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关于民主的适用范围 从台湾的统独想到的 -- 香山居士
关于台湾的问题,统派有统派的理由,独派有独派的看法。在这里我不想多说别的,只想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关于台湾应该独立,最“有力”的说法大概是那是台湾同胞自己的选择,如果我们认同民主原则,就应该同意让台湾同胞自主投票决定。对这一观点的反对意见,主要在于:民主可以啊,但要全中国人民投票,不能只是台湾同胞。在这个问题上,双方的纠纷主要在于民主的范围。
而我的看法是:台湾问题根本不应该用民主(投票)的方法来解决。
在解释我的看法之前,我想先请诸位思考一个问题:民主作为一种制度或手段,它最重要的一点特性是什么?
可能有的朋友会认为这太简单了:少数服从多数呗。那好,请考虑一下,假如有人提出:下次美国总统选举,获胜方将永远担任总统,大家会怎么看?这并不违反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提议人肯定会被看成疯子。
为什么?因为这个提议虽然不违反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违反了另外一条重要原则:
失败者承认结果,但在一定时间之内可以再次获得机会卷土重来。
我认为这才是民主作为一种制度,最重要的地方。
那么回来看台湾问题,如果台湾现在投票,假设只有台湾同胞投票,并没有外界干扰,结果会如何?
1。统派获胜。独派只好承认失败,但会继续他们的“事业”,并设法在几年之后再次举行类似投票。
2。独派获胜。那么台湾“建国”后决不会有第二次决定“我们是应该和大陆统一,还是继续保持独立状态?”的投票。
由此可见,如果独派获胜,那么失败者(统派)就被剥夺了卷土重来的机会。这个问题上,双方是在不公平的背景下竞争。因此统,独的问题尽管现在没什么好办法,但决不应该用“民主”的手段解决。
最后说一句,即使独派承诺失败后放弃他们的“事业”,双方的背景会公平一些,但还是不应该用投票解决,因为失败方被永远地剥夺了卷土重来的机会,而这才是民主最精华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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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民主的适用范围 从台湾的统独想到的
我觉得 阿康 字384 2003-11-28 18: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