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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书评】渐行渐远的法律人--评《京城十案》 By林葡萄 -- 萨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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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书评】渐行渐远的法律人--评《京城十案》 By林葡萄

    [《法制日报》登了一篇关于拙作《京城十案》的书评,读完,我这个作者亦深为所动 -- 尤其是最后一段,写出了我在书中没有说出的话。要对书评者说一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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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萨苏的《京城十案》时,眼前常浮现出那些岗楼里抽烟的老警们疲惫的脸。书中,"林海雪原"案里外号"教授"的警长、"无牙虎"老孙、"毒斗天南"的肖戈、破获"双桥老流氓案"的老孙、揪出"龙潭碎尸案"真凶的宋队长……他们与岗楼里老警们弓着腰抽烟的身影渐渐重叠,再慢慢黯淡

      遥远的陌生人

      《京城十案》尽管名为十案,但是故事里套着故事,案情发展到某一处,侦查员有了新思路,需要相似的案件进行佐证,线索就切到另一个案例中。前前后后提到的疑案怪案不少,破获案件的警察们也数不胜数。不过,读得多了,会感觉到书中的冯队长、宋警长、老尹、老孙每个"角色"---实际上他们并非角色,而是现实存在的人---似乎都有着相似的脾性:观察力强、心思缜密,抓捕犯罪人时如下山猛虎,案情没有进展时则愁眉深锁。而跳出工作角色,他们则变为普通的中年男子,承担着家庭与社会的责任,而且往往还有着自家难念的经---要么有个不靠谱的丈母娘,要么有着身体不好的父亲---可是这不妨碍他们在工作状态下的智勇双全,擒贼破案时的举重若轻、如有神助。

      然而问题是,他们似乎离普通人的生活有些遥远。只有在发生案件时,他们才进入民众的视野。然而即使在这样的时候,他们仍然是面目模糊的。他们不是故事里的福尔摩斯、亨特或者柯南,而只是整个社会秩序自我修复功能的一环。

      似乎破案是理所应当的工作本职,而非什么了不得的功绩。而破案过程中承受的巨大压力,寻找案件突破口时的殚精竭虑,潜入虎穴的危险处境,这一切尽管可能通过文学或影视作品展现出来,但从来就不是公众和舆论关注的重点。

      然而文学或影视作品演绎本身就会使得警察们的形象变得模式化和脸谱化。所以,在这个意义上,或许萨苏的《京城十案》仍然属于某种演义作品。

      故事里的老侯、赵老太爷、神奇的市局二处等,他们仍然是传说中的人物。尽管他们如此鲜活动人、棱角分明。然而现实中,仍然不存在将身边走过的普通面孔和传奇"京城四小捕头"联系在一起的机制。作为警察个体,他们仍然长期被忽视,甚至没有什么存在感。换句话,他们仍然是传说中的人。

      归隐的侠气

      萨苏《京城十案》故事里的警察们,身上处处透着一股侠气。"有个刚从警校毕业的女警官……齐耳短发,斜叼一根烟不点,笔记本电脑往膝盖上一放,那边汇报勘查结果,这边噼里啪啦报告就出来了。打到中间有不清楚的地方。小女警把烟往耳朵上一夹,过去掰开死者口腔上上下下看明白,擦擦手接着打,一晃眼的工夫,那烟,又叼上了……那气质真是活像电视里的女捕快,威风直追炮局四大姑奶奶……"

      书中的他们有崇高的江湖地位:"不靠谱的丈母娘"故事里,退休刑警赵老太爷平时慢悠悠骑着自行车,后边开着豪车的遇见他,赶紧下来跟他请个安。他们身手深藏不露:老郑回忆起二处的一个实习小女警,"长得娇滴滴跟个花瓶似的,走起路来袅袅婷婷,被所里警察多看几眼还会脸红……"然而,两个男人都拖不动的黑大个,她"右手闪电般一个抠裆,左手在背上一推,黑大个儿一弓腰,'嗷'的一声就给扔到警车里去了"。他们有着义气底线:"毒斗天南"里讲到一个被毒贩拉下水的高级警官,最后案发被捕,主动交出武器。后来有人问他怎么不反抗,他说他怎么着也不会向小兄弟们开枪。

      他们如同武侠小说中的刀客,将自己变成随时准备出鞘的刀。破获"双桥老流氓案"的老孙"看人和正常人不大一样。正常人看人就是两只眼睛看,老孙看人,眼睛在看,浑身的肌肉都跟着眼神走。后来才知道,这是外勤刑警做老了作出的毛病,让他盯上,下一个动作就是随时往上扑!"

      然而,今天的警察们仍然是这样么?恐怕不全是。警察不过是穿着制服的普通公务员而已。但与其他的行业相比,警察这一行收入少、付出多,很难指望优秀人才进入或留在基层的警队。

      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整体,公安机关的角色也从过去的"专政机关"转化成"服务管理部门"。他们依据已经确定的机制和运作轨迹进行工作,利用培训获得的知识和积累的经验,承担特定的社会职能。他们日常而重复的工作,已经被越来越多地规范化和体制化,不再有义胆侠客,也不再那么需要世外高人。原本因为守护城市而应有的侠气,也许将日渐归隐。

      消逝的另一重身影

      曾经很长一段时间,"公检法"、"大盖帽"是主要的法律人形象。现在,法学院毕业生仍大量进入法院和检察院工作,但进入公安行业的法学院毕业生却大量减少。尽管法院和检察院配置着警车,法检系统内部开会时还偶尔会有"全院干警"的说法,然而可以肯定的是,法院和检察院自身具有的"公安色彩"早已经日渐淡化了。

      检察院更多地重视案件证据链条的完整、刑侦逮捕流程的合法,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开始向"控方律师"的身份转换。而法院更是需要保持中立,承担着主持诉讼程序、保护诉讼权利与实体权利的责任。他们与萨苏的故事中守护城市的英雄们相比,已然是另一种身份。

      走的更远的是进入律师事务所和其他行业的法学院毕业生,特别是非讼业务或外资事务所,因其经济效益与国际背景,吸引了大量毕业生。所谓的"用脚代替手投票",没有什么比毕业去向更能影响法学院教学和专业设置。优秀学生集中于国际投资法、知识产权法、金融证券法这些"热门"专业,而大部分法学院不再设置"刑事侦查与鉴定"专业,也是可以理解的。

      即使一些毕业后从事公检法工作的法学毕业生,也难免不受到昔日同窗们光鲜生活的刺激和影响。反过来,仅仅凭借觉悟或使命感,而没有足够的货币或非货币收入,公检法部门想要吸引或留住法学毕业生,也会是困难的事。

      萨苏的《京城十案》让我想起,原来的法律人还有另一重身影。回过头看20世纪80年代的法学教育时会发现,那个时候法学还是要求"保密"和"政治过硬"的专业,毕业生们还多少有着《京城十案》里那些警察们的政治觉悟。学习刑法和刑诉的毕业生,还会说自己的使命是打击犯罪、保护社会安宁。

      那个时代,他们并不是事务所和证卷商的宠儿,他们与侦查员们并肩作站。而今天,法律人更多地走向金融街和事务所,这也使得法律人的主流形象与前辈们越发不同。萨苏书中那些保护着城市安宁的刑警们,被主流的法学界渐渐边缘化。刑警们一度还被妖魔化,成为只靠政治挂帅、崇拜刑讯逼供而不顾"人权"的凶蛮之徒。

      或许是与社会转型带来的角色分工有关,又或许是因为法律人的知识构成、社会职能注定要有变化,这一切也许都是积极向前的进步。只是,唯一令人难过的是,这使得法律人整体的形象和气质,不再似当年。

      理性、高端的法律人们,越来越多地佩戴上金边眼镜,或文弱或虚胖。而萨苏的故事里描述的那些英雄们身上的侠气、倔强、胆识甚至莽撞,似乎已经与法律人完全无关了。

    《法制日报》2011年2月13日 星期日

    通宝推:史老柒,四条,史节,妖猫drake,蓝沙狐,
    • 家园 书评者,误人也

      昨日逛新华书店,在畅销书榜上见到了此书,未发现是萨苏的作品,不然肯定捧个场。

      看了这篇书评,胃口大倒。

      不知书评者读完此书否,也不知其是否研习过法律。拿着道德的大棒,用帽子重重的扣下,带着蔑视误解的视角,法律人沦为了玩物。

    • 家园 浏了几眼很感叹萨书水平倒退严重,第二遍看时才发现是别人写

      DEL

    • 家园 在中国,不愁没人干警察
    • 家园 【原创】只要法学毕业生数量没减少,公检法就不愁没人

      毕竟待遇在那摆着。而且干过公检法,以后出来干律师也便宜。可很多地方公检法愁的是怎么安排非法学毕业生。没门路根本就别做这梦。现在还不到法学毕业生嫌弃公检法的时候。

      有些地方媒体刊登的检法工作人员事迹令人作呕:某人从企业调入后,克服年龄大、文化基础差的障碍,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然后怎么怎么的。不懂法居然也能进检法,难怪现在法学毕业生工作难找了。不过这样的还算好的,“舞女法官”“三盲院长”(文盲、法盲、流氓,小学都没毕业)可都是公开报道过的。

      有些媒体实在不会吹捧人,文章漏洞百出。如某年扬子晚报用一大版报道江苏的司法考试状元,南京某检工作人员。说了一大通此人的学习和应考技巧后羞答答的说她第一次考没通过。靠,考两次不为过,但这也好意思拿出来吹实在太不给一次通过的人面子了。

      • 家园 此言太过了,非法律专业的怎么能一棍子打死呢。

        从局外人的观点看,我倒觉着正宗法律科班的人毕业,对社会人情很有点冷漠和自以为是(冷漠源于职业,一如学医的医生)。把书中的某些观点当做教条,过分崇拜西方的价值理念。法律人要能理解某些复杂的社会现象,还是要有其他的一技之长或者专门的社会知识有时可能更好。所以非法律人从事司法实务工作也有自身优势的。

        ——美国同国内不同,没有法学本科专业,所有要从事律师的人都必须是读法学研究生,才能从事律师等职业。大家看过《律政俏佳人》这部电影吧,女主角本科阶段就是读的服装设计,然后进哈佛法学院的。

        • 家园 您到医院去,老护士说她随医生看病几十年了,

          您愿意吃她开的药?让她给您做手术?

          法律和医学一样,都是高度专业化的领域。而且责任重大,必须保证从业人员的高素质。象二十多岁大学毕业没几天的,转业培训半年的,就当法官,根本就是对法治的讽刺。

        • 家园 不是一棍子打死非法律专业,而是根本就容不得非专业人士

          否则会出大事的。不是判错案就是输了本该赢的官司,最终倒霉的是老百姓。非法律人如果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硬把他塞进来根本就是犯罪行为。

          • 家园 专业人士不等于法律本科毕业啊,任何专业的都可以。

            无非是加个专业训练而已,还非得四年?一年就够了。

            • 家园 很多东西不是光看法条就能学会的

              案例不说,基础课呢?所谓的短期专业训练只是讲刑法民法,很多基础的东西都省去了。除非你耐得下心来学习所有的法律教科书,否则最多懂个皮毛,还是死背法条的那种。

              • 家园 你说做法官不是仅看法条就可以的,我同意。但同样,

                也不是那些法律本科毕业,刚刚过了司法考试就能胜任的。我们都知道,“假定条件”、“行为模式”和“法律后果”这三者构成一个法律规则。法律是向全社会公开的,但审理过程中还有更重要的一部分,就是法律事实的认定,和法律的适用。这些不是光读读书就可以得出结论的,需要大量的社会经验和价值判断的成分。不要和我再讲什么“法学逻辑”的熏陶,这些东西本不是啥高科技(和医科不同,医生需要常年的动手实践能力,这是其他行业毕业生很难弥补的),理工科的人只要能理会立法目的,多学习多实践,很容易理解,根本不是可望不可及的。

                ——司法实务工作本来就是个技术性的工作,法律适用依赖于对法律体系的综合理解。在这点上,法律科班出生的人未必在三观上就比社会公众更优越,未必得出一个更合乎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统一的结论。

                • 家园 为什么其他国家都只用专业人士而中国却有空降兵?

                  我不反对非法律院校学生进入司法机关,但起码应接受过系统培训和学习,通过司法考试之后,而不是直接给个法官身份(现在好点,起码得通过司法考试才能当审判员,以前什么人都能当法官,可已经安排进去的人会出来吗?很多法院院长甚至到现在都没有系统学习过法律,包括最高法的院长,居然是学历史的,这在其他国家肯定是笑话)。就算当书记员,不懂法照样会搞砸。

              • 家园 人家培训,也是正规的学习,不过时间短而已。

                大学本科四年,专业课也就是两年不到,人家学的也不比你少。

                不要搞的那么神秘,不就是个学习而已。

                难道非法律专业的一辈子都不能当法官了?有这么神秘吗?

                不要把个法律搞得跟独门生意似的。

          • 家园 我见过些个部队专业过来的法官,

            除了年龄大,写文书慢点,没觉着有你说的那么严重。

            他们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进法院。还有早一点的是当年招干进法院的,上级法院都会组织好多学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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