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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苍狼与白鹿4中的历史 -- 五藤高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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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英国 剧本1 奔驰于草原上的狼 5

而教士阶层也不怎么青睐约翰王——首先是他喜欢寻花问柳,私生子丑闻很多。其次是约翰年轻时学的很多街头混混的习惯都保留了下来,而其中不少习惯是很难被教士阶层所容忍的,甚至有教士指控约翰有敌基督的言论。等于是异教徒。而最后也是教士们最难接受的是约翰为了维持他的军费和恶习,居然把主意打到了“圣父们”的府库里。中世纪王权和教权的争权夺利剧本,在英格兰也上演了一回。1205年,因为沃尔特主教逝世,约翰就支持一批英格兰教士,向教廷争取自选主教。但时任教宗乃是以强硬著称的英诺森三世。这位强横教宗坚决拒绝这种行为,直接指定人选,并勒令英格兰教会听令,约翰就借着这个机会掀起来一场英格兰自办教会的运动,借助运动打击不听话的主教,并借机会罚款和没收地盘。通过这次搞运动,约翰成功接收了超过6万英镑的巨资,然而代价就是他被破门出教。使得英格兰贵族们有了反抗他的合理理由。

由于采用搜括政策,连续得罪英格兰社会各阶层,加上约翰统治初期英格兰就开始遭受饥荒的侵袭,到了约翰回来的这个1204年时,饥荒导致的物价高企的问题已经成为困扰英格兰的阿克琉斯之踵。现实中的英格兰急需休养生息,但约翰为了夺回大陆领地,是断然不容休养生息的政策的。然而此时金雀花的老臣们还是在位子上,足以凭借权威镇场子,而且他们说服英格兰贵族给约翰最后一次机会,如果约翰这般搜括,但最后能在战场上赢回来,那么一切都不是问题。而教士那边,因为1213年约翰和英诺森三世达成和解,以支付一定款项,并宣布“英格兰是教廷的封臣”为代价换取和解。英诺森三世十分受用,就收回破门令。然后压力就给到了腓力二世这边——此时法国南部阿尔比派异端兴盛,英诺森三世需要腓力去组织人扑灭阿尔比派。但腓力二世不愿意去,这就让这位刚一逞雄心的教宗很不满意,于是在英法争端中,他开始倾向于英。由于贵族愿意忍忍,教士们又说得通。所以英格兰国家同意约翰去法国再赌一铺。终于安定后方的约翰决心发动他自1205年时就开始积攒的家底,梭哈一把夺回诺曼底。这一次他利用英格兰在诺曼底、佛兰德斯和神罗的关系——诺曼底的诸侯们不满于腓力二世的削藩政策,想夺回土地,佛兰德斯是英格兰在贸易上的伙伴,而此时的神罗皇帝奥托四世则是约翰自家亲戚——搞了个多路对进,会师巴黎的计划,打算速通了腓力二世。1214年,约翰出兵诺曼底,开始了他一生中最大的一次梭哈。

战争早期约翰打的很顺,英军连续夺回普瓦图和安茹等地。但英军也暴露出来严重的问题——由于约翰实在不受诸侯们的欢迎,所以诸侯们虽然可以放他去梭哈,但再为他服封建军役就没兴趣了,所以大多推脱不来。约翰就只能更多的找雇佣兵来帮忙打仗。约翰是按照诸侯们会来帮忙为前提做预算的,但诸侯不来的现实,导致他需要雇佣更多的人,这样预算就不够用了。因此他就很依赖他的盟友们帮忙供款和作战。而他的盟友们要么没那么大积极性,要么就和他有着一样的问题,因此各个行动慢慢吞吞。奥托四世甚至还在行军路上顺道结了个婚,吃席多日。这就造成了腓力二世虽然是两线作战,但是两面的敌军之间有着极大地时间差,使得法军可以从容的各个击破。经过权衡后,腓力二世决定让自己的儿子路易八世带着一支部队牵制约翰,自己率法军主力北上迎击佛兰德斯-神罗的联合军。路易八世和约翰之间干了几仗,约翰胜多败少,但其行军速度进一步放缓,加上安茹的贵族们虽然也不满意腓力二世,但他们更不喜欢约翰。所以投军的人不多。约翰弄不到补给物资补充消耗,又不敢动手抢,只能先回补给港去取物资。这等于是被路易八世成功拖住。腓力二世抓住战机,率领全军在1214年的7月27日赢得了奠定法兰西在中世纪的西欧一哥身份的布汶战役。此战中法国骑士表现优秀,一举决定了欧洲骑士战的基调。佛兰德斯-神罗联军大败,奥托皇帝仅以身免,近卫悉数全灭。消息传来后诺曼底和安茹的法系诸侯们立即“谁赢我帮谁”,向腓力二世行臣礼。约翰自此彻底失去了夺回诺曼底的勇气和力量,于是乎他只能被迫签订和约来结束这场代价高昂的远征,灰溜溜的退回英格兰去宣告他梭哈失败。

既然最后的赌注也已经输光,那么接下来就是不可避免的总清算时间。10月份约翰刚回国没多久,就有一批英系贵族们以约翰“君不君”,因此可以“臣不臣”为理由,组织了一支名为“神军”( Army of God and the Holy Church)的造反队伍,占据英格兰的北部和东部地区。虽然这群人用的理由是正确的,但这并不能掩饰他们大多是欠了约翰的高利贷的债户的事实,所以当时的史学家们将其称为“王库欠银之乱”或者“北人之乱”。约翰在对法战争中花光了自己的资金和人望,所以他虽然能凭借剩下的资金,以及一些忠诚的金雀花老臣的帮助来维持一些自保的军事力量。但他的军力也只能自保,首都之外的事情他已经管不了了。由于约翰的无力表现,眼见国王颓了的贵族们看有了清算的机会,立即蜂起响应叛军,纷纷提出要挥刀上洛,和约翰“痛陈利害”。约翰无力镇压叛乱,甚至一时也没有现钱组织勤王队伍,因为他正在花剩下的钱找雇佣兵,可是因为手头紧,事情搞得拖拖拉拉。急需钱和时间的约翰抓住要“痛陈利害”这句话,立即提出愿意“纳谏”。派出时任坎特伯雷大主教兰顿()为使节和诸侯们谈判拖时间。但是约翰会玩计策,对手也不白给。诸侯们一面和兰顿谈,一面组织神军兵马招摇上洛。沿途有些官军阻挡,马上就请出兰顿说他们是去上访,且国王已经同意“纳谏”。兰顿不能否认约翰确实想谈,结果就被裹挟认此说属实,官军本来就没有什么战意,见状更不愿意为王尽忠,于是大多一哄而散。神军遂迅速进占林肯、埃克塞特,并最终冲入伦敦。占据了首都。见首都沦陷,军兵四散,诸侯们冲入朝堂,持剑逼宫。成为孤家寡人的约翰只好同意签署一份和约以结束冲突,这份和约,就是英格兰历史上最重要的文件之一的《大宪章》1215年版。

《大宪章》的正面和积极意义,经过英语国家的常年宣传,已经成为一种思想钢印。而且它确实也为日后英格兰国家的发展提供了宝贵的助力,这一点上确实不可讳言。所以即便去掉政治宣传给它涂上的种种油彩,它本身也的确是人类史上一部非常伟大的文书。只不过这部文书就以本源来看,一来其实并无特殊。对于君主权力的规范在整个中世纪里,几乎那个国家都有,无非是习惯法和成文法的区别。连更早的《萨利克法典》和神罗的《利奥法典》中,也都有关于君主权力的规范内容。《大宪章》的制定者自己也承认抄了大量的“儒士王”亨利一世时期的内容。所以这部宪章很大程度上是把习惯法给成文化了。这就是为什么后来英国的王政对于《大宪章》本身内容的抵触是有限的,甚至只要贵族们不以武力逼宫,愿意卖国王面子,国王本身也可以容忍《大宪章》。因为这部文书一开始其实只是把传统的习惯写成了文书。英王到底也是英格兰人的君主,想戴王冠,还是得遵守英格兰的习惯。所以很大程度上这部文书在王室眼中虽然讨厌,甚至几次禁毁,多次删改(最开始版本有63条,日后可确认有记录的删改就有30次,最终版本称之为《肯定法案》,有大概37条)但严格说其实不至于不共戴天。二来这部文书,尤其是最开始的几个版本来说,具体详细条款很少,大量内容都是假大空。因为它只是一种精神的展示,或者只是以某种精神为基础搭起来一个框架。这使其在当时和后世的很长时间里,并不是一部真正能惠及大众的法律文书,比如这部文书一开始其实正名叫《诸侯条款》(Articles of the Barons)或《爵爷法案》。这开宗明义的就说明它不是面向大众的法案。随后里面大量的内容都是“国王应该如何对待贵族”,其条文本身,和中国古代清流奏折里面的“轻徭薄赋”论调相差并不多,大多都是涉及贵族财产相继和保护的内容。甚至还有不少条款是关于应该免除贷款的。这毫无疑问和后世所传说的“保护私有财产”相互抵触。少数能有实操的,比如著名的第61条“安全条款”,里面明确的写了条款签署两方是贵族和国王。既如果国王不能依照大宪章做事,那么夺取其财产的权力是属于贵族的。还有同样著名的第39条“人身保护条款”,这里面倒是提了“保护自由人”,但是马上就跟了一个修饰语“未经同等级贵族之依法审判”。这等于是把审判“自由人”的司法权力均分给了贵族和国家。这就是为什么这个文书只能称其为“大宪章”而不是“大宪法”,因为它除了只是某个群体的宪制精神的概念阐述的同时,也缺乏宪法应有的面向全国、全社会和全民族的特性。粗俗点说,和丐帮立帮规是一个性质。三来这部宪章实操性实在一般,漏洞很多。里面虽然写了一堆应该如何如何,但是除了依照61条组成的诸侯委员会之外,其他的条款里既没有相关机构应怎么成立,也没有相关法律条文和实操案件来作为执法凭据。这诚然为了后人的释经权大开方便之门,使后人可以通过“释经”来更新法律,使之可以老树新花的适应时代。但也在当时其实已经虚化了这部文书。使其对于社会基本就是废纸一张。当代人很多对于大宪章的作用的想象,其实更多基于后世的《百卷书》或其类似的文书。此时的缺乏明确支持和定义的大宪章并没有什么积极作用。不过尽管有以上种种问题,《大宪章》本身对于英格兰来说,是绝对宝贵的。因为如果说法兰西是因守《萨利克法典》而成。德意志是因守《利奥法典》和之后的《萨克森法典》而成的话,那么英格兰就是以守《大宪章》而成。它是民族法律事务独立的标志。也是民族形成和民族独立精神形成的标志。通过这部文书的订立,英格兰的各个阶层获得了一套可以通过文斗来进行博弈的模式。接下来只需要扩大阶层的参与性,英格兰国家的宪政就可以比较广泛的建立起来,这是日后英国获得国家和民族的构筑和动员能力的基础。也是英国能横扫七海,建立人类历史上最大帝国的大助力。

不过对当时的当事人来说,他们可完全没有这种觉悟。签完《大宪章》的约翰当时就准备撕毁这份文件。因为以他来看,这就是一份犯上作乱者的大纲。而他的对手们也知道他会这么干,所以虽然约翰签了字,但他们也不按照约定解散自己的军队,而是回到自己根据地加紧磨刀。约翰虽然派人三令五申,指出这是破坏契约,违反法律的行为,但是造反诸侯们完全不相信约翰,以你法我笑的态度来对抗朝廷。所以两方都没有任何诚意和意愿来执行这部《大宪章》。都在想法破坏之。约翰为了反攻倒算,先是去找教廷,并成功让英诺森三世出了教令,直接将《大宪章》定为非法文件。明文勒令参与各方“不论国王还是贵族,都不得执行这份文件”。并且闯宫逼签的诸侯一律破门出教,连只是负责去和造反贵族谈判的兰顿都因为“无能”和“偏袒”给罢官免职了。拿到名分的约翰一方面开始把在欧洲雇的佣兵调回来,另一方面则拿着教令去劝说诸侯组成一个保王党,镇压反叛。由于金雀花家的谱代老臣们还是撑约翰的,所以约翰虽然多次受挫,但还是拉起来一支力量比较有限的王军。而造反的“神军”一直没有解散,所以王军和神军在约翰公布教令大概三个月后就爆发了第一次冲突。这就是第一次诸爵战争(First Barons' War)开始。

诸爵战争初期约翰表现的十分可圈可点,他在拿到大义名分后迅速撤离伦敦,成功溜到英格兰旧都温切斯特,在哪里举起勤王大旗,但因为人手不够,也暂时只能让叛乱诸侯们任意施为,但几个月后他雇的兵到位了,情况就开始出现转折。1215年11月,约翰率军攻克罗切斯特城堡,大败“神军”。取得一场漂亮的大胜。接下来保王军连续在北部的诺丁汉和东部的萨福克等地取胜,一时间反而将叛乱者压制在伦敦城里。眼见面临失败,叛乱者们开始想办法找外援,而找外援有个不二人选——腓力二世。不过腓力二世这时候一方面正忙于阿尔比十字军,另一方面不想跟教廷扯破脸,想修复关系,于是只能私下指示自己儿子路易八世组织人马去支援“神军”。由于要偷偷摸摸的干事儿,所以路易八世征召的人马不多,1216年5月,路易八世率军登陆英格兰成功,并顺利进入伦敦。在哪里被叛乱的贵族们拥立为新的英王。随后他出兵,连续攻占了英格兰的多处重要据点,一度将三分之一的英格兰纳入囊中。

然而这种拥立刺激了金雀花家族全体。不但是约翰不能接受天有二日,金雀花家族的“谱代”重臣们也不能接受,于是他们更加紧密的团结在约翰的周围。而与此同时也不是所有的贵族都想随便换个外国人再来当英王的。所以在谱代重臣们的劝说下,一些贵族开始投奔保王党。而约翰也向民间许诺,如果有“义士”能组织“义兵”抵抗“法寇”,就可以将其提拔,从此改命。虽然在约翰的号召下确实出现了一些“义兵”,不过他们也就是谨守自家疆界,使各方无法干预这里而已。但他们的活动还是有效限制了叛乱一方获取资源的能力。与此同时路易八世犯了一个致命的战略错误——他沉迷于赶快进京称王,而没有注重巩固后方,这让英格兰最重要的港口多佛尔依然掌控在王军手里,而多佛尔的王军首领就是后来亨利三世朝著名的英系贵族党的党首德伯格。作为金雀花的谱代重臣,德伯格宣誓忠于英王,立志坚守多佛尔,成功堵住了路易八世获取援军,以及最重要的攻城器械的渠道。由于缺乏攻城器械,路易八世虽然夺取了伦敦和周边很多地区,但对于坚守在例如罗切斯特、坎特伯雷和温莎等堡垒中的金雀花军队实在是无可奈何。他虽然尝试围攻多佛尔,结果被德伯格击退。然后他又围攻温莎,还是屡攻不克。而他的人马和资源都不允许他长期消耗下去,因此他只能撤退。而约翰则抓住战机,在1216年9月进行了一次漂亮的机动,以围魏救赵的战术成功解围温莎堡。但他在返回自己根据地的路上时染上了痢疾,最终于10月18日死于纽瓦克。约翰死后,金雀花的重臣们拥立他的儿子亨利三世继位,由于大部分贵族很大程度上是厌恶约翰,不是厌恶王权。所以他一死,贵族对尚且幼小的亨利三世没那么多恶感。加上路易八世在接下来的行动中因资源有限,越来越力不从心。所以英系贵族决定还是让金雀花家族继续做下去,遂转换阵营。在更多投军者的支持下,1217年5月20日,由摄政王威廉-马歇尔率领的金雀花军队以内外夹击的战法成功击溃法军和神军的联盟部队,取得了在第二次林肯战役的决定性胜利。路易八世被迫签订《兰贝斯条约》以认栽,第一次诸爵战争遂拉下帷幕。

约翰王的一生总的来说,其实能力尚可,在金雀花诸王中也算可圈可点。只不过他碰上了一个很不适合他的时代。他登位的时候英格兰乃至金雀花王朝已经到了一个急需搞政治建设以休养生息的时候,但是他既不擅长治政,也无心治政。而缺乏政治建设的现实又把他拖进了诸侯的争斗和与外国的战争中去,这导致他也没法治政,结果在一个恶性循环里面丢掉了金雀花王朝的大量领地,连祖宅都丢给法国了。如果他像他兄长一样是个纯粹的人,就是一个“剑魔”、“武痴”的话,倒也可以打出个名堂。名声响亮后,把烂摊子丢给后人。但他又做不到这种“纯人”。而且他的能力虽然有,但也没那么强。好比如果他的兄长是武力值100,政治力为0的话。那么约翰就是武力值70,政治力30的这么一个武将。但这个时期金雀花王朝已经被内乱和恶政折腾的摇摇欲坠。这种局势下需要的要么是一个政治力90以上的君王来修复国家,要么是一个武力值90以上的来压制或转移矛盾。而约翰两者都做不到,这就决定了金雀花王朝的收缩,乃至内坍都是不可避免的。而约翰这个时期面临的对手,要么是腓力二世这种智谋满点的战略大师,要么是诉求各异,又有着独立传承和阶层传统的贵族阶层。而约翰性格中含有的那种浮浪恣睢,好似街头小流氓式的为人处世之法,在很多方面都是绝不容于贵族阶层的。但他又不得不依赖这些贵族们为他撑持国家。这种左右互搏相互矛盾的做法,最终以全面内战的方法在金雀花这栋破房子上踢了狠狠一脚,让它几乎彻底垮了下来。堂堂英王混到鼠窜于乡间无法还都,虽然还不到失败至极,但也绝对是称不上成功。不过约翰到底凭借他的能力和身份,在金雀花王朝这个风雨飘摇的时期里坚持到了最后,而且他采用的策略虽然说算不上奇谋,但也还可圈可点,甚至意外的为日后的英格兰开启了宪政这条路,促进了英格兰民族的形成。所以总的来讲他在英格兰历史中的地位,其实长期以来是低估了的。直到现代才算得以平反。但他形象太差,能力远不够覆盖需求,结果就是之前金雀花君主的失政的责任,最后都由他背了黑锅。他的历史形象也就成了反衬他父兄伟光正的小丑。不但在民间的口碑极糟,连英国王室这个行业里都拿他当禁忌。在他之后,历代英王无人再用约翰这个名字,就是为了避他的讳。以免被他的厄运所影响所致。这样反而让他成为了英国史上独一无二的存在。后来莎士比亚就用民间故事,写了歌剧《约翰王》,也就此彻底定格了他在英格兰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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