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原创】四十年前的难忘回忆 -- dfin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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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报纸上有伟大领袖习主席的头像,脚踩在报纸上就是侮辱党和国家领导人,罪该万死。
文革时这种事就发生过许多起。显然第二次文革已经开始了。
我希望有人能从中国法律上分析一下,笑果这件事是如何触犯了中国法律。若是触犯了法律,那以后要有人说“那个小狗很勇敢”是否也触犯了法律?是否以后所有可以用来形容“解放军”的词都变成的专用词?每个人在使用这些词的时候都要小心谨慎?
这件事背后肯定有国家机器推波助澜,但到了现在有点骑虎难下了:中国到底还有没有法律?若笑果不服行政处分,可不可以上述到法院?有那个律师敢接这个案子?
对于那些民族极端分子,我只能说,你们也就配看看抗日神剧或者娱乐至死的节目,千万不要去碰幽默类的东西。你们根本不配被幽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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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缩 2 层
🙂退休公职人员有违法行为的 4 贼不走空 字180 2023-05-23 05:26:56
🙂反倒是你说的这个才是真的掉分量 2 zhaihangyu96 字165 2023-05-22 05:34:28
🙂就是形式大于内容吧 1 Swell 字297 2023-05-22 09:28:30
🙂如果有一天你因一脚踩在一张报纸上就被关牛棚
🙂这就是煽动的典型文案。嗯,接着表演,大家观看。 知其何休 字0 2023-05-25 00:00:49
🙂你能打出这段话 3 zhaihangyu96 字48 2023-05-22 05:45:34
🙂是的,希望能够给出清楚的判罚标准 1 很高兴 字117 2023-05-21 13:01:51
🙂不会的 1 兰州人 字31 2023-05-21 09:15:43