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中国自有国情 -- 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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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约是2007年就确定的事情。李克强要求,相关部门再行研究,提出议案并不是因为自动续约有疑问
而是保护还不够,对于自动续约该如何操作,哪个部门操作,要不要收土地使用费,该怎么收,什么程序。在2007年的法案都是没有提到的
现在对于少部分二三十年产权的到期土地都是个案处理
我个人的看法是,对于设想中的自动续约,并收取一定土地使用费用,这个钱很难收,尤其在房价飙升结束之后
很难说收这个续约土地使用费和收房地产税哪个难度更大点,哪个风险更大一点
你说的到期后无偿回收,简直无异于天方夜谭,照你这么办,怕不是要出大篓子,亡国混招
很显然,李克强在这里的回答完全正确
- 相关回复 上下关系8
🙂房地产销售和中介当初是要考经纪证的 4 审度 字504 2024-02-27 00:59:35
🙂物权法是2007年的 3 假日归客 字1168 2024-02-27 04:56:38
🙂大赞你说的“法律的改变是很正常的现象” 1 审度 字436 2024-02-27 06:18:07
🙂你到底知不知道李克强在说什么呀?
🙂你这眼睛没问题把?2018<2007 ? 2 视窗97 字57 2024-02-27 04:25:29
🙂李克强的发言也明确指住宅用地 5 假日归客 字834 2024-02-26 05:51:11
🙂审大又在拿我开涮了 2 chuchong 字2375 2024-02-25 21:01:09
🙂不敢不敢,不敢涮任何一位河友 5 审度 字1553 2024-02-26 02:0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