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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七七事变的回忆(1) -- 朔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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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七七事变的回忆(5)

卢沟桥事变及平津沦陷(摘录)

王冷斋

冲突的发生及局部交涉的经过

这次卢沟桥事变,是日本军阀用其惯技,向中国的军队再三挑衅而爆发的:一九三七年七月七日之夜的十点钟时,日军一木清直所部的一中队,在宛平县境的卢沟桥附近实行夜间演习,当它集合归队的时候,突然借口日兵一名失踪,要求入宛平县城搜索,并开枪示威。但中国当地驻军和宛平县政府,未允其无理要求:一面由县长兼专员王冷斋通知驻军金振中营长,对城防切实戒备;一面则命令警察保安队代为搜寻,可是并无所获。王县长乃亲赴北平市政府和冀察外交委员会报告。据王氏在《卢沟桥事变回忆录》中说:“报告后,当即奉命赴日本特务机关向机关长松井交涉,到达日军机关部时已午夜二 时左右,斯时外委会主席魏宗瀚、委员林耕宇、绥署交通处副处长周永业、日特务机关长松井、顾问樱井均在座,当就本案与松井等商谈。先半小时松井已得报告,谓失踪日兵均已归队,惟须明了如何失踪情形,以便谈判。予当反诘以如何失踪,只须讯明该兵,即可明了;即为周到起见,由双方派员调查亦可。当即决定予与周、林、樱井、并日通识官斋藤五人前往。正拟出发间,得报告:驻丰台日军数百人,全部武装,开赴卢沟桥,事态已见严重。同时,日军联队长牟田口并请予同林耕宇前往一谈,当即与林赴日兵营,与牟接洽。牟见予即询:王专员此去,能否负处理事件之全责?予答曰:顷间在机关部所商,系负调查使命,事态未经明了,尚谈不到处理;此事责任应由何方担负,此时亦不能臆断。牟复谓:假使事态明了,总以当地处理为宜。日本方面现已决定,由森田联队附全权处理,因事机紧迫,势或不及请示,阁下为地方行政长官,发生事件,系在贵署管辖境内,自有权宜处理之权。予仍以先事调查再谈处理为原则,对牟所请,坚决拒绝。如此谈判,约半小时,牟见无法,乃允先行调查。予同林出日兵营时,见日兵三百余人,分载大汽车八辆,已向卢沟桥出动,乃急会同周永业、樱井、斋藤等出发。……当车抵宛平城东北角沙岗(距城约一里),见该处已为日兵占据布防,士兵多数伏卧,均作射击准备。斯时突有日特务机关部辅佐官寺平奔至车前,阻止前进,并出地图向予云:现事态已十分严重,不及调查谈判,应请贵专员迅速处理,下令城内驻军向西门外撤退,日军进至东门城内数十米突地点,再行谈判。予答云:此系在贵机关部商定先从调查入手,适间牟田口所求处理责任,我已拒绝,贵辅佐官所云,离题太远,究奉何方命令,本人实未明了。寺平当谓:平日日军均可穿城而过,已有先例,何今日演习不能进城?予当反诘:恐尔来华不久,尚未明了此间情况(寺平系接滨田任,不及三 月)。向来日军演习,均在野外,从未有一次穿城而过;尔所谓先例,请指出某月某日事实,以为佐证。寺平语塞,遂恼羞成怒云:此项要求,系奉命办理,事在必行!请君见机而作,以免危险。同时,森田即请予与林君下车,指示日军阵容,枪炮并列,竟在对手无寸铁之予等示威。森田并向林云:要请王专员迅速决定,十分钟内,如无解决办法,严重事件立即爆发,枪炮无眼,殊为君等危!予当时虽自揣身陷日阵,备受威胁,但责任所在,生死早置之度外,当即严辞拒绝。谓:仅奉命调查,他非所知,危险更无所顾虑。且第一步调查办法,系在特务机关部决定,前后方不应矛盾如是。此处非谈判之所,如君等(指森田、寺平)依照后方决定原则办理,即须在城内从容相商,否则一切责任应由君等负之。森田、寺平见威吓不成,乃自行商定,由寺平同予及林君进城谈判:进城后,周永业、樱井、斋藤等已先至,当在专员公署谈判;未五分钟,(时为四时五十分),而城外枪声突发,枪弹纷纷掠屋顶而过。据报,日军已开始向我射击。予当以电话向北平报告开火情形,一面仍同樱井等加紧谈判。双方射击约一小时,森田忽派人持刺来求派员出城面谈,当经商定双方下令停止射击,由林耕宇君与寺平缒城而出,与森田面商。旋据报告,并无结果;林等即返平报告。而双方复继续射袭,日军并以迫击炮袭击城内,双方均有死伤。迄午后四 时,牟田口派人携函由城外乡民绕道从西门转递进城,请予与吉团长星文或金营长振中出城亲商,予与吉同以未便擅离职守,却之。五时,牟复来函,要求三事:(一)限即日下午八时止,我军撤退河东,日军亦撤退河西,逾时即实行以大炮攻城;(二)通知城内人民迁出;(三)在城内之日顾问樱井,通讯官斋藤等,请令其出城。予当答以:(一)本人非军事人员,对于撤兵一节,未便答复:(二)城内人民,自有处理办法,勿劳代为顾虑;(三)樱井等早已令其出城,惟彼等仍愿在城内谈商,努力于事件之解决。斯时枪声已停,双方均抱沉静态度,以待事件之推演。至午后六时,时钟甫鸣,予忽思及专署地点,实为攻击目标,未便久驻,日樱井等均系辅助办理外交,并非军事人员,自当尽予力之所及,切实保护,勿令罹难。因此在附近另觅民房一所办公,并请樱井等同往。六时五分离开专署,……甫出大门约十余公尺,而日人大炮已连珠而至,每炮均落专署之内;……营长金振中受伤。……自是而后,战达三小时,平芦电话线为炮火摧毁,已不能通,命令、报告,均由丰台转达。斯时,我西宛驻军一 旅,由何基沣率领,已开到八宝山,向王界店、大井村方面截断日人后路。九时以后,我军战况甚佳,已将回龙庙及刘庄一带日军驱走,日军伤亡,倍于我军。斯时接到北平命令,谓已向日方提出交涉,限日军即晚向丰台撤退,否则我军即行进攻。同时,牟田口复直接至函与予,请派员协商停战办法,予以北平方面已决定原则,对牟函不便答复。十时以后,我方沉寂,……十二时,我军实行夜袭,将铁路桥附近日军歼灭殆经…。

至九日三时,由丰台转到冯主席治安、秦市长德纯电话,谓已与日方交涉妥协三项:(一)双方立即停止射击;(二)日军撤退丰台,我军撤向卢沟桥迤西地带;(三)城内防务由保安队担任,人数约二百名至三百名,定今早九时接防。余奉电后,当即通知驻卢吉团长知照。乃至六时,日军突以大炮攻城,达百余发;此为妥协声中日方背约弃信之第一次。余一面即电北平报告,请向日军交涉;经电询日方,据云,系为掩护退却,一切仍遵照北平所商三项原则办理,并云日军已开始撤退。予当派便衣队警赴城外侦察,据报:五里店日军,确已渐次向大井村方面撤退。同时,北平来电,亦谓保安队已于晨间六时,向卢沟桥出发,计程九时可到;乃候至十时,保安队仍无消息,经派员探明,谓该队到大井村后,为日军所阻,不能前进,致生冲突,我方阵亡士兵一名,伤数名。余当即电平,请向日方交涉制止,并履行诺言。至午后三时,仍无结果。斯时,北平所派双方监视撤兵委员已到,计日方为中岛顾问,我方为绥署高级参谋周思靖,外委会专员林耕宇偕来。抵县后,即分两组,实行监视撤兵:甲组担任回龙庙及铁桥一带,委员为周永业及樱井;乙组担任大井村五里店及东北角沙岗一带,委员为周思靖及中岛;双方分途出发,至四时返城,均谓已监视撤退完毕。惟保安队迄未到来,余当请周思靖赴大井村,与河边旅团长接洽,中岛亦同往。嗣由周等带进队兵五十名,请先行接防,再谈办法;此为日方背约弃信之第二次。余以北平双方所规定之原则内,接防保安队人数系为二百至三百名,今只到五十名,即连同本县队警,亦不敷城防分配,当即拒绝接收;一面通知吉团长注意,一面并电话北平交涉,(此时电话线已修竣,平芦恢复通话)。约半句钟,得北平复电,谓已与天津日驻屯军司令部交涉定妥,所有出发保安队,仍可全数进城,惟所带机关枪,则另派员押运回平。六时左右,保安队全部进城,惟仍不足二百名之数。据云,每架机关枪,系由原队兵三人运回北平,故人数减少;该队由团附王挥尘、营长贾朝率领。予与王贾面洽分配防务后,吉团全部移驻河西。斯时,日军河边旅团长专派笠井顾问、广濑秘书、及爱泽通译官三人,携香宾酒来县,向余面致慰劳,各人并面尽一杯,以祝此不幸事件之得以短期解决,并盼以后永远勿再发生。据国际惯例,双方既饮香宾,即属私好之表征;乃笠井等甫去未久,余即查明城外东北角沙岗日兵尚有若干未撤尽,且有去而复返者,数目约达三百余人。余是时大为疑虑,除电话北平报告外,并通知吉团长、王团附,切实注意戒备。该处监视撤兵委员本为周思靖(现天津伪警察局长)与中岛,乃周已先返北平,中岛亦匆匆欲行,予以此事恐有余波,因坚留其在城内协助处理,且彼本系监视撤兵人员,今既发现日军尚未全撤,则彼之责任尚未尽,自有留县之必要;中岛意虽不怿,只得暂留。

至翌晨二时三十分,东北角日军忽开枪射击,复图攻城;此为日方背约弃信之第三次。幸我军事先已有戒备,余除电北平报告外,即向中岛交涉,……经中岛电询北平旅团部及联队部后,答称:日军旅团部亦已闻报,实系双方哨兵因误会开枪,日方绝无攻城企图等语。一小时后,枪声已停;据北平电话,令与中岛同往商决外交未了事件。余即于夜间七时与中岛同车赴平,车过县东北角铁路涵洞处,见日军步哨未动,且有日兵三人阻止前进,经告以赴平接洽停战办法,始放行。

七时半,同中岛抵平,即与冯主席、秦市长面晤,当报告日军未肯全撤,非彻底交涉,实不能视为了结。嗣樱井、中岛、斋藤等均到秦宅会商!我方为秦市长德纯、程旅长希贤、周参谋思靖及余四人;日方为樱井、中岛两顾问及斋藤秘书三人。余首即提出东北角沙岗日军未撤开始,请注意讨论。据斋藤云:未撤日军,系为阵亡死尸两具,尚未觅得,故留此项部队,在附近搜索,并无他意。余当谓:搜索事件,无需许多部队,且更不必携带机关枪迫击炮等兵器,如临大敌。斋藤云:因恐我方射击,故不得不多留部队,以资警戒。秦市长、程旅长均谓:倘系单纯搜索尸体,此事甚易,我方亦可帮同办理。当经商定组织搜索队,委员六人,我方由二十九 军、冀北保安队及专员公署各派一人,日方为樱井、中岛、笠井三顾问,共同组织,并由二十九军及保安队各派士兵十名,日军派二十名,均系徒手,由六委员率领,就卢沟桥附近各地,尽量寻觅,限定时间,无论发现与否,日军均应在限定时间内撤荆议定之后,双方均表同意,定于午后一时出发。

乃樱井、中岛、笠井三人,忽乘机离席,往会客室说话,竟一去不返。同时各方报告,接连而至,谓日军已由天津、通县、古北口、榆关等处,陆续开到,且有飞机、大炮、坦克车、铁甲车等多辆,开到丰台,已将大井村、五里店占领,平芦公路业已阻断……。是日方之所谓搜索尸体,显系饰词缓兵,至此已暴露无遗;此为日方背约弃信之第四次。余接各方报告后,……即由长辛店返县办理一切,并率本县队警协助守城。自十二日后,与日军接触数次,但仅一小冲突,因北平方面仍在努力于事件之解决也。乃至二十日午后三时,于和平声浪正在弥漫之际,日军复以大炮攻城,且轰击长辛店,共达数百发,宛平城内各机关及民房几全被毁,死伤多人;长辛店附近落数十弹,死伤平民二十余人,吉团长星文及县保安大队附孙培武,均于是役受伤;吉裹创后,仍奋勇抗战,始终不退。于是卢沟桥事件也就愈趋恶化,事态也日益显得严重起来。

事态严重化和战端的扩大

……

这一期间,平津中日双方虽然仍不断的在进行和平协商,可是日军已积极的准备军事行动,关东军也陆续从北宁路开入关内来;日陆军省并改派香月清司来代替田代任华北驻屯军司令。宋哲元从乐陵反津以后,于十八日和香月会谈,但也并无结果;盘据卢沟桥车站的日军也始终未撤退。及至二 十五日,日军乘二十九军三七七师与一百三十二师换防之际,突然进占团河;二十六日,且派骑兵往南苑附近华方阵地侦察,致又引起新的冲突,死日兵一名;加之二十五日下午五 时,从天津开抵廊坊之日军,又与三十八师刘振山旅发生冲突,至次日晨零时三十分,日军即用机关枪向华军射击,复以钢甲车挺进,冲突越发扩大;日方即以此为借口,以最后通牒致二十九军军长宋哲元,要求两点:(一)将驻卢沟桥及八宝山附近之三十七师,于二十七日正午前退至长辛店;(二)将北平城内之三十七师、与西苑该师之部队,同时退往平汉路以北区域,至二十八日正午为止,须迁至永定河以西地带,嗣后仍须将此项军队,运往保定方面。

从这些地方看来,显然是表现着日方有计划的企图控制平津,以便进一步用压力加诸冀察军政当局,而使之与中央分离。但是宋哲元于二十七日下午五时给日方的复牒,却是个否定的回答。于是事态更加显得严重和扩大。而二十六日晚七时起,平郊日军即强行入城,与华军发生巷战;至二十 七日,北平四郊的战事均已爆发;所以宋哲元于拒绝日方的要求之后,也就不得不下令二十九军开始抵抗。及至二十八 日,宋氏下令全线总攻。至是交涉了二十多日的卢沟桥案,遂完全陷于破裂,中日战争就从局部的抗战,扩展了开来,而全国性、全面性的战争,至是才渐次确定。

卢沟桥与华北之战略形势

然而日军为什么在卢沟桥发动战争呢?这和日本企图侵占华北的政略和战略有何关系?这是我们必须要认识清楚的。

日军在卢沟桥制造冲突,是在一九三六年“九?一八”的丰台事件以后,这就明白隐示着日军有进一步的占据卢沟桥的企图,使与丰台事件同样的取得了一个重要的军事据点;为的是卢沟桥与丰台同样是北平的门户,是华北的咽喉,它据着平津及冀察的生命线,而位于平汉路与北宁路之交接点,又为平保公路所经之地。所以在军事上,日本必须据有丰台与宛平,才足以控制平津。在卢沟桥事变之前一年(一九三六 年冬),日军即图在卢沟桥附近购地,以便在卢沟桥、长辛店及宛平间置一军事堡垒,以与丰台驻军成为犄角,来监视华方在宛平、永定河一带的驻军;但这事终于因民众和冀察当局之制止,未能实现。然而却也就从此隐伏着进袭卢沟桥的契机。

很显然的,日本帝国主义既要进行华北的分离运动,那么,它就必须在军事上造成以控制华北的首脑――平津的形势,才能遂行其政治阴谋;卢沟桥在地理上既占着很重要的地位,是以一旦日军占据卢沟桥,平汉交通为之堵塞,而将使北平进退失据,此举殆无异于切断华北之首脑――平津;这末一来,日本在华北即取得了政治和军事的两重控制。

同时,卢沟桥形势之优越,尚不止足以切断北平的命脉,并且还有控制丰台的优势,使丰台的日军有后顾之忧,也使其感到有受与南苑华军夹击之虑。这就促成了日军急于夺获卢沟桥的意图。因之,从丰台事件起,日军即对华方表示其对于卢沟桥、西苑、南苑及长辛店各地驻有军队之不满,而希望二十九军自动撤退,但均为二十九军所拒绝。所以卢沟桥事变一发生,日方即积极从事布防,先图夺得卢沟桥来和丰台形成犄角,然后以平津间的铁路为纽带,以北宁路为后方,而造成内线作战之方式,来威胁平津,并以对付津浦、平汉两路之华方部队。

在卢沟桥事变之初头,日军首先占据宛平东北二三里的高地――沙岗,显然就是先造成夺取卢沟桥之初步形势,而日军之一再违约,不肯从沙岗撤退,也纯然是为了这个原故;因沙岗能控制平汉与北宁之接口,而且是平保公路底必经之地,所以沙岗一旦被占,卢沟桥与宛平也就直接受到威胁了。

其实,自从日本占据东北四省以来,就已经开始企图造成包围华北的形势,特别是成为华北与西北的门户之冀察及平津。它的计划:首先是以秦皇岛为根据地的海军,协同热河、察北的陆军及伪军,造成了两面的包围;另外则从绥远发动伪军来造成三面大包围的形势。可是绥远伪蒙军在百灵庙一带的惨败,跌断了它的右翼。因之,它只有先从左翼以北宁为根据来掠取平津,以期夺得华北之心脏,然后再分三 路:东路沿平津线取山东,中路沿平汉线取河南,西路则由平绥路出南口以进窥察哈尔、山西和绥远。这次卢沟桥战事的发动,不用说正是它企图用政略来分离华北失败之后,而以军事冒险来图达到这一目的的开始。

所以在卢沟桥事变爆发以后,日军即开始组织它底战略行动,分三路运输军火和军队来集中平津;一路是从关外以北宁路为动脉,而向西南输运;一路从热河以平古大道(从古北口到北平)向南输运;一路则从塘沽海口向西输运。同时,也就把事件扩大,而加强其左翼,用冀东为根据地来展开对平津的包围。

在中国方面,因为自从“九?一八”以来,就没有很好的在华北作国防的准备,加之以受塘沽协定及种种政治上的约束,所以使平津的门户洞开,因之,卢沟桥的战斗,也就反而让日方获得暂时的优势了。

平津陷落前后

……

卢沟桥冲突的严重化,已演变成激烈的战端,因之,二 十七日宋哲元既拒绝日方的要求后,平津的形势就顿呈紧张起来;宋氏当即以一百三十二师师长赵登禹为南苑指挥官,并令三十八师之董升堂部袭击丰台。二十八日,五里店、大井村附近之日军,即被由卢沟桥、八宝山一带出动的华军所驱除,而向丰台遗退。只有南苑方面,日军以全力猛扑,复有日机二十架助战,致使华军反攻丰台之举,不易完成;且在日机之猛烈轰炸下,南苑华军终以实力单薄而不支,致副军长兼军官教育团教育长佟麟阁和师长赵登禹,均于是役殉国。

南苑的战事既失利,而卢沟桥、宛平及长辛店复被日军大炮猛轰,损毁极重,华军遂于二十九日相继撤退,而向良乡、涿州一带集中。嗣后八宝山一带的华军,亦终于为日军所逼退,日军旋即向门头沟方面出动,造成了包围北平的形势。宋哲元因时局的急剧变化,不得不于二十八晚率同秦德纯等到保定指挥,离平时手谕张自忠继任北平市长兼代理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李文田任天津市长。

但是宋氏虽然离平,而平、津附近的战事,依然在剧烈进行中:通县、大沽及天津两站、北平西郊……等处,均有激战,三十七师师长冯治安,且在卢沟桥前线指挥;北苑一 带华军,则由独立三十九旅旅长阮玄武率领向南口撤退,重新布置新阵地。未几,北平城内华军因众寡悬殊,为保全实力起见,遂退出城外,待机反攻。

二十九日晨,天津日驻军相继出动,与华方保安队发生激战,该保安队由李文田、刘家鸾指挥,激战终日,入晚才渐渐休止。是日日机终日甚为活跃,到处轰炸,南开大学即于是役被日机所毁;同时,天津市民罹难者亦达二千人。

三十日晨,天津与北平同样发生激变,至六时,枪声即已停止,警察四千人奉令解除武装,驻军则退至静海一带。于是天津也与北平一样于骤变中陷落。这都是冀察及二十九军当局一向因循敷衍,没有适当准备的结果。

……

不过,在这时期中,在日军的后方也有着个严重的变化,那就是通县伪保安队一千余人的反正。

……

(选自《卢沟桥事变》《文汇年刊》1939年5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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