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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中国政治,妙不可言(写到哪里就哪里) -- ac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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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另一个相关问题,不妨也转载

算是天涯上那个贴子讨论的较为深入的。

作者:聪明神气猪 回复日期:2006-12-5 02:16:54 

  作者:Acton 回复日期:2006-12-4 19:19:32 

    作者:格里高里 回复日期:2006-12-4 16:28:02 

    

        “以那位取消视察的官员而论,除非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必须赶赴处理;其他事情中,其去做的社会收益一定会大于原先安排的社会收益。在这里,改变选择其实意味着机会较多,也意味着收益更大。”

      ————————————————————————————————————————

      这种猜测未必正确。未必是其去做的社会收益一定会大于原先安排的社会收益。也可能是个人收益大于原先安排的社会收益加个人收益。

      比如可能是那个官员的上级添孙子了,去包个红包祝贺一下。这件事中就看不出什么社会收益。

    —————

    您说的有道理;但从整体而言,您说的这种情况似乎难成为一个总体判断。

  =======

   acton兄,我要问的其实也是这个问题。

   经济学假设是人是理性的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动物,是个人利益而不是公共利益。公共选择理论似乎也有这种个人主义经济学方法论。看兄台这篇小文的意思,是想从这个角度入手了,结果给人感觉是虎头蛇尾,理性不足。

   现在的问题就是,兄台怎么就知道官员在失约的时候新的选择的个人效益和社会效益是一致的呢,事实上,个人效益和社会效益经常是矛盾的。

   我觉得这个问题不是应该让格里高里来回答,而正是兄台应该回答的内容。

   我作为你的粉丝,看到文章开头的时候本来是期望看到这个环节的逻辑链条的。

  

作者:Acton 回复日期:2006-12-5 8:53:41 

  谢谢聪明兄的诘疑,好的提问要比答案更有价值。

  个人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大体可以如此分类:(1)两者重合,如斯密所论看不见的手;(2)相分离,如囚徒困境。前者属私人产品领域,后者属公共产品的提供。私人产品领域是两者交换,各自有获,而公共产品领域所提供的内容是相同的,双方的目标一致,但谁都不愿意承担成本。

  政府(官员)约定某个时刻视察某企业时,此时两者的关系更类似于私人产品市场上的合约。一方得到了领导重视的名声;另一方则得到了提供"软环境"的声誉。因为两者所追求的不是共同的公共产品,因此谁也不存在那种搭便车的动机,这其实是你情我愿,双方获利的行为。假定没有其他的安排,政府应当是很乐意去视察的。现在,政府失约,而去做了另一件事,很明显,在这件事上,政府受了损失(企业一方也是如此)。以常理而论,必须另一件的收益完全足以弥补此事的损失,政府才有动机去做。

  在政府与企业之间的交易而言,上述逻辑应当能够成立。前面那个朋友的质疑是官员的利益与政府的利益之间的不一致。他举的例子是"比如可能是那个官员的上级添孙子了,去包个红包祝贺一下。"这象这类将个人利益放在公共利益之上的事例,也许有个别官员真的这么做,但事实上,我很难将它视为常例。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官员其实是要冒很大的风险,视察时本来就要惊动一批人,除了企业之外,自己这边也要一堆官员前拥后簇。如果为了私利,而把所有人的安排都打乱,这么赤裸裸地去做,就要冒丢乌纱帽的风险。

  当然,我并不认为官员大公无私。如果上级的官员添孙子,他还是会去的,不过多半得拣晚上去,或即使是上班时间去,恐怕也得拣不那么惊动公众的时候去。毕竟还是有纪律的,我们看到,有些官员晚上抗洪时因为赖在家里而免职的情形。而官员也是有理性的,不会赤裸裸地与公众对着干。

  那有人就问了:你怎么知道那个官员所选择的另一件事的重要性一定大于此事,你如何证明官员们的失约总体上是因为存在另外的更有利的选择?你所说的一切,不过是在理论中推断而已,缺乏验证。

  这确实问倒了我。我所说的,毕竟只是一个假设,尚来不及验证。涉及证明的时候,需要钱、时间、人手来调查研究,如果这样问我,我承认我做不到。不过,与我对立的观点的主张者,我也没看到确切的经验证明。在不存在经验验证的情况下,我只能说,我的解释以及我的结论较为合理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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