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与九指书魔 -- 稽瑞楼
我的作品最初一般都发于剑花社,比较全。
然后是起点中文。
龙空有一部分。
翠微居较全。
现在所有我的作品都首发于我的个人博客。(见我签名链接)
任何署名非“sbygd/陆哲哉/九指书魔/sbygdlz/李哲”而发表我文章的都属侵权。非法转载。
重新介绍一下自己:
本人姓名:李哲,身份证号:谢大家提醒,已删除。
网上用名及笔名:sbygd/陆哲哉/九指书魔/sbygdlz/李哲
作品范围:小说、诗歌
未经本人许可的转载本人表示谴责但无力追究。
我早已有诗来谴责此种非法转载行为:
转载何须要通知?
只当作者老相识。
交情无需分薄浅,
用你一时是一时!
转载何须要通知?
只当作者是白痴。
白痴无需斜楞眼,
只需含指来吮食!
转载何须要通知?
只当作者是躺尸。
躺尸无需开闭口,
只需两腿挺且直!
——《李氏真情集·转载·当你是躺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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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 2 层
大哥,这个可太危险了哦。 errorking 字56 2006-02-13 22:24:27
哈哈,这个我不怕。 2 九指书魔 字878 2006-02-13 22:28:35
呵呵,别生气好么,我在罗嗦一下。 errorking 字1214 2006-02-14 10:51:45
请问版主,不是在这里首发的文章不可以标原创吗?
只要是你自己的作品,不管首发与否,都请用原创标明 铁手 字66 2006-02-14 01:35:14
是啊,所以我对他也表示了感谢。哈哈 九指书魔 字92 2006-02-14 03:24:58
为九指书魔大侠上花. 车城游子 字0 2006-02-14 00:04:35
这首《李氏真情集·转载·当你是躺尸》欢迎转载,越多越好 1 九指书魔 字296 2006-02-13 22:3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