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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五蠹 -- 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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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园 邓玉娇案,与朱德孙子被枪毙案,就是完全对立的逻辑

看看案情,就是公开的集体强奸案,邓自卫而无意识致命。被杀官员太过无耻,但法官却不愿用正当理由,而是用邓有精神病释放邓。按照朱德孙子被枪毙案逻辑,这三个官员都应当被枪毙,而不是处理邓,但法院却长期关押审判邓,顾忌舆论,才不得不找个不相关理由释放邓。

看着这样的烈女,对方三人干脆把客房的门关上,企图要强行霸占邓玉娇。经理听到求救声上前救场,却被三人以自己是官员为由恐吓后被迫离开。

经理(还有多个同事)离开现场后,邓玉娇陷入到孤立无援中,邓大贵已经把她压在床上,企图强奸她。其他两个男子咧嘴笑着在旁边帮忙,邓玉娇使出全身的力气。

她从客房桌子上摸出来一把小刀刺向邓大贵的颈部。极度慌乱中,她又刺了一刀在邓大贵的胸膛上,邓大贵瘫软在地,失去了知觉。

在场的其余两名男子看到这场景,赶紧去阻止邓玉娇。可是被逼急了的她用刀又划伤了黄德智,他捂着伤口连滚带爬逃出了客房,而邓中佳也吓得腿软,当场就说不出话来。看着邓大贵倒在血泊中,邓玉娇冷静下来,叫围观的同事叫救护车,她淡定叫来了警察。在报警电话中,邓玉娇交代是自己杀了人。接警后,警察赶到带走了邓玉娇。

十年了!邓玉娇刺杀淫官案判决书全文(防卫过当被判免于处罚)

本院认为,被告人邓玉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关于邓玉娇的辩护人提出邓玉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的辩护意见。经审查:邓玉娇在遭受邓贵大、黄德智无理纠缠、拉扯推搡、言行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实施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邓玉娇的行为构成犯罪。故对此辩护意见本院不予采纳。鉴于邓玉娇是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注,见全文,指邓有精神病)。并具有防卫过当和自首等法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情节,可以对邓玉娇免除处罚,邓玉娇的辩护人提出如果认定邓玉娇构成犯罪,应当对其免于刑事处罚的辩护意见成立,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十八条第三款、第二十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邓玉娇犯故意伤害罪,免于刑事处罚。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0ODA1MDc2OQ==&mid=2651096203&idx=4&sn=ced6b280c33337529a15b916d1918eef&chksm=f25681b5c52108a30795f78b08339d54303a78ab9051c25e332547f0acd34f5d5faed73d1cc2&scene=27

邓案如果不是反抗产生命案,估计就是公开被强奸,官员们作为抢劫犯都会毫发无损。国内类似案件恐怕很多,很少被处理。否则官员们怎么会如此嚣张,公开强奸妇女?相反,被强奸妇女反抗,此案法官从法律上公开判定是犯罪。对比朱德孙子强奸案被杀,可谓是完全相反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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