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西河

主题:我们给黄旭华同志送行的方式 -- 达萨

  • 共: 💬 104 🌺 842 🌵 9
  • : 💬 28 🌺 7
所以文革的成就真的被低估了,也是管理人员的问题,深为楼主的

遗憾痛心。

历史真相真该恢复了!!!

笔者曾在《非常与正常》一书的题旨中指出:此时所指认的“社会”,一是属于文革政治运动的范畴,即直接与革命造反相关的社会活动,可谓“政治类型的社会史”;二是属于社会长期存在的情状,即由风尚和习惯势力累积而成的社会操行,可谓“生活类型的社会史”。本文献所汇集1967年间,工总司进入“社会”的内容,也就这么分为两个步骤。

首先,“政治类型的社会史”表现为:反击“经济主义风潮”和阻止“批斗里弄干部”。其实,以工总司居首的1月4日《告上海全市人民书》和1月9日《紧急通告》,巳针对“停止生产、离开生产岗位”“随意增加工资福利、滥发各种补助费、煽动群众强占公房”等情况,向社会发出制止的呼吁和查处的饬令,并指出这是将“严肃的政治斗争引入经济斗争”的阴谋,就此得到了毛主席“他们的方针、行动是正确的,号召全国党、政、军、民学习上海的经验,一致行动起来”的称赞。继而,1月21日和25日,工总司更是领衔人民银行等革命造反组织,就有人借平反之机,“到银行索取被查抄的金銀财物”(继续封存,运动后期处理);“当权派发放支农职工的补助费、串联费等”(一律追回)等立定规诫。2月15日,则联合新近成立的上海人民公社“抓革命,促生产”火线指挥部,将之前市委、市人委巳“同意签订了近郊十三条路线通用市内月票”的办法,全部“恢复至1966年11月30日前的原来状态”。

至于1967年1-2月间,上海出现“斗争里弄干部的歪风”,主要是一批支边、支疆的家属,不满里弄干部动员子女上山下乡,便趁势将积郁的报怨发泄出来。工总司等立时进入这个与工业生产完全不相干的社会基层组织,严正指出:“在上海,社会上的资产阶级势力还是相当大的”,故要对“蓄意捣乱的坏家伙”,“被牛鬼蛇神把持的组织”,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此类与政治运动相关联的例证,还有2月4日工总司与公革会联名《通告》:“社会上出现了一股强占、乱拿金钱、手表、自行车及各种机动车辆的歪风……据统计,仅车辆报失,从去年十月份以来逐月增加,至今年一月十五日止,就有万辆之多”。此处,是需要反过来追问为何会发生这种社会现象?殊不知,群众运动风狂雨骤之时,呼喇冒出的山头不知凡几,一面面旗幡上写着“革命造反”的标号,处处需要笔墨、纸张、袖章、车辆……,于是,以“革命的名义”就可随时随地掠取公共财物。不容置喙,因是圈内之人,工总司《通告》谕示:“ 一般革命群众组织批评教育,以后不得再犯”,幕后策划者将严惩。

其次,“生活类型的社会史”如在上海这座工商业城市长期存在着的“投机倒把”和“流氓阿飞”现象(或许多为当时社会指称的“资产阶级生活方式”,如奇装异服等),在经历了1966年8月扫荡式的“破四旧”后,很快就“死灰复燃”了。

1967年1月28日,尚在所谓上海的“一月革命”风暴中,工总司就携手红卫兵、机关和公安的造反组织,发出《关于打击投机倒把的紧急通告》,要求依靠革命造反派和革命群众“管好社会主义市场”,凡投机倒把分子殴打市场管理人员“一律以阶级报复论”,为首或情节严重者“依法惩办”。

工总司的此类《通告》在当年的6月19日、7月3日持续发布,且调门越喊越高,投机倒把为“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猖狂挑战”;目标越指越细,如“取缔无证商贩和无证手工业户;制止弃农经商、串街走巷,出售农副产品;全面取缔纪念章、无线电零件、信鸽以及油印铅印资料等各种非法交换、买卖的场所。”“要在工厂、商店、旅馆、学校、机关、车站、码头、公园及街道里弄、生产生产队等……从各方面堵塞投机倒把的空隙”。然而,查证上海文革十年间,投机倒把活动有大有小,有明有暗,有起有伏,确实从未停息过(其原动力是商品、市场、资本和利润)。与此同时,工总司也呼吁工人造反派、红卫兵小将参与“维护社会秩序”,并针对社会上屡屡发生的偷窃扒拿、侮辱妇女、诈骗钱财、行凶伤人、损坏公物等“流氓、盗窃犯罪活动”,大力整顿公园、影剧院等公共场所的歪风邪气。其实,此类发生于1967年上半年的事端,在日后被证明是越演越烈的。这说明沉积在社会中的罪错因素和活跃在社会中的享乐因素,乃至普泛存在着的趋利和趋美的因素等,具有强劲的反弹力和强韧的持续力。群众性的革命造反行动又奈何呢! 此类与社会生活相关联的例证,还有2月7日工总司与公革会的联名《通告》:“最近以来,发现在高压电线附近大量放风筝现象”,1月23日下午,因风筝落在高压电线上引起短路,两条六·六千伏高压线路停电而遭受很大损失。此处,是需要反过来追问为何会发生这种社会现象?殊不知,革命造反冲决了社会的正常运作和管理,尤其大部分的中小学生散漫在大街小巷,追逐嬉戏,踏青畅游,就成了日常的作业和欢乐……,这怎能不造成类似的事故呢!为此,工总司《通告》谕示:教育劝阻小朋友不在高压电线旁放风筝,若造成停电“家长要承担责任”等。

此间,有两个问题值得提出来说明和探讨。

第一,在工总司所有的通告、通令中,都以十分严厉的措词指向“一小撮走资派”以及“地富反坏右和反动资产阶级分子”,并指认“阴谋诡计”“翻案妖风”“负隅顽抗”、“阶级报复”等,落实在处置上,则一律“采取革命行动”“以反革命论处”“实行无产阶级专政”。显然,这种以“阶级斗争”为主导语的表述,巳在内容和性质上,成为了通告、通令的必然指定,以至在群众运动中构成了一种“政治笼罩”。

应该承认,“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理论实属国家的意识形态,它将人群烙上了不同的身份印记,划归为不同的部落,久而久之,便积淀成为社会的集体心理和思维定势,甚或会产生出一种具有“再造”功能的隐性结构,即不断会有被揪出的“阶级敌人”和不断会有被发现的“阶级斗争新动向”。当这种时时-处处碰撞出“革命与被革命”的斗争火焰,成为社会生活及至社会运作常态的时候,人群怎能不激动,又怎能不紧张呢!社会怎能不撕裂,又怎能不动荡呢!!

第二,综上,不管是政治运动性质的阻止“批斗里弄干部”,还是社会生活性质的打击“流氓阿飞”,虽然这只是文革初期1967年度的文献,却巳从多个角度展示了工总司等组织进入社会的样貌,包括在这一年度的节庆时,工总司都向社会发出倡议、通告,要革“春节”的“命”不放假、要“做好盲流人口的收容遣送”(五一节)、“反对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国庆节)等

事实证明,这是工总司打开了一个向外的门户,就此,参与社会治理,实行群众专政,成为了上海工人队伍的常年任务。

如果说这只是一般的形态或行动,可理解为非常年代的举措。然而,1967年的史料里,多次出现“天下者,我们的天下;国家者,我们的国家;社会者,我们的社会。我们不说,谁说?我们不干,谁干?”的呼号,直至进入“斗、批、改”时期的“占领上层建筑”,则靠实地说明了以工总司为首的群众组织,借“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之机,站在“革命造反”的制高点上,将既定的“职业-身份”的政治优势,僭越性地转化成了“国家管理者”的形象和职责。

看来非常时期是需要“救世主”的,谁在风口浪尖上就必须充当“救世主”,但这怎能会是一个正常的社会,怎能会是一个长治久安、尧天舜日的社会呢?!


本帖一共被 1 帖 引用 (帖内工具实现)


有趣有益,互惠互利;开阔视野,博采众长。
虚拟的网络,真实的人。天南地北客,相逢皆朋友

Copyright © cchere 西西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