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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原创】“斩帅”及东江崩溃之一:斩帅公案(一) -- 碧血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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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原创】“斩帅”及东江崩溃:斩帅公案(五)

“斩帅”及东江崩溃(五)

——袁崇焕斩毛文龙公案辨析

文/碧血汗青

一,斩帅公案(五)

毛文龙的这七封书信,连续起来看,可知前几封是谈判议和,尚算不得什么,但后来毛文龙却明说要率部投降后金,并且企图和皇太极里应外合夺取山海关和登莱二府,这便是要反明了。即使以最好的情形打算,也是毛文龙已经决定叛明并联合后金对明发起攻击,但由于阔科之被抓,导致皇太极认为毛文龙在算计自己,故而疑心大起,因此对毛文龙的归降提出了新的条件,要求其证明归降的诚意,是以毛文龙归降进度暂时放缓。然则,毛文龙叛还是要叛的,无非有些细节尚待商定而已。这也是我在前文中对阔科事件详加叙述之故,实因此事关系重大,乃毛文龙归降计划之所以没有马上实施的重要原因。

先,毛文龙在给北京的报告中说“大清皇帝言,屡次与毛文龙讲和,文龙回书语皆饰欺,及送礼讲和,又将我人解京”,“讲和”云云显为饰词。皇太极和毛文龙此刻所讨论的,早已不是单纯的议和,而是在谈归降后金事,双方已然开始研究“尔取山海关,我取山东,若两面夹攻,则大事可定矣”这个计划的可行性了,这哪里是在“讲和”,分明是要叛明。

若说这话仅仅是毛文龙虚言自夸,然则其目的何在?仅仅只是为夸耀而夸耀,没有任何目的,则是无此理。向来夸耀的目的,或要取信对方,或为自重身价,不外是想以此获取更大的利益。倘若全是虚言,届时实施不了又如何取信,如何自重身价?既全无好处,作此虚言何为耶。

其后,毛文龙一面解释阔科之事,一面和皇太极就归还刘兴祚等人事讨价还价,他在第六封信中道:

来书云:若送还诸申,可以往来;否则不再往来等语。尔言误矣!我与刘德库初议时曾言,我两国之事若能成,不仅送还诸申,连我亦无处可去等语。今议和之事未成前,便欲强行索取诸申,安能确立相和之心?至阔科一事,我固然有错,然在彼处,尔之过失亦不少也。……尔诚信赖我,俾我从速登岸,又何必急于索还所有诸申耶?(我)何惜此数诸申人。唯若送还于尔,何以掩我地人民之耳目耶?论语曰: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我前曾致书云之,以后不可差大人来,南人及南官在皮岛,有事暗暗差人,渐渐说明,可做即做等语。前者俱已讲明完结之事,抑又何疑?汗仍遗书,言不明确,甚是疑惑,故我复遣人往。

这封书中,毛文龙已经很明确地准备拿自后金反正的刘兴祚兄弟做交易了,惟一怕的是这样一来隐瞒不住皮岛军民:“何以掩我地人民之耳目耶?”,是以诉说如此为“欲速则不达”,又道如果归降成功,连自己都是要去到后金处,因此希望皇太极先把这个问题放一放再说。同时他又再次提醒皇太极,皮岛有明中央政府派来的“南人及南官”(“南人”“南官”这两词,用得甚是可圈可点,杭州人氏的大明平辽将军毛文龙,此又置自己于何地焉)在,以后不要派身份太高的人做使者前来,此无非是怕阔科事件重演的意思。按当时后金额真之职有四,固山额真即后来的议政大臣,之下为梅勒额真、扎兰额真、牛录额真,故毛文龙有此说。

到了第七封信,毛文龙不但说到前有派人去和皇太极商谈里应外合之事,且明确表达了自己“归降之念”,同时要求皇太极赐一封“誓书”给自己,就将实施行动。并说此事已经将和部下讨论过,只是因为人手不齐,所以还未发动:

前者我遣周姓人往约汗与诸贝勒云:尔牵兵前来,我为内应,如此取之则易如反掌等语。当时汗与诸贝勒竟不纳我言。又云:毛总兵官在彼欲降之心,半真半假,对遣来之刘保等人仍以善言惑之,做速遣回,事将自然完结等语。汗又不纳,反而言称:尔欲来归,则送诸申前来登岸,不然,勿再遣使。倘若遣人前来,则即行杀之等语。因知事不能成,归降之念,随即断绝。其率兵于山东地方收粮,逼迫前往,因不合意,即行劫掠。以我观之,汗心犹豫而狐疑:又谓毛总兵官放恣,初无定心,后被牵累,事不易结等语。遂以毛总兵官蓄意叛逆即密告袁都司杀之,告叛之人,有功升为副将,(此何意乎?)。我虽在此地兼职,而归回彼地之心常存也,此非奸诈。唯因汗与诸贝勒弗能通情达理,是以我归心未定。(上何不见谅乎?但来时,即尔之臣工也。)汗谓尔虽在彼处为我勤力为之,我亦不嘉许,唯尔来归,即为头功等语。臣之惧而不敢往者三事,谅汗不知也。负恩逃来之此一也,今无寸功,待臣为汗立大功后,方可归回,不然谁不骂我奸宄也。闻汗于宁远议和,倘我至彼,议和已成,明(兵)即索我还,汗又责我往来无定,万一遣归,则我粉身碎骨也。故惧而不敢往,此二也。我诸兄弟复至,虽在彼照常养之,而不以原礼待之,我虽在彼生亦犹死也,故惧而不敢往,此三也。以上三事,汗当静心思之,请赐我誓书一道,共同起誓,我将乐于做事。若书东江之事,一旦传扬,惟恐被牵连,事将难办,遂未书之。善养所往之人,令人看守,勿使囚禁受苦,以免人惧而不往也。已与耿千总商议归降之策,因三弟在宁远,四弟往山东,故至今慎不敢行而未动。明兵又接踵而至,当时未遣人往报,汗且恨之。我自有主意。有必要时,自遣人往报。若疑有诈,即行停止,我亦不遣人去。(22)

以此封信所涉之内容而言,则毛文龙已反,或云必反,明矣。

按毛文龙信中所说,在此信前,他已经派出周姓使者前去知会皇太极,“尔牵兵前来,我为内应,如此取之则易如反掌”,如此则其反明之心、之行确实无疑。

但此计划因为“当时汗与诸贝勒竟不纳我言”,所以没有实施。至于想取何地,他没有说明,可联系之前的书信,当可推知多是前回所说的山海关等要害之地。不过这些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因此能肯定毛文龙曾邀约皇太极提兵前来,“里应外合”夺取明军所守地,就足够了,这已充分说明其叛明行为是确实的,并已付诸行动。

接下去他所说的又是关于遣返刘兴祚等人之事。由于皇太极对刘兴祚恨之入骨,必欲得之后快(详见后章“东江崩溃”),因此这次开出的条件,依然是先送回反正的刘兴祚等人。毛文龙则说自己见此后,“因知事不能成,归降之念,随即断绝”,其实由此即已可言,毛文龙归降之事是实,就是退一步说,也是之前已决定归降,至此复为一顿而已。

毛文龙随即说自己前去山东收粮,结果因这不合自己心意,于是兴兵而起,借收粮之名,到山东地方抢劫去也,联系他当时确实在山东有纵兵抢劫之举,可知此言非虚。而此亦为其欲向皇太极证明其所说之“我取山东”非虚言也,这是在向皇太极证明自己的实力。不过,毛文龙当时之所以能在山东抢劫一番而无人阻拦,盖因他此刻还是明军,而不是后金军。倘若他树起的是后金军旗号,只怕就没有那么容易了。

随后毛文龙告诉皇太极,他已经得知皇太极把自己密谋归降之事通报给袁崇焕,并颇有责怪之意。之后则一再表示自己归降之心是实,即“但来时,即尔之臣工”云云。接着,他又说了三个之所以没有马上归降的理由及忧患:

其一,要等立功取信后才来,而目前还没有成绩。这话应该是虚应故事表白一下而已,可不论。

其二,由于皇太极已经开始和袁崇焕议和,因此万一自己归降过去后,皇太极和明朝和议得成,而明朝又和皇太极索要刘兴祚一般,把遣返自己当做与后金和议条件的话,他怕皇太极会因怀疑自己归降之心不实而将自己送还,如此则自己将粉身碎骨死无葬身之地,所以现在不敢归降。

其三,自己和手下归降之后,皇太极虽然任用,但如果不待之以荣礼,则自己将虽生犹死。

这后两条,应该是实实在在地说出了毛文龙没有马上归降的原因的。

由于皇太极此前表现出来的不信任之意,外加皇太极已经开始转与袁崇焕议和,因此毛文龙极怕皇太极会把自己当议和的筹码,把自己交出去送给明军处理,同时,他对皇太极给自己什么待遇,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至少不能底于现在的地位,而且不能夺自己的实权,即不能“照常养之,而不以原礼待之”。

那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呢?毛文龙道:“以上三事,汗当静心思之,请赐我誓书一道,共同起誓,我将乐于做事。”这即是向皇太极索要“丹书铁券”一类的东西,只要皇太极愿意写“誓书”做保障,毛文龙便将开始实施归降行动。同时他又嘱咐说,誓书内不要写及东江事体,因为万一传扬出去,则事将难成。

最后结尾处,毛文龙又说“已与耿千总商议归降之策”。疑此人即为后来之叛将耿仲明,因毛文龙部下姓耿又得毛之亲信至此者,仅此一人而已。接着又说自己部下其余人等外出未归,“故至今慎不敢行而未动”,外加明军又接踵而来,所以待机会合适再行通知、发动,如果皇太极不信,则就此做罢。

以全文观,此书之重点,是在于毛帅欲向皇太极索要一道保证不会在其归降后金以后,又将其作为议和筹码遣返明朝,同时要“以原礼待之”的誓书,此即是“臣之惧而不敢往者”“谅汗不知也”的关键所在。只要满足了这一条件,他便可来归。

以皇太极一方来看,只需写一通誓书,就可得东江一镇,不但得十数万军民、水师,还去掉了一个来自侧翼的威胁,而且即使失败也不会有任何实质性的损失,这实在是一桩划算之极的买卖,所以这份誓书是百分之一百会写给毛文龙的,故基本可说毛文龙反之必矣。

此处之所以敢断定皇太极一定会写誓书,乃是因为后来在同是镇守皮岛的刘兴治兄弟归降前,皇太极不但焚香盟誓写下了这样一封类似的誓书,而且还拉上了八旗旗主等十二位贝勒大臣,自代善、莽古尔泰到多尔衮、多铎,乃至岳托、萨哈廉、豪格等人,一起参与了盟誓,并将名字都写进了誓书。在此份誓书中,皇太极等人立誓道:“若负盟约,……追究刘氏兄弟往来,……将必遭天地谴责,夺其计算,使之夭折”(23),此誓发得不可谓之不毒,牵扯到的后金皇室达官不可谓之不多,再观其与刘氏兄弟之往来礼敬,其拳拳之心,确实可佩。另外,清所藏之档册内,此类誓书极多,与蒙古各部落、朝鲜等处的盟誓之书比比皆是,因此当时辽东一带或者后金的势力范围内,或是对此类盟誓是看得极重的,所以毛文龙才想到要这样一封誓书罢。

需要说一下的是,早年的明清史大家孟森先生,曾在《明清史论著集刊》中提及过这些书信。在谈到毛文龙的第六封书信时,孟森先生曾道,毛文龙“词气倨傲,绝不似投降口吻”,“当是互相玩弄,非有意于归降也。”

然则,毛信固然有“词气倨傲”之观,但这毕竟只仅仅是个猜测,无法仅据此“词气倨傲”之判断,就可以没有其他任何实证或旁证,就一举否定毛文龙书信中这许多苦口婆心的归降谈判和里应外合的谋划。

同时,我们也必须要考虑到,此刻后金的势力,还远没有后来那样庞大。其时后金的可战之兵,即使满打满算倾巢而出,亦不过十余万而已,且粮草器械时时匮乏,而来自蒙古和朝鲜的左右夹击还未能完全消除,处境并不是十分好。就是皇太极本人,也曾为了议和成功,一度被迫自己削去帝号,降而称汗,并弃用自制玉玺,转而向大明朝请印(24)。再就是当时后金的经济和生产力等,都还不如朝鲜富足与发达,而观诸毛文龙与朝鲜李朝之间的来往书信,口吻亦是如此,相差无几。当时毛帅帐下可战之兵两三万,东江一镇辖辽民及其他各部落之民十数万,几等于当时后金国力的三分之一,毛部的水师、火器操炮技术又向为后金所缺,且皇太极也并不知道毛文龙归降的真实动机和背景等等。因此说到底,此刻的皇太极和后金,若在中原人士看来,亦不过只是一部势力强大的“外藩蛮夷”而已,虽然毛文龙身居前线深知后金八旗军之战力,但他毕竟还是官居大明朝的一品武职一方总镇,所以信中有“词气倨傲”之举实在并不为过,他若十分的卑躬谦词,反倒显得不正常了。

还可与此参照的,便是后来几近投降的刘兴治兄弟与皇太极的许多往来书信,即使已然称臣,其口吻也照样与毛帅此刻一般无二,就是涉及如部下偷挖人参、贸易等小事,双方之论辩,一来一往亦是极其直白,其间并无任何虚饰套话(详见后章“东江崩溃”)。又皇太极与诸蒙古部落的书信来往之口吻,也相仿无几,是以此应为当时建州礼仪陋而未全之故,或可云不求缛节、朝气蓬勃之风气。

故而孟森先生认为毛帅书信有“词气倨傲”之观,并因此得出其“非有意于归降”的猜测,似过多地着眼于中原传统礼仪及清廷入关后才形成的烦琐礼仪制度,不免忽略了当时辽东建州一带风情,还远未有后世之严密,是以此点难为毛帅不降之凭。

除此以外,也有部分论者提出,这是否有可能是毛文龙的诈降之计。当然,此种假设也不失为一种可能,若这真是毛文龙在实施诈降诱骗皇太极,则实为奇功异谋,不可谓之不美。只是这条计策如没有明军主力的配合,是绝无成功之可能的,因此毛文龙没有不向顶头上司袁崇焕报告的道理。

退一步看,即使他与袁崇焕有仇隙,怕袁专功,那也没有不向兵部乃至上奏崇祯之理。而此等需要多方部署和配合的大规模行动,即便辽东明军主力出战,也还需要看带兵的主帅是谁、出动的是什么部队。如是孙承宗、袁崇焕、祖大寿等人,当可有部分胜机,但此为野地浪战,向为八旗军之所长,即使是诱伏成功,也不得说有八、九成把握。在如此艰险的情况下,毛文龙于事先和事后,都不曾有过一丝一毫的消息和计划,上报北京朝廷以及宁远、锦州诸镇,安得云其为诈降乎?

再退一步看,倘若皇太极真的出兵呢?如只是出兵宁锦、山海关,那也还罢了,盖因与皮岛无涉。可如果他先出兵来收取皮岛,则毛文龙又该如何处置?以他部队的战斗力和数量,根本不可能出岛对抗八旗主力。即如丁卯之役,阿敏只率三万余后金军出征朝鲜和皮岛,毛文龙部驻守的铁山被破,铁山守将毛有俊、刘文举等被杀;义州明军一万、朝鲜军二万尽灭,毛帅也就只是、只能、只敢隔海观望滞于皮岛不出而已。所以倘若真出现这样的情况,届时他唯一能做的依然还是在岛上观望,任其蹂躏地方,此等举动无异于引火烧身,于己无一点好处,因此这是无法简单地以诈降、虚言一类的假设来解释的。而且这些假设,始终也只是假设,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证据,可以证实这些假设是成立的,所以也就无法以这样的假设去推倒毛文龙自己所写的这些书信内容,并为毛文龙的所言所行做辩护。

综观毛文龙、王子登二人与皇太极的这十余封书信,其过程就是先议和,后打算归降,关键是在于皇太极的使者阔科之意外被捕,导致了皇太极疑心大生,因此大大阻碍了毛文龙的归降行动,甚至差点使之夭折。但是,此事乃系皇太极一方疑惑不定,而非毛文龙。毛帅屡屡主动邀约后金大军“里应外合”取山海关和登莱等处,又索取誓书为归降之后的保障,充分说明了他的归降意向和行动都是积极的。

对毛文龙归降过程中所出现的这一“阔科事件”,我想应该引起各界足够的重视,需要充分认识这一事件对毛文龙归降进程所起的影响。也许会有人下意识地认为皇太极对这样一个使者应该不会那么重视,可实际上却并非如此,这起事件对毛文龙的归降谈判,有着相当大的影响。

在毛文龙死去三年后,天聪五年(公元1631年)二月初五日,皇太极在与刘兴治的书中,又重新提到了此事,并据此罪毛帅负约,书云:“我诚欲取其岛,当毛文龙与我盟誓天地,而后负盟,擒我之使者献其帝时,攻其岛,不能得乎。”(25)由此可见即使在三年后,皇太极还依然对“擒我之使者献其帝”一事耿耿于怀,这从另一方面说明了阔科事件对皇太极这一面的影响之大。

只不过照双方往来书信看,当年是阔科被擒在前,毛帅要求盟誓在后,所以皇太极此处所谓的盟誓、负盟云云,实乃是欲责毛文龙背盟之罪而为之的虚言。但这同时也说明,毛文龙确实曾与皇太极有过归降之约,无非是皇太极因阔科事件而疑其背盟罢了。

因此,倘若没有阔科这一节外生枝之事,则毛文龙很可能在袁崇焕杀他之前就归降后金了。而毛帅在阔科事件后提出的条件,仅只是索要一份皇太极必然会写的盟书,则其归降之意,盖已有十九之数,退一步讲,即使当时不反,亦是无人可保日后毛文龙不反,是以袁崇焕之“斩帅”,可谓斩得及时。如若不然的话,非但东江一镇可能将马上不为大明所有,也许还要连带宁锦、山海关以及登莱两府一起不保或遭受巨大损失,丧送掉大批辽东明军和百姓的性命。另据《李朝仁祖实录》记载,当时在朝鲜方面,亦认为袁崇焕斩毛文龙“在中国为先去腹心之疾,在辽民为脱虎口归慈母,在三韩为决痈溃疽而延命回生”,这也从另一方面提供了辽东和朝鲜一带对斩帅之举所持的一个观点。

因此从以上所论之事迹来看,可以说袁崇焕“斩帅”斩得不错,毛文龙也死得也并不冤枉。谢国桢谢老说袁崇焕斩毛文龙“纯由私人挟嫌所致”固然不能成立,樊树志先生指袁崇焕斩帅“对己对国都没有好处”“令亲者痛恨仇者快”等等,亦有偏激过责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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