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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殷商舰队玛雅征服史 -- 马伯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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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第十三章 交涉人

当舌头不能解决问题的时候,就用牙齿

-《孙子兵法·伐交篇》

共和历前二零六年一月一日元旦,殷商兵团的营地来了一位玛雅人,宣称自己是代表泛玛雅城邦联盟的神圣使节,然后他死了。

一些对东方文明怀有偏见的南美历史学家说:这说明殷商是一个野蛮落后的未开化民族,狡黠、邪恶,缺乏对国际法最起码的尊重。他们对于玛雅文明的侵袭,就如同蒙古对南宋、匈奴人对拜占庭、科西嘉人对奥地利一样,是下等民族对高度文明国家的蹂躏。

而事实上,这起事件只是文化冲突(The Culture Clash)所造成的一个早期悲剧案例。

玛雅人的观点和世界大部分文明一样,认为使节代表着一个国家的形象;但不幸的是,他们的审美观却如同玛雅文一样,呈现出一种非线性混沌状态。即使是在玛雅文化圈内的每一个城邦,他们都拥有自己独特的审美观,与邻近城邦迥异。

研究者对这种奇异的文化现象作出长达数年的深入探讨,最后一位生物学家发现:玛雅人这一特点源自于类似卵生动物的习惯,他们会将第一眼看到的东西视为最完美,并近乎病态地加以膜拜。比如一个玛雅城邦以牛皮癣为美,那么他们祖先第一眼看到的是穿山甲;另外一个玛雅城邦以鼓腮帮子为美,那是他们祖先第一眼看到的是青蛙;还有一个玛雅城邦名字叫哈马祖尔,毫无疑问,他们的祖先看到的肯定是白蚁女王。

事实上,统一玛雅城邦的审美观比统一玛雅城邦本身还困难,后者至少在理论上还存在可能。

因此,在玛雅使节出发之前,泛玛雅城邦联盟的代表一致认为要把他打扮的漂亮点,才不会丢脸,但什么才算漂亮,却引发了旷日持久的大争论。按照习俗,玛雅使节需要纹身以表明自己的身份,于是所有的代表都坚持要求刺青要体现出健康向上的审美观;结果纹身图案改来改去,始终无法定型。

不幸的是,玛雅人没有作草图的习惯,他们直接把草稿纹在使节身上,然后再讨论哪里需要修改。数名使节候选人在这种讨论中痛苦地死去,他们死的时候全身皮肤没有一块是空白的,画满了半成品的图形、红叉和代表们标在旁边的评语。

争论越是激烈,使节候选人所承受的痛苦更多。因为狂热的代表们往往会放弃说服对方,直接在皮肤上刺满骂对方的话,最后找不到可下刀地方的人算输。

就这样,在付了十几名使节候选人的生命后,纹身才算最终定案。代表们心满意足地拍打自己的脸颊,来表示上议院一致通过这个成果。而顺利活下来的那一位使节局促地站在中央,全身满是花纹。

有几个城邦因为皮肤地方不够,就把花纹刺到了他的舌头和眼皮上,为了体现城邦之间完全平等的精神,使节不得不一直伸出舌头,闭着眼睛。另外还有两个城邦共享了他的生殖器,可以根据器官的不同状态来体现出不同风格——本来可以三个城邦共享,但这位使节在这方面显然不如他牺牲的前任大。

最后一道工序是装饰。玛雅人把大量的鹦鹉羽毛粘在了他身上,在纹身周围很艺术地点缀一圈。远远望去,这位使节就象是一只五彩斑斓的类鹦鹉生物。除了这些羽毛,他身上一丝不挂,这样才能尽可能多地展现出纹身造型。

议长将一个椰子和一个石制的斧子交到他手里,让他交给殷商军团的指挥官。这是一个玛雅式的隐喻:“要么我们一起和平地吃椰子,要么我们打上一仗。”

但由于玛雅文欠缺精密,所以也有人理解为“要么用椰子砸我的头,要么用石斧砸我的头”;还有一个版本认为是:“这里是石斧,自己去砸椰子吧,不要再来烦我。”前者出自意大利军方,后者出自布卢明代尔百货公司的客户求助热线。

无论这个喻意是什么,事实上都不重要,因为这条讯息最终并没有送到攸侯喜指挥官的手里。

这名使节离开巴拿马城邦以后,一路向北走去。玛雅人天真地认为化装成什么动物,就会具备什么动物的能力,化装成鹦鹉,自然就会具备寻路的特长——事实上鹦鹉不会,鸽子才对地球磁场有感应——所以他迷路了。

密林对于普通人类来说是极度危险的地方,好在他斑斓奔放的造型让所有的危险动物都绕道而行。美洲豹和大蚺心存疑惑地注视着这头在林中穿行的怪物,觉得没必要冒险去攻击,这种全身长着难看斑点的家伙即使不危险,也绝不会好吃。

只有鹦鹉和猴子把他引为同类,他们觉得这是金刚鹦鹉和僧帽猴杂交出来的新品种,就纷纷以表兄弟和堂兄弟自居。善于模仿的僧帽猴还学着使节的样子拔下鹦鹉毛,粘在自己全身,打扮的同样五彩缤纷,还学着使用工具进行纹身。

这对于僧帽猴来说是决定性的突破,因为是否会使用工具是人类与猿猴的根本区别。获得这一契机的僧帽猴从此走向了“进化”的康庄大道。经过了两千多年的进化,这一支猴属种群逐渐迁移到了北美大陆,并融入到当地人类社会。只是他们仍旧保留着这种用彩色羽毛和纹身装扮自己的原始习俗,并活跃于纽约、旧金山等地的地下酒吧与重金属摇滚音乐会现场。

玛雅使节在密林中足足走了一星期时间,还是没有找到正确的方向。真正的转机是第八天。当天早上他从树上爬起来,挖到了一些番木瓜作早餐。这时候,在使节身后的密林中传来了微弱的脚步声,显然是有人在靠近。使节举起了石斧,然后想了想,换了更有杀伤力的椰子,警惕地循声音发出的方向望去。

很快,在灌木丛里钻出一个粗胖的玛雅人。他身披着精致藤蔓,头上还挂着顶快凋落的大王花冠,就算以玛雅人的标准,他也算是狼狈不堪了。

他猛然发现前面有人,一抬头正好看见玛雅使节,不由发出一声撕心裂肺地尖叫,然后拜倒在地,不住亲吻使节的脚背。

使节很惊讶,缓缓把手里的椰子放下,被这个古怪家伙的古怪行动弄迷糊了。这时那个家伙抽泣起来,抱住使节的腿,用带着强烈金刚鹦鹉口音的玛雅文说道:“您一定就是真正的鹦鹉王了!”

显然,这个人正是奥乌部落曾经的祭司、国王,现在的流亡政府。他自从被首相发动的政变赶下政治舞台以后,就一直在密林中流窜,不敢回到村子里去。他找不到帮他复国的国外敌对势力,就想起了神使伊口关的一句话。伊口关的鹦鹉说:“奥乌兴,祭司王。”那么若想光复奥乌,就必然要找到真正的鹦鹉王。

他怀着这个信念在丛林中游荡,奥乌随后发生的一系列政治变动他全然不知,只是一门心思想要找到传说中的鹦鹉王。他拼命模仿鹦鹉的动作、鹦鹉的叫声、鹦鹉的生活习性,殚精竭虑地冥想鹦鹉的心理,到最后这位不幸的奥乌流亡政府全体成员已经精神恍惚,分不清现实与想象的区别。

于是他最终变成了一位诗人。

玛雅文本身就很奇妙,再加上鹦鹉王本身的精神状态,使得他在诗歌方面取得了相当惊人的成就。他创造性地开创了用载体材质表达意境的手法。

为了表达自己在丛林中的孤独感和对往日峥嵘岁月的忧郁,他把这些诗刻在美洲大蜗牛的壳上,所以这些诗歌文本显得粘滞而迟缓;而另外一些作品则显得空灵跳脱,完全摆脱了想象力与逻辑的束缚,那是因为它们被刻在了七星瓢虫与跳蚤身上。还有一些诗是对奥乌人恶毒的诅咒,写在剧毒的金色箭蛙皮上显然最合适不过。

唯一遗憾的是他找不到美洲豹皮来表达自己尊贵的王者地位。他敢于对付蜗牛、瓢虫与青蛙,但是美洲豹则是另外一个数量级的对手,绝不是一个诗人所能对付的,无论是鹦鹉王还是普希金,他们的战斗力都很差。

事实上,鹦鹉王是第一个退位后才迸发出耀眼火花的诗人,第二个则是李煜。丛林里没有文艺读者也没有评论家,他完全不在乎,只是自说自话,就象个真正的诗人一样,也象只真正的鹦鹉。

他今天原本是来寻找负鼠,这种猥琐的小东西正适合刻上嘲讽首相的诗句。而现在,一位缀满了羽毛的人形鹦鹉就站在他的面前,这造型再明显不过了。这一定就是伊口关所说的真正的鹦鹉之王!!而且他全身还刻着文字,说明真正的鹦鹉王本身就是诗歌载体。

面对这个奇妙的不速之客,使节并没有忘记自己的使命。他伸出舌头,闭上眼睛,将全身所有的纹身都展现出来,双手不时高举作飞翔状,因为一些城邦的纹身画在了胳肢窝,象极了一只硕大无朋的金刚鹦鹉。

这套动作的用意是表明自己的身份,代表着泛玛雅城邦联盟的二百多名代表。但鹦鹉王原本只是个偏僻村庄的小祭司,没见过什么世面,根本不知道这些东西。他看到对方学鹦鹉拍打翅膀,他更坚信自己找到的就是传说中真正的鹦鹉王。他扑到使节怀里,哭诉自己被暴民推翻的悲惨遭遇。

“奥乌?”使节机械地重复着这个名字。

“对,对,奥乌!”鹦鹉王忙不迭地点了点头,还尖着嗓子叫道,“奥乌兴,祭祀王!”

使节仔细回想了一下,不记得城邦联盟里有这么一号成员。换句话说,这个奥乌只是一个连金字塔都没有的下等部落,态度立刻变的很恶劣。

“你是想让我帮你复国?”使节冷淡地问道。

“不,不,我只是希望您能帮我出一本诗集。”鹦鹉王从怀里捧出一大堆蜗牛、青蛙皮与瓢虫,满怀希望地望着使节。为了这一时刻,他甚至蓄了长发。

“对不起,我不能帮你。”使节回绝了这个请求,这是不可能的。出书在玛雅是件大事,玛雅人的出版业是把文字刻在金字塔上;而诗歌是分行的,多少行诗就得修建多少层金字塔;以玛雅的技术能力,最多只能修到十四层——换句话说,十四行诗已经是玛雅文明的极限。

一些文学史研究者据此作出了评论:“玛雅人会欣赏莎士比亚、松尾芭蕉、惠特曼以及只写绝句的杜甫,而但丁、斯宾塞和马雅可夫斯基在玛雅文艺界则注定没有出头之日。”

“为什么?!我们不都是鹦鹉的子民吗?”鹦鹉王失望地叫道。

“今天我不工作。”

“那明天呢?明天可以吗?”

“明天我也休息。”

使节说的是实话,他习惯每工作五天就要休息两天。基督教的神学家说上帝花了六天创造天地,在第七天休息;而在工会势力比较强大的玛雅传说里,上帝花了五天工作,在第六和第七天休息。

“你这披着鹦鹉皮的猴子!亵渎艺术的负鼠!”

失望至极的鹦鹉王愤怒地骂道,使节耸耸肩,转身打算离去。忽然他想到,既然鹦鹉王来自奥乌,那么奥乌距离这里应该不会太远。在奥乌至少可以补给一下食物,顺便问一下路。

想到这里,使节回过头来,用傲慢的语气对鹦鹉王说:“带我回奥乌,我帮助你王政复古,到时候你想修多少层的金字塔来刻你的诗集都可以。”

这个保证很不可靠,但鹦鹉王急于出版,满口应允下来。随后鹦鹉王找来一些羽毛,按照使节的样子把自己也装扮了一下,接着两个人各怀心思朝着奥乌走去。

一路上鹦鹉王不停地对着使节炫耀自己的诗歌,并把蜗牛拿给他看。使节一言不发地把蜗牛肉吃掉,再把刻满文字的蜗牛壳还回去,看都不看一眼。如果说鹦鹉王是一位真正的诗人,那使节就是一位真正的诗歌评论家。

当他们接近奥乌部落的边缘时,看到部落中涌动着一股不寻常的气氛。许多面从来没有见过的旗帜高高飘扬,古怪的金属撞击声与人声此起彼伏。远远可以看到一些穿着特异的生物走来走去,在他们身上看不到一丝玛雅文明的痕迹。

“难道他们就是我一直寻找的侵略者?”

使节蹲在部落旁边的一棵杉树上,疑惑地想。无论从哪方面看,这些家伙都具备侵略性,而且十分可怕。鹦鹉王表示以前在部落中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生物,除了伊口关以外。

好吧,这值得一试。

想到这里,使节站起身来,伸出舌头,闭上眼睛,一边甩动满是羽毛的手臂和生殖器,一边大声发出咕呀咕呀的叫声,这在玛雅文中是“要和平,不要战争”的意思。

不明就里的鹦鹉王以为他向这些霸占了奥乌的侵略者宣战,于是也学着他的样子在树枝上跳起来。

在一分钟以后,只听“噗噗”两声,两只飞箭准确地射中了这两个家伙的脑袋。他们摇摆了一下,从树上跌落到了土地上。

使节和鹦鹉王在这世界上听到的最后声音是一男一女两个人的甲骨文,可惜他们听不懂。

“好大的两只鹦鹉,叫的很好听呢。”

“不,他们是猴子。”

攸侯喜指挥官放下弓箭,认真地与齐争辩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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