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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整理】矛盾在激化. -- jing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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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我希望以后的中国是一个坚持程序正义的国家

        没有一个制度是完美的。相对而言,坚持程序正义和现代法治观念的法治国家是一个最不坏的制度。

        大家为李昌奎案中的受害人不平,认为凶手应当执行死刑。从个人情感上我完全认同。但是,法律制定出来了,规定了自首时法定从轻情节,法官是法律赋予的解释和执行法律的人员,那么我尊重这个决定,尽管我不认可法官的解释。我不会去干涉法官的判决,但我会呼吁刑法再次修订时对自首作为法定从轻的适用范围作出明确。

        对死刑的慎重是完全应当的。如果放掉了1000个坏人,但是避免一个好人被冤枉,我认为这个代价是值得的。背靠国家的法律机器如此强大和可怕,我们更应该呼吁严刑峻法使用时必须审慎。

        这个帖子里的很多人都认为自己有裁判死刑的权利,我觉得我们没有,除了制度没有人有裁判死刑的权利。

        • 家园 这个案件压根涉及不到什么如果放掉了1000个坏人

          但是避免一个好人被冤枉

          他的问题是一个如此猖狂 残忍的罪犯是否应该因为某些人要减少死刑以与国际接轨这么一个狗屁理由就逃脱法律的应有制裁

          别跟群众们说 要相信法律专业人士

          就和所谓的要相信领导 相信政府 相信组织一样

          法律专业人士的权威都是被自己败坏掉的

        • 家园 【讨论】程序里哪来的正义?

          俺编了几十年程序,咋没发现里面有正义涅?

          叫嚷“程序正义”的,一看就是没写过程序的

          草之

        • 家园 我们国家现在的制度就是有死刑,应死不死,法官本身就是在

          破坏程序正义.

        • 家园 这都什么跟什么啊。。。

          一个坏人不抓,肯定不会冤枉一个好人,你喜欢这样不。。

        • 家园 有个好名字真的很重要啊

          我一直搞不懂,“有法必依”这个东西都喊了几十年了,一直没有特别受过重视,地位从来没比它另外三个兄弟来得高。怎么换了一个带着“正义”的名字以后,它就忽然变得神圣不可侵犯,地位甚至超越法律的终极目的了?

          如果放掉了1000个坏人,但是避免一个好人被冤枉,我认为这个代价是值得的。

          在法律层面,人只有有罪或无罪,哪有好坏之分呢?只要证据确凿,罪犯就应该依法制裁才是。无罪的人被冤枉,一般是因为草率武断的处理证据。因此执法过程中的谨慎更应该用于调查取证,而不是给法官随意轻判,任意解读法律的自由。

          具体到李昌奎案,就连二审是否符合程序,也是颇多质疑的。如果只因已定案成了既成事实,旁人就要尊重明显量刑不当的判决,不能干涉法官对法律的错误解读,这恰恰是对法律不尊重。

        • 家园 此事跟程序正义不搭杠

          谁愿意鼓吹废除或减少死刑,谁可以卯足劲去吹。但是在人大常委会修改相关法律之前,一个法官在判案中贯彻废除或减少死刑的理念就是枉法。

        • 家园 举得例子只是想说,程序正义、民主都是有局限性的,不是

          放之四海皆准的政治正确。尤其不能让这种东西,局限为某些人的特权。中国人的历史和文化传统,都讲究因果想报,破坏了这些东西,就会导致社会混乱和动荡。

          法律最根本的属性是阶级性,要看到这个程序的阶级属性。毕竟法律也是人制定的。至于为了程序而程序,并洋洋自得。这个其实很危险。

    • 家园 这世道要给这帮法律搞坏

      杀人者死,自古就是老理。这么恶劣的都能不死?华夏本就是尚武的民族现在连血性都要没了吗?这种帖子都投蛋和草?想问下谁投得?

    • 家园 我想问是谁投草举报!

      请堂堂正正地说出你的理由!

      • 家园 我也想问问谁规定投草举报要实名?!

        还“请堂堂正正地说出你的理由”,道德高地吓得死人啊!?言下之意你最堂堂正正了呗?

        姑且说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错了,就可以推导出来“那么这个政府是不是该死了?”的质问!?我倒想问问,如果高院这个判决最后被纠正了,发出上面质问的人“是不是该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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