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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访民老刘(上) -- 契毖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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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访民老刘(上)

    从过了年到中秋,老刘一直在帝都待着, 老刘是位访民。

    老刘是为自己的小儿子小刘上访的,老刘觉得小刘不应该去死。

    老刘有两个儿子,一个姑娘。大儿子初中毕业后就一直在家里务农,前些年娶了媳妇儿后,两口子就一起出去打工了;二姑娘也早早的嫁了人;小儿子,也就是小刘,中专毕业后不愿意在老家讨生活,因为听村里人说新疆那边人工稀缺,就是打小工也比在老家挣钱多,再加上小刘中专学的是电气,能干电工,因此,小刘不顾父母和哥姐的劝阻,和乡里的一支建筑队去了新疆。到了新疆的第三天,老刘就接到小刘的电话,小刘在电话里兴高采烈的跟老爹说,在这边工地打工一天能比家里多挣好几十块钱,活也不累,而且老板听说小刘学过电工,还许诺说如果小刘干的好,过段时间就把工地上一栋快竣工的楼房的电工活包给小刘。“爹,要是这个活能包给我,干好了能净挣两万呢!”小刘高兴的告诉老刘。

    刚到新疆时,小刘每个星期给家里至少打一个电话,过了段时间,变成了一个月打一次,再过了段时间,老刘要俩仨月才能听到小刘的声音。虽然说想儿子,但毕竟儿子是在新疆挣大钱呢,老刘心里一想到这个,心里就美滋滋的。

    这天老刘正在家里,兜里的手机响了,接通后,手机里传出来的话把老刘惊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手机说:“我们是新疆××××州×××市警方,你儿子因为绑架杀人已经被逮捕了。……。”

    接到电话的老刘心急火燎的买了去新疆的火车票,在经过两天两夜的旅程后,老刘到了这个以瓜果闻名于世的地区。

    在看守所里,老刘见到了已经一年多没见的小刘,除了小刘的头被剃了平头外,其他的一切都正常,甚至比起在家里时还胖了些。隔着铁窗,老刘给了小刘几百块钱,好让小刘在看守所里能改善改善伙食,因为小刘自己身上已经没多少钱了,老刘还想多跟小刘说几句话,问问到底是咋回事,自己在家里一向老实巴交的小儿子怎么会犯下绑架杀人这样的大罪呢,可小刘很不耐烦的告诉父亲,自己没多少时间跟父亲扯了,而且在这里说没什么用,小刘告诉父亲还是赶紧给自己请个律师要紧。

    老刘出了门,在×××市的大街上可犯了愁,这人生地不熟的,到哪里去找靠谱的律师呢?老刘正在发愁,抬头就瞧见了街对面一座大楼上的招牌:××律师事务所。“这座大楼挺气派的,能在这里开律所应该不会差。”老刘想着就进了大楼。

    进到律所的房间,一位戴着眼镜的中年男子热情的接待了老刘。在听了老刘的来意后,中年男子告诉老刘:“按照法律规定,绑架杀人是要被判死刑的。恐怕死刑是十有八九了。”中年男子告诉老刘。

    “安律师,你可得千万想想办法啊,只要我小儿子不死,就是倾家荡产我也愿意。”老刘突然就老泪众横。

    “也不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安律师看了一眼老刘说,“现在咱们国家对死刑案件不像以前那样啦,卡的很严的,而且只要你能够拿出足够的钱,对方家属又接受了你的赔偿,法院是不会判死刑的。”

    “那我该拿多少钱呢?”老刘像溺水的人突然间抓到了救命稻草般问道。

    “老刘啊,我看你一个农民也不容易,这样吧,只要你能够拿出20万给我运作,我有把握让你儿子不死。”

    20万!老刘一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钱啊,可为了救小儿子的命,老刘也顾不了这么多了,“就是砸锅卖铁也要筹够这20万!”老刘心里想。

    回到老家,老刘将大儿子和媳妇,以及二女儿和姑爷都召集了过来,把情况跟家里人说了,大儿子和二女儿还能怎么办呢,拿钱吧,两家各自拿了4万块钱,老刘和老伴儿这些年为了给小儿子结婚也攒了5万块钱,再加上在亲戚间借的两万块,加起来也只有15万,还差五万该怎么办呢?老刘一发狠,贷款!

    带着好不容易筹来的20万块钱,老刘风尘仆仆的又赶回了×××市。

    拿着20万块钱,安律师的脸上笑开了花,“老刘啊,你就放心吧,我这就去联系被害人的家属,只要他们拿了钱,法院就不会判你儿子死刑的!”

    • 家园 老兄啊,俺在坑里呼唤你
    • 家园 老兄啊,何时填坑?
    • 家园 下面大家说的都有道理,是不是你并非案子审理人

      而是上访接待人?

      你是从老刘那里得到的单方面信息,在细节上肯定无法核实。

      先把事情说完,好不好?

    • 家园 【商榷】文中有个问题

      按说没判决的犯罪嫌疑人是见不到家属的,更别说重案犯了,就是律师要见也得有警察陪同的。

      而且看守所也不允许在押犯罪嫌疑人有现金的。家属就是给钱改善生活也是交到看守所里,再由看守所给嫌疑人帐票。

      当然实际当中偶尔也做不到这么严格。

      • 家园 您说的对

        不过俺也没说会面时没警察在旁边啊。

        另外想说的是,老刘见到小刘的时候,案子已经在检察院审查起诉了。

        • 家园 【商榷】您说的这个也是不对的

          楼上史老爷已经说过了,就是检察院审查起诉了,家属也是见不到犯罪嫌疑人的。

          唯一家属能在看守所见到人的情况,就是判决书生效后才行。可以再把罪犯送到监狱之前见上一面。或者就是短刑期直接在看守所执行,也是可以定期会见家属的。

          您说的那种情况,除非是那个看守所的值班领导,冒着被扒皮,甚至是犯罪的风险才行。他一外地人,既不是亲朋好友,又没什么钱,不可能花大价钱去砸,而且还是重案犯,人家凭什么这样做?这根本不符合常理。

          • 家园 您说的在内地或者说中东部地区,西部地区么......

            首先声明一句我没有地图炮的意思,这个案子发生在新疆,事实就是这样,我叙述的除了有些细节因为涉及当事人隐私没能说出来外,就是这样子,老刘在案子案子移送到法院前确实见到了小刘,在看守所里,这是老刘亲口对我说的(我只能说到这里了,再多说就算违反纪律了)。而且说实话,这样违反程序的事在有些地方真的不算什么,您见过死刑案件到了复核阶段在基本事实(如侦破经过不清楚、DNA鉴定结论存在问题)方面还需要补查的么?我就见过。

            法治的理想状态是一回事,司法实际的真实面却是另外一回事,难以置信对吧?但这就是现实,或者说某些地方的现实。

            • 家园 死刑复核这个还真不是违反程序

              你也别把西部说的那么不堪。

              [/QUOTE]这样违反程序的事在有些地方真的不算什么,您见过死刑案件到了复核阶段在基本事实(如侦破经过不清楚、DNA鉴定结论存在问题)方面还需要补查的么?我就见过。

              [QUOTE]

              首先呢,死刑复核现在都收在了最高院,在北京,跟地方真没关系。

              其次呢,死刑复核不是简单的法律审,不是看是不是法律适用错误,量刑轻重,而是全面审核。所以,在北京专做死刑复核的律师,就是要千方百计的在基本事实上找漏洞,就是你说的公安的侦破有问题,有刑讯逼供,鉴定结论有问题,造假。面对这些律师的问题和疑点,最高法必须要核实。所以你说的“死刑案件到了复核阶段在基本事实(如侦破经过不清楚、DNA鉴定结论存在问题)方面还需要补查的”。这是常态,恰恰不是违反程序,反而是最后把好铁案的关,消除案子中得每一个疑点。反之,如果不查这些,死刑复核就成了走过场,没了意义。

        • 家园 最好的补漏洞方法就是保持沉默

          越解释漏洞越多,新的解释出现新的漏洞

          首先本文中的见面在现实中不可能,就是见面,也不是隔着铁窗了,现在看守所标准设施,是隔着厚厚的玻璃,用电话交谈,根本接触不上,别说钱,什么纸条之类的都传不进去,怕得就是有啥东西传进去,导致串供翻供。

          此外,犯罪嫌疑人一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拘留或逮捕,都24小时内书面通知家属,除非你流窜犯,不交代自己是谁和身份信息。现在刑诉法修改,其中之一争论就是多长时间通知家属,否则就会出现秘密警察的秘密逮捕秘密失踪。

          从老刘2天就到新疆见到小刘,案件不会这么快就到检察起诉阶段。从逮捕到起诉,没个把月时间是不行的。

          审查起诉阶段,见犯罪嫌疑人也是很难的。一般只有到了法院审判阶段,罪名已经确定,证据也固定好了,这时律师才比较容易会见,准备辩护。

          至于犯罪嫌疑人家属,大概只能在审判时坐旁听席上看看,之前是根本见不到的。只有等判决下来,罪犯送到监狱后,才可以去探监。在看守所是根本没戏的。

          • 家园 补啥漏?

            您说的标准看守所设施不知全国有多少看守所能达标。设施完善如北京一看这样的大概能达到,我去过河南、云南、新疆、天津、河北、天津等地的看守所(除天津外,基本上都是县看守所),没有一个能达到您说的标准。

            至于24小时书面通知家属,我不晓得有多少公安机关能做到这点,但就我接触到的案子而言,只能说很少,我还见过一审开庭前因为需要确定到底是指定还是聘请律师的问题,法官通过被告人知道其家里的电话,这时被告人的家属才知道自己儿子犯下大罪的案件。违法么?是的,但这就是司法实际的情况,本来应由公安同志做的事却由法院来做。

            在开庭审判之前被告人亲属见不到?笑话,司法实践中那么多串供的案子敢情都是编出来的啊。

            最后说一句,我没必要编,因为这就是我审理的案件!

            • 家园 总觉得不是真的

              你我好像是在2个司法环境中。

              如果确实是需要指定律师的案子,也就是可能判处死刑。一般都是法院直接转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由它来确定来为犯罪嫌疑人指定律师。所以你说的“一审开庭前因为需要确定到底是指定还是聘请律师的问题”,这个根本不是法院的事,法院也不该做。

              犯罪嫌疑人愿意自己请律师就自己请,没钱或不愿意的,直接都是法援中心指派律师。法院操啥心?

              至于被告亲属会见以及司法实践中得串供,那可都是买通看守人员才做到的,这都是有钱和背景深厚的人才能做到的,老刘,一个农民,跑到异乡,在人生地不熟的新疆,能做到还鬼了?何况,他儿子犯的是绑架杀人的重罪,这都是要戴手脚铐的,单独关押的。这种人能让你见到?还吃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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