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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从乌合之众到民族-----《乌合之众》读后感 -- 暗香疏影月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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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家园 从乌合之众到民族-----《乌合之众》读后感

    《乌合之众》读后感

    突然发现,龙门客栈以轻松为主,貌似这文章不算轻松。。。待管理人员转吧。

    这本书挺好看的,里面的观点姑且看之,还可以启发思路,开阔眼界,算是个意外收获。

    有时候,作者打算表现的东西反到不能传达给读者。

    在译后记中提到《乌合之众》的作者勒庞是个反集体主义者,但我实在感觉不到这点。书中的确提到:

    1.群体总是愚蠢的,一旦一群人组成一个群体,那么个体就智力下降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受本能支配的状态。

    2.群体总是非理智的,而且只会被非理智,且形象化的思想打动。

    3.群体容易陷入到一种狂热状态,即英勇无畏,也易于犯罪。群体能让个人的道德得到净化,或者更加糟糕。

    4.群体中的领袖总是容易受到非比寻常的崇拜。群体总是充满奴性,而且容易产生集体幻觉。

    5.群体善变,常常做出多种自相矛盾的决定。

    综上群体似乎很糟糕,但是他们的力量却很强大。《乌合之众》也提到过“未来属于他们”。

    勒庞目睹了法国大革命,深深知道群众运动玩过界会是什么情况。我想他要是到过当年的延安,目睹了解放战争,抗美援朝之类的,可能会有不同的想法吧。

    不过《乌合之众》中有趣的是勒庞对民族的看法。

    各种制度和政府对一个民族的生活只能产生很小的影响。民族主要是受其种族的秉性支配,也就是说,是受着某种品质和遗传残余的支配,而所谓秉性,正是这些品质的综合。种族和我们日常之需的枷锁,是决定我们命运的神秘主因。

    (这句话我也不是太懂,没法总结打上原话了,如果说“日常之需的枷锁”就是人的物质需求,那么种族因素,应该也就是我们所在民族的文化特点,我也不知道这样理解对不对。)

    相同的制度会在不同的民族中以不同的方式运行。

    通常领袖不是领导民众,而只是诱导民众,他必须遵循这个民族的特性行事。

    关于普遍信仰:

    我们有重要而持久的信仰,它们能够数百年保持不变,整个文明也许就是以它们为基础。

    伟大的普遍信仰数量上十分有限。它们的兴衰是某一种文明种族的历史上令人瞩目的事件,它们构成了文明的真正基础。

    关于革命:

    用一时的意见影响群众的头脑不难,想让一种信仰在其中长久扎根却极为不易。不过,一旦这种信念得到确立,要想根除它也同样困难。通常只有用暴力革命才能对它们进行革新。甚至当信念对人们的头脑几乎已完全失去控制力时,也要借助革命。在这种情况下,革命的作用是对几乎已经被人抛弃的东西做最后的清理,因为习惯势力阻碍着人们完全放弃它们。一场革命的开始,其实就是一种信念的末日。

    关于转变和建立普遍信仰:

    迄今为止,没有哪个民族能够在没有下决心破坏其全部文明要素的情况下转变它的信仰。这个民族会继续这一转变过程,直到停下脚步接受一种新的普遍信念为止,在此之前它会一直处在一种无政府状态中。

    建立普遍信念的道路可谓困难重重,不过一旦它站稳了脚跟,它便会长期具有不可征服的力量,无论从哲学上看它多么荒谬,它都会进入最清醒的头脑。

    关于伟大文明的建立,勒庞有个非常形象的故事,有点长,我做一下缩减。

    在文明诞生之处,一群来源不同的人,出于移民,入侵或占领等原因聚集在一起。

    这群混乱的人开始并没有凝聚力,没有什么东西把他们牢固地联系在一起,他们是野蛮人。

    漫长的岁月造就了自己的作品。慢慢的他们融合成一个种族,一个拥有共同特征和情感的群体,它在遗传的作用下日益稳固。但是只有在经过长期的努力,必然的斗争和无数次的反复,从而使它获得某种理想之后,它才能形成一个民族。这个理想可以是任何性质的,都足以让一个种族中的每个人在感情和思想上形成完全的统一。

    这个阶段,一种包含各种制度,信念和艺术的新文明诞生了。这个民族有时候仍然是乌合之众,但是在它变幻不定的特征背后,会形成一个稳定的基础,即一个种族的秉性,它决定着一个民族在狭小的范围内变化,支配着机遇的作用。

    时间在做完创造性工作之后,就开始了破坏。一个文明在达到一定程度的强盛和复杂之后,就会止步不前,开始衰老。

    这个不可避免的时刻,总是以民族理想的衰弱开始。

    随着民族理想不断消亡,它也日益失去了使自己团结强盛的品质。

    个人的个性和智力可以增长,但是这个种族的集体自我意识却会被个人自我意识的过度发展所取代。本来是一个民族,一个联合体的人群,最终会变成一群缺乏凝聚力的个人。

    随着古老理想的丧失,这个种族的才华也完全消失了。它仅仅是一群独立的个人,因而回了自己的原始状态----一群乌合之众。

    在追求理想的过程中,从野蛮状态发展到文明状态,然后,当这个理想失去优势时,走向衰落和死亡。这就是一个民族的生命循环过程。

    综上读这本书很容易,但是读完以后去总结就很难。我个人感觉勒庞的直觉很敏锐,他意识到了问题所在,但是他的切入点和系统性都有点问题。所以书写的很庞杂,有很多地方用大篇幅来表达没有足够论据推理支撑的偏见,又有很多地方很有意思,但是却写的不深入,不够系统。

    按照译者的说法就是业余。

    而且翻译或者文笔也有一定问题,很多句子读不通,只能猜意思了。

    《乌合之众》对于民族,普遍信仰的产生的说法还是很值得一读的。

    在看到这本书后,我想到是美国和中国。

    美国有非常清楚的民族理想,具体到他们每部卖座的商业大片你都能感觉到,就是个人的能动力和创造力。从阿凡达,到蜘蛛侠,到海扁王,里面都有这种东西。制片商,导演只有迎合这种东西,才能挣钱。

    中国的民族理想是什么呢?也可能是只缘身在此山中吧,我没法总结。

    当勒庞提到信仰转化的时候,我首先想到的就是中国。

    孔子的时代礼坏乐崩大概也是清朝末年的状况,也就对应文明末期,现在处在什么阶段。

    从内心来说,我觉得我们的文明没有死去,只是下决心破坏其全部文明要素,然后转变自己的信仰。(大破大立?)

    而今天我们所选择的政权,制度,民族理想,也是由我们几千年来传承的某些传统决定的(按照勒庞的说法,就是民族的秉性),我们今天的选择受几千年来累积的影响。(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有着相当深刻的含义)

    根据译者的话,弗洛伊德转入群体心理学之后,也大量引用勒庞的文章。据译者说,弗洛伊德更关注群体中的个体之间如何建立起心理联系。但是从乌合之众到民族,或许很多属性是相通的,很多属性则因为量变而质变,有没有人研究过这个方面呢?

    看完《乌合之众》我还想起荣格了,按照荣格的思想:每个人都有精神本能,而这种精神本能是来自远古时代就有的积累。梦和神话是接近这种本能的途径。

    那么很多很多人的精神本能聚集在一起,就是勒庞所说的民族秉性吗?

    勒庞的《乌合之众》其实很业余,但是这种业余让我感觉到很亲切,就像是看到西西河里的好文章一样,尽管存在偏见,不严谨,单纯凭直觉而不是凭借推理,没什么官方研究人员特有系统和架子,然而闪光点也很多。(河里很多人包括我也有这样毛病,而且可能更严重,不过陈mm,井大等少数人这些毛病少点)

    要是勒庞来西西河,估计帖子会变成传说中蛋花汤。不过我相信,花应该比蛋多。

    下载挺多的:

    乌合之众搜索结果

    结合萨大这个帖子:认为自己是革命者,我觉得《乌合之众》有点像是清醒剂,虽然我不赞成里面的很多观点,但不管立场如何,要多看看两方东西,才不至于出问题。

    PS:其实我总结的也不是全部。《乌合之众》中关于词汇,集体幻觉等部分也挺有趣的。

    词汇方面我稍微概括了一下:

    词汇是有力的。因为群体很容易被形象化的思想影响,而词汇能在人心中唤起某些形象,从而左右群体的行为。

    每个词汇在不同的民族心中会唤起不同的形象。而同一个词汇因为时间的不同而唤起不同的形象。

    关键词(Tags): #乌合之众
    • 家园 刚在细读这本书,感觉作者对群体特征的一些判断很敏锐,

      他指出的群体偏于感性化、易被操纵、思维简单化,等等,都不乏洞见;但他的论述和分析不够严谨,对有些问题的看法也过于绝对化,诸如他认为一切文明的根源就是一些幻梦、而大多数文明的进化过程来自非理性的因素......但总体而言,这本书还是非常值得一读的。

    • 家园 翻译不大好
    • 家园 文革比起法国大革命那真是毛毛雨?

      谁有心来做个比较,就怕又变成一个口水贴

      • 家园 杀小孩

        大约50个。当然这个比较没什么意义,我回主贴把这句删掉。

        关于九月惨案

          我们会发现,在法国历史上留下最凶残记录的群体,即参与"九月惨案"的群体中间,这些特征一应俱全。事实上,它与制造圣巴托罗缀惨案的群体十分相似。这里我引用了泰纳根据当时的文献所做的详细描述。

          没有人确切地知道是谁下了杀掉犯人空出监狱的命令。也许是丹东或别的什么人,这并不重要。我们关心的是这样一个事实,即参与屠杀的群体受到了强烈的怂恿。

          这个杀人群体杀了大约3to人,而且它完全是个典型的异质性群体。除了少数职业无赖,主要是一些小店主和各行各业的手艺人:靴匠、锁匠、理发师、泥瓦匠、店员、邮差等等。在别人的怂恿下,他们就像前面提到的那个厨子一样,完全相信自己是在完成一项爱国主义任务。他们挤进一间双开门的办公室,既当法官又当执行人,但是他们丝毫不认为自己是在犯罪。

          他们深信自己肩负着重要使命,着手搭起一座审判台,与这种行动联系在一起的是,他们立刻表现出群体的率直和幼稚的正义感。考虑到受指控的人数众多,他们决定把贵族、僧侣、官员和王室仆役一律处死,没有必要对他们的案件-一进行审判——这就是说,在一个杰出的爱国者眼里,对于所有的个人.只凭职业就可证明他是罪犯。其他人将根据他们的个人表现和声誉做出判决。群体幼稚的良知以这种方式得到了满足。现在可以合法地进行屠杀了,残忍的本能也可以尽情地释放了。我在别处讨论过这种本能的来源,集体总是会将它发挥得淋漓尽致。不过正像群体通常的表现那样,这种本能并不妨碍他们表现出一些相反的感情,他们的善心常常和他们的残忍一样极端。

          "他们对巴黎的工人有着极大的同情和深刻的理解。在阿巴耶,那帮人中的一员在得知囚犯24小时没喝上水后,简直想把狱卒打死,如果不是犯人们为其求情,他是一定会这样做的。当一名囚犯被(临时法庭)宣告无罪后,包括卫兵和刽子手在内的所有人都高兴地与他拥抱,疯狂地鼓掌。"然后开始了大屠杀。在这个过程中,欢快的情绪从未间断。他们围在尸体旁跳舞唱歌,"为女士"安排了长凳,以享观看处死贵族之乐。而且这种表演一直充满着特殊的正义气氛。

          阿巴耶的一名刽子手当时抱怨说,为了让女士们看得真切,把她们安排得太近了,使在场的人中只有很少的人享受了痛打贵族的乐趣。于是决定让受害者在两排刽子手中间慢慢走过,让他们用刀背砍他以延长其受苦的时间。在福斯监狱,受害人被剥得精光,在半小时里施以"凌迟",直到每个人都看够了以后,再来上一刀切开他们的五脏六腑。

          刽子手并非全无顾忌,我们指出过的存在于群体中的道德意识也表现在他们身上。他们拒绝占有受害人的钱财和首饰,把这些东西全都放在会议桌上。

          在他们的所有行为中,都可以看到群体头脑特有的那种幼稚的推理方式。因此,在屠杀了1200到1500个民族的敌人之后,有人提议说,那些关着老年人、乞丐和流浪汉的监狱其实是在养着一些没用的人,因此不如把他们全都杀掉,他的建议立刻就被采纳。他们中间当然也有人民的敌人,一如一位名叫德拉卢的妇女,一个下毒者的寡妇:"她肯定对坐牢非常愤怒,如果她能办到的话,她会一把火烧掉巴黎。她肯定这样说过,她已经这样说过了。除掉她算了。"这种说法好像很令人信服,囚犯被无一例外地处死了,其中包括50名12岁到17岁的儿童,他们当然也变成了人民公敌,于是全都被解决掉了。

          当一周的工作结束时,所有这些处决也终于停止,刽子手们想来可以休息一下了。但他们深信自己为祖国立了大功,于是前往政府请赏。最热情的人甚至要求被授予勋章。

        • 家园 **初期也有过

          杀光地主与富农,包括家属。在京郊的几个农村就有过,各地好像也有。文献可以查的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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