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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邓玉娇的陈述一定是真的吗? -- 野狼

共:💬167 🌺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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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看了
              家园 不是叫你看那个主帖啦,后面链接了很多分析的

              公益律师水平不高是可以理解的。

              不过身为律师,居然把委托人轻刑往重刑上辩,重刑往死刑上辩,而且不是一起案子这么搞,这个就不是“水平不高”可以解释的了。

              回想一下夏大律师的所作所为:从他竟然在刑事侦查没有结束的时候,把委托人陈述详情,自己能掌握的物证,调查细节,鉴定人员名字……这样的东西对外泄露;明明只要一个电话就可以找到的人非要“公开呼吁,请求援助”;痛哭流涕,吟诗作赋……那个时候就有河友质疑该律师到底是帮邓姑娘忙,还是忙着自己出名了。

              他现在公开的情况,没有一条对邓姑娘有利,反倒是把所有可能有利的情况驳斥得干干净净——一条两条也就罢了,条条如此,此人是何居心真是不可问。

              比较一下夏大“律师”出现前后的案情:此前大家公认:死者对邓姑娘有不良意图,打斗中邓姑娘随手抄起水果刀扎了对方,不小心扎死了。且邓姑娘当时有抑郁症,情绪起伏很大——最多是防卫过当。

              现在:死者没想QJ邓姑娘,只是参与争执,邓姑娘神志清醒地拿出自己提前准备的水果刀,怀着为人民除害的伟大目的,把没想QJ自己的邓某扎死了。哦,对了,QJ的事,有是肯定有的,就是没证据

              这样,邓姑娘是成烈女了,夏律师是成英雄了,但邓姑娘也基本死定了,邓姑娘的爸爸妈妈会不会伤心,头顶光环的夏大英雄可是管不了的。人家只管踩着邓姑娘的生命,往自己脑袋上套光环,这就是目前很多河友称为“人血馒头”的由来。

              ——————

              对了补充一句,夏大律师心心念念记恨的那个“政府的不妥行为”不是巴东那帮人在案情中的作为,而是指“政府公开了邓家已经解除和夏大律师的委托关系”。也就是说,夏律师这句话,只是不爽政府揭了他的底,让他没有机会再以“邓家律师”的身份在媒体上作秀胡扯罢了

              • 家园 是这样吗?

                不过身为律师,居然把委托人轻刑往重刑上辩,重刑往死刑上辩,而且不是一起案子这么搞,这个就不是“水平不高”可以解释的了。

                我不认为如此。我看了那几个贴子的回复,没觉得。

                如果邓没有精神病就是没有精神病,为什么非要以精神病来摆脱不该有的罪责?即使律师根据常识判断她没有也得昧着良心说她有?巴东警察倒是迫不及待的定义邓可能有精神病,送往精神病院,某些人的屁股和巴东警察差不多做在一起了。

                如果邓死定了,不是律师的罪责,是巴东公检法的罪责。

                • 家园 罪责该不该有也不是你或我说了算,更不是夏律师说了算

                  看看现在夏律师给她搞出来的“证据”,真的可以轻松免罪吗?邓姑娘是正义的一方,但正义不代表法律上没有犯罪。在这个案件里,邓姑娘举刀的一刹那,其意图是纯粹地保护自己,还是怀着一颗正义的心要取邓贵大的性命,性质是截然不同的,这就是双方律师首先要争夺的阵地。夏律师拼命证明邓姑娘当时“神志清醒,心怀愤怒”,这更像是证明她“无奈自卫”还是证明她“义愤举刀”?

                  如果夏律师能拿下这一话题,那自然皆大欢喜,但事实是,按照他现在给出的东西,拿下的可能性真的不大。夏律师竭力让大家相信“邓姑娘就是存心要取对方性命的,取得好,取得该”——如果这个案情描述成立,邓姑娘在任何国家都难脱罪责,除非这个国家是鼓励私刑的。

                  再说精神鉴定,如果夏律师仅仅是能力不够,拿不下前一个问题,那么把这个问题控制在手上,至少可以减少邓姑娘可能遭受的刑罚。愿意不愿意通过“心理障碍”来减刑,这是邓家的权利。看客们可以轻松地喊出“宁死不辱”的口号,但邓妈妈未必舍得用女儿的数年大狱甚至青春生命换一个“头脑清楚”的名声。更何况,夏律师是鉴定机构吗?他跟委托人见了一两面就到处发布结论,这是合适的行为吗?当然,现在我们要庆幸的恰恰是这一点:还好夏律师的结论不算数,否则邓姑娘真的连一条退路都不剩了。

                  巴东那帮人牺牲邓姑娘的某些权益来换得自己与当地政府的颜面周全,这一点参与讨论的河友90%以上都是这么想的,指责早已发出,处处有据可查,所以恳请你不要太急于指责大家的屁股问题,巴东有混蛋,不代表夏律师就是正确的,指责夏律师,也不代表就相信巴东没有混蛋。

                  值得指出的是,正因为许多河友支持邓姑娘,希望她的权益得以最大程度的保全——不是牌坊,不是表彰大会,而是尽可能长地好好地,自由地活下去,希望她尽可能免罪,或者即使要判,也能够获得可能范围内的最低判罚,才会有不少河友对夏律师的行为感到失望和愤怒。

                  我承认,我指责夏律师的时候是有许多诛心之言,这是因为我的失望,愤怒以及对此案可能结果的恐惧导致态度激动,如果有人要指认我是蓄意诋毁公益律师的反公益分子,我也没有办法。但我认为难以否认的两点是,一,夏律师在此案中对道德话题的过度热衷已经影响了律师的本来意义(法律范围内,委托人利益最大化),二,这样的行为和结果不是巧合(在我看到崔英杰案之前,我始终坚持认为夏律师只是“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但看到崔英杰案如出一辙的手法,我没有办法说服自己这仅仅是因为夏律师很蠢,蠢到死了一个委托人都意识不到自己的手法有问题)。

                  BTW,人血馒头这个故事里,取人血的并不是动手杀人的人,但是他的确忘记了牺牲者也是一条生命。我当然愿意相信夏律师无意取邓姑娘的生命祭自己的名律师招牌,但我的确相信夏律师激动万分地高呼“公益”的时候,或多或少地漏看了邓姑娘的某些私人权益。

                  • 家园 自然不是我说了算

                    也不是你说了算。你没有什么优先权。

                    值得指出的是,正因为许多河友支持邓姑娘,希望她的权益得以最大程度的保全——不是牌坊,不是表彰大会,而是尽可能长地好好地,自由地活下去,希望她尽可能免罪,或者即使要判,也能够获得可能范围内的最低判罚,才会有不少河友对夏律师的行为感到失望和愤怒。

                    也就是说警察还是蛮体贴的,现递上的精神病招牌居然不用。

                    也许你真的愤怒,但是你搞错了方向。

                    • 家园 警察递上这张牌有警察的私货

                      但是鉴定结果没出来之前就到处嚷嚷着绝对没有精神问题(这还不是邓家授权的),就一定没有私货吗?

                      谁都希望邓姑娘“无病,无罪,无刑”,但如果事情发展到,或者说被某些人的处理方法推动到只能在二者之间选一个的时候,谁也没有资格代替邓家来选择。

            • 看了
              家园 请看该律师在崔英杰案的表演

              外链出处

              这次的志愿律师夏霖,从看守所出来后大哭,然后高呼什么“丧尽天良、灭绝人性”,这很让人怀疑这个律师的素质。上网一查,不禁冷汗嗖嗖的。大家冷静分析一下,该为邓女捏把汗了。

              夏霖是北京小贩杀死城管一案的志愿辩护律师,他的辩护词煽情极甚,但被人斥为“真正枪毙崔英杰的那颗子弹”。

              • 家园 崔英杰不是没死吗,判的是死缓啊。
              • 家园 这等不着边的评论

                高呼一下怎么了?煽情怎么了?

                就不专业不冷静不理智了?律师的水平难道体现在这里?

                至于对崔的辩护评论“真正枪毙崔英杰的那颗子弹”是什么权威的评论?要是律师真这么差,巴东警察巴不得他们留下来给邓最后一颗子弹。

                公益律师嘛,政府是不喜欢的,一些御用文人乃至五毛是会婆脏水的。可以理解,全盘接受当作宝就不必要了。

                • 家园 给你链接, 你看没看?

                  里面论据, 逻辑, 论点俱全, 何来

                  这等不着边的评论

                  一说?

                  我也不和你多说, 明眼人自然看得出这律师的面目。

                  公益律师嘛,政府是不喜欢的

                  这是不是就让他们代表正义, 百毒不侵了? 就可以吃人血馒头, 依然理直气壮了?

                  屁股啊, 屁股......

                  • 家园 俺懒

                    一事就一事,看这个案子还要去复习另外一个案子,还得去考古论证。没必要。你要是说此案律师在这个案子有啥不妥,俺现在和你讨论,把话绕那么远干啥?你不累俺累,读者也累。您要是想绕,您歇歇吧。

                    • 俺懒
                      家园 鉴往知来, 温故知新

                      夏律师对邓案与崔案的辩护, 噢, 应该说是炒作的手法是相同的, 一以贯之,就是:

                      情绪是激昂的, 口号是响亮的, 政府是恶毒的, 当事人是无辜的, 但如何辩护对他(她)有利本律师是不考虑的,死是政府太黑的, 活是老夏折腾的。

                      算了, 跟你谈这些是对牛弹琴, PG决定一切, 我忙, 不陪了。

      • 家园 我倾向这个选项

        律师夸大其辞,对邓mm原来的陈述进行了艺术加工

      • 家园 支持这个分析。

        之后继续打酱油等开庭

      • 家园 你这个说法有道理

          另外,从抗忧郁症药看,邓mm至少有轻度的精神疾病,一时描述不清也有可能。

          至于把控告书写成18+,答案只有一个,这个控告书不是给警方看的,是给大众看的,所以要有眼球。

          qj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邓mm案也很可能不公开审理,侦查卷宗里细节是很详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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