代相传的土地,土地上的宗族农户。孟子说:“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其实皆什一也”就是说,国家向这些宗族农户发授土地,夏朝每人发五十亩地,商朝七十亩,周朝一百亩,然后国家收取其十分之一的收成。这哪是奴隶呢?分明就是正常的农夫,上交的是实物的地租。

                              事实上,商代的时候的商王和周围的方国的关系,是既有战争又有和平,且存在大量商业活动。

                              例如,妇好就可能是来自周围的方国。

                              http://tieba.baidu.com/p/181802219

                              根据目前甲骨学界的认识,商王诸妇的妇名都是来自于她们的方国部族或者是城邑,就是他们的妇名是在他们的方国部族或城邑的名字上加个“女”旁,因此有人认为妇好是来自于子方,比如曹定云先生就写过一篇文章《妇好是子方之女》〔3〕专门论述这个问题,信而有徵。

                              妇好墓出土的物品更是来自各个地方:

                              装饰品为数最多,有420多件、大部分为佩带玉饰,少部分为镶嵌玉饰,另有少数为观赏品。玉石人是研究当时人的发式、头饰、着装等的实物资料。各种动物形玉饰有神话传说的龙、凤,有兽头鸟身的怪鸟兽,而大量的是仿生的各种动物形象,以野兽、家畜和禽鸟类为多,如虎、熊、象、猴、鹿、马、牛、羊、兔、鹅、鹦鹉等,也有鱼、蛙和昆虫类。玉雕艺人善于抓住不同动物的生态特点和习性,雕琢的动物形象富有生活气息,如一件回首状的小鹿,表现出警觉的神情,而头部歪向一侧的螳螂则显得悠闲自在,生动传神。玉器之外还有绿松石、孔雀石、绿晶雕琢的艺术品和玛瑙珠等。3件象牙杯,有两件成对,造型美观,雕琢精致,堪称国之瑰宝。在此还应说一说墓内所出的6800多枚海贝,经鉴定为货贝,1件阿拉伯绶贝(也称阿文绶贝)、2件脉红螺。海贝产生于我国台湾、南海(广东沿海、海南岛、福建厦门东山以南),反映商王朝与我国东海、南海海域有直接间接的联系,是极重要的证据。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NEXXgsIFNQxwZxos-YqycIsz2j0PahWoUqP-m8zpH5LimLBziDuqDWUJcAe-0KxOVVDmXx2C8t3FBNtHeAk63K

                              妇好墓出土玉器的原料,经专家对其中的 300件进行目验鉴别,认为大部分是新疆玉,只有 3件嘴形器质地近似岫岩玉,1件玉戈有人认为是独山玉,另有少数硅质板岩和大理岩。这说明商王室用玉以新疆和田玉为主体,有别于近畿其他贵族和各方国首领所用的玉器,从而结束了中国古代长达二 三千年用彩石玉器的阶段。

                              这肯定不全是抢来的~~~余下就不说了。老兄自己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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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JJ给的好题目,我查了下资料,觉得原来的说法也有问题

                                我专门去查了下社科院最近新出的《商代史》,找到了一些资料,可以解释一二。这套丛书共十一卷,其中第六卷《商代的经济与科技》、第九卷《商代的战争与军制》两本跟我们讨论的内容关联较大。

                                总结相关资料,我列出如下既有认识:

                                第一,商代农业劳动力的组成。

                                商代农业经济为国家经济的基础,而在第六卷《商代的经济与科技》书中,这一章的题目就是“作为经济基础的农业”。第五节“农业劳动者”中,作者指出,从事农业劳动的人群,分成三种。

                                第一种叫做“众”或者“众人”,这些人乃是农业劳动者的主体,其特点是“1、集体劳动;2、劳动地点不固定——也就是要听从朝廷指挥;3、在朝廷官员的监督和管理下劳动;4、一有机会就逃走”。

                                我们从这些特点中可以看出,这些“众”,根本就是被暴力控制下的附庸,用书中的话,叫做“附属民”。但是书中没有提到杀戮问题,据此,我认为,这些“众人”,最接近于所谓“债务奴隶”的范畴——没有人身自由,但是不能随意杀戮。

                                第二个人群,叫做“仆”。书中直截了当指出,这个集群就是奴隶,而且,甲骨文中有记载,除了被迫劳动外,“仆”还会被杀戮,比如最有证据的一条甲骨文记载就是“癸丑卜,?,贞五百仆用。旬壬申,又用仆百。三月”,也就是说,在十天之内,分两次,杀了六百名“仆”。当然,作者指出,“仆”参加农业生产的记载,在甲骨文中仅仅出现过一次。

                                这些所谓的“仆”,没有任何人身自由,还会被杀戮,自然属于连债务奴隶都比不上的、最底层的战争奴隶。按照作者的说法,“仆”并非参加农业生产的主力。

                                第三种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乃是“邑人”。这个群体,耕作的乃是王田,也就是国家的土地,但是收获归己。代价,则是服兵役,为商王提供武装力量的支持。很显然,这个人群,乃是商王朝的基本支持力量,其服兵役的义务,商王以无偿耕种国家的土地为代价交换之。这个阶层,像极了罗马帝国的“罗马公民”。

                                综上所述,我前贴所说的,“战争获取奴隶、继而用于生产”之商代扩大再生产循环的说法,是有问题的。至少在农业方面,从事耕种的主力,乃是身份地位类似于“债务奴隶”的所谓“众人”,而疑似的“战争奴隶”(仆)仅仅算是补充(至少根据当前的资料显示,是如此)。

                                第二,畜牧业劳动力的组成。书中提到,畜牧业的劳动力,叫做“刍”。这个“刍”,又叫做“羌刍”,也就是说,“刍”都是羌人。

                                羌人,乃是当日西戎中的一支。其人擅长游牧,因此,商人就用武力将其绑架,充当国家畜牧业的主要劳动力。甲骨文中有条记载“令戉、光又获羌刍五十”,也就是说,畜牧业有五十个劳动力的缺口,需要“戉、光”两位去捉五十个羌人来充数。而又有一条记载,当日有个叫做“即”的贵族,一次性向商王进献了506个羌刍——足以见当日畜牧业规模之大。

                                从畜牧业来看,其劳动力应该主要来自于战争奴隶。卜辞中也说明了这一点,羌刍是会被杀掉祭祀的。

                                第三,手工业者——工。

                                书中明确说明,手工业者,亦即甲骨文中所说的“工”的阶层,乃是来源于“众”,也就是我们上文中提到的类似于“债务奴隶”的阶层。同从事农业的“众”相同,“工”没有劳动积极性,,会逃走,被捉回来的,还可能被杀死祭神——这点很像战争奴隶,个人觉得可能是对逃跑行为的惩罚,而对普通的“工”,则并未见到杀死的叙述。

                                第四,关于战争的问题。

                                JJ说,所谓战争和俘获大量战俘的记载,多是武丁时期的记载,这个没错。我查过第九卷《商代的战争和军制》,里面给出了答案——目前的甲骨文,所记载的信息,多是武丁及其后面的商王,武丁之前的事迹,记载较少。客观条件如此,实在是无法可想。

                                商代战争规模庞大,据记载,多次出动三千、五千之类的兵力,甚至,最多一次,商王武丁动用王师“一旅”,也就是一万人,加上妇好私兵(邑人——妇好部落的“公民”成军)三千,总兵力一万三千人。所获奴隶亦多,最多一次,俘获三万人。

                                按照甲骨文的记载,这些人并非都被杀死了。因为既有记载以及考古发现,从来没有看到过用“人殉”“人牲”上万的情况。这些人只会被转为奴隶,变成商王朝的国家财富。

                                这些奴隶,可能是“仆”、可能是“羌刍”,当然,也可能是“工”(就上述描述,可能性较小)。

                                个人认为,农业乃是商王朝的经济基础,这些战争奴隶转为“仆”,进入农业领域,才是最大的可能。

                                在作为国家经济主体的农业领域,应该存在着三种劳动力。

                                一种是“邑人”,其身份是自由民,或者“公民”,收获归己,但是要为国家和商王提供军事义务。

                                一种是“众人”,其身份是债务奴隶,其没有人身自由,但是却具有生命保障,而且,依据契约,在服役期满后会重新获得自由。但是其劳动艰苦,故而经常逃走。这种情况下,可能,偶尔会被捉回来杀死以儆效尤,但是比较少见(据前所述,杀死的记载见于作为“工”的“众人”,而且,记载较少)

                                最后一种,应该是战争奴隶,也就是“仆”。他们的数量应该是巨大的,就武丁及其后的战争规模和俘虏敌方人员的人数来看,其数量应该以万人甚至十万人计算——依照《商代史》丛书第一卷《商代史论纲》第三章“人口”中的推算,商代人口初期约在400——500万人,末期在780万人。照此推算,奴隶人口在商人社会经济中的地位,应当是极其重要的。

                                我在写前贴“中华文明有个非常重要的转折点”之时,接触的资料并不多,我据以立论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个:

                                第一,中学教科书中关于“奴隶社会”描述:我们的教科书,是以马克思人类社会“五段论”、亦即“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为指导编撰的,而马克思的研究对象,又绝对是以古罗马、古希腊为标的的,绝对不涉及中国商代。

                                第二,近来多看罗马史方面的东西,不自觉就将欧洲奴隶社会的模式套在了商代社会经济情况之上。

                                第三,我所看过的、建国初期,以郭沫若、翦伯赞、范文澜等人建筑的中国古代史。

                                郭老的书,是我自小便看过的,书中提到商代情况时,只讲过奴隶,对于平民的描述没有。而且,郭老用了极为煽情的描述,我大致记得如下“奴隶们白天拼命劳作,夜晚确被镣铐铐住,锁在阴暗潮湿的牢房里,他们只能诅咒着奴隶主……”云云,这样给我的印象,就是商代经济以奴隶劳动为主。

                                这个史观的框架,依然是以马克思“五段论”为指导的,换言之,有些将欧洲古罗马古希腊的情况向商代情况套的嫌疑。我自小看这些书,自然将这些观点直接套上了。

                                就古罗马来说,奴隶经济的重要性,恐怕尚在中国商代之上,这点跟JJ是一致的。史载当日凯撒北征高卢,杀掉一百万人,并且将另外的一百万人卖为奴隶。考虑到当日罗马帝国规模,人口至多在千万。这个数字殊为震撼。

                                综合起来看,我得到如下结论:古罗马为代表的古代欧洲,奴隶制的重要性应当强过中国商代。以奴隶、尤其是战争奴隶为主体的强迫劳动,在商代占据重要地位,但是是否占据主导地位,尚待商榷。

                                JJ是方家,多多指教。

                                通宝推:石头布,慧诚,
                                • 家园 天地不仁 以万物为刍狗. 这里的“刍”不知道与“羌刍”有

                                  没有关联? 如果有的话说明 刍 确实是下贱的劳动力。

                                • 家园 补充几句比较初级的话

                                  关于为什么古代的农业要有专人负责引导和教诲:

                                  古时候是没有日历的,而播种和农作是严格依照历法进行的活动。因此,在国外,祭司,在中国,农官就可能是这类引导者。通过自己对历法的了解来告诉农民什么时候要耕地什么时候要播种了。周的祖先就担任过这类农官,如后稷。他的职责就是令百姓在合适的时候进行耕作。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qrWqlSGrJ_pil9EdYfzoRDLi2YV1TsCBWxG2w1urOrmXxfj6OwjmwKGAi20gMFAS

                                  而在施肥技术不发达的时代,土地肥力的耗费殆尽,常常引起人口的迁徙,要迁徙到新的土地上去耕作,以获得足够的粮食,同时给予土地休养生息。这是商代之所以要迁都的一个重要理论。

                                  不过我百度了一下,还有个重要的说法:政治斗争论:

                                  http://www.lishi5.com/view/2008/6607.shtml

                                  “水灾”说试图从自然灾祸方面去寻求商都屡迁的原因。但它举不出一条过硬的材料来证明水灾逼迫商人迁都。相反,从汤至中丁,传六代十一王,至少都亳一百五十军,难道这么长一段时间河水就役有闹灾吗?而且从武丁到纣卜辞多次记载洹水泛滥为害殷都,但殷人并未因此迁都。为何盘度之后水灾不能逼人迁都,而盘庚之前水灾却能逼人迁都呢?另外,南朝的几个都城全在黄河两岸,尤其是中丁由亳迁隞和盘庚由奄迁殷,越迁越向河滨,这种现象用“水灾”说是无法解释的。

                                  “游牧”、“游农”说试图从社会生产方面去寻求商都屡迁的原因。“游牧”说认为,商人在盘庚迁殷之前还是迁徙无定的游牧民族,到盘庚时才有初步的农业,由游牧经济转入农业经济,因此有了定居倾向。但商代卜辞和考古资料证明,早在商代前期,农业己是最主要的生产部门,所以,此说不符合历史实际情况.

                                  “游农”说认为,商代的农业是原始的。其原始性表现为生产工具的笨拙和耕作方法的原始。商人采用“火耕”的方法,即“焚田”,来代替笨拙的生产工具开辟原野,把林莽烧平后,在灰土上播种。他们既不知道灌溉,也不懂得施肥,一旦土地的自然力耗尽,便需改换耕地,不得不经常迁徙。“游农”经济是商人都城屡迁的原因所在。但考古资料证明,郑州和小屯两地商代文化中出土的石镰和石斧都很近似。这两地正好一个代表商代前期,一个代表商代晚期。商代农业生产已使用少量青铜器。目前出土的几件青铜农具,商代前后期的数量也大体相当。这说明商代前后期农业生产工具并未发生重大变化,同样是“笨拙”的。至于耕作方法,胡厚宣先生在《殷代焚田说》中指出“焚田”

                                  是殷人狩猎的一种方法,根本与农业无关,至于说商人“不懂得施肥”,则与史实不符。《汜胜之书》说:“汤有旱灾,伊尹作区田,教民粪种,负水浇稼。”甲骨文“尿”字即粪便之“屎”字。卜辞中有大量“尿田”的记载,商代初期已知“粪种”,当是可能的。“游农”说的论据经不住推敲。另外,它跟“水灾”说一样,无法解释中丁之前和盘庚之后,商都稳定的史实。所以,“游农”说也难以令人置信。“去奢行俭”说和“王位纷争”说试图从社会政治方面去寻求商都屡迁的原因。“去奢行俭”说认为“抑制奢侈,倡导俭朴,借以缓和阶级矛盾,是商都屡迁的原因。此说多少有点合理成分。因为《尚书》中《盘庚》三篇是保存下来的商王盘庚迁殷时对臣民的三次演讲词,将迁之时,他曾指责贵族中有贪求财富的乱政官吏;既迁之后,他又告诫官吏:不要积聚财物,光为自己孜孜不倦地增殖产业,应该施惠于民,要永远洁净你们那颗和国王一样的心。但是,奢侈是剥削阶级的“痼疾”和“通病”。不仅迁殷之时存在,迁殷之后照样存在。为什么此时奢侈可以促使迁都,而彼时却不能呢?“去奢行俭”说虽然看到商都屡迁的某些现象,却未能透过现象,抓住本质。所以,它对商都屡迁原因的解释缺乏说服力。“王位纷争”说,根据《史记·殷本纪》:“自中丁以来,废适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于是诸侯莫朝”的记载,注意到从中丁至阳甲正好九王,先秦典籍中“几世”即指“几王”,这“九世之乱”与商都屡迁,在时间上如此若合符契,决非偶然巧合,它应是促使商都屡迁的客观原因。这个推断,可以在《尚书·盘庚》中篇里找到证据。盘庚追述先王迁都原因时说:“殷降大虐,先王不怀厥攸作,视民利用迁。”《孔疏》认为“大虐”的具体含义是:“上云‘不能相匡以生,罔知天之断命’,即是天降灾也”。很明显,“大虐”不是天灾而是人祸,就是指以王位纷争为中心的“九世之乱”。这句话的意思是说;政治上的动乱和纷争,给人民带来无穷灾祸,先王并不怀恋他们手造的基业,为人民的利益来迁徙。那么,王位纷争所引起的社会动乱,为什么必须用迁都的办法来解决呢?因为“九世之乱”的直接后果是商王权威削弱和贵族势力膨胀。贵族势力膨胀,表现在经济上,是聚敛财富;表现在政治上,是弑君篡位。斗争的双方,为了赢得胜利,必须借助天时、地利与人和。天时,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而且是彼此共享的。人和,要靠主观努力去争取。惟独地

                                  利,谁占有它,就属于谁。很明显,既然贵族的势力能够膨胀起来,并足以威胁王权,那么,贵族一定占有地利。殷商时期虽然已进入青铜时代,但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仍旧很低。在那种社会发展水平上,地利的作用就格外重要。通过迁都来改变贵族地利的优势,从而削减贵族的实力,是商王的战略措施。这应是促使商都屡迁的主观原因。证之《尚书·盘庚》篇,正是这样。盘庚迁殷几乎遭到举国上下的反对,“民咨胥怨”,但主要阻力来自贵族,不是平民,更不是奴隶。贵族用浮言来煽动民心,而盘庚则抓住“天命”和“先王”两面大旗,口口声声鼓吹为人民打算来争取民心。在当时,“天命”和“先王”无疑是有威力的,使盘庚得以迁殷。将迁之时,盘庚发出警告:“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新邑”,就是说,有奸诈邪恶,不听话的人,我就把他们斩尽杀绝,不让这孬种遗留在新邑蔓延滋长。可见盘庚企图通过迁都打击贵族。既迁之后,盘庚重申:“无有远迩,用罪伐厥死,用德彰厥善”,即不管与商王血缘的远近,造罪就处死,立功便封赏;并宣称自己有权“制乃短长之命”。这说明通过迁都,镇压了异己,商王权威上升了。“九世之乱”的教训是深刻的。为了避免历史重演,王位继承制发生变化。商王继统法分三期:第一期大丁至祖丁以兄为直系,第二期小乙至康丁以弟为直系;第三期武乙至纣传嫡长子。盘庚处于由第一期向第二期转变阶段。迁殷后商王继统法出现以弟为直系并终于转变为传子的新情况。嫡长子继承制的确立,减少王位纷争,王室内部稳定下来,所以导致迁殷后二百七十三年没有再徙都城。“王位纷争”说对商代前期都城屡迁的解释是比较合理的。

                                  看来商人已经懂得用粪肥。我记得过去学的历史书上未提到这点。但是该文大量引用《尚书》,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尚书可能是个相对比较靠不住的记载。因为尚书有《古文尚书》和《今文尚书》的区分,无论是古文还是今文里面都有后人的篡改。因此还是甲骨文和金文来的靠谱。

                                  但不管怎么样,我觉得黄河还是可能有一定作用的。我觉得一个是可以看当时的地层是否有洪水泛滥的痕迹,另一个是可以看同时期的地层孢粉,是否反馈了一定的气候变动。通过证据来证实,好过后人瞎猜。

                                  下面百度文库中的一篇,将“众”解释为公社农民,有意思。

                                  http://wenku.baidu.com/view/dbb0fcb665ce0508763213cf.html

                                  搜了搜孢粉学,找到这篇文章:

                                  殷墟文化发生的环境背景及人类活动影响

                                  河北师大和加拿大、社科所等单位合作的,有意思。

                                  孢粉学充分的反映了安阳在建立殷墟前后,植被的变化。引用的论文推测当时殷墟附近人口14.6万人,这无疑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很大压力。

                                  文章根据孢粉记录,推测殷墟最终毁于3000年左右的一次洪水事件。理由是出现大量的裸地旱地类型的花粉和中华卷柏孢子,证明水土流失严重。有意思。

                                  但是这个分辨率还不够高,没有十分完备的当时温度和降雨量的记录。不像搞热带海洋的可以根据珊瑚礁弄出来那个。不过或许搞黄土第四纪的不知道有没有这种气温和降雨量的追溯。这么老的树太难弄了,要不是,树可能也能发挥点科研价值。

                                • 家园 关键是这些部分也小小的有点问题

                                  第一种叫做“众”或者“众人”,这些人乃是农业劳动者的主体,其特点是“1、集体劳动;2、劳动地点不固定——也就是要听从朝廷指挥;3、在朝廷官员的监督和管理下劳动;4、一有机会就逃走”。

                                  我认为社科院的这个材料可能比较偏重于文献记载,另外有可能不能完全排除意识形态的影响。此外,由于国内研究的割裂性,往往见树木不见森林,起码就我从事的专业来讲,很难和其他专业融会贯通。就社科院的这个教材(我刚下了还没有看),就老兄所贴的这些来看,引用考古资料我个人认为还不够多。虽然考古资料是模糊的,没有甲骨文记载那么确切,但是考古资料也是很珍贵的一手资料。君不见,连金字塔是奴隶所建造这个多少年被认为正确的命题都可能被推翻,圣经所记载的流着蜜与奶之地,以色列人的龙兴之地,很可能根本支撑不了那么稠密的人口(bbc的一个纪录片,从考古出发来推测圣经时代的人口密度,虽然圣经就成书于当时或者稍晚时代)。

                                  甲骨文虽然目前已经解读很多,但是对具体词句的解释,很多都不统一。就比如在这个“众”上就引起了争议。我又查了下,关于从事农业劳动的最根本的劳动力——“众”,是存在争议的。在当时的社会状态下,因为生产力不发达,因此,农业劳动是一切劳动存在的根本基础,这个阶层的身份,就很重要。但是这个问题有争议。社科院的教材是可以这么讲,但是事实上对这个问题的认识尚未统一。我查了下:

                                  http://www.fox2008.cn/Article/2011/20110819090945_65015.html

                                  认为“众”不是奴隶的学者,提出了如下一些论据来进行反驳:第一,“众”是军队的主要组成部分。甲骨文中有大量的“众”从事征伐的记载,如“以众伐龙”(《库方二氏所藏甲骨卜辞》),“令众人伐羌”(《殷墟

                                    文字甲编》)等。很明显,“众”和“众人”是殷王作战部队的成员。而根据一般奴隶制国家的惯例,奴隶是没有资格当兵的。第二,“众”可以参加祭祀等宗教活动。如《龟甲兽骨文字》中载:“众人立大事于西奠。”古人所谓“大事”,就是祭祀活动和军事行动,《安阳新出土的牛胛骨及其刻辞》有云:“御众于祖丁,牛。”(见郭沫若《出土文物二三事》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御是祭名,御祭为的是消除灾害,全句是说,御祭为众消除灾害在祖丁之庙,用了一头牛。“众”如果是奴隶,不会有这样的事。第三,甲骨文中有“米众”的占卜。如“其米众”,“令兹米众”(《铁云藏龟》),“不米众”(《铁云藏龟拾遗》)等。这里的“米”借为敉。《说文解字》上讲:“敉,抚也”;有的注解说:“敉,安也”;《方言》上还提到不少地方“谓爱曰抚”。可知“米众”是商王对众关怀和爱护的表示。这样的待遇,奴隶是不可能有的。再说《商书。盘庚篇》中的“众”,商王与他们讨论迁都之事,反复进行劝说,可知他们必是有相当地位的。若是奴隶,便不必多费口舌,只需一根绳子,像对待牲畜那样牵着走就是了。至于“众”字上面的“日”,是神圣的标志。甲骨文中有“宾日”(《殷契佚存》)、“出入日,岁三牛”

                                    (《殷契粹编》)等把日当作神来祭祀的记载。显然,“众”的字形象征着在太阳之神的光辉照耀下的顶天立地的人们。

                                    通过上述分析,有的学者认为,“众”应该是当时的族众,属于平民阶级。他们并用考古资料加以验证。1969—1977年在殷墟西区发掘了339 座殷代墓葬。除6 座较大型的墓外,其余都为小长方型的穴墓,分为8 个墓区,可知属于8 个不同的族,这些墓中,大都有一定数量的随葬品,说明墓主生前都具有一定的生活资料和社会地位;多数墓随葬有礼器,说明墓主生前有权参加礼仪活动;166座随葬有青铜兵器,说明墓主生前有不少人是充当过战士的;少数墓随葬有生产工具,说明墓主生前是从事生产劳动的。这些小型墓的陆续发掘,说明殷代存在着大量的具有上述权利和生活特点的平民族众。这正与甲骨文中“众”(“众人”)的情况相合。

                                    既然“众”是军队的主力,能参加祭祀等宗教活动,受到殷王的“爱抚”,因而有的学者又认为,“众”是殷王统治的支柱,他们都应该是奴隶主。其中众和众人还有所区别:众人是奴隶主阶级的基层全体成员,而众则是奴隶主阶级的中上层。至于甲骨文中的“众”须参加一定的生产活动,这正是和当时低水平的生产力相适应的。《诗经。周颂。载芟篇》上有“侯主侯伯、侯亚侯旅”都来参加农业生产的记述,可知到西周时,还是奴隶主贵族上下一齐到田间进行活动的。甲骨文中的“众”,由此有了或是奴隶,或是平民族众,或是奴隶主三种看法,各有各的理由。

                                  从以上情况来看,众的身份是无疑存在争议的,肯定不是债务奴隶。对于这个“众”的身份究竟如何,我个人觉得不排除这个字的多义存在,也可能是一种具轻微人身依附性质的农奴?但不管怎么样,肯定不是单纯的、像西方一样生杀由之的奴隶。

                                  第二个人群,叫做“仆”。书中直截了当指出,这个集群就是奴隶,而且,甲骨文中有记载,除了被迫劳动外,“仆”还会被杀戮,比如最有证据的一条甲骨文记载就是“癸丑卜,?,贞五百仆用。旬壬申,又用仆百。三月”,也就是说,在十天之内,分两次,杀了六百名“仆”。当然,作者指出,“仆”参加农业生产的记载,在甲骨文中仅仅出现过一次。

                                  这个可能跟后世的家奴差不多,参看贾府的“仆”。但是后世的仆,有生命权,主人不能随便杀。这条律法最迟是从唐代就开始了。

                                  第三种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乃是“邑人”。这个群体,耕作的乃是王田,也就是国家的土地,但是收获归己。代价,则是服兵役,为商王提供武装力量的支持。很显然,这个人群,乃是商王朝的基本支持力量,其服兵役的义务,商王以无偿耕种国家的土地为代价交换之。这个阶层,像极了罗马帝国的“罗马公民”。

                                  这个阶层,比较像中国传统社会占人口主体的自耕农。但是如果土地是无偿耕种的话,则好于自耕农,因为没有古代世界广泛存在、中国也持续存在的农业税。

                                  插一句,中国传统社会的自耕农数量,目前已知的据说是在北方自耕农比南方要多很多。南方多地主而北方多自耕农。就我所知,在过去我的家乡自耕农占大部分人口。阶级压迫较轻,因此tg在我家那边的群众基础也不是很好。

                                  第三,手工业者——工。

                                  书中明确说明,手工业者,亦即甲骨文中所说的“工”的阶层,乃是来源于“众”,也就是我们上文中提到的类似于“债务奴隶”的阶层。同从事农业的“众”相同,“工”没有劳动积极性,,会逃走,被捉回来的,还可能被杀死祭神——这点很像战争奴隶,个人觉得可能是对逃跑行为的惩罚,而对普通的“工”,则并未见到杀死的叙述。

                                  我觉得这部分,可以和出土文物资料相印证。因为现在出土商代作坊遗址相当多,尤其郑州等地,一建工程就容易挖出来那么几个遗址。记得当年我们学的课本上都说埃及金字塔是奴隶修的,结果人家是自由民修的,而依据,就是发掘出来了大量的修金字塔的人员的墓葬。而在我们国家目前还是经常猜测,那些手工制品是由奴隶来做的。但就我而言,如果你有关于青铜器的常识的话,那就可以理解,为什么像青铜器这样的手工制品由奴隶来制作是一件很麻烦的事情。首先青铜器的文化底蕴很深,时代感很强,不同年代的流行款式也往往不同。其次青铜器制作精美,成分复杂,金属配比严谨(我希望老兄参观过相关博物馆,铅锡铜三种金属的配比,不同器物是不同的。青铜器制作需要高超的技巧)。最后青铜器的材料昂贵,所需材料,铜、铅、锡在那个年代都是昂贵的材料,模具用蜂蜡,也不便宜(失蜡法)。用奴隶来制作,我觉得风险比较大。这种具备高超技能,需要各个工序配合良好的工艺品,我想还是具家族传承的自由民工匠来做更好。

                                  奴隶有可能可以辅助完成一些工作,但是不可能承担主要工作。在一些对工艺要求不严格的工场,如陶器作坊,用奴隶来承担一些最简单的劳役可能是可行的。

                                  目前我从来没有见到过,在工匠作坊周围发掘出高墙啊,武器啊,这类的东西。个人觉得目前的证据尚不足以让人认为,当时的手工艺品是组织奴隶生产的。

                                  虽然说,当时的逃亡事件经常发生,但我个人觉得,受一定人身控制的自由民,也是有可能逃亡的,不乏这类记载,我记得《三言二拍》里面好像就有。后世的乐坊、手工艺者,直属于帝王,失去一部分的人生自由,但是允许拥有财富。这类人也并非没有逃亡记录。在一个没有身份证和户籍卡的时代,只要逃走逃的足够远,不让认识自己的人看到,比如去另一个方国,就可能混入更自由的人群成为自由劳役者或者自由手工业者。

                                  综上,有可能当时从事手工业的这部分人,跟后世直属于帝王的那些工匠有点象,就是有限度的自由民,而有可能并非奴隶。后世直属于帝王的百工,就是这种样子,世代从事一种职业,有一定的自由,属于自由民,但是受一定的管理。

                                  http://history.people.com.cn/GB/198306/14325368.html

                                  治疗证据:颠覆性的发现

                                    这一推测让考古人员非常兴奋。为了探寻这些人生前的真实身份,考古学家们把在遗址中找到的1000多具人骨全部送到开罗的国立研究中心进行专门研究分析。

                                    分析发现,很多骨骼上有接受医学治疗的痕迹。比如一个40岁左右男性的头骨上发现了两个孔。他们推测,较大的孔是发炎造成的,较小的孔可能是外科手术留下的痕迹。“我们在头骨上检测出了癌细胞,因此推测较小的孔可能是进行移除癌细胞手术时留下的。”科学家们还通过X光照片,发现一个男性臂骨曾经断裂,但他得到了很好的治疗,断裂的手臂被完好地接上了,“这是使用夹板固定骨骼的结果”。科学家们认为,如果建造金字塔的这些人只是奴隶,那么不太可能为他们实施如此费时的手术治疗。

                                    科学家们还发现了孕妇和胎儿的人骨——这是一个足以彻底颠覆奴隶理论根基的发现:如果修建金字塔的人是奴隶,那么理所应当都应该是男性,怎么会出现孕妇呢?随着研究的深入,科学家们发现这里的男女比例几乎一致,还有许多小孩子的人骨。“可以认为,这些男人和他们的妻小住在一起,过着自主的生活。他们是平民,而非奴隶。”

                                    工人们的生活图景

                                    那么,这些自由民过着怎样的生活呢?我们或许可以从伦敦大英博物馆所藏的一块石板上看出端倪。石板两面都刻有古埃及的象形文字,记载了大约40名工人的日常工作情况,包括他们缺席的日期和原因,相当于现在的工作时间记录卡。石板上,人名用黑色染料书写,人名后面记录的是缺席日期,和用红色染料书写的缺席原因。从这上面看,工人们缺席最常见的原因是生病,约占了各种原因的一半,比如一名叫席巴的工人因为被蚊虫叮咬生病,缺席了7天。其他请假原因包括参加宴会(如生日之类的)、扫墓、为其兄弟的尸体涂香料等等。在众多的缺席原因中,有一种现在看来非常不靠谱的请假理由——宿醉,一位名叫列钮泰夫的工人由于宿醉而缺席了第二天的工作。通过这块工作记录石板可以看出,建造金字塔的人们过着一种非常自由、轻松的生活。

                                    此外,金字塔旁还出土了众多反映家庭生活的雕像。其中有一尊父亲和两个女儿在一起的石雕,两个女儿偎依在父亲身旁;还有一尊夫妻雕像,妻子的手臂温柔地环绕着丈夫的肩膀。

                                    在大金字塔西侧还发现了一座墓室,年代可追溯到古埃及第四王朝,墓主凯伊是建造大金字塔的胡夫法老时期的一位祭司。墓室入口处的墓志铭上,刻着保障农民粮食的契约。墓志上记载,凯伊付给农民面包和啤酒,让他们高高兴兴地离开,这些开心的人们以神之名表示非常满意。这说明,法老承担起为工人提供衣食住行的全部责任,工人们则充满感激地全身心投入工作。也就是说,金字塔建造工程是在双方均接受的雇佣契约下进行的。

                                  另外,还有你上上文提到的关于迁徙的,推荐老兄关注下商代的耕作以及与黄河泛滥的关系。据说黄河泛滥是商周两代迁徙的一个重要原因。商代在郑州曾经定都,但是想想就是极不安全的事情。后来迁都殷,很可能是这个原因。土地轮作说也是一个重要的理由。毕竟土地肥力有限,在施肥制度和漕运没有兴起的时候确实很麻烦。后来中国建都的一个重要的依据就是漕运,无漕运则不能支持那么多的人口。而在不存在漕运的商代,无疑,商王直接掌管的土地的收成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建立都城的物质基础。

                                  关于杀俘以殉,这有个文章分析:

                                  http://www.baijiajiangtan.org/zhonghualishi/shangdai/9775.html

                                  商代考古发掘关于人殉和人祭的情况是,有确切数目的是3684人,再加上几个复原和不能确定的一些数字,将近四千人;卜辞中记载的殷商时期杀人祭祀所用的人牲至少有14197人。“甲骨文里有关人祭的卜辞,以殷武丁时为最多,计有甲骨六百七十三片,卜辞一千零六条,祭用九千零二十一人,另有五百三十条未记人数。一次用人最多的时五百个奴仆。”[19]——笔者认为这里面的统计有可商之处,比如里面有用“羌”祭祀的,学界普遍认为是用羌人,也是人牲,但笔者认为这个“羌”当从郭沫若之说释为“苟”,即“狗”之初文[20],用狗作为牺牲是很正常的事情,并不是人牲。卜辞里有“苟×人”的说法,“苟”是用牲之法,郭沫若以为读若“辜”,据《周礼·大宗伯》郑注就是“磔”,即把牺牲割裂剖开来祭祀。

                                  人殉和人牲的主要来源就是战俘和奴隶,武丁时期战争特别多,征伐的方国部族仅见于卜辞的就有80多个,实际的数目可能还要多,所以他的俘虏一定也很多,人殉和人牲用得也多。殷商时代的贵族对于战俘和奴隶得看法是他们只是和牛羊犬马一样的牲畜,是贵族们的财产之一,并不是真正的人,所以可以任意的驱使、买卖和屠杀。

                                  但是这不能怪武丁残忍,因为整个殷商时期人们的观念就是这样的,他们用人殉葬和祭祀的原因主要是他们迷信鬼神,认为活人死后,转化为鬼。鬼神世界跟现实世界一样,现世界里活着的奴隶主贵族,死后便成为鬼世界里的奴隶主贵族。在商人眼里,鬼神比活人更有威力。活人解决不了的疑难和祸福,诸如人的生死病疾,天的阴晴冷暖,战争的胜败,田猎的吉凶等等。都要通过占卜请示祖先,祈求祖先给予启示和保佑。所以,商人崇拜祖先,重视祭祀。活着的奴隶主贵族役使着成群的奴隶,过着骄奢淫逸的生活。出於孝心,他们也体贴到自己的祖先需要奴隶侍奉,于是屠杀奴隶送往鬼神世界供祖先享用的事便发生了。

                                  另外,商代的以农业为主,因为当时生产力很低下,农业生产受大自然影响很大,所以对于大自然的崇拜是普遍的。山川江河,风雨雷电,日月星辰,都被神化了。祭祀大自然的诸位神灵,商人也时常要屠杀奴隶,祭祀大自然的神灵屠杀奴隶的数量也是很大的。商人迷信鬼神,这是他们大批杀死奴隶用以祭祀的主观原因[21]。

                                  商代虽然存在着大量的奴隶,但是胡厚宣先生认为商代并不是奴隶社会,可以参看他的《殷非奴隶社会论》一文[22]。

                                  总结一句,我个人的感觉是,要看商代是不是奴隶社会,主要是要看自由民到底自由到什么程度,是否文献卜辞所说的“众”拥有财产,而不能仅仅看卜辞里面的某些记载。

                                  比如下面这篇文章:

                                  http://news.hexun.com/2013-08-12/157012255.html

                                  商代是不是奴隶社会,关涉到我国历史上有没有奴隶社会时期的重大课题。近读《发现证据 解读现象 挖掘资源 提升智慧—我的史学研究心得》(《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年5月27日)一文,作者说他翻检了几乎所有甲骨文资料,最终证明从事农业生产的“众”只是当时的村社成员,其整体身份不是奴隶,因此商代是奴隶社会的观点在学术上经不起推敲。这个结论值得商榷。

                                    “人身被占有”:判断奴隶的关键

                                    要认识甲骨文“众”的身份,需要从理论和史料着手。有关“众” 的史料、出土甲骨文资料,基本上已公布,且大部分作了释文及考释,不难找到也不难读懂。为什么一直对“众”的身份有不同认识,关键是理论问题。对于什么是奴隶,在理论上没有统一认识。有一个错误的认识(或说是“理论”),即只有不断被主人杀死的人,才是奴隶。其实这并不是马克思主义理论,恩格斯在《美国工人运动》一文中说:“在亚细亚古代和古典古代,阶级压迫的主要形式是奴隶制,即与其说群众被剥夺了土地,不如说他们的人身被占有。”“人身被占有”才是确定是否为奴隶的关键。杀死奴隶,并不是奴隶主获得奴隶的目的,奴隶主利用奴隶的劳动来为其创造财富,而奴隶也不是随便就可获得的。奴隶是主人的财产,不能随便抛弃。

                                    “众”是“人身被占有”的群体

                                    如果从“人身被占有”这一理论出发去解读甲骨文中有关“众”的史料,不难发现,“众”的人身是被他人占有的一个群体。“众”主要从事的是农业生产,他们从事农业生产有以下特点。

                                    一是逃跑。如卜辞“贞众作藉不丧,[其丧]?”(《合集》8)“作藉”是农业生产活动。“丧”是逃亡。“贞裒,涉屯、众,不丧众”(《合集》22537),“裒”即“裒田”,开垦荒地,“屯”是一种人的身份名称。此辞是卜问将屯和众渡过河开荒,众这种人不会逃跑吗?甲骨文还有不少“丧众”的卜辞,说明他们经常逃亡。若“众”是村社成员或称为自由民,他们在自己的土地上耕种,当会全力以赴,哪会有逃亡之事。只有身份不自由的人,为他人耕种,才会逃跑。

                                    二是在商王或其臣僚的命令、监督下进行的。如卜辞“王大令众人曰:协田,其受年”(《合集》1),“协田”是协力耕作,此辞是商王下令众去耕种。“小臣令众黍”(《合集》12),“小臣”是商王的臣,“黍”在此辞中是动词,即种黍。此辞是商王室的臣僚命令“众”去耕种。甲骨文中“小众人臣”是管理“众”的官吏,“小藉臣”是主管农业生产的官吏。可见“众”是在他人命令下,被人监督着耕种的。

                                    三是集体生产劳动。甲骨文中的“王大令”、“小臣令”的“众”,当不是针对少数人,而是有相当的人数,可见“众”农业劳动的集体性。

                                    四是生产地点不固定。卜辞云“令众人取(趋)入羊方裒田”(《合集》6),“羊方”是商时期的一个小国,“趋入”即赶快进入、快进入之意。“王往致众黍于囧”(《合集》10),“囧”是商王国内一个地名。此辞是“众”又被派到王国内的囧地种田。若他们是具有自由身份的村社成员,耕种的是自己的土地,何能被人驱使着到各地去耕种?

                                    由上可知,甲骨文中“众”,身份是不自由的,人身被他人占有了的“众”只能处于奴隶地位。

                                    “刍”、“工”是“人身被占有”的群体

                                    构成商代社会经济基础的主要有三个部门:农业、畜牧业、手工业。畜牧业中的劳动者称为“刍”,刍也是经常逃亡。如卜辞“有刍自益十又二人”(《合集》137), 即亡,即逃亡,益是地名。逃跑了要被抓回,“贞刍得”(《合集》133),“贞刍不其得?”(《合集》131)此“得”字是抓而获得。“刍自爻圉六人”(《合集》139), ,从止从幸,止表示脚,幸表示刑具镣铐,是脚上带镣的刍。圉是监狱,“爻圉”是爻地的监狱,有六个刍被关在监狱中,当是逃跑被捉回的刍。刍被作为祭品,“来刍陟于西示”(《合集》102),“来”是指从他处送到商王室的一个贡纳性用语,“陟”是献上,“示”即神主牌位。此辞是从外地送来的刍,作为祭祀“西示”的牺牲。

                                    手工业中的劳动者称为“工”。卜辞“其丧工?丧工”(《合集》97),“其”字是将要之意,“其丧工?”是问“工匠将要逃亡吗?”“丧工”是验辞,表示事情发生了、应验了,工匠果然逃亡了。凡逃亡者都要被抓回来,如卜辞“执工,不作尤”(《合集》26974),“执”即抓捕,“尤”是灾祸,意即卜问抓捕逃亡的工匠,不会发生意外事故吗?工匠被用作祭祀的牺牲,“今日雍己夕,其呼庸执工”、“庸执工于庸己”(《屯南》2148),雍己是第九位商王,“夕”是祭祀仪式名,庸是人名,商王的官吏。此卜辞是祭祀雍己而命令庸去抓工匠。此时抓工匠即是“执工于雍己”,作为祭祀雍己的祭品。

                                    商代三个主要生产领域中的劳动者众、刍、工,都是处在人身不自由的状态下从事劳动生产的,他们的生命没有保障,显示出他们“人身被占有”的事实。由此可知,商代社会的性质是奴隶社会。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我们所见的所有卜辞都是针对具体事情来说的,也就是说,其实都是断章取义的。因为这个卜辞不写前因,只问结果。因此仅仅依赖某一类某一种观点的卜辞是不可靠的。举例来说,

                                  “贞众作藉不丧,[其丧]?”(《合集》8)“作藉”是农业生产活动。“丧”是逃亡。“贞裒,涉屯、众,不丧众”(《合集》22537),“裒”即“裒田”,开垦荒地,“屯”是一种人的身份名称。此辞是卜问将屯和众渡过河开荒,众这种人不会逃跑吗?

                                  我可以提一个我所见到的例子:甘肃陇南,政府因为山民所居之地山势太高,耕作艰苦,加剧水土流失,想将其迁到新疆。而民众反映如何?走不了的被政府拎去,有的就“逃亡”。我2010年在当地就听说两个人骑摩托逃跑,有一个不幸在过桥的时候跌入河中淹死。这是21世纪的今天,但是不能依照这个“逃亡”来说我们这个时代,农民是政府的奴隶。

                                  二是在商王或其臣僚的命令、监督下进行的。如卜辞“王大令众人曰:协田,其受年”(《合集》1),“协田”是协力耕作,此辞是商王下令众去耕种。“小臣令众黍”(《合集》12),“小臣”是商王的臣,“黍”在此辞中是动词,即种黍。此辞是商王室的臣僚命令“众”去耕种。甲骨文中“小众人臣”是管理“众”的官吏,“小藉臣”是主管农业生产的官吏。可见“众”是在他人命令下,被人监督着耕种的。

                                  这个口气怎么看怎么像政府劝诫引导老百姓,不太像是威逼的。中国古代重视农业,政府往往专设职位以劝农桑,这种职位本来就有监督和引导的意味。“令”一字只能解释为下令,却不能解释为这种命令是一种威逼性质的。

                                   三是集体生产劳动。甲骨文中的“王大令”、“小臣令”的“众”,当不是针对少数人,而是有相当的人数,可见“众”农业劳动的集体性。

                                    四是生产地点不固定。卜辞云“令众人取(趋)入羊方裒田”(《合集》6),“羊方”是商时期的一个小国,“趋入”即赶快进入、快进入之意。“王往致众黍于囧”(《合集》10),“囧”是商王国内一个地名。此辞是“众”又被派到王国内的囧地种田。若他们是具有自由身份的村社成员,耕种的是自己的土地,何能被人驱使着到各地去耕种?

                                  我个人觉得这个地方就有可能是轮作的原因。过去的农村公社,现在的生产建设兵团,所属人员也经常转换耕作的地点,而且是在上级指示下的,但是并不能说这类人就是奴隶。

                                  畜牧业中的劳动者称为“刍”,刍也是经常逃亡。如卜辞“有刍自益十又二人”(《合集》137), 即亡,即逃亡,益是地名。逃跑了要被抓回,“贞刍得”(《合集》133),“贞刍不其得?”(《合集》131)此“得”字是抓而获得。“刍自爻圉六人”(《合集》139), ,从止从幸,止表示脚,幸表示刑具镣铐,是脚上带镣的刍。圉是监狱,“爻圉”是爻地的监狱,有六个刍被关在监狱中,当是逃跑被捉回的刍。刍被作为祭品,“来刍陟于西示”(《合集》102),“来”是指从他处送到商王室的一个贡纳性用语,“陟”是献上,“示”即神主牌位。此辞是从外地送来的刍,作为祭祀“西示”的牺牲。

                                    手工业中的劳动者称为“工”。卜辞“其丧工?丧工”(《合集》97),“其”字是将要之意,“其丧工?”是问“工匠将要逃亡吗?”“丧工”是验辞,表示事情发生了、应验了,工匠果然逃亡了。凡逃亡者都要被抓回来,如卜辞“执工,不作尤”(《合集》26974),“执”即抓捕,“尤”是灾祸,意即卜问抓捕逃亡的工匠,不会发生意外事故吗?工匠被用作祭祀的牺牲,“今日雍己夕,其呼庸执工”、“庸执工于庸己”(《屯南》2148),雍己是第九位商王,“夕”是祭祀仪式名,庸是人名,商王的官吏。此卜辞是祭祀雍己而命令庸去抓工匠。此时抓工匠即是“执工于雍己”,作为祭祀雍己的祭品。

                                  但是我还是想说,查验刍、工、众诸人有没有一定的自由意志和个人财产,这个才是非常重要的。不能仅仅用阶级感情去套入卜辞。要代入当时的社会环境。试想下,如果我们当时是商王的工、刍的一员,是直属商王的臣子管辖的,失去一定的人身自由权利,但有自己的生命权和一定的财产权。如果逃跑到另一个方国,可以获得更大量的自由,那我想还是有一部分人会逃跑的。当然逃跑的这部分人受到的处罚肯定是悲惨的。

                                  但是,究竟有多大比例逃亡,没有逃亡的人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社会地位如何,财产有多少,跟所谓的贵族比起来差别怎么样,他们是在一种什么样的环境中劳动的,这些才是最重要的。不过现在针对这方面的结合考古的东西我基本还没有看到。如果说商王的工、刍、众很多,同时有成千上万人参加劳动,而逃跑的就这几个甲骨文的记录,那我觉得还不足以说明,这部分人一定是最悲惨的奴隶。我觉得顶多也就跟俄罗斯十月革命前的农奴差不多。

                                  通宝推:石头布,
                                  • 家园 只说一点,至少从汉代起,主人就无权私自杀奴婢了。

                                    十一年春二月己卯,诏曰:“天地之性人为贵。其杀奴婢,不得减罪。”

                                    癸亥,诏曰:“敢灸灼奴婢,论如律,免所灸灼者为庶人。”《后汉书。卷一下 光武帝纪第一下》

                                    《汉书·赵广汉传》亦载:“地节三年七月中,丞相傅婢有过,自绞死。广汉闻之,疑丞相夫人妒,杀之府舍……广汉即上书告丞相罪。制曰,下京兆尹治。广汉知事迫切,遂自将吏卒突人丞相府,召其夫人跪庭下受辞,收奴婢十余人去,责以杀奴婢事……事下廷尉治罪,实丞相自以过谴斥傅婢,出至外第乃死,不如广汉言。”

                                    《汉书·景十三王传》:“时大鸿胪禹奏称:‘(缪王刘)元前以刃贼杀奴婢,子男杀谒者,为刺史所举奏,罪名明白。病先令,令能为乐奴婢从死,迫胁自杀者凡十六人,暴虐不道。故《春秋》之义,诛君之子不宜立。元虽未伏诛,不宜立嗣。’”

                                    《后汉书》:“长沙祝良为洛阳令。常侍樊丰妻杀侍婢,置井中。良收其妻,杀之。

                                    • 家园 我所记得的例子是唐代女诗人鱼玄机的故事,学习了~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NCddRk6EQt_XLY5c2dhdb4Xb8bzu9LZRN9Cwjako4dSUH_w8XafcDKsd9xbbB-yMsWyybc4HY8e_JHaIwNKXAwKMefB6NdiYBHrErNhy9jhoLpg0YhsXSgpr7-S59wqI

                                      根据《唐才子传》,李亿因为夫人对鱼玄机的受宠“妒不能容”,遂为李亿遣至咸宜观入道。晚唐道观因独立于法外,政治力量无力支配,鱼玄机并不是真正在道观里研习道教教理。当时某些道士、女冠、和尚、比丘尼,并非纯为修行之人,道观、寺庙甚至成为规避法网及逮捕的场所、暂时栖身之处。鱼玄机居于咸宜观时,多与名士交流,往来酬唱,后因情感纠葛,笞杀女婢绿翘,因而下狱伏法,

                                  • 家园 嗯,已经挂在那里蛮久了,就留着让大家对比着看吧

                                    JJ这么一说,我也觉得问题很大。我了解这个东西,基本都是从二次文献或者综述类的文字直接吸取结论,对一次材料的分析是阙如的。

                                    到底隔行如隔山,跟我所学的东西相差太大。这类问题还是等专家们弄得更清楚一点,我再介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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